卷第七十五 安邊禦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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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語鬷曰:『玁狁自保歡好,可百年無事。

    吾聞李德明有子元昊者,桀黠多謀,能得士心,吾密令畫史圖其狀觀之,信英物也。

    異日德明死,此子嗣事,必為兩邊之患,料此事不出十年,君必當此變,勉之,勉之!』鬷莫測其言。

    後十餘年,元昊叛,西陲大擾,王鬷果當此時為樞密使,處置失宜,罷知西京。

    鬷嘗為親僚言之,深歎武穆之明識也。

     八 西邊城寨皆在平地,綏、銀、靈、夏、寬、宥等州,皆然也。

    太宗時,錢若水言綏州不可城,以其下有無定河,歲被水害。

    今綏城建于山上,不唯水不能害,而控制便利,直得勝勢。

    元豐中,收葭蘆、米脂等寨,亦據山而城。

    及城永樂,徐給事禧堅欲于平地建築,未就,為西戎所陷。

    【并東軒筆錄。

    】 九 河東忠烈宣勇鄉兵,結社買馬,以填廣銳禁軍,陝西振武亦然。

    其後宣毅義勇,官助其價,使買馬高大,亦以外填廣銳。

    大中祥符七年,以歸義軍留後曹賢順為節度,又以其弟賢惠檢校刑部尚書知瓜州。

    至天聖元年閏九月,始遣人貢方物來謝,遠人去來疎數,于中國無所輕重,有道亦任之而已。

    【東齋記事。

    】 十 趙元昊二子,長曰佞令受,次曰諒祚,其母尼也,有色而寵。

    佞令受母子怨望,而諒祚母之兄曰沒藏訛哤者,黠虜也,因教佞令受以弒逆之謀。

    元昊已見殺,訛哤遂以弒逆之罪誅佞令受子母,而諒祚乃得立,而年甚幼,訛哤遂專夏國之政。

    其後諒祚稍長,卒殺訛哤,滅其族。

    元昊為西鄙患者十餘年,國家因天下之力,有事于一方,而敗軍殺将,不可勝數,然未嘗少挫其鋒。

    及其困于女色,禍生父子之間,以亡其身,此自古智賢之君,或不能免,況夷狄乎?訛哤教人之子殺其父,以為己利,而卒亦滅族,此理之然也。

    【歸田錄。

    】 十一 康定中,羌人盜邊,陷金明縣,又追延州,取北關,王師敗于五龍川,都總管劉平石元孫被擒。

    後數日,賊乃出塞,時許懷德為鄜延總管,聞賊深入,自東路歸,所統兵纔數千。

    至延州東有百餘山下,見賊馬幾萬騎,許皇遽妄呼曰:『令河東廣銳若幹指揮往某處,令折家藩兵幾萬騎往某處。

    』既而,羌亦退。

    明日入城,見通判計用章,握手竊語曰:『不意賊馬遂至塞外,其傥早來,亦為擒矣。

    昨日忽逢賊兵,不覺皇駭,遂詐為河東救兵,妄語分布。

    今日幸得相見,初勿與他人說也。

    』相次諸州擒蕃俘,問元昊遁歸之因,鹹雲:『聞河東救兵至,遂走出塞。

    』其钤轄盧押班訟通判計用章之失,自稱賊圍城時,守捍有功。

    用章屢進狀,言賊之遁去,由許懷德假言河東救兵使然,完延州者懷德也。

    既而盧計皆得罪,朝廷嘉懷德之功,擢為殿前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

    後以年踰七十,特減歲數,仍總宿衛之職,凡領節钺者二十餘年。

     十二 景佑末,夏羌叛,僭号于其境,改易正朔冕服制度,遣使來上旌節。

    舊制,羌人來朝,悉服胡衣冠,既至,有司命易之,使者曰:『奉本國命來見大國,頭可斷,冠服不易。

    』竟不能奪,遣歸。

    慶曆初,羌人輸款,保安軍倅邵良佐已與戎人議定,歲予金帛之數,朝廷遣著作佐郎張子奭假祠曹外郎、殿直王正倫假供奉官合門祗候至朔方,責戎酋盟書。

    夏人以金飾頭冠胡蹀躞之類,子奭正倫皆受之,既歸,但雲:『羌人新附,不敢逆其意,止以胡服納保安軍官帑。

    』朝廷亦不罪,盡與所假官。

    【并倦遊錄。

    】 ○占城 慶曆三年正月,廣南東路轉運司奏:『前此溫台【涑水有『府』字。

    】巡檢【涑水有『軍士鄂陵殺巡檢使,寇掠數十州境,亡入占城。

    泉州商人』二十二字。

    】邵保以私财募人之占城,取鄰【『鄰』,涑水作『鄂陵』二字。

    下同。

    】等七人而歸,枭首廣州市,乞旌賞。

    』诏補殿侍,監南劍州酒稅。

    初内臣溫台巡檢張懷信性苛虐,号張列潔,康定元年,鄰等不勝怨忿,殺之,至是始獲【涑水作『平』。

    】焉。

    【涑水紀聞。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