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 詞翰書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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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校。
至是,乃遺鄉人詩曰:『當年蹤迹困埃塵,不意乘時亦化鱗。
為報鄉闾親戚道,如今席帽已離身。
』蓋國初猶襲唐風,士子皆曳袍重戴,出則以席帽自随。
巽後仕至度支郎中、兩浙轉運使,卒。
與王禹偁相友善,今小畜集有送李仲權赴官序,即巽也。
二 世傳潘阆安鴻漸八才子圖,皆策蹇重戴。
又王禹偁贈崔遵度及第未脫白詩雲『且留重戴士風多』,則國初舉子猶重戴矣。
【并青箱雜記。
】 ○禦焚試卷于真宗影殿前 真宗尤重儒學,今科場條制,皆當時所定。
至今每親試進士,已放及第,自十人已上,禦試卷子,并錄本于真宗影殿前焚燒,制舉登科者亦然。
【歸田錄。
】 ○收李迪黜賈邊 景德中,李迪、賈邊皆舉進士,有名當時。
及就省試,主文鹹欲取之,既而二人皆不與。
取其卷視之,迪以賦落韻,邊以當仁不讓于師論,以師為衆,與注疏異說。
乃為奏,具道所以,乞特收試。
時王文正公為相,議曰:『迪雖犯不考,然出于不意,其過可恕。
如邊特立異說,此漸不可啟,将令後生務為穿鑿,破壞科場舊格。
』遂收迪而黜邊。
【東齋記事。
】 ○貢院設位供帳 禮部貢院試進士日,設香案于階前,主司與舉人對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設位,供帳甚盛,有司具茶湯飲漿。
至試學究,則悉徹帳幕氈席之類,亦無茶湯,渴則飲硯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防氈幕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經義。
蓋嘗有敗者,故事為之防,歐文忠有詩:『焚香禮進士,徹幕待經生』,以為禮數重輕如此,其實自有為之。
○禦試許詳定官别立等 嘉佑中,進士奏名訖,未禦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莫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
及禦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诰,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
舊制,禦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
複封彌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
乃付詳定官,發初考官所定等,以對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當從初考,或從覆考為定,即不得别立等。
是時,王荊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于行間别取一人為狀首,楊樂道守法,以為不可,議論未決。
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官,聞之,謂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
』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禀,而诏從荊公之請。
及發封,乃王俊民也。
詳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為定制。
【并沈存中筆談。
】 ○狀元給驺從 故事,侍讀學士無帶出外者,張知白罷參知政事,授此職知大名府,然非曆二府而出者,不得焉。
寶元中,梅詢始帶知鄭州,【東齋有『改許州』三字。
】自後兩制遂為例。
【東齋記事。
】 ○試進士沿革 進士之舉,至本朝尤盛,而沿革不一。
開寶六年,因徐士廉伐鼓訴訟,帝禦講武殿覆試,禦試自此始。
賜詩自興國二年呂蒙正牓始,分甲次自興國八年王世則牓始,賜袍笏自【明抄本有『呂』字。
蒙正】牓始,及第日賜袍笏自祥符中姚晔牓始,賜宴自呂蒙正牓始,賜同出身自王世則牓始,賜别科出身,自鹹平三年陳咨牓始,唱名自雍熙二年梁颢牓始。
封彌謄錄覆考編排,皆始于景德、祥符之間。
唐制,禮部試舉人,夜試以三鼓為限,無名子嘲之曰:『三條燭盡,燒焦學士之心,八韻賦成,笑破侍郎之口。
』後唐長興令晝【原作『書』,據明抄本改。
】試,窦貞固以短晷難成文字,不盡意,非取士之道,奏複夜試。
本朝引校多士,率用白晝,不複繼燭。
雍熙中,著作佐郎樂史特賜進士及第,诏附于興國五年第一等之下,賜第附牓始于此。
○舉人谒先師 國初,诏諸人貢舉人羣見訖,就國子監谒先師,迄今行之,循唐制也。
【并春明退朝錄。
】 ○春秋發榜 太平興國三年九月,賜進士胡旦等七十四人及第。
先是,去年秋,諸州已薦士,即诏罷之。
上恐有留滞者,诏除三禮三傳學究外,以八月至阙下。
故事,惟春秋發榜,至是秋試,非常例也。
【明抄本注『國朝事始』。
】 ○降聖節齋宴 舊規雲:皇帝降聖之日,學士六員,共率一百二十缗,寺中齋。
今送五十千,與樞密使同開道場,節前一日赴宴。
唐時,惟六學士及二使赴,待诏雖發書屈,亦不預坐。
【明抄本注『國朝事始』。
】 ○江南書籍 雍熙中,太宗以闆本九經尚多訛謬,俾學官重加刊校。
史館先有宋藏榮緒、梁岑之敬所校左傳,諸儒引以為證。
祭酒孔維上言,其書來自南朝,不可案據。
章下有司檢讨,杜鎬引貞觀四年勑:『以經籍訛舛,蓋由五胡之亂天下,學士率多南遷,中國經術浸微之緻也。
今後并以六朝舊本為正。
』持以诘維,維不能對。
王師平金陵,得書十餘萬卷,分配三館及學士舍人院,其書多雠校精當,編帙全具,與諸國書不類。
【明抄本注『談苑』。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三十
至是,乃遺鄉人詩曰:『當年蹤迹困埃塵,不意乘時亦化鱗。
為報鄉闾親戚道,如今席帽已離身。
』蓋國初猶襲唐風,士子皆曳袍重戴,出則以席帽自随。
巽後仕至度支郎中、兩浙轉運使,卒。
與王禹偁相友善,今小畜集有送李仲權赴官序,即巽也。
二 世傳潘阆安鴻漸八才子圖,皆策蹇重戴。
又王禹偁贈崔遵度及第未脫白詩雲『且留重戴士風多』,則國初舉子猶重戴矣。
【并青箱雜記。
】 ○禦焚試卷于真宗影殿前 真宗尤重儒學,今科場條制,皆當時所定。
至今每親試進士,已放及第,自十人已上,禦試卷子,并錄本于真宗影殿前焚燒,制舉登科者亦然。
【歸田錄。
】 ○收李迪黜賈邊 景德中,李迪、賈邊皆舉進士,有名當時。
及就省試,主文鹹欲取之,既而二人皆不與。
取其卷視之,迪以賦落韻,邊以當仁不讓于師論,以師為衆,與注疏異說。
乃為奏,具道所以,乞特收試。
時王文正公為相,議曰:『迪雖犯不考,然出于不意,其過可恕。
如邊特立異說,此漸不可啟,将令後生務為穿鑿,破壞科場舊格。
』遂收迪而黜邊。
【東齋記事。
】 ○貢院設位供帳 禮部貢院試進士日,設香案于階前,主司與舉人對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設位,供帳甚盛,有司具茶湯飲漿。
至試學究,則悉徹帳幕氈席之類,亦無茶湯,渴則飲硯水,人人皆黔其吻,非故欲困之,乃防氈幕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經義。
蓋嘗有敗者,故事為之防,歐文忠有詩:『焚香禮進士,徹幕待經生』,以為禮數重輕如此,其實自有為之。
○禦試許詳定官别立等 嘉佑中,進士奏名訖,未禦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莫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
及禦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诰,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
舊制,禦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
複封彌之,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
乃付詳定官,發初考官所定等,以對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當從初考,或從覆考為定,即不得别立等。
是時,王荊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于行間别取一人為狀首,楊樂道守法,以為不可,議論未決。
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官,聞之,謂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
』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禀,而诏從荊公之請。
及發封,乃王俊民也。
詳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為定制。
【并沈存中筆談。
】 ○狀元給驺從 故事,侍讀學士無帶出外者,張知白罷參知政事,授此職知大名府,然非曆二府而出者,不得焉。
寶元中,梅詢始帶知鄭州,【東齋有『改許州』三字。
】自後兩制遂為例。
【東齋記事。
】 ○試進士沿革 進士之舉,至本朝尤盛,而沿革不一。
開寶六年,因徐士廉伐鼓訴訟,帝禦講武殿覆試,禦試自此始。
賜詩自興國二年呂蒙正牓始,分甲次自興國八年王世則牓始,賜袍笏自【明抄本有『呂』字。
蒙正】牓始,及第日賜袍笏自祥符中姚晔牓始,賜宴自呂蒙正牓始,賜同出身自王世則牓始,賜别科出身,自鹹平三年陳咨牓始,唱名自雍熙二年梁颢牓始。
封彌謄錄覆考編排,皆始于景德、祥符之間。
唐制,禮部試舉人,夜試以三鼓為限,無名子嘲之曰:『三條燭盡,燒焦學士之心,八韻賦成,笑破侍郎之口。
』後唐長興令晝【原作『書』,據明抄本改。
】試,窦貞固以短晷難成文字,不盡意,非取士之道,奏複夜試。
本朝引校多士,率用白晝,不複繼燭。
雍熙中,著作佐郎樂史特賜進士及第,诏附于興國五年第一等之下,賜第附牓始于此。
○舉人谒先師 國初,诏諸人貢舉人羣見訖,就國子監谒先師,迄今行之,循唐制也。
【并春明退朝錄。
】 ○春秋發榜 太平興國三年九月,賜進士胡旦等七十四人及第。
先是,去年秋,諸州已薦士,即诏罷之。
上恐有留滞者,诏除三禮三傳學究外,以八月至阙下。
故事,惟春秋發榜,至是秋試,非常例也。
【明抄本注『國朝事始』。
】 ○降聖節齋宴 舊規雲:皇帝降聖之日,學士六員,共率一百二十缗,寺中齋。
今送五十千,與樞密使同開道場,節前一日赴宴。
唐時,惟六學士及二使赴,待诏雖發書屈,亦不預坐。
【明抄本注『國朝事始』。
】 ○江南書籍 雍熙中,太宗以闆本九經尚多訛謬,俾學官重加刊校。
史館先有宋藏榮緒、梁岑之敬所校左傳,諸儒引以為證。
祭酒孔維上言,其書來自南朝,不可案據。
章下有司檢讨,杜鎬引貞觀四年勑:『以經籍訛舛,蓋由五胡之亂天下,學士率多南遷,中國經術浸微之緻也。
今後并以六朝舊本為正。
』持以诘維,維不能對。
王師平金陵,得書十餘萬卷,分配三館及學士舍人院,其書多雠校精當,編帙全具,與諸國書不類。
【明抄本注『談苑』。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