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德量智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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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乃以此給我。

    』自旦至午,不肯受賜,而偶語紛紛不已。

    轉運使劉述大懼,不知所為,居民往往奔出城外,且言變起矣。

    是時張師正為州钤轄,馳入軍資庫,呼将卒前曰:『朝廷非次之恩,州郡固無預備,今帑中所有,止如此,汝輩不肯拜賜,将何為也?必欲反,則非殺我不可。

    』遂擲劍于庭下,披胸示之,羣校茫然自失,遽聲喏,受賜而去。

    【東軒筆錄。

    】 ○魏丕 魏丕作坊使,舊制,床子弩止七百步,上令丕增造至千步,求規于信。

    信令懸弩于架,以重墜其兩端,弩勢圓,取所墜之物較之,但于二分中增一分,以墜新弩,則自可千步矣。

    如其制造,果不差。

    【韓魏王别錄。

    】 ○寇萊公 寇萊公之貶雷州也,丁晉公遣中使赍勑往授之,以錦囊貯劍,揭于馬前。

    既至,萊公方與羣官宴飲,驿吏言狀,萊公遣羣官出逆之。

    中使避不見,入傳舍中,久不之出,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

    上下皆皇恐,不知所為,萊公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賜準死,願見勑書。

    』中使不得已,乃以勑授之。

    萊公乃從錄事參軍借綠衫着之,短纔至膝,拜受勑于庭。

    升階複宴飲,至暮而罷。

     二 寇準從車駕在澶淵,每夕與楊億痛飲讴歌,諧谑諠嘩,常達旦。

    上使人觇知之,喜曰:『得渠如此,吾何憂矣。

    』虜兵既退,來求和親,诏劉仁範往議之。

    仁範以疾辭,乃命曹利用代之,利用與之約,歲給金缯二十萬,虜嫌其少。

    利用複還,奏之,上曰:『百萬以下,皆許也。

    』利用辭去,準召利用至幄次,語之曰:『雖有勑旨,汝往,所許毋得過三十萬。

    過三十萬,勿來見,準将斬汝。

    』利用至虜帳,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

    車駕還自澶淵,畢士安迎于半道,既而至京師,士安罷相,寇準代為首相。

     ○王化基 王化基為人寬厚。

    嘗知某州,與僚屬同坐,有卒過庭下,為化基■〈如上言下〉,而不及幕職,幕職怒,退召其卒笞之。

    化基聞之,笑曰:『我不知其欲得一■〈如上言下〉,如此之重也!向或知之,化基無用此■〈如上言下〉,當以與之。

    』人皆服其雅量。

    官至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谥曰『惠獻』。

    子舉正有父風,官亦至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谥曰『安簡』。

     ○王濟 張稷 景德初,契丹寇澶淵,樞密使陳堯叟奏請江【夏校改作『沿』。

    】河皆撤去浮橋舟船,皆又泊南岸。

    勑下河陽、陝府、河中府,如其奏。

    百姓大驚擾,監察禦史王濟知河中府,獨不肯撤,封還勑書,且奏以為不可。

    陝州通判張稷時以公事在外州,中已撤浮橋,稷還,聞河中不撤,乃複修之。

    寇相時在中書,由是知此二人。

    明年,召濟為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方且進用。

    濟性鲠直,衆多嫌之,及寇相出,濟遂以郎中知杭州,徙知洪州而卒。

    張稷亦以此為三司判官轉運使。

    【并見涑水紀聞。

    】 ○張乖崖 乖崖公鎮蜀時,主帥平賊,如風悸草亂,久不甯息。

    公謂主帥曰:『有平民無告者,在黨中,亦宜治之。

    』翌日,帥送賊二十餘人,請公治之。

    公悉給公憑遣之,曰:『各着業去。

    』帥怒曰:『何擅縱賊人?』公曰:『昨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仆與足下化賊為民,用固邦本。

    』 二 主帥帳下寵一虞候卒,頗恃勢吓民,暴取财物,皆吞聲與之。

    因民有訴其強奪者,彼知公怒,乃缒東城夜遯,公差衙校往捕之,約曰:『爾于擒得處,則渾衣撲入井,作逃走投井申來。

    』是時羣黨恟恟,知彼已投井,故浮議杜絕,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三 川界既安,兵未凱旋,頗有驕色,食必肥鮮,衣必華煥,而妻子是戀。

    公慮其抽回【明抄本作『回兵』。

    】日,有顧望心,遂密奏乞差上前心腹近臣,可以彈壓得主帥者,分其權勢,然後抽兵,即無虞矣。

    尋诏崇儀副使入内,内侍押班衛紹欽充同西川捉賊招安使。

    衛風儀峻整,詞氣谠直,折沖行事,帥不能違,幕下軍吏,悉皆畏憚,遂旋抽兵赴阙,一無顧戀者。

    改元至道春二月,衛入觐,奏劍門部署上官正守關有功,遂诏授峯州團練使,充西川招安使,替主帥歸京。

    公與上官氣義相得,謀無不臧,由是川界路無拾遺矣。

    公乃作悼蜀詩四十韻,見本集。

     四 平李順賊明年,有廣武指揮劉旰者,自懷安軍劫巡檢使率衆叛,全帶衣甲,沖破漢州,西往彭州路去。

    公曰:『可也。

    』日與上官正及僚屬往大慈寺弈棊偶射,民間憂喜相半,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