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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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了書籍雜志過“香江”,有被視為“危險文字”而嘗“鐵窗斧钺風味”之險,我在《略談香港》裡已經說過了。
但因為不知道怎樣的是“危險文字”,所以時常耿耿于心。
為什幺呢?倒也并非如上海保安會所言,怕“中國元氣太損”(2),乃是自私自利,怕自己也許要經過香港,須得留神些。
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頭。
“千裡不同風,百裡不同俗。
”這裡以為平常的,那邊就算過激,滾油煎指頭。
今天正是正當的,明天就變犯罪,藤條打屁股。
倘是年青人,初從鄉間來,一定要被煎得莫明其妙,以為現在是時行這樣的制度了罷。
至于我呢,前年已經四十五歲了(3),而且早已“身心交病”,似乎無須這幺寶貴生命,思患豫防。
但這是别人的意見,若夫我自己,還是不願意吃苦的。
敢乞“新時代的青年”們鑒原為幸。
所以,留神而又留神。
果然,“天助自助者”,今天竟在《循環日報》上遇到一點參考資料了。
事情是一個廣州執信學校的學生,路過(!)香港,“在尖沙嘴碼頭,被一五七号華差截搜行李,在其木杠(謹案:箱也)之内,搜獲激烈文字書籍七本。
計開:執信學校印行之《宣傳大綱》六本,又《侵奪中國史》一本。
此種激烈文字,業經華民署翻譯員擇譯完竣,昨日午乃解由連司提訊,控以懷有激烈文字書籍之罪。
……”抄報太麻煩,說個大略罷,是:“擇譯”時期,押銀五百元出外;後來因為被告供稱書系朋友托帶,所以“姑判從輕罰銀二十五元,書籍沒收焚毀”雲。
執信學校是廣州的平正的學校,既是“清黨”之後,則《宣傳大綱》不外三民主義可知,但一到“尖沙嘴”,可就“激烈”了;可怕。
惟獨對于友邦,竟敢用“侵奪”字樣,則确也未免“激烈”一點,因為忘了他們正在替我們“保存國粹”之恩故也。
但“侵奪”上也許還有字,記者不敢寫出來。
我曾經提起過幾回元朝,今夜思之,還不很确。
元朝之于中文書籍,未嘗如此留心。
這一着倒要推清朝做模範。
他不但興過幾回“文字獄”(4),大殺叛徒,且于宋朝人所做的“激烈文字”,也曾細心加以删改。
同胞之熱心“複古”及友邦之贊助“複古”者,似當奉為師法者也。
清朝人改宋人書,我曾經舉出過《茅亭客話》。
但這書在《琳琅秘室叢書》裡(5),現在時價每部要四十元,倘非小闊人,那能得之哉?近來卻另有一部了,是商務印書館印的《雞肋編》,宋莊季裕着,每本隻要五角,我們可以看見清朝的文瀾閣本和元鈔本有如何不同。
(6)今摘數條如下: “燕地……女子……冬月以栝蒌塗面,……至春暖方滌去,久不為風日所侵,故潔白如玉也。
今使中國婦女,盡污于殊俗,漢唐和親之計,蓋未為屈也。
”(清人将“今使中國”以下二十二字,改作“其異于南方如此”七字。
) “自古兵亂,郡邑被焚毀者有之,雖盜賊殘暴,必賴室廬以處,故須有存者。
靖康之後,金虜侵淩中國,露居異俗,凡所經過,盡皆焚燹。
如曲阜先聖舊宅,自魯共王之後,但有增葺。
莽卓巢溫之徒,猶假崇儒,未嘗敢犯。
至金寇,遂為煙塵。
指其像而诟曰‘爾是言夷狄之有君者!’中原之禍,自書契以來,未之有也。
”(清朝的改本,可大不同了,是“孔子宅在今僊源故魯城中歸德門内阙裡之中。
……遭漢中微,盜賊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見隳壞,而靈光巋然獨存。
今其遺址,不複可見。
而先聖舊宅,近日亦遭兵燹之厄,可歎也夫。
”) 抄書也太麻煩,還是不抄下去了。
但我們看第二條,就很可以悟出上海保安會所切望的“循規蹈矩”之道(7)。
即:原文帶些憤激,是“激烈”,改本不過“可歎也夫”,是“循規蹈矩”的。
何以故呢?憤激便有揭竿而起的可能,而“可歎也夫”則瘟頭瘟腦,即使全國一同歎氣,其結果也不過是歎氣,于“治安”毫無妨礙的。
但我還要給青年們一個警告:勿以為我們以後隻做“可歎也夫”的文章,便可以安全了。
新例我還未研究好,單看清朝的老例,則準其歎氣,乃是對于古人的優待,不适用于今人的。
因為奴才都歎氣,雖無大害,主人看了究竟不舒服。
必須要如羅素(8)所稱贊的杭州的轎夫一樣,常是笑嘻嘻。
但我還要給自己解釋幾句:我雖然對于“笑嘻嘻”仿佛有點微詞,但我并非意在鼓吹“階級鬥争”,因為我知道我的這一篇,杭州轎夫是不會看見的。
況且“讨赤”諸君子,都不肯笑嘻嘻的去擡轎,足見以擡轎為苦境,也不獨“亂黨”為然。
而況我的議論,其實也不過“可歎也夫”乎哉! 現在的書籍往往“激烈”,古人的書籍也不免有違礙之處。
那幺,為中國“保存國粹”者,怎幺辦呢?我還不大明白。
僅知道澳門是正在“征詩”,共收卷七千八百五十六本,經“江霞公太史(孔殷) (9)評閱”,取錄二百名。
第一名的詩是: 南中多樂日高會……良時厚意願得常…… 陵松萬章發文彩……百年
但因為不知道怎樣的是“危險文字”,所以時常耿耿于心。
為什幺呢?倒也并非如上海保安會所言,怕“中國元氣太損”(2),乃是自私自利,怕自己也許要經過香港,須得留神些。
今年似乎是青年特别容易死掉的年頭。
“千裡不同風,百裡不同俗。
”這裡以為平常的,那邊就算過激,滾油煎指頭。
今天正是正當的,明天就變犯罪,藤條打屁股。
倘是年青人,初從鄉間來,一定要被煎得莫明其妙,以為現在是時行這樣的制度了罷。
至于我呢,前年已經四十五歲了(3),而且早已“身心交病”,似乎無須這幺寶貴生命,思患豫防。
但這是别人的意見,若夫我自己,還是不願意吃苦的。
敢乞“新時代的青年”們鑒原為幸。
所以,留神而又留神。
果然,“天助自助者”,今天竟在《循環日報》上遇到一點參考資料了。
事情是一個廣州執信學校的學生,路過(!)香港,“在尖沙嘴碼頭,被一五七号華差截搜行李,在其木杠(謹案:箱也)之内,搜獲激烈文字書籍七本。
計開:執信學校印行之《宣傳大綱》六本,又《侵奪中國史》一本。
此種激烈文字,業經華民署翻譯員擇譯完竣,昨日午乃解由連司提訊,控以懷有激烈文字書籍之罪。
……”抄報太麻煩,說個大略罷,是:“擇譯”時期,押銀五百元出外;後來因為被告供稱書系朋友托帶,所以“姑判從輕罰銀二十五元,書籍沒收焚毀”雲。
執信學校是廣州的平正的學校,既是“清黨”之後,則《宣傳大綱》不外三民主義可知,但一到“尖沙嘴”,可就“激烈”了;可怕。
惟獨對于友邦,竟敢用“侵奪”字樣,則确也未免“激烈”一點,因為忘了他們正在替我們“保存國粹”之恩故也。
但“侵奪”上也許還有字,記者不敢寫出來。
我曾經提起過幾回元朝,今夜思之,還不很确。
元朝之于中文書籍,未嘗如此留心。
這一着倒要推清朝做模範。
他不但興過幾回“文字獄”(4),大殺叛徒,且于宋朝人所做的“激烈文字”,也曾細心加以删改。
同胞之熱心“複古”及友邦之贊助“複古”者,似當奉為師法者也。
清朝人改宋人書,我曾經舉出過《茅亭客話》。
但這書在《琳琅秘室叢書》裡(5),現在時價每部要四十元,倘非小闊人,那能得之哉?近來卻另有一部了,是商務印書館印的《雞肋編》,宋莊季裕着,每本隻要五角,我們可以看見清朝的文瀾閣本和元鈔本有如何不同。
(6)今摘數條如下: “燕地……女子……冬月以栝蒌塗面,……至春暖方滌去,久不為風日所侵,故潔白如玉也。
今使中國婦女,盡污于殊俗,漢唐和親之計,蓋未為屈也。
”(清人将“今使中國”以下二十二字,改作“其異于南方如此”七字。
) “自古兵亂,郡邑被焚毀者有之,雖盜賊殘暴,必賴室廬以處,故須有存者。
靖康之後,金虜侵淩中國,露居異俗,凡所經過,盡皆焚燹。
如曲阜先聖舊宅,自魯共王之後,但有增葺。
莽卓巢溫之徒,猶假崇儒,未嘗敢犯。
至金寇,遂為煙塵。
指其像而诟曰‘爾是言夷狄之有君者!’中原之禍,自書契以來,未之有也。
”(清朝的改本,可大不同了,是“孔子宅在今僊源故魯城中歸德門内阙裡之中。
……遭漢中微,盜賊奔突,自西京未央建章之殿,皆見隳壞,而靈光巋然獨存。
今其遺址,不複可見。
而先聖舊宅,近日亦遭兵燹之厄,可歎也夫。
”) 抄書也太麻煩,還是不抄下去了。
但我們看第二條,就很可以悟出上海保安會所切望的“循規蹈矩”之道(7)。
即:原文帶些憤激,是“激烈”,改本不過“可歎也夫”,是“循規蹈矩”的。
何以故呢?憤激便有揭竿而起的可能,而“可歎也夫”則瘟頭瘟腦,即使全國一同歎氣,其結果也不過是歎氣,于“治安”毫無妨礙的。
但我還要給青年們一個警告:勿以為我們以後隻做“可歎也夫”的文章,便可以安全了。
新例我還未研究好,單看清朝的老例,則準其歎氣,乃是對于古人的優待,不适用于今人的。
因為奴才都歎氣,雖無大害,主人看了究竟不舒服。
必須要如羅素(8)所稱贊的杭州的轎夫一樣,常是笑嘻嘻。
但我還要給自己解釋幾句:我雖然對于“笑嘻嘻”仿佛有點微詞,但我并非意在鼓吹“階級鬥争”,因為我知道我的這一篇,杭州轎夫是不會看見的。
況且“讨赤”諸君子,都不肯笑嘻嘻的去擡轎,足見以擡轎為苦境,也不獨“亂黨”為然。
而況我的議論,其實也不過“可歎也夫”乎哉! 現在的書籍往往“激烈”,古人的書籍也不免有違礙之處。
那幺,為中國“保存國粹”者,怎幺辦呢?我還不大明白。
僅知道澳門是正在“征詩”,共收卷七千八百五十六本,經“江霞公太史(孔殷) (9)評閱”,取錄二百名。
第一名的詩是: 南中多樂日高會……良時厚意願得常…… 陵松萬章發文彩……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