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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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明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入就位然後相吊如儀其服之制一曰斬衰三年二曰斉三年斉杖期斉不杖期斉五月斉三月三曰大功九月四曰小功五月五曰缌麻三月凡為殇服以次降一等凡男為人後女适人者為其私親皆降一等私親之為之也亦然成服之日主人及兄弟始食粥凡重喪未除而遭輕喪則制其服而哭之月朔設位服其服而哭之既畢返重服其除之也亦服輕服若除重喪而輕服未除則服其服以終其餘日
朝夕哭奠【上食】
朝奠食時上食夕奠哭時朔日則于朝奠設馔有新物則薦之
吊奠赙
凡吊皆素服奠用香茶燭酒果貝專用錢帛具剌通名入哭奠訖乃吊而退
聞喪【奔喪】
始聞親喪哭易服遂行道中哀至則哭望其州境其縣境其城其家皆哭入門詣柩前再拜再変服就位哭後四日成服若未得行則為位不奠変服在道至家如□儀若既葬則先之墓哭拜斉以下聞喪為位而哭若奔喪則至家成服若不奔喪則四日成服
治葬
三月而葬前期擇地之可葬者擇日開茔域祠後土遂穿圹作灰隔刻志石造明器下帳苞宵罂大轝翣作主
遷柩朝祖奠貝專陳器祖奠
發引前一日因朝奠以遷柩告奉柩朝于祖遂遷于廳事乃代哭親賓緻奠貝專陳器日晡時設祖奠
遺奠
厥明遷柩就轝乃設遣奠祝奉雲鬼帛升車焚香
發引
柩行主人以下男女哭步從尊長次之服之親又次之賓客又次之親賓設幄于郭外道傍駐柩而奠塗中遇哀則哭
及墓下棺祠後土題木主成墳
未至執事者先發靈幄親賓次婦人幄方相至明器等至靈車至遂設奠而退柩至主人男女各就位哭賓客拜辝而歸乃窆主人贈加灰隔内外蓋實以灰乃實土而漸築之祠後土于墓左藏明器等下志石複實以土而堅築之題主祝奉神主升車執事者徹靈座遂行墳高四尺立小石碑于其前亦高四尺趺高尺許
□哭
主人以下奉靈車在塗徐行哭至家哭祝奉神主入置于靈座主人以下哭于廳事遂詣靈座前哭有吊者拜之如初期九月之喪者飲酒食肉不與宴樂小功以下大功異居者可歸
虞祭
主人以下皆沐浴執事者陳器具馔祝出神主于座主人以下皆入哭降神祝進馔初獻亞獻終獻侑食主人以下皆出祝阖門祝啟門主人以下入哭辝神祝埋魂帛罷朝夕奠遇柔日再虞遇剛日三虞
卒哭
三虞後遇剛日卒哭前期一日陳器具馔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馔質明祝出主主人以下皆入哭降神主人主婦進馔初獻亞獻終獻侑食阖門啟門辝神自是朝夕之間哀不至哭主人兄弟蔬食水飲不食菜果寝席枕木
祔
卒哭明日而祔卒哭之祭既徹即陳器具馔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馔質明主人以下哭于靈座前詣祠堂奉神主出置于座還奉新主入祠堂置于座叙立參神降神祝進馔初獻亞獻終獻侑食阖門啟門辝神祝奉主各還故
小祥
朞而小祥前期一日主人以下沐浴陳器具馔設次陳練服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馔質明祝出主主人以下入哭乃出就次易服複入哭降神三獻侑食阖門啟門辝神止朝夕哭始食菜果
大祥
再朞而大祥前期一日沐浴陳器具馔設次陳禫服告遷于祠堂厥明行事皆如小祥之儀畢祝奉神主入于祠堂徹靈座斷杖棄之屏奉遷主埋于墓側始飲酒食肉而複寝
禫
大祥之後中月而禫前一月下旬蔔日前一日沐浴設位陳器具馔厥明行事皆如大祥之儀
居喪儀說
呂和叔曰凡遭喪聞喪自缌麻以上皆當制服今布升數且随精粗以意定之绖帶麻葛自有小大之制変除之節當遵用之終其月筭而除之【中衣亦當易以缟素力不及或不能為且可去節】
凡三年之喪除不得巳幹治家事外終喪不可行慶吊請谒聚會若卒哭後有甚不得巳事湏至見人者可暫衣墨衰行之事畢反其喪服【甚不得巳如為人論訟當入公府或親戚間有患難不可不親救恤之類自餘請諸會聚之類皆非所急不行害或有未安以書柬緻意亦亮之】
朞喪未卒哭當如三年之喪巳卒哭有不得巳人事則衣墨衰行之或可巳者亦不必出在家受吊接賓皆衣喪服凡大功未卒哭有不得巳事乃衣墨衰以往在家接賓客亦衣墨衰行谒惟不行慶禮及召人赴人酒食之會
小功缌麻唯哭臨受吊乃衣喪服自餘皆衣墨衰出入如常唯不行慶禮及召人赴人酒食
五服年月【司馬溫公喪儀】
斬衰三年
子為父【女在室同】
嫡孫為祖氶重【謂當為祖後者】
父為嫡長子【亦為當為後者】
婦為舅【其夫為祖後者妻亦從服凡婦服夫黨當喪而出則徐之】
為人後者為所後父【為父所後祖氶重者亦如之】
妻為夫妾為君
齊衰三年
子為母
嫡孫氶重祖卒為祖母
母為嫡長子
婦為姑【其夫為祖後者妻亦從服祖姑】
齊衰杖期
子為出母嫁母報【報為母服其子亦同若為父後則服】
夫為妻
齊衰不杖期
為祖父母【女出嫁者亦同】
為叔伯父母
為兄弟
為衆子
為兄弟之子
為嫡孫【亦為當為後者】
為姑姊妹女在室【雖嫡人夫與子者亦同】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女适人者為父母【喪服小記未練而出則三年既練而出則期既練而反則遂之】
妾為嫡妻
為夫兄弟之子
舅姑為嫡婦
齊衰五月
為曾祖父母【女出嫁者亦同】
齊衰三月
為高祖父母【女出嫁者亦同】
大功九月【凡子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殇十五至十二為中殇十一至八歲為下殇應服期者長殇服大功九月中殇服七月下殇服小功五月應服大功以下各以次降等不滿八歲為服之殇哭之易月生未三月則不哭也男子巳娶女子許嫁皆不為殇】
為從兄弟
為庶孫
為女姑姊妹兄弟之女适人者
女适人者為伯叔父母兄弟妷
為人後者為其兄弟姑姊妹
【凡男為人移女适人者為其私親大功以蔔各降一等進此】
為衆子婦
為兄弟子之婦
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子之婦
小功五月
為從祖祖父母【祖之兄弟及妻】
為兄弟之孫
為從祖父母【父之從父兄弟及妻】
為從兄弟之子
為從父兄弟之子
為從祖兄弟姑姊妹
為從祖祖姑【祖之姊妹】
為外祖父母【服問曰母生則為継母之黨服不為其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不為継母之黨服】
為舅
為從母【母之姊妹】
為甥
為夫兄弟之孫
為夫從父兄弟之子
為夫之姑姊妹【在室适人等】
女為兄弟妷之妻
為姊姒婦報
為同異父兄弟姊妹
為兄弟妻
為夫之兄弟
缌麻三月
為三從兄弟
為曾祖之兄弟姊妹服
為祖之從父兄弟姊妹服
為父之再從兄弟姊妹服
為外孫
為曾孫玄孫
為從母之子
為姑之子
為舅之子
為曾祖兄弟之妻服
為祖從父兄弟之妻服
為父再從兄弟之妻服
為庶孫之婦
為庶母【父之妾有子者】
為乳母
為婿
為妻之父母
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為夫之從祖祖兄弟及妻服
為夫之從兄弟之妻
為從父兄弟子之婦
為夫之從兄弟之孫
為夫之從父姊妹【在室适人等】
為夫之舅及從母
為姊妹子之婦
為甥之婦
本族服圖
從
謂之兄弟之孫小功其妻旡服
孫婦
侄孫女
從
三從三從兄弟謂族兄弟缌麻律諸聞父母喪匿不文哀者流二千裡周親尊長徒一年大功已下尊長各逓減二等
再從父兄弟及妻謂族父母缌麻再從兄弟謂之從祖兄弟小功其妻旡服再從侄謂再從兄弟之子缌麻妻旡服再從
從祖兄弟及妻謂族母父缌麻父兄弟及妻謂之從祖父母小功服堂兄弟謂之從父兄弟大功其妻旡服堂侄謂同堂兄弟之子小功妻缌麻堂侄孫謂之同堂兄弟孫缌麻妻旡服從
親曾祖兄弟及妻謂之族曾祖父母缌麻祖兄弟及妻謂之從祖父母小功服父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