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續拾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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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主法大德普安,激勸朋輩,結聚青凫,兼自減月俸,以鹹通九年戊子歲五月九日,興良工政,綱條畢能,科時逐便,自利出材,勉為甘言,賞勵短匠,不日畢成。
是橋長一百尺,闊一丈五尺,下去水四十尺,創置門屋,立鎖鑰,安華表柱,俾阍者潔嚴掌轄,署其名曰通濟。
其橋南有古之魯氏石橋,雖名揚寰海,而通濟之義,莫大茲也。
由是自華亭鬥虹梁,飛鵲腳,架雲棧,回朱檻,化くぐ于洪波,騰華鶴于朱戶,炳煥方面,蓋以壯皇家天外北門之咽扼耳。
曩者亭際中流,有怪石蹙浪,聲砰轟若雷霆,震而不息。
兩堤人□辯其言音狀有蛟螭潛處其下,居者嘗虞,罕窺其祯咎。
公以建橋之日,奠肴酒祝之,其聲頓止。
是□□規風振俗,兆應昭彰,故得磊落妖聲,潛彌水府,以表我公之勳業巍巍乎!愚才非敏達,得不紀茲殊績,載綴斯文,用刊貞石,是十三年壬辰四月十五日紀。
(《金石續編》十一、《八瓊室金石補正》七十七) ◎ 鄧喑 喑,鹹通中攝資州錄事參軍。
◇ 造觀音像記 弟子攝資州錄事參軍鄧喑,自去年三月九日到官,遵宇教條,匡持衆務,自以耿直為事,翻遭猾吏加誣。
至五月廿九日,奉命停務。
喑仰祈陰骘,下燭無群,因發願奉為相公及當州使君,造二大聖,金采容,煥乎圓備,果蒙如護,□監深冤。
至其年十月十七日,蒙相公迥垂仁鑒,俾複本官。
若非聖力所加,安得無移舊貫。
今者因齋慶贊,式表丹心,爰刻翠琰,以彰靈應。
時鹹通十四年歲癸巳六月八日記。
(石刻。
《八瓊室金石補正》七十三) ◎ 沈忄 忄,鹹通中鄉貢進士。
◇ 國清寺止觀堂記 向者我大中七年九月十日,有日本國大德僧,法号圓珍,俗姓殷,自扶桑而來,抵于巨唐福建,旋适五台,複止天台國清,傳西域金人之教。
我師幼能拔俗,剃度出家,以慧鏡内明,戒珠外朗,作昏夜之燭,為苦海之舟。
誓願維持三乘妙理,以彼方尚阙,此土可求,俄拂麻衣,飛玉錫至。
遊曆此寺,數換星霜,陟華頂之峰,禮大師之迹。
此地自會昌廢坼之後,大中恩旨重興,佛殿初營,僧房未置。
白衣居士,經行而曉泊浮雲;青眼少沙門,座定而夜栖磐石。
師乃瞑心起念,言發響從,爰得郢人,伐幽林之柽柏,丁丁之響,朝發南山;落落之材,暮盈北塢。
妙運斤斧,長短得規;巧引繩墨,曲直成準。
功不逾月,其如化城,飛而彩曜庵園,勝概而光揚鹫嶺。
以十年九月七日建成矣。
法師即住持此院,苦節修行,以無為心,得無得法,遂挈瓶錫,告别東歸,即十二年六月八日矣。
有趙郡李處芳,名達,爰來告愚,與師有舊。
東望雲外,空增浩然,仰梵宇之寬斯,其功莫大,乃命予實錄其事,唯慚不文。
鹹通二年五月十日記。
◎ 李儉 《全唐文》七百八十八有傳。
◇ 幽州大都督府兵曹參軍陳君墓志銘(并序) 皇唐甲子四周歲在丁醜夏四月甲戌,陳君沒地府城之隸慎裡。
越月景申晦,葬于幽都縣禮賢鄉之平原。
惟君孝達于神,悌流于鄉黨,信稱于朋執,業著于官曹,惠施于危亡,文形于作,自束發至啟手足,言絕浮僞,行無玷缺,為學不倦,濟物不匮,皆章灼炳煥,不可備舉其迥出人者,今得書之。
執親之喪,頭蓬不栉,面垢不,負土成墳,必自己力,殘形埏隧之間,寄命晷刻之際,泣盡繼血,五周天星,府縣旌表,簪裾高尚,雖從仕進,抱終身之戚焉,蓋人之難能。
後有從事韋雍死于亂鋒,琴瑟并命,老母弱子拘諸佛寺,音信不通,樵蘇不爨。
君與其弟遊,慊若己咎,瘗其遺骸,慰其稚耋,晝乞州裡,夜饷飧饔,進恐吏诃,退憂室谪,後诏訪遺類,官給葬事,亡者免饫于烏鸢,存者複歸于鄉井,名教感其仁,豪傑尚其義,此又難之尤者。
繇是休聞善價,汪郁烈,翔于道路,動于公卿。
于是群賢推毂,元侯授簡,年過強仕,方從命官。
釋褐授檀州參軍,非其志也。
俄改幽州參軍,非其志也。
俄改幽州安次主簿,管護軍表疏。
府換,署府兵曹。
滿□,重假前任。
職業聿修,聲華日美,方期大用,遽委修途,春秋五十有八。
府主痛惜,聞于上公,贈赙有加,轸悼逾等。
平生交友,如斷手足,相與扶服,禮如期功,甯止恸于寝門而已。
君諱立行,字希顔。
昔周武封帝舜之後于陳國,是于楚,派支于燕,代為薊人。
祖輝,人,皆養志含貞,學而不仕。
娶河東柳楚女,有男子女子名一人,并在孩孺。
長兄良貴□其葬事。
君之伉俪,韋氏之出,韋氏又予之出也。
要矜慎配,遽此嫠□,撫存悼亡,刻石納隧。
銘曰: 烏!陳君人之良,錯綜四科及五常。
孝既至兮節既彰,名卓著兮道逾光。
神默默兮天茫茫,宜福而壽反禍殃。
妻弱子幼兮行路鹹傷,一閉佳城兮地久天長。
(石刻。
《唐代墓志彙編·大中一二九》)
是橋長一百尺,闊一丈五尺,下去水四十尺,創置門屋,立鎖鑰,安華表柱,俾阍者潔嚴掌轄,署其名曰通濟。
其橋南有古之魯氏石橋,雖名揚寰海,而通濟之義,莫大茲也。
由是自華亭鬥虹梁,飛鵲腳,架雲棧,回朱檻,化くぐ于洪波,騰華鶴于朱戶,炳煥方面,蓋以壯皇家天外北門之咽扼耳。
曩者亭際中流,有怪石蹙浪,聲砰轟若雷霆,震而不息。
兩堤人□辯其言音狀有蛟螭潛處其下,居者嘗虞,罕窺其祯咎。
公以建橋之日,奠肴酒祝之,其聲頓止。
是□□規風振俗,兆應昭彰,故得磊落妖聲,潛彌水府,以表我公之勳業巍巍乎!愚才非敏達,得不紀茲殊績,載綴斯文,用刊貞石,是十三年壬辰四月十五日紀。
(《金石續編》十一、《八瓊室金石補正》七十七) ◎ 鄧喑 喑,鹹通中攝資州錄事參軍。
◇ 造觀音像記 弟子攝資州錄事參軍鄧喑,自去年三月九日到官,遵宇教條,匡持衆務,自以耿直為事,翻遭猾吏加誣。
至五月廿九日,奉命停務。
喑仰祈陰骘,下燭無群,因發願奉為相公及當州使君,造二大聖,金采容,煥乎圓備,果蒙如護,□監深冤。
至其年十月十七日,蒙相公迥垂仁鑒,俾複本官。
若非聖力所加,安得無移舊貫。
今者因齋慶贊,式表丹心,爰刻翠琰,以彰靈應。
時鹹通十四年歲癸巳六月八日記。
(石刻。
《八瓊室金石補正》七十三) ◎ 沈忄 忄,鹹通中鄉貢進士。
◇ 國清寺止觀堂記 向者我大中七年九月十日,有日本國大德僧,法号圓珍,俗姓殷,自扶桑而來,抵于巨唐福建,旋适五台,複止天台國清,傳西域金人之教。
我師幼能拔俗,剃度出家,以慧鏡内明,戒珠外朗,作昏夜之燭,為苦海之舟。
誓願維持三乘妙理,以彼方尚阙,此土可求,俄拂麻衣,飛玉錫至。
遊曆此寺,數換星霜,陟華頂之峰,禮大師之迹。
此地自會昌廢坼之後,大中恩旨重興,佛殿初營,僧房未置。
白衣居士,經行而曉泊浮雲;青眼少沙門,座定而夜栖磐石。
師乃瞑心起念,言發響從,爰得郢人,伐幽林之柽柏,丁丁之響,朝發南山;落落之材,暮盈北塢。
妙運斤斧,長短得規;巧引繩墨,曲直成準。
功不逾月,其如化城,飛而彩曜庵園,勝概而光揚鹫嶺。
以十年九月七日建成矣。
法師即住持此院,苦節修行,以無為心,得無得法,遂挈瓶錫,告别東歸,即十二年六月八日矣。
有趙郡李處芳,名達,爰來告愚,與師有舊。
東望雲外,空增浩然,仰梵宇之寬斯,其功莫大,乃命予實錄其事,唯慚不文。
鹹通二年五月十日記。
◎ 李儉 《全唐文》七百八十八有傳。
◇ 幽州大都督府兵曹參軍陳君墓志銘(并序) 皇唐甲子四周歲在丁醜夏四月甲戌,陳君沒地府城之隸慎裡。
越月景申晦,葬于幽都縣禮賢鄉之平原。
惟君孝達于神,悌流于鄉黨,信稱于朋執,業著于官曹,惠施于危亡,文形于作,自束發至啟手足,言絕浮僞,行無玷缺,為學不倦,濟物不匮,皆章灼炳煥,不可備舉其迥出人者,今得書之。
執親之喪,頭蓬不栉,面垢不,負土成墳,必自己力,殘形埏隧之間,寄命晷刻之際,泣盡繼血,五周天星,府縣旌表,簪裾高尚,雖從仕進,抱終身之戚焉,蓋人之難能。
後有從事韋雍死于亂鋒,琴瑟并命,老母弱子拘諸佛寺,音信不通,樵蘇不爨。
君與其弟遊,慊若己咎,瘗其遺骸,慰其稚耋,晝乞州裡,夜饷飧饔,進恐吏诃,退憂室谪,後诏訪遺類,官給葬事,亡者免饫于烏鸢,存者複歸于鄉井,名教感其仁,豪傑尚其義,此又難之尤者。
繇是休聞善價,汪郁烈,翔于道路,動于公卿。
于是群賢推毂,元侯授簡,年過強仕,方從命官。
釋褐授檀州參軍,非其志也。
俄改幽州參軍,非其志也。
俄改幽州安次主簿,管護軍表疏。
府換,署府兵曹。
滿□,重假前任。
職業聿修,聲華日美,方期大用,遽委修途,春秋五十有八。
府主痛惜,聞于上公,贈赙有加,轸悼逾等。
平生交友,如斷手足,相與扶服,禮如期功,甯止恸于寝門而已。
君諱立行,字希顔。
昔周武封帝舜之後于陳國,是于楚,派支于燕,代為薊人。
祖輝,人,皆養志含貞,學而不仕。
娶河東柳楚女,有男子女子名一人,并在孩孺。
長兄良貴□其葬事。
君之伉俪,韋氏之出,韋氏又予之出也。
要矜慎配,遽此嫠□,撫存悼亡,刻石納隧。
銘曰: 烏!陳君人之良,錯綜四科及五常。
孝既至兮節既彰,名卓著兮道逾光。
神默默兮天茫茫,宜福而壽反禍殃。
妻弱子幼兮行路鹹傷,一閉佳城兮地久天長。
(石刻。
《唐代墓志彙編·大中一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