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傒斯全集文集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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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教之地也。

    道非聖人所獨得,非有愚智、遠迩,古今之間,學則至焉。

    增城雖僻在嶺表,聲明文物與中州等,而不能以聖人之學立身,棄其身者也;不能以聖人之治治民,棄其民者也。

    棄身者殃,棄民者亡。

    故立身莫先于學,治民莫先于興學。

    左君治香山既能以興學為首務,今又以治增城,弗棄其民矣。

    二邑之士亦皆能有以立其身矣乎【亦,四部叢刊本無。

    】! 重為告曰:夫子萬世南面享天子之禮樂,天下皆知為聖。

    增城既廟祀夫子【廟祀,四部叢刊本作「廟禮」。

    】,又祠崔公,豈不以為賢乎?賢如崔公則祀之,況有不止如崔公者乎?君子亦務學哉!至順三年十月,具官揭傒斯記。

     △陟亭記 泰定四年夏六月,餘自清江鎮買舟泝流而上。

    未至廬陵二十裡,有巨石如夏屋嵌立江右,漁舟賈舶膠葛其下,前挹二洲,人煙雞犬,出沒誕漫。

    又拏舟前行數百步【步,四部叢刊本誤作「裡」。

    】,有小溪出谷中,仰見層巒聳擁【聳擁,四部叢刊本作「葺擁」。

    】,雲木森悅,遂舍舟循溪而入。

     越五裡,劃然開朗。

    左右環合,風氣蓄密,有巨冢隆然在山半。

    由冢之左又入小谷,有屋數間,題曰陟亭。

    乃坐亭上,召守冢者而問曰:「地為何?」曰:「為書堂原。

    」「葬為誰?」曰:「為阮氏。

    」「何字【字,四部叢刊本誤作「氏」。

    】?」曰:「民望。

    」曰:「吾知其為人矣。

    是嘗以年十三風雪徒步求書福建憲使出其父于獄者。

    是嘗佐其父連山簿尉攝兵馬钤轄撫洞僚有方者。

    是嘗拔俘虜之子于軍中以還其友,贖俘虜之母于邑大夫以還淮僧,責名家之女于歌筵以還其夫,且給其家,使改過易行者。

    是嘗為郡曹,又為縣都曹,寬海艘之役,罷坑冶之害者。

    是嘗受知滕國李武愍公恒及其子平章公世安、楚國程文憲公巨夫、南台薛中丞居敬、孫禦史世賢者。

    是嘗為翰林潘侍讀昂霄為監察禦史時舉為江西憲掾不果用,廣東帥答■〈夾刂〉海朝京時,湖廣燕右丞公楠為司農時,欲舉為掾不就者。

    」 遂升高而望,青原、夫容、天王諸峯如劍如戟,如屏如帷,如卓筆者,陳乎其前。

    東山、墨潭、蛇山之屬,如骞如倚,如據如伏,如黝如绀者,缭乎其後。

    飄然如匹素,渺然如白蛇,自天南下千裡不息而橫截乎黨灘者【下千裡,四部叢刊本無「下」字。

    】,贛江也。

    朝晖夕景,長雲廣霧,明滅變化,不可殚紀。

    宜乎孝子慈孫于此興「屺岵」之悲而無窮也。

    于是怆然而下,複坐亭上,拊髀而歌曰:「山川信美兮心孔悲,往者不可作兮來不可期。

    」左右皆欷歔不自禁。

     乃就舟,至郡,以其狀告知往來者曰:「然,是其仲子清江教谕浩嘗廬墓其中,且将葬其父于山之左腋,他日為投老之地者也。

    」居數日,浩來見【浩,四部叢刊本作「若」。

    】,戚乎其容,懇乎其言,與語陟亭事,泫然流涕曰:「先子之藏也。

    」再閱月,乃請記。

     夫父子者,人之大倫也。

    生死者,人之大故也。

    子雖甚愛其親,不能使其親之長存。

    父雖甚愛其子,不能使其子之皆孝。

    及夫登高丘【及,四部叢刊本作「極」,屬上句。

    】,臨墟墓,覩其親之所藏【覩,胡思敬校雲:「原缺,以意補。

    」四部叢刊本作「不必」。

    】,未有不悄然傷懷、彷徨踯躅者,人之至情也。

    況浩兄弟之孝,臨其親之所藏者乎!然孝于親莫大于敬其身,敬其身莫大于勵其行。

    雖歌管盈耳【歌管,四部叢刊本作「管□」。

    】,獻酬交錯,常如「陟屺陟岵」之時,庶毋負茲亭之所以名也。

    烏乎!當至元風虎雲龍之世,使民望少自損,何所不至,而甯為鄉善人以終?撫其山川,天固将啟其後之人矣。

     民望諱霖,号石峯居士,好學而尚義,晚尤嗜佛、老之書。

    娶吳氏,有四子,曰均、浩、铎、煥,女四,嫁士族,孫男七人。

    是歲九月記【九月,原作「某月」,依四部叢刊本改。

    】。

     △善餘堂記 饒有善人居安仁華蕋峯之西,玉真堂之東,華山之陽,張果峯之北,曰胡君茂卿。

    治獄多陰德。

    其祖、父皆好善,鄉之長老大夫士相謂曰【長老,四部叢刊本作「老長」。

    】:易大傳不雲乎,「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請以「善餘」名胡氏之堂。

    又購昭文館大學士李溥光書以遺之。

    至順元年,其子式入史館,與餘深相好。

    又明年,請記于餘。

     餘曰:「夫善人,孔子猶歎其不得見,孟子猶聞之喜而不寐;況治獄平,尤人所難者乎?」茂卿之生,父蓋年四十有五矣,甚愛之。

    未成童,好學孝謹,父愈愛之。

    我元有天下,所與共治出刀筆吏十九,卿亦起為縣曹。

    然在諸曹中獨異。

    其治獄,情可貸者無不貸之,死可生者無不生之,民亦莫不自輸其情,而刑以不濫。

    縣長、貳及同列多嫉怒怨惡之,而不敢言,久乃服其為人。

     元貞末,縣有盜,捕久不得【久,四部叢刊本作「人」。

    】,尉辄以疑似捕齊民七人,日搒掠鍛煉之,獄具,移縣。

    縣長、貳皆喜其得盜【其,原作「且」,胡思敬校雲:「『且』疑衍。

    」非。

    此依四部叢刊本改。

    】,立關三木,置獄中。

    上遣使決,且至,卿入獄語七人曰:「人皆言汝等非盜【人,四部叢刊本無。

    】,何不自言?」衆涕泣,死不敢異。

    卿曰:「汝第言,當助汝。

    否則旦夕死【否則,四部叢刊本作「否即」。

    】。

    」七人遂極言寃狀,令怒不聽,卿前争曰:「七人,一邑之人皆知為非盜,以為盜者,獨尉與令耳。

    奈何欲殺七無罪以逭失盜之責?失盜之責,亦至死耶?」令默然,竟釋之。

    七人歸,皆祠卿于家。

     頃之,以郡曹攝縣,諸曹長有為縣豪主錢谷緻富饒者,豪常欲坐以事殺而幷之,未得間。

    聞與妻前夫女奸,乃大喜曰:「即坐與親女奸罪至死。

    」遂白縣,治其事。

    縣得重賂,皆許諾。

    卿亦佯諾之【諾,四部叢刊本作「許」。

    】。

    及捕治,事有實,然非親女,故匿不發。

    豪日求閱其獄,盡如指意無異。

    獄既具,上府,卿密疏女族姓及祖、父名牍中,府閱獄,見所引女族姓,祖、父名,召謂卿曰:「卿真長者,當為卿成此名。

    」竟以異姓女杖而出之。

    卿為德類此者至不可數【者,四部叢刊本作「名」。

     數,四部叢刊本作「敷」。

    】,此其尤彰明較着,人所常道之者。

     後生五男子,皆秀穎出羣,曰:「吾父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