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傒斯全集文集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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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教之地也。
道非聖人所獨得,非有愚智、遠迩,古今之間,學則至焉。
增城雖僻在嶺表,聲明文物與中州等,而不能以聖人之學立身,棄其身者也;不能以聖人之治治民,棄其民者也。
棄身者殃,棄民者亡。
故立身莫先于學,治民莫先于興學。
左君治香山既能以興學為首務,今又以治增城,弗棄其民矣。
二邑之士亦皆能有以立其身矣乎【亦,四部叢刊本無。
】! 重為告曰:夫子萬世南面享天子之禮樂,天下皆知為聖。
增城既廟祀夫子【廟祀,四部叢刊本作「廟禮」。
】,又祠崔公,豈不以為賢乎?賢如崔公則祀之,況有不止如崔公者乎?君子亦務學哉!至順三年十月,具官揭傒斯記。
△陟亭記 泰定四年夏六月,餘自清江鎮買舟泝流而上。
未至廬陵二十裡,有巨石如夏屋嵌立江右,漁舟賈舶膠葛其下,前挹二洲,人煙雞犬,出沒誕漫。
又拏舟前行數百步【步,四部叢刊本誤作「裡」。
】,有小溪出谷中,仰見層巒聳擁【聳擁,四部叢刊本作「葺擁」。
】,雲木森悅,遂舍舟循溪而入。
越五裡,劃然開朗。
左右環合,風氣蓄密,有巨冢隆然在山半。
由冢之左又入小谷,有屋數間,題曰陟亭。
乃坐亭上,召守冢者而問曰:「地為何?」曰:「為書堂原。
」「葬為誰?」曰:「為阮氏。
」「何字【字,四部叢刊本誤作「氏」。
】?」曰:「民望。
」曰:「吾知其為人矣。
是嘗以年十三風雪徒步求書福建憲使出其父于獄者。
是嘗佐其父連山簿尉攝兵馬钤轄撫洞僚有方者。
是嘗拔俘虜之子于軍中以還其友,贖俘虜之母于邑大夫以還淮僧,責名家之女于歌筵以還其夫,且給其家,使改過易行者。
是嘗為郡曹,又為縣都曹,寬海艘之役,罷坑冶之害者。
是嘗受知滕國李武愍公恒及其子平章公世安、楚國程文憲公巨夫、南台薛中丞居敬、孫禦史世賢者。
是嘗為翰林潘侍讀昂霄為監察禦史時舉為江西憲掾不果用,廣東帥答■〈夾刂〉海朝京時,湖廣燕右丞公楠為司農時,欲舉為掾不就者。
」 遂升高而望,青原、夫容、天王諸峯如劍如戟,如屏如帷,如卓筆者,陳乎其前。
東山、墨潭、蛇山之屬,如骞如倚,如據如伏,如黝如绀者,缭乎其後。
飄然如匹素,渺然如白蛇,自天南下千裡不息而橫截乎黨灘者【下千裡,四部叢刊本無「下」字。
】,贛江也。
朝晖夕景,長雲廣霧,明滅變化,不可殚紀。
宜乎孝子慈孫于此興「屺岵」之悲而無窮也。
于是怆然而下,複坐亭上,拊髀而歌曰:「山川信美兮心孔悲,往者不可作兮來不可期。
」左右皆欷歔不自禁。
乃就舟,至郡,以其狀告知往來者曰:「然,是其仲子清江教谕浩嘗廬墓其中,且将葬其父于山之左腋,他日為投老之地者也。
」居數日,浩來見【浩,四部叢刊本作「若」。
】,戚乎其容,懇乎其言,與語陟亭事,泫然流涕曰:「先子之藏也。
」再閱月,乃請記。
夫父子者,人之大倫也。
生死者,人之大故也。
子雖甚愛其親,不能使其親之長存。
父雖甚愛其子,不能使其子之皆孝。
及夫登高丘【及,四部叢刊本作「極」,屬上句。
】,臨墟墓,覩其親之所藏【覩,胡思敬校雲:「原缺,以意補。
」四部叢刊本作「不必」。
】,未有不悄然傷懷、彷徨踯躅者,人之至情也。
況浩兄弟之孝,臨其親之所藏者乎!然孝于親莫大于敬其身,敬其身莫大于勵其行。
雖歌管盈耳【歌管,四部叢刊本作「管□」。
】,獻酬交錯,常如「陟屺陟岵」之時,庶毋負茲亭之所以名也。
烏乎!當至元風虎雲龍之世,使民望少自損,何所不至,而甯為鄉善人以終?撫其山川,天固将啟其後之人矣。
民望諱霖,号石峯居士,好學而尚義,晚尤嗜佛、老之書。
娶吳氏,有四子,曰均、浩、铎、煥,女四,嫁士族,孫男七人。
是歲九月記【九月,原作「某月」,依四部叢刊本改。
】。
△善餘堂記 饒有善人居安仁華蕋峯之西,玉真堂之東,華山之陽,張果峯之北,曰胡君茂卿。
治獄多陰德。
其祖、父皆好善,鄉之長老大夫士相謂曰【長老,四部叢刊本作「老長」。
】:易大傳不雲乎,「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請以「善餘」名胡氏之堂。
又購昭文館大學士李溥光書以遺之。
至順元年,其子式入史館,與餘深相好。
又明年,請記于餘。
餘曰:「夫善人,孔子猶歎其不得見,孟子猶聞之喜而不寐;況治獄平,尤人所難者乎?」茂卿之生,父蓋年四十有五矣,甚愛之。
未成童,好學孝謹,父愈愛之。
我元有天下,所與共治出刀筆吏十九,卿亦起為縣曹。
然在諸曹中獨異。
其治獄,情可貸者無不貸之,死可生者無不生之,民亦莫不自輸其情,而刑以不濫。
縣長、貳及同列多嫉怒怨惡之,而不敢言,久乃服其為人。
元貞末,縣有盜,捕久不得【久,四部叢刊本作「人」。
】,尉辄以疑似捕齊民七人,日搒掠鍛煉之,獄具,移縣。
縣長、貳皆喜其得盜【其,原作「且」,胡思敬校雲:「『且』疑衍。
」非。
此依四部叢刊本改。
】,立關三木,置獄中。
上遣使決,且至,卿入獄語七人曰:「人皆言汝等非盜【人,四部叢刊本無。
】,何不自言?」衆涕泣,死不敢異。
卿曰:「汝第言,當助汝。
否則旦夕死【否則,四部叢刊本作「否即」。
】。
」七人遂極言寃狀,令怒不聽,卿前争曰:「七人,一邑之人皆知為非盜,以為盜者,獨尉與令耳。
奈何欲殺七無罪以逭失盜之責?失盜之責,亦至死耶?」令默然,竟釋之。
七人歸,皆祠卿于家。
頃之,以郡曹攝縣,諸曹長有為縣豪主錢谷緻富饒者,豪常欲坐以事殺而幷之,未得間。
聞與妻前夫女奸,乃大喜曰:「即坐與親女奸罪至死。
」遂白縣,治其事。
縣得重賂,皆許諾。
卿亦佯諾之【諾,四部叢刊本作「許」。
】。
及捕治,事有實,然非親女,故匿不發。
豪日求閱其獄,盡如指意無異。
獄既具,上府,卿密疏女族姓及祖、父名牍中,府閱獄,見所引女族姓,祖、父名,召謂卿曰:「卿真長者,當為卿成此名。
」竟以異姓女杖而出之。
卿為德類此者至不可數【者,四部叢刊本作「名」。
數,四部叢刊本作「敷」。
】,此其尤彰明較着,人所常道之者。
後生五男子,皆秀穎出羣,曰:「吾父積善
道非聖人所獨得,非有愚智、遠迩,古今之間,學則至焉。
增城雖僻在嶺表,聲明文物與中州等,而不能以聖人之學立身,棄其身者也;不能以聖人之治治民,棄其民者也。
棄身者殃,棄民者亡。
故立身莫先于學,治民莫先于興學。
左君治香山既能以興學為首務,今又以治增城,弗棄其民矣。
二邑之士亦皆能有以立其身矣乎【亦,四部叢刊本無。
】! 重為告曰:夫子萬世南面享天子之禮樂,天下皆知為聖。
增城既廟祀夫子【廟祀,四部叢刊本作「廟禮」。
】,又祠崔公,豈不以為賢乎?賢如崔公則祀之,況有不止如崔公者乎?君子亦務學哉!至順三年十月,具官揭傒斯記。
△陟亭記 泰定四年夏六月,餘自清江鎮買舟泝流而上。
未至廬陵二十裡,有巨石如夏屋嵌立江右,漁舟賈舶膠葛其下,前挹二洲,人煙雞犬,出沒誕漫。
又拏舟前行數百步【步,四部叢刊本誤作「裡」。
】,有小溪出谷中,仰見層巒聳擁【聳擁,四部叢刊本作「葺擁」。
】,雲木森悅,遂舍舟循溪而入。
越五裡,劃然開朗。
左右環合,風氣蓄密,有巨冢隆然在山半。
由冢之左又入小谷,有屋數間,題曰陟亭。
乃坐亭上,召守冢者而問曰:「地為何?」曰:「為書堂原。
」「葬為誰?」曰:「為阮氏。
」「何字【字,四部叢刊本誤作「氏」。
】?」曰:「民望。
」曰:「吾知其為人矣。
是嘗以年十三風雪徒步求書福建憲使出其父于獄者。
是嘗佐其父連山簿尉攝兵馬钤轄撫洞僚有方者。
是嘗拔俘虜之子于軍中以還其友,贖俘虜之母于邑大夫以還淮僧,責名家之女于歌筵以還其夫,且給其家,使改過易行者。
是嘗為郡曹,又為縣都曹,寬海艘之役,罷坑冶之害者。
是嘗受知滕國李武愍公恒及其子平章公世安、楚國程文憲公巨夫、南台薛中丞居敬、孫禦史世賢者。
是嘗為翰林潘侍讀昂霄為監察禦史時舉為江西憲掾不果用,廣東帥答■〈夾刂〉海朝京時,湖廣燕右丞公楠為司農時,欲舉為掾不就者。
」 遂升高而望,青原、夫容、天王諸峯如劍如戟,如屏如帷,如卓筆者,陳乎其前。
東山、墨潭、蛇山之屬,如骞如倚,如據如伏,如黝如绀者,缭乎其後。
飄然如匹素,渺然如白蛇,自天南下千裡不息而橫截乎黨灘者【下千裡,四部叢刊本無「下」字。
】,贛江也。
朝晖夕景,長雲廣霧,明滅變化,不可殚紀。
宜乎孝子慈孫于此興「屺岵」之悲而無窮也。
于是怆然而下,複坐亭上,拊髀而歌曰:「山川信美兮心孔悲,往者不可作兮來不可期。
」左右皆欷歔不自禁。
乃就舟,至郡,以其狀告知往來者曰:「然,是其仲子清江教谕浩嘗廬墓其中,且将葬其父于山之左腋,他日為投老之地者也。
」居數日,浩來見【浩,四部叢刊本作「若」。
】,戚乎其容,懇乎其言,與語陟亭事,泫然流涕曰:「先子之藏也。
」再閱月,乃請記。
夫父子者,人之大倫也。
生死者,人之大故也。
子雖甚愛其親,不能使其親之長存。
父雖甚愛其子,不能使其子之皆孝。
及夫登高丘【及,四部叢刊本作「極」,屬上句。
】,臨墟墓,覩其親之所藏【覩,胡思敬校雲:「原缺,以意補。
」四部叢刊本作「不必」。
】,未有不悄然傷懷、彷徨踯躅者,人之至情也。
況浩兄弟之孝,臨其親之所藏者乎!然孝于親莫大于敬其身,敬其身莫大于勵其行。
雖歌管盈耳【歌管,四部叢刊本作「管□」。
】,獻酬交錯,常如「陟屺陟岵」之時,庶毋負茲亭之所以名也。
烏乎!當至元風虎雲龍之世,使民望少自損,何所不至,而甯為鄉善人以終?撫其山川,天固将啟其後之人矣。
民望諱霖,号石峯居士,好學而尚義,晚尤嗜佛、老之書。
娶吳氏,有四子,曰均、浩、铎、煥,女四,嫁士族,孫男七人。
是歲九月記【九月,原作「某月」,依四部叢刊本改。
】。
△善餘堂記 饒有善人居安仁華蕋峯之西,玉真堂之東,華山之陽,張果峯之北,曰胡君茂卿。
治獄多陰德。
其祖、父皆好善,鄉之長老大夫士相謂曰【長老,四部叢刊本作「老長」。
】:易大傳不雲乎,「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請以「善餘」名胡氏之堂。
又購昭文館大學士李溥光書以遺之。
至順元年,其子式入史館,與餘深相好。
又明年,請記于餘。
餘曰:「夫善人,孔子猶歎其不得見,孟子猶聞之喜而不寐;況治獄平,尤人所難者乎?」茂卿之生,父蓋年四十有五矣,甚愛之。
未成童,好學孝謹,父愈愛之。
我元有天下,所與共治出刀筆吏十九,卿亦起為縣曹。
然在諸曹中獨異。
其治獄,情可貸者無不貸之,死可生者無不生之,民亦莫不自輸其情,而刑以不濫。
縣長、貳及同列多嫉怒怨惡之,而不敢言,久乃服其為人。
元貞末,縣有盜,捕久不得【久,四部叢刊本作「人」。
】,尉辄以疑似捕齊民七人,日搒掠鍛煉之,獄具,移縣。
縣長、貳皆喜其得盜【其,原作「且」,胡思敬校雲:「『且』疑衍。
」非。
此依四部叢刊本改。
】,立關三木,置獄中。
上遣使決,且至,卿入獄語七人曰:「人皆言汝等非盜【人,四部叢刊本無。
】,何不自言?」衆涕泣,死不敢異。
卿曰:「汝第言,當助汝。
否則旦夕死【否則,四部叢刊本作「否即」。
】。
」七人遂極言寃狀,令怒不聽,卿前争曰:「七人,一邑之人皆知為非盜,以為盜者,獨尉與令耳。
奈何欲殺七無罪以逭失盜之責?失盜之責,亦至死耶?」令默然,竟釋之。
七人歸,皆祠卿于家。
頃之,以郡曹攝縣,諸曹長有為縣豪主錢谷緻富饒者,豪常欲坐以事殺而幷之,未得間。
聞與妻前夫女奸,乃大喜曰:「即坐與親女奸罪至死。
」遂白縣,治其事。
縣得重賂,皆許諾。
卿亦佯諾之【諾,四部叢刊本作「許」。
】。
及捕治,事有實,然非親女,故匿不發。
豪日求閱其獄,盡如指意無異。
獄既具,上府,卿密疏女族姓及祖、父名牍中,府閱獄,見所引女族姓,祖、父名,召謂卿曰:「卿真長者,當為卿成此名。
」竟以異姓女杖而出之。
卿為德類此者至不可數【者,四部叢刊本作「名」。
數,四部叢刊本作「敷」。
】,此其尤彰明較着,人所常道之者。
後生五男子,皆秀穎出羣,曰:「吾父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