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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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秦始皇制定的規章制度得以很好地執行,車同軌的制度也不應例外。
然而,陳景元認為從兵馬俑坑中出土的與真車等大的車輛中,車的輪距并不統一,而在俑坑邊上出土的銅車馬坑,按照真車大小換算過來時,兩輛車的輪距都與俑坑中車輛的輪距不一緻。
由此,陳景元推測銅車馬也不是秦始皇的随葬。
并且,陳景元還認為,在曆代,數字都代表着身份貴賤的等級差别。
在周早有天子駕六的記載,秦始皇自己頒布法令規定天子使用的數字為六,但銅車馬所使用的馬匹數是四,俑坑中車輛使用的馬匹數也是四。
他又怎麼可能在自己的陪葬坑裡使用低一級的數字呢? 而這些令人困惑的細節正好證明了兵馬俑坑的主人隻能是秦宣太後,而不是秦始皇。
雖然袁仲一教授針對陳景元提出的質疑進行了詳盡的解釋,但陳景元仍然覺得他對兵馬俑的分析流于表面,缺乏直接而有力的證據。
那麼,面對陳景元一次又一次的質疑,袁仲一教授在想什麼?他是否能最終拿出陳景元所認為的直接證據呢?這場關于兵馬俑的主人的讨論到底會以怎樣的方式結束呢? 袁仲一教授指出,在兵馬俑1号坑中出土了很多秦代兵器,其中在一種被稱作&ldquo戈&rdquo的兵器表面,明确地刻有&ldquo五年相邦呂不韋造&rdquo的銘文。
呂不韋是秦始皇的丞相,相當于今天的國家總理。
跟随秦始皇近十年的時間。
他的職責之一就是負責秦國的兵器生産。
在呂不韋編撰的曆史文獻《呂氏春秋》中有&ldquo物勒工名&rdquo的記載,這是一項讓器物的制造者必須把自己的名字刻在所造器物上的規定。
這些文字原本是為了方便追查出殘品器物的制作者,但它的存在卻為今天給兵馬俑判定年代提供了極為重要而且十分準确的事實依據。
袁仲一教授認為,兵馬俑中&ldquo呂不韋戈&rdquo的出現已經充分說明,兵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已然是個不争的事實,任何關于兵馬俑的疑問都會因為&ldquo呂不韋戈&rdquo的出現而逐漸消退。
然而,即便是兵馬俑的權威專家做出了結論性的判斷,陳景元依然又提出了質疑。
陳景元指出,在兵馬俑坑的考古報告中一共就提到過5個有&ldquo相邦呂不韋&rdquo字樣的戈,其它的兵器都沒有明确的年代标志。
比如,兵馬俑坑中還出土了一些被稱作&ldquo铍&rdquo的秦代兵器,在這些兵器上隻注明了&ldquo十七年&rdquo&ldquo十八年&rdquo的字樣,沒有其它标志朝代年份的信息,所以,這樣的銘文很難判斷這些兵器應屬于哪一個特定的曆史時期。
監管兵器生産的秦國丞相呂不韋在任不過十年的時間,并且,在秦始皇十二年的時侯呂不韋就死了。
所以,陳景元認為,标有&ldquo十六年&rdquo銘文的銅铍肯定不是指&ldquo呂不韋十六年&rdquo,由此推斷,除了5個刻有&ldquo相邦呂不韋&rdquo銘文的戈的兵器外,其他沒有明确紀年的兵器應該都不是秦始皇時代所造。
對于陳景元的推斷,兵馬俑博物館的專家馬上進行了反駁。
袁仲一教授指出,在很多兵器上都可以看到刻有&ldquo寺工&rdquo字樣的銘文。
寺工是秦始皇設立的專門負責制造兵器和車馬器的一個國家機構。
所以,兵器上&ldquo寺工&rdquo的字樣也能明确兵馬俑坑是秦始皇時期所建,而俑坑的主人
然而,陳景元認為從兵馬俑坑中出土的與真車等大的車輛中,車的輪距并不統一,而在俑坑邊上出土的銅車馬坑,按照真車大小換算過來時,兩輛車的輪距都與俑坑中車輛的輪距不一緻。
由此,陳景元推測銅車馬也不是秦始皇的随葬。
并且,陳景元還認為,在曆代,數字都代表着身份貴賤的等級差别。
在周早有天子駕六的記載,秦始皇自己頒布法令規定天子使用的數字為六,但銅車馬所使用的馬匹數是四,俑坑中車輛使用的馬匹數也是四。
他又怎麼可能在自己的陪葬坑裡使用低一級的數字呢? 而這些令人困惑的細節正好證明了兵馬俑坑的主人隻能是秦宣太後,而不是秦始皇。
雖然袁仲一教授針對陳景元提出的質疑進行了詳盡的解釋,但陳景元仍然覺得他對兵馬俑的分析流于表面,缺乏直接而有力的證據。
那麼,面對陳景元一次又一次的質疑,袁仲一教授在想什麼?他是否能最終拿出陳景元所認為的直接證據呢?這場關于兵馬俑的主人的讨論到底會以怎樣的方式結束呢? 袁仲一教授指出,在兵馬俑1号坑中出土了很多秦代兵器,其中在一種被稱作&ldquo戈&rdquo的兵器表面,明确地刻有&ldquo五年相邦呂不韋造&rdquo的銘文。
呂不韋是秦始皇的丞相,相當于今天的國家總理。
跟随秦始皇近十年的時間。
他的職責之一就是負責秦國的兵器生産。
在呂不韋編撰的曆史文獻《
這些文字原本是為了方便追查出殘品器物的制作者,但它的存在卻為今天給兵馬俑判定年代提供了極為重要而且十分準确的事實依據。
袁仲一教授認為,兵馬俑中&ldquo呂不韋戈&rdquo的出現已經充分說明,兵馬俑是秦始皇的陪葬已然是個不争的事實,任何關于兵馬俑的疑問都會因為&ldquo呂不韋戈&rdquo的出現而逐漸消退。
然而,即便是兵馬俑的權威專家做出了結論性的判斷,陳景元依然又提出了質疑。
陳景元指出,在兵馬俑坑的考古報告中一共就提到過5個有&ldquo相邦呂不韋&rdquo字樣的戈,其它的兵器都沒有明确的年代标志。
比如,兵馬俑坑中還出土了一些被稱作&ldquo铍&rdquo的秦代兵器,在這些兵器上隻注明了&ldquo十七年&rdquo&ldquo十八年&rdquo的字樣,沒有其它标志朝代年份的信息,所以,這樣的銘文很難判斷這些兵器應屬于哪一個特定的曆史時期。
監管兵器生産的秦國丞相呂不韋在任不過十年的時間,并且,在秦始皇十二年的時侯呂不韋就死了。
所以,陳景元認為,标有&ldquo十六年&rdquo銘文的銅铍肯定不是指&ldquo呂不韋十六年&rdquo,由此推斷,除了5個刻有&ldquo相邦呂不韋&rdquo銘文的戈的兵器外,其他沒有明确紀年的兵器應該都不是秦始皇時代所造。
對于陳景元的推斷,兵馬俑博物館的專家馬上進行了反駁。
袁仲一教授指出,在很多兵器上都可以看到刻有&ldquo寺工&rdquo字樣的銘文。
寺工是秦始皇設立的專門負責制造兵器和車馬器的一個國家機構。
所以,兵器上&ldquo寺工&rdquo的字樣也能明确兵馬俑坑是秦始皇時期所建,而俑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