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十二回 立壽官百經營不負遺孤 死韓公一紙書能留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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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百兩而以為奢,今吉姐妝奁大都累萬,而孫兒孫媳猶以為未浃于心。

    籲,可歎哉!” 吉姐嫁後才越月,韓陵以無疾終。

    是時,顔少青率玉壽官夫婦及莊勇韓傑、紹崇文夫婦及女兒龍飛,同往韓莊赴喪。

    其餘附近鄉長,如阪泥、沙頭、緣木、卷阿等鄉,無不來會。

    忽報紹潛光,屯重兵十字關外,聲言赴喪而實窺伺虛實。

    韓騰大驚,與少青相議。

    一面添兵守關,一面令趙公挪屯兵上埗以牽掣之;更擇能言之士,卑禮厚賂以辭之,乃使韓仁往。

    少青私謂韓騰曰:“某看韓仁兄弟,皆有外心不可用也。

    莊中可與共事者,惟鬥艮山、奇亮功二人耳。

    ”韓騰曰:“知臣莫若君,某與仁等相處有年,見其悃x無華,一可用也。

    先公後私,二可用也。

    善體民隐,能使莊人鹹稱四良,三可用也。

    彼鬥奇二莊勇,外雖激昂,内或不足,況屬異姓,何可同日語哉。

    ”少青曰:“疏不間親,言之何補。

    ”遂歎息而退。

    謂崇文及吉姐曰:“亡韓莊者必四韓也。

    ”乃回黃石。

     韓仁自說退紹軍之後,自以為畢世之功。

    常語韓騰曰:“今紹公并兩莊之衆,宅中而圖,諸謀士莊勇皆功名之士,将立紹公為眉山王矣。

    我韓莊雖與黃石唇齒相依,觀去歲黃石遭亂,我不能救黃石,則我莊有事,黃石之不能救我,可知也。

    為公計者,乘其欲王未王之際,修一表勸進,是為上策。

    夫潛光勸之亦王,不勸亦王,不如使其意出自鄰莊,而不在臣下,則潛光必德公。

    德公則韓民可保,而韓祚可長,惟公圖之。

    ”韓騰以其語語杏英,杏英色然曰:“紹潛光,吾世仇也,奈何降之。

    韓仁之語,為己計則得,為公計則非。

    就令納土稱臣,幸則與莊勇等;不幸,則全家身首異處。

    必然之理也。

    況先莊公為顔公所立,今甫捐館,背之不孝。

    且公竟忘子孫世世事顔公如臣之事君之言乎,妾以為先斬韓仁之首,以絕浮議。

    俟其僭王之日,與顔公糾諸鄉之兵以讨之,是為師出有名。

    安知十字關故轍不複見于今日乎。

    ”韓騰不能決。

     卻說少青自與壽官完婚之後,急欲立為莊公,以綿丈人之祚,又遭韓氏喪事,權且擱下。

    一日,嬌鸾私語連錢曰:“聞公欲立壽官,久而未決,何也?”連錢曰:“壽兒年幼不更事,未得輔之之人,故仍待裁量耳。

    ”嬌鸾曰:“可當、松齡、韓傑三莊勇留而黃石安,三莊勇去而黃石危,人所共悉。

    曷語公,留三莊勇以鎮黃石乎?”連錢曰:“三莊勇能禦侮千裡之外,而不能獻箴一室之中。

    得一人兼師保之任者,此選正難耳。

    ”嬌鸾曰:“夫人何不自留,以訓弱弟。

    ”連錢笑而不答。

    嬌鸾曰:“龍飛娘子何不留乎?餘餘娘子何不留乎?”連錢曰:“雌之無雄,如水母之無蝦也。

    誰肯留此?”嬌鸾咄的一笑,懷中出一書劄呈連錢。

    且曰:“昔韓太莊公易箦時,萬念俱灰,惟不能忘黃石後事,故據榻作此書遺侬,知侬不負黃石也。

    枕席之私恩雖好,屏藩之大義難辭。

    侬願留此,一如韓太莊公言。

    ”連錢大喜。

    即禀母親,喚壽官吉姐拜嬌鸾為師傅,事無大小悉決之。

    于是以五月五日,立壽官于黃石,而實仍居竹山。

    使可當守聖姥,可松齡守瞿谷,韓傑與玉無敵等守黃石,号令皆韓傑主之。

    惟鬥騰骧、玉淩雲、可介之從少青。

    雲太夫人率嬌鸾、壽官、吉姐餞少青等于黃石。

    嬌鸾私謂少青曰:“易盡者宮府之責,難忘者兒女之私。

    侬得兩月一會郎足矣。

    ”是時餘餘的母親已死,龍飛父母亦不願從行。

    于是連錢率龍飛、餘餘、銀銀、炭團、小端五娘子,分竹山女兵一千,玉淩雲等分黃石男兵三千,從少青都紫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