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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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文(一)
(春秋論一)
《春秋》書曰:“晉趙盾弑其君夷臯。
”歐陽子曰:“學者不從孔子信為趙盾,而從三子信為趙穿。
”歐陽子之意,主于掊擊三子,而未嘗于左氏之傳易其心而求之也。
《左傳》曰:“乙醜,趙穿攻靈公于桃園,宣子未出山而複。
”太史書曰:“趙盾弑其君。
以視于朝。
宣子使趙穿迎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
壬申,朝于武宮。
”左氏之證趙盾之弑者有三:靈公在則出奔,聞弑則未出山而複,一也;弑君者穿也,逆新君者亦穿也,而宣子使之,二也;太史以不讨賊責盾,盾以诒伊戚自責,俄而使之逆黑臀焉,于讨賊之說何居?三也。
左氏證盾之弑君,可謂深切著明矣。
而曰信為趙穿者,何也?亡不越竟,反不讨賊,董狐之獄辭也。
盾而不與聞乎弑也,則亡必越竟。
不越竟,則必與聞也。
盾而不與聞乎弑也,則反必讨賊。
不讨賊,則又必與聞也。
反而讨賊,則賊之主名穿也。
反不讨賊,則賊之主名盾也。
譬之律家,殺人,穿,下手之人也;盾,造意者為首也。
故曰:“非子而誰?”此董狐之獄辭也。
孔子曰:“越竟乃免。
”越竟乃免,猶雲讨賊乃免也。
讨賊則必越竟,不越竟則必不讨賊,此一事也。
孔子誅盾之心,以其與聞乎弑,而必不肯越竟,則反不讨賊,又不待言也。
董狐斷趙盾之獄以兩言,而孔子以一言,孔子之議獄也精矣,左氏之記事也核矣。
(春秋論二) 以高貴鄉公之事按之,則可以斷趙盾之獄矣。
盾自帥中軍,廢置生殺,盟會侵伐,皆出其手。
士會曰:“盾,夏日之日也。
”舉國畏之久矣。
靈公欲殺之,非獨患其驟谏也,憤其專也。
高貴鄉公出懷中黃素诏投地曰:“行之決矣,正使死何懼。
”亦此意也。
成濟者,盾之趙穿也。
穿與胥甲父同罪,而穿庇之,欲以有為也。
賈充叱成濟曰:“司馬公畜養汝輩,正為今日。
”盾之庇穿猶是也。
陳泰者,盾之董狐也。
盾曰:“嗚呼!我之懷矣,自诒伊戚。
”司馬昭見泰泣曰:“玄伯,天下其如我何?”泰曰:“惟腰斬賈充以謝天下。
”又曰:“但見其上,不見其次。
”昭乃更不複言。
盾與昭之情狀何其似也!昭能收成濟斬之,盾不能,何也?成濟奴隸小人,昭視之孤豚腐鼠耳。
穿者,盾從父昆弟之子,使之掌兵得衆,以行其弑逆。
弑君之後,使将而迎新君,不解其兵柄,以自固也。
昭之殺濟也,以解衆也。
盾則何解之有?齊史書曰:崔杼弑其君。
崔杼殺之,猶有畏心焉。
盾于晉史之書弑也,坦腹而當之。
彼以為國之命,負仁儉恭敬之僞名,為國人之所與,雖弑其君,而可以不慚也。
盾未嘗辭弑君也,左氏未嘗不信盾弑也。
百世之下,儒者曲為之解,不已愚乎?蘇子繇曰:“亡而不越竟,反而不讨賊,安知盾之非僞亡,而使穿弑君?”曰:“盾非僞亡者也。
盾在國中,懼靈公挾之以為質。
盾出而穿可以縱兵無所忌也。
”《公羊》曰:“趙穿緣民衆不說,起弑靈公,然後迎趙盾而入,與之主于朝,而立成公。
”穿之迎之也,蓋曰:君弑矣,君弑則可以複矣。
此盾亡不越竟之案也。
(春秋論三) 《左傳》曰:“許悼公瘧,飲大子止之藥卒,大子奔晉。
”書曰:“弑其君。
”此叙許止弑君之案也。
止之弑君,孰書之?許之國史書之也。
孔穎達曰:“仲尼新意實非弑,而書弑,非也。
”然則悼公曷為書弑?止弑之也。
左氏曰:“飲世子之藥卒。
”公羊亦曰:“止進藥而藥殺也,止之弑悼公,以藥弑也。
”以藥弑,與以刃弑,有以異乎?《左傳》又曰:“大子奔晉。
”止藥殺其父,身為藥主,不繇國醫,國人不與而奔晉也。
傳書奔晉,所以成乎其弑也。
自《公》《》主不嘗藥之說,而後儒紛然聚訟,曰:止非實弑,《春秋》加弑焉,以譏子道之不盡也。
夫子道曰不盡雲爾,加弑焉,與商人蔡般等。
孔子之制法,若是酷乎?不嘗藥曰弑,推刃亦曰弑,商人蔡般不有佚罰乎?然則二傳何為而有此言也?曰:此必許止弑
”歐陽子曰:“學者不從孔子信為趙盾,而從三子信為趙穿。
”歐陽子之意,主于掊擊三子,而未嘗于左氏之傳易其心而求之也。
《左傳》曰:“乙醜,趙穿攻靈公于桃園,宣子未出山而複。
”太史書曰:“趙盾弑其君。
以視于朝。
宣子使趙穿迎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
壬申,朝于武宮。
”左氏之證趙盾之弑者有三:靈公在則出奔,聞弑則未出山而複,一也;弑君者穿也,逆新君者亦穿也,而宣子使之,二也;太史以不讨賊責盾,盾以诒伊戚自責,俄而使之逆黑臀焉,于讨賊之說何居?三也。
左氏證盾之弑君,可謂深切著明矣。
而曰信為趙穿者,何也?亡不越竟,反不讨賊,董狐之獄辭也。
盾而不與聞乎弑也,則亡必越竟。
不越竟,則必與聞也。
盾而不與聞乎弑也,則反必讨賊。
不讨賊,則又必與聞也。
反而讨賊,則賊之主名穿也。
反不讨賊,則賊之主名盾也。
譬之律家,殺人,穿,下手之人也;盾,造意者為首也。
故曰:“非子而誰?”此董狐之獄辭也。
孔子曰:“越竟乃免。
”越竟乃免,猶雲讨賊乃免也。
讨賊則必越竟,不越竟則必不讨賊,此一事也。
孔子誅盾之心,以其與聞乎弑,而必不肯越竟,則反不讨賊,又不待言也。
董狐斷趙盾之獄以兩言,而孔子以一言,孔子之議獄也精矣,左氏之記事也核矣。
(春秋論二) 以高貴鄉公之事按之,則可以斷趙盾之獄矣。
盾自帥中軍,廢置生殺,盟會侵伐,皆出其手。
士會曰:“盾,夏日之日也。
”舉國畏之久矣。
靈公欲殺之,非獨患其驟谏也,憤其專也。
高貴鄉公出懷中黃素诏投地曰:“行之決矣,正使死何懼。
”亦此意也。
成濟者,盾之趙穿也。
穿與胥甲父同罪,而穿庇之,欲以有為也。
賈充叱成濟曰:“司馬公畜養汝輩,正為今日。
”盾之庇穿猶是也。
陳泰者,盾之董狐也。
盾曰:“嗚呼!我之懷矣,自诒伊戚。
”司馬昭見泰泣曰:“玄伯,天下其如我何?”泰曰:“惟腰斬賈充以謝天下。
”又曰:“但見其上,不見其次。
”昭乃更不複言。
盾與昭之情狀何其似也!昭能收成濟斬之,盾不能,何也?成濟奴隸小人,昭視之孤豚腐鼠耳。
穿者,盾從父昆弟之子,使之掌兵得衆,以行其弑逆。
弑君之後,使将而迎新君,不解其兵柄,以自固也。
昭之殺濟也,以解衆也。
盾則何解之有?齊史書曰:崔杼弑其君。
崔杼殺之,猶有畏心焉。
盾于晉史之書弑也,坦腹而當之。
彼以為國之命,負仁儉恭敬之僞名,為國人之所與,雖弑其君,而可以不慚也。
盾未嘗辭弑君也,左氏未嘗不信盾弑也。
百世之下,儒者曲為之解,不已愚乎?蘇子繇曰:“亡而不越竟,反而不讨賊,安知盾之非僞亡,而使穿弑君?”曰:“盾非僞亡者也。
盾在國中,懼靈公挾之以為質。
盾出而穿可以縱兵無所忌也。
”《公羊》曰:“趙穿緣民衆不說,起弑靈公,然後迎趙盾而入,與之主于朝,而立成公。
”穿之迎之也,蓋曰:君弑矣,君弑則可以複矣。
此盾亡不越竟之案也。
(春秋論三) 《左傳》曰:“許悼公瘧,飲大子止之藥卒,大子奔晉。
”書曰:“弑其君。
”此叙許止弑君之案也。
止之弑君,孰書之?許之國史書之也。
孔穎達曰:“仲尼新意實非弑,而書弑,非也。
”然則悼公曷為書弑?止弑之也。
左氏曰:“飲世子之藥卒。
”公羊亦曰:“止進藥而藥殺也,止之弑悼公,以藥弑也。
”以藥弑,與以刃弑,有以異乎?《左傳》又曰:“大子奔晉。
”止藥殺其父,身為藥主,不繇國醫,國人不與而奔晉也。
傳書奔晉,所以成乎其弑也。
自《公》《》主不嘗藥之說,而後儒紛然聚訟,曰:止非實弑,《春秋》加弑焉,以譏子道之不盡也。
夫子道曰不盡雲爾,加弑焉,與商人蔡般等。
孔子之制法,若是酷乎?不嘗藥曰弑,推刃亦曰弑,商人蔡般不有佚罰乎?然則二傳何為而有此言也?曰:此必許止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