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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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碑,以其孫玄之請,據其家傳次第之。

    蓋友諒既斃,軍中流傳,或言此出矢于某某。

    郭氏家傳,亦不過載此疑似之詞,以誇示後世。

    而勳遂張皇其事,以乞侑享之典,亦文敏之言啟之也。

    英既有此大勳,聖祖又親問之,乃三年論功,不得封侯,而待十七年平雲南之役,有是理耶?劉三吾撰《陝國公神道碑》雲:彭蠡之戰,戒嚴所部,人百其勇,友諒計蹙,中流矢死。

    以三吾序陝國之事參互觀之,則集矢之勳,其不出于營國,亦曉然矣。

    又按俞本《記事錄》雲:友諒度不能支,出首箭窗中,呼從船,而白船已至,箭铳交發,友諒左太陽中箭。

    須臾陳氏卒泅水報曰:“友諒死矣。

    ”上大悅,谕衆曰:“友諒中箭而死,将士之功,勝于赤壁走曹瞞遠矣。

    稠人難辨射中者,均給重賞,以勞汝等。

    ”俞本以騎士從征,其記錄最确。

    以此益知文敏豐碑之文,出于傅會,不足信也。

    按郭勳以貴幸,欲驟進其祖配享,一時諸臣,嚴詞駁正,可謂能舉其職矣。

    諸疏援據雖詳,亦多未核。

    至以永樂間之不得與享為言則非也。

    英之功以配享太廟,則有愧矣,豈不得進于雞鳴山二十一人之列乎?白溝河之役,曾親逆成祖顔行。

    身死之日,贈恤有加,已為厚幸矣,又敢望廟食乎?以此為言,宜勳之不心服也。

    然則如之何?曰:罷太廟之侑享,而入祀于雞鳴之兩序,斯當矣。

     癸卯五月,置禮賢館。

     按劉辰《國初事迹》:楊憲奏朱文忠在金華,用諸儒幹預公事。

    上提等至京,誅屠性、孫履而及許元、王天錫發充書寫。

    此事《實錄》及行狀俱不載。

    以家傳考之,壬寅十一月,召入京都,則劉辰所記發充書寫之日也。

    發書寫未幾,即有儒台之授,又與許元、王天錫俱入禮賢館。

    劉辰所記,蓋不謬也。

    而國史以為用文忠之薦入禮賢館,蓋文忠沒後,家傳特美其詞,而國史因之也。

     甲辰三月,湯和破士誠楊山水軍,升平章政事。

     記楊山之戰有二。

    以為癸卯破士誠兵于楊山拜中書左丞者,碑及本傳也。

    以為甲辰三月擊敗楊山水軍升平章政事者,《實錄》也。

    癸卯則雲:逐其将莫将軍,獲甲首五百級。

    甲辰則雲擒劉文學等四十九人,風船六艘。

    功次各異,豈兩戰而各記之耶?抑一戰而互記之耶?《實錄》與本傳每自相矛盾若此。

    洪武元年《兼太子谕德诰》曰:出迎敵陣,奪姑蘇之卒千艘;保障東郊,請陽羨之區十載。

    任于左轄,升以辨章。

    則辨章之升,以楊山之勝明矣。

    碑及本傳又以為甲辰年,會開平救長興,超遷辨章,此又與《實錄》互異也,按開平救長興在辛醜十一月。

    甲辰年開平征武昌,下廬州即會甯河讨江西。

    長興之役,豈有分身在行間,和與會師合戰耶?斷以《實錄》所載,會長興侯夾擊為正,而中山辨章之命,亦當在楊山之役,不在長興,一從《實錄》,而碑與本傳削之可也。

     甲辰冬,追封胡大海為越國公。

     胡大海殁之明年癸卯,立廟于婺城。

    又明年甲辰,追封越國。

    命下,方孝孺代宋濂撰新廟碑。

    碑用龍鳳紀年,蓋甲辰歲太祖為吳王時作也。

    首稱皇帝手秉黃钺,屯兵和陽,其為尊稱我太祖明矣。

    又雲:夏四月,又從王破宣城,所謂王者,指吳王也。

    所從之王,即我太祖也。

    不稱帝,不稱上,而稱王,紀實之詞也。

    此後則皆改而稱上矣。

    當是時,我太祖雖專征四方,然猶用龍鳳名号,承制封拜。

    甲辰之追封越國,用龍鳳之制也。

    碑所載上聞公之死,震悼弗置,降旨褒贈者,聖旨耶?令旨耶?抑後事而追記之,非當時本稱耶?今皆不可考矣。

    若所雲皇帝手秉黃钺,屯兵和陽雲雲,則洪武改元,革除龍鳳之後,史家追改之,斷非舊文,無可疑者。

    家有舊版《遜志齋文集》,摩娑此一行,楮墨莫糊,剞劂之痕迹宛然,二百年來改竄之遺迹,猶可想見。

    嗚呼!隐、桓之間,秦、楚之際,若存若亡,可為歎息者多矣。

    姑識之,以質于好學深思者。

     洪武元年五月,湯和師克延平,執陳友定送京師。

     方孝孺撰東瓯《神道碑》雲:師至延平,主帥陳友定怙險橫甚,令其副出城降,觀望持兩端。

    王虜之以歸,東南海上晏然。

     按《實錄》:友定誓衆死守,見勢窮蹙,于省堂按劍仰藥飲之。

    賴正孫等以城降。

    友定死而複蘇,械系送京師,不屈,斬之。

    碑乃雲令其副出降,觀望持兩端,誣矣。

    賴正孫之降,在友定仰藥之後,安得謂友定使之?《實錄》、湯和本傳,削去此數語,亦以其非信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