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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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允許言之無物。
“夫天地者宇宙之乾坤”之類的語言,不論怎麼說,也是廢話! 我們須從兩方面來看問題:一方面是,近幾年來,我們似乎有些不大重視文學語言的偏向,力求思想正确,而默認語言可以差不多就行。
這不大公當。
高深的思想與精辟的語言應當是互為表裡,相得益彰的。
假若我們把關漢卿與曹雪芹的語言都扔掉,我們還怎麼去了解他們呢?在文學作品裡,思想内容與語言是血之與肉,分割不開的。
沒有高度的語言藝術,表達不出高深的思想。
在另一方面,過于偏重語言,以至專以語言支持作品,也是不對的。
我自己就往往犯這個毛病,特别是在寫喜劇的時候。
這是因為我的生活生活經驗貧乏,不能不求救于語言,而作品勢心輕飄飄的,有時不過是遊戲文章而已。
不錯,寫寫遊戲文章,乃至于編寫燈謎與詩鐘,也是一種語言練習;不過,把喜劇的分量減輕到隻有筆墨,全無内容,便是個很大的偏差。
我應當在新的生活方面去補課。
輕視語言,正如輕視思想内容,都是不對的。
這樣交代清楚,我才敢往下說,而不至于心中老藏着個小鬼了。
我沒有寫出過出色的小說,但是我寫過小說。
這對于我創造(請原諒我的言過其實!)戲劇中的人物大有幫助。
從寫小說的經驗中,我得到兩條有用的辦法:第一是作者的眼睛要老盯住書中人物,不因事而忘了人;事無大小,都是為人物服務的。
第二是到了适當的地方必須叫人物開口說話;對話是人物性格最有力的說明書。
我把這兩條辦法運用到劇本寫作中來。
當然,小說與劇本有不同之處:在小說中,介紹人物較比方便,可以從服裝、面貌、職業、階級各方面描寫。
戲劇無此方便。
假若小說中人物可以逐漸渲染烘托,戲劇中的人物就一出來已打扮停妥,五官俱全,用不着再介紹。
我們的任務是要看住他。
這一點卻與寫小說相同,從始至終,不許人物離開我們的眼睛,包括着他不在台上的時候。
能夠緊緊地盯住人物,我們便不會受情節的引誘,而忘了主持情節的人。
故事重情節,小說與戲劇既要故事,更重人物。
前面提到,在小說中,應在适當的時機利用對話,揭示人物性格。
這是作者一邊叙述,一邊加上人物的對話,雙管齊下,容易叫好。
劇本通體是對話,沒有作者插口的地方。
這就比寫小說多些困難了。
假若小說家須老盯住人物,使人物的性格越來越鮮,劇作者則須在人物頭一次開口,便顯出他的性格來。
這很不客易。
劇作者必須知道他的人物的全部生活,才能三言五語便使人物站立起來,聞其聲,知其人。
不錯,小說家在動筆之前也頂好是已知人物的全貌,但是,既是小說,作者總可以從容叙述,前面沒寫足,後面可再補充。
戲劇的篇幅既較短,而且要在短短的表演時間内看出人物的發展,故不能不在人物一露面便性格鮮明,以便給他留有發展的餘地。
假若一個人物出現了好大半天還沒有确定不移的性格,他可怎麼發展、變化呢?有的人物須隐藏起真面貌,說假話。
這很不易寫。
我們似乎應當适時地給他機會,叫他說出廬山面目來,否則很容易始終被情節所驅使,而看不清他是何許人也。
在以情節見勝的劇本裡,往往有此毛病。
我們幾乎無從避免借着對話說明問題或交代情節。
可是,正是這種地方,我們才應設盡方法寫好對話,使說明與交代具有足以表現人物性格的能力。
這個人物必須有這個獨特的說明問題與交代情節的辦法與說法。
這樣,盡管他說的是“今天天氣,哈哈哈”,也能開口就響,說明他的性格。
根據劇情,他的雖是一時一地的話,我們可是從他的生活全貌考慮這點話的。
在《茶館》的第一幕裡,我一下子介紹出二十幾個人。
這一幕并不長,不許每個人說很多的話。
可是據說在上演時,這一幕的效果相當好。
相反地,在我的最失敗的戲《青年突擊隊》裡,我叫男女工人都說了不少的話,可是似乎一共沒有幾句足以感動聽衆的。
人物都說了不少話,聽衆可是沒見到一個工人。
原因所在,就是我的确認識《茶館》裡的那些人,好像我給他們都批過“八字兒”與婚書,還知道他們的家譜。
因此,他們在《茶館》裡那幾十分鐘裡所說的那幾句話都是從生命與生活的根源流出來的。
反之,在《青年突擊隊》裡,人物所說的差不多都是我臨時在工地上借來的,我并沒給他們批過“八字兒”。
那些話隻是話,沒有生命的話,沒有性格的話。
以這種話拼湊成的話劇大概是“話鋸”——話是由幹木頭上鋸下來的,而後用以鋸聽衆的耳朵!聽衆是聰明而和善的,在聽到我由工地上借來的話語便輕聲地說:老舍有兩下子,準到工地去過兩三次!是的,正因為是借來的語言,我們才越愛賣弄它們,結果呢,我們的作品就肉少而香菜、胡椒等等很多。
孤立地去搜集語言分明是不大妥當的。
這樣得到的語言裡,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一些雜質,若不加以提煉,一定有害于語言的純潔。
文字的口語化不等于怎麼聽來的就怎麼使,用不着再加工。
對話不能性格化,人物便變成劇作者的廣播員。
蕭蕭伯納就是突出的一
“夫天地者宇宙之乾坤”之類的語言,不論怎麼說,也是廢話! 我們須從兩方面來看問題:一方面是,近幾年來,我們似乎有些不大重視文學語言的偏向,力求思想正确,而默認語言可以差不多就行。
這不大公當。
高深的思想與精辟的語言應當是互為表裡,相得益彰的。
假若我們把關漢卿與曹雪芹的語言都扔掉,我們還怎麼去了解他們呢?在文學作品裡,思想内容與語言是血之與肉,分割不開的。
沒有高度的語言藝術,表達不出高深的思想。
在另一方面,過于偏重語言,以至專以語言支持作品,也是不對的。
我自己就往往犯這個毛病,特别是在寫喜劇的時候。
這是因為我的生活生活經驗貧乏,不能不求救于語言,而作品勢心輕飄飄的,有時不過是遊戲文章而已。
不錯,寫寫遊戲文章,乃至于編寫燈謎與詩鐘,也是一種語言練習;不過,把喜劇的分量減輕到隻有筆墨,全無内容,便是個很大的偏差。
我應當在新的生活方面去補課。
輕視語言,正如輕視思想内容,都是不對的。
這樣交代清楚,我才敢往下說,而不至于心中老藏着個小鬼了。
我沒有寫出過出色的小說,但是我寫過小說。
這對于我創造(請原諒我的言過其實!)戲劇中的人物大有幫助。
從寫小說的經驗中,我得到兩條有用的辦法:第一是作者的眼睛要老盯住書中人物,不因事而忘了人;事無大小,都是為人物服務的。
第二是到了适當的地方必須叫人物開口說話;對話是人物性格最有力的說明書。
我把這兩條辦法運用到劇本寫作中來。
當然,小說與劇本有不同之處:在小說中,介紹人物較比方便,可以從服裝、面貌、職業、階級各方面描寫。
戲劇無此方便。
假若小說中人物可以逐漸渲染烘托,戲劇中的人物就一出來已打扮停妥,五官俱全,用不着再介紹。
我們的任務是要看住他。
這一點卻與寫小說相同,從始至終,不許人物離開我們的眼睛,包括着他不在台上的時候。
能夠緊緊地盯住人物,我們便不會受情節的引誘,而忘了主持情節的人。
故事重情節,小說與戲劇既要故事,更重人物。
前面提到,在小說中,應在适當的時機利用對話,揭示人物性格。
這是作者一邊叙述,一邊加上人物的對話,雙管齊下,容易叫好。
劇本通體是對話,沒有作者插口的地方。
這就比寫小說多些困難了。
假若小說家須老盯住人物,使人物的性格越來越鮮,劇作者則須在人物頭一次開口,便顯出他的性格來。
這很不客易。
劇作者必須知道他的人物的全部生活,才能三言五語便使人物站立起來,聞其聲,知其人。
不錯,小說家在動筆之前也頂好是已知人物的全貌,但是,既是小說,作者總可以從容叙述,前面沒寫足,後面可再補充。
戲劇的篇幅既較短,而且要在短短的表演時間内看出人物的發展,故不能不在人物一露面便性格鮮明,以便給他留有發展的餘地。
假若一個人物出現了好大半天還沒有确定不移的性格,他可怎麼發展、變化呢?有的人物須隐藏起真面貌,說假話。
這很不易寫。
我們似乎應當适時地給他機會,叫他說出廬山面目來,否則很容易始終被情節所驅使,而看不清他是何許人也。
在以情節見勝的劇本裡,往往有此毛病。
我們幾乎無從避免借着對話說明問題或交代情節。
可是,正是這種地方,我們才應設盡方法寫好對話,使說明與交代具有足以表現人物性格的能力。
這個人物必須有這個獨特的說明問題與交代情節的辦法與說法。
這樣,盡管他說的是“今天天氣,哈哈哈”,也能開口就響,說明他的性格。
根據劇情,他的雖是一時一地的話,我們可是從他的生活全貌考慮這點話的。
在《茶館》的第一幕裡,我一下子介紹出二十幾個人。
這一幕并不長,不許每個人說很多的話。
可是據說在上演時,這一幕的效果相當好。
相反地,在我的最失敗的戲《青年突擊隊》裡,我叫男女工人都說了不少的話,可是似乎一共沒有幾句足以感動聽衆的。
人物都說了不少話,聽衆可是沒見到一個工人。
原因所在,就是我的确認識《茶館》裡的那些人,好像我給他們都批過“八字兒”與婚書,還知道他們的家譜。
因此,他們在《茶館》裡那幾十分鐘裡所說的那幾句話都是從生命與生活的根源流出來的。
反之,在《青年突擊隊》裡,人物所說的差不多都是我臨時在工地上借來的,我并沒給他們批過“八字兒”。
那些話隻是話,沒有生命的話,沒有性格的話。
以這種話拼湊成的話劇大概是“話鋸”——話是由幹木頭上鋸下來的,而後用以鋸聽衆的耳朵!聽衆是聰明而和善的,在聽到我由工地上借來的話語便輕聲地說:老舍有兩下子,準到工地去過兩三次!是的,正因為是借來的語言,我們才越愛賣弄它們,結果呢,我們的作品就肉少而香菜、胡椒等等很多。
孤立地去搜集語言分明是不大妥當的。
這樣得到的語言裡,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一些雜質,若不加以提煉,一定有害于語言的純潔。
文字的口語化不等于怎麼聽來的就怎麼使,用不着再加工。
對話不能性格化,人物便變成劇作者的廣播員。
蕭蕭伯納就是突出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