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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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問:有了一個很不錯的故事,為什麼寫不好或寫不出人物?

    據我看,毛病恐怕是在隻知道人物在這一故事裡作了什麼,而不知道他在這故事外還作了什麼。這就是說,我們隻知道了一件事,而對其中的人物并沒有深刻的全面的了解,因而也就無從創造出有骨有肉的人物來。

    不論是中篇或短篇小說,還是一出獨幕劇或多幕劇,總要有個故事。人物出現在這個故事裡。因為篇幅有限,故事當然不能很長,也不能很複雜。于是,出現在故事裡的人物,隻能夠作某一些事,不會很多。這一些事隻是人物生活中的一片段,不是他的全部生活。描寫全部生活須寫很長的長篇小說。這樣,隻仗着一個不很長的故事而要表現出一個或幾個生龍活虎般的人物來,的确是不很容易。

    怎麼辦呢?須從人物身上打主意。我們得到了一個故事,就要馬上問問自己:對其中的人物熟悉不熟悉?假若很熟悉,那就可能寫出人物來。假若全無所知,那就一定寫不出人物來。

    在一篇短篇小說裡或一篇短劇裡,沒法子裝下一個很複雜的故事。人物隻能作有限的事,說有限的話。為什麼作那點事,說那點話呢?怎樣作那點事、說那點話呢?這可就涉及人物的全部生活了。隻有我們熟悉人物的全部生活,我們才能夠形象地、生動地、恰如其分地寫出人物在這個小故事裡作了什麼和怎麼作的。說了什麼和怎麼說的。通過這一件事,我們表現出一個或幾個形象完整的人物來。隻有這樣的人物才會作出這樣的一點事,說出這樣的一點話。我們必須去深刻地了解人。知道他的十件事,而隻寫一件事,容易成功。隻知道一件,就寫一件,很難寫出人物來。

    在我的幾篇較好的短篇小說裡,我都用的是預備寫長篇的資料。因為沒有時間寫長篇,我往往從預備好足夠寫一二十萬字的小說裡抽出某一件事,寫成隻有幾千字的短篇。這樣的短篇,雖然故事簡單,人物不多;可是,對人物的一切,我已想過多少次。于是,人物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能夠表現他們的不同的性格與生活經驗。我認識他們。我本來是想用一二十萬字從生活各方面描寫他們的。

    篇幅雖短,人物可不能折扣!在長篇小說裡,我們可以從容地、有頭有尾地叙一個人物的全部生活。在短篇裡,我們是借着一個簡單的故事,生活中的一片段,表現出人物。我們若是知道一個人物的生活全部,就必能寫好他的生活的一片段,使人看了相信:隻有這樣一個人,才會作出這樣的一些事。雖然寫的是一件事,可是能夠反映出人物的全貌。

    還有一件事,也值得說一說。在我把劇本交給劇院之後,演員們總是順着我寫的台詞,分别給所有的人物去作小傳。即使某一人物的台詞隻有幾句,預備扮演他(或她)的演員也照着這幾句話,加以想像,去寫出一篇人物小傳來。這是個很好的方法。這麼作了之後,演員便摸到劇中人物的底。不管人物在台上說多說少,演員們總能設身處地,從人物的性格與生活出發,去說或多或少的台詞。某一人物的台詞雖然隻有那麼幾句,演員卻有代他說千言萬語的準備。因此,演員才能把那幾句話說好——隻有這樣的一個角色,才會這麼說那幾句話。假若演員不去拟寫人物小傳,而隻記住那幾句台詞,他必定不能獲得聞聲知人的效果。人物的全部生活決定他在舞台上怎麼說那幾句話。

    是的,得到一個故事,最好是去細細琢磨其中的人物。假若對人物全無所知,就講不要執筆,而須先去生活,去認識人。故事不怕短,人物可必須立得起來。人物的形象不應因故事簡短而打折扣。隻知道一個故事,而不洞悉其中人物,無法進行創作。人是故事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