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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一湯頂貴的菜來下酒。
’‘頂貴的菜,現時得不了,您哪,您要,先放下定錢,今晚上來吃罷。
現在随便吃吃得啦。
’夥計這樣說。
‘好罷。
你要多少定錢?’他一面說一面把一疊鈔票掏出來。
夥計給他一算,說‘要吃頂好的四盤一湯合算起來就得花五十二塊,您哪。
多少位?’他說一句‘隻我一個人!’便拿了六張十圓鈔票交給夥計,另外點了些菜吃。
那頭一頓就吃了十幾塊錢,已經撐得他飽飽地。
肚子裡一向少吃油膩,加以多吃,自是不好過。
回到客棧,躺了好幾點鐘,肚子裡頭怪難受,想着晚上不去吃罷,錢又已經付了,五十三塊可不是少數,還是去罷。
” “吃了兩頓貴菜,可一連瀉了好幾天。
他吃病了。
最初舍不得花錢,找那個大夫也沒把他治好。
後來進了一個小醫院,在那裡頭又住了四五天。
他正躺在床上後悔,門便被人推開了。
進來兩個巡警,一個問‘你是汪绶嗎?’‘是。
’他毫不驚惶地回答。
一個巡警說:‘就是他,不錯,把他帶走再說吧。
’他們不由分說,七手八腳,給那病人一個五花大綁,好像要押赴刑場似的,旁人都不曉得是怎麼一回事,也不便打聽,看着他們把他扶上車一直地去了。
” “由發橫财的汪绶一變而為現在的九九九的關鍵就在最後的那一番。
他已經在不同的衙門被審過好幾次,最後連賊帶證被送到地方法院刑庭裡。
在判他有罪的最後一庭,推事問他錢是不是他的,或是他搶來的。
他還說是他的。
推事問‘既是你的,一共有多少錢?’他回答一共有一千多。
又問‘怎樣得的那麼些錢?你不過是個種園子的?’” “‘種地的錢積下來的。
’他這樣回答。
推事問‘這摺子是你的嗎?’他見又問起那摺子,再也不能撒謊了,他隻靜默着。
推事說:‘憑這招子就可以斷定不是你的錢,摺子是姓汪的倒不錯,可不是叫汪绶。
你老實說罷。
’他不能再瞞了,他本來不曉得欺瞞,因為他覺得他并沒搶人,也沒騙人,不過叫最初審的問官給他打怕了,他隻能定是他自己的,或是搶人家的,若說是檢的或人家給的話,當然還要挨打。
他曾一度自認是搶來的。
幸而官廳沒把他馬上就槍斃,也許是因為沒有事主出來證明罷。
推事也疑惑他不是搶來的,所以還不用強烈的話來逼迫他。
後來倒是他自己說了真話。
推事說‘你受人的寄托,縱使物主不來問你要,也不能算為你自己的。
’‘那麼我當交給誰呢?放在路邊嗎?交給别人嗎?物主隻有一個,他既不來取回去,我自然得拿着。
錢在我手裡那麼久,既然沒有人來要,豈不是一注天财嗎?’推事說,‘你應當交給巡警。
’他沉思了一會,便回答說,‘為什麼要交給巡警呢?巡警也不是物主呀。
’” 九五一點頭說:“可不是!他又沒受過公民教育,也不知道什麼叫法律。
現在的法律是仿效羅馬法為基礎的西洋法律,用來治我們這班久經浸潤于人情世道的中國人,那豈不是頂滑稽的事嗎?依我們的人情和道理說來,拾金不昧固然是美德,然而要一個衣食不豐,生活不裕,知識不足的常人來做,到的很勉強。
郭巨掘地得金,并沒看見他去報官,除袁子才以外,人都贊他是行孝之報。
九九九并不是沒等,等到不得不離開那城的時候才離閉,已算是賢而又賢的人了,何況他回家又遇見那家散人亡的慘事。
手裡所有的錢财自然可以使他因安慰而想到是天所賞賜。
也許他曾想過這老天爺借着那婦人的手交給他的。
” 九五四說,“他自是這樣想。
但是他還沒理會‘竊鈎者誅,竊國者侯’這句格言在革命時代有時還可以應用得着。
在無論什麼時候,凡有統治與被治兩種階級的社會,就許大掠不許小掠,許大竊不許小竊,許大取不許小取。
他沒能力行大取,卻來一下小取,可就活該了。
推事判他一個侵占罪,因為情有可原,處他三年零六個月的徒刑,賊物牌示候領。
這就是九九九到這裡來的原委。
” 九五一問,“他來多久了?” “有兩個星期了罷。
剛來的時候,還沒病得這麼厲害。
管他的獄卒以為他偷懶,強迫他做苦工。
不到一個星期就不成了,不得已才把他送到病監去。
” 九五一發出同情的聲音低低地說,“咳,他們每以為初進監的囚犯都是偷懶裝病的,這次可
’‘頂貴的菜,現時得不了,您哪,您要,先放下定錢,今晚上來吃罷。
現在随便吃吃得啦。
’夥計這樣說。
‘好罷。
你要多少定錢?’他一面說一面把一疊鈔票掏出來。
夥計給他一算,說‘要吃頂好的四盤一湯合算起來就得花五十二塊,您哪。
多少位?’他說一句‘隻我一個人!’便拿了六張十圓鈔票交給夥計,另外點了些菜吃。
那頭一頓就吃了十幾塊錢,已經撐得他飽飽地。
肚子裡一向少吃油膩,加以多吃,自是不好過。
回到客棧,躺了好幾點鐘,肚子裡頭怪難受,想着晚上不去吃罷,錢又已經付了,五十三塊可不是少數,還是去罷。
” “吃了兩頓貴菜,可一連瀉了好幾天。
他吃病了。
最初舍不得花錢,找那個大夫也沒把他治好。
後來進了一個小醫院,在那裡頭又住了四五天。
他正躺在床上後悔,門便被人推開了。
進來兩個巡警,一個問‘你是汪绶嗎?’‘是。
’他毫不驚惶地回答。
一個巡警說:‘就是他,不錯,把他帶走再說吧。
’他們不由分說,七手八腳,給那病人一個五花大綁,好像要押赴刑場似的,旁人都不曉得是怎麼一回事,也不便打聽,看着他們把他扶上車一直地去了。
” “由發橫财的汪绶一變而為現在的九九九的關鍵就在最後的那一番。
他已經在不同的衙門被審過好幾次,最後連賊帶證被送到地方法院刑庭裡。
在判他有罪的最後一庭,推事問他錢是不是他的,或是他搶來的。
他還說是他的。
推事問‘既是你的,一共有多少錢?’他回答一共有一千多。
又問‘怎樣得的那麼些錢?你不過是個種園子的?’” “‘種地的錢積下來的。
’他這樣回答。
推事問‘這摺子是你的嗎?’他見又問起那摺子,再也不能撒謊了,他隻靜默着。
推事說:‘憑這招子就可以斷定不是你的錢,摺子是姓汪的倒不錯,可不是叫汪绶。
你老實說罷。
’他不能再瞞了,他本來不曉得欺瞞,因為他覺得他并沒搶人,也沒騙人,不過叫最初審的問官給他打怕了,他隻能定是他自己的,或是搶人家的,若說是檢的或人家給的話,當然還要挨打。
他曾一度自認是搶來的。
幸而官廳沒把他馬上就槍斃,也許是因為沒有事主出來證明罷。
推事也疑惑他不是搶來的,所以還不用強烈的話來逼迫他。
後來倒是他自己說了真話。
推事說‘你受人的寄托,縱使物主不來問你要,也不能算為你自己的。
’‘那麼我當交給誰呢?放在路邊嗎?交給别人嗎?物主隻有一個,他既不來取回去,我自然得拿着。
錢在我手裡那麼久,既然沒有人來要,豈不是一注天财嗎?’推事說,‘你應當交給巡警。
’他沉思了一會,便回答說,‘為什麼要交給巡警呢?巡警也不是物主呀。
’” 九五一點頭說:“可不是!他又沒受過公民教育,也不知道什麼叫法律。
現在的法律是仿效羅馬法為基礎的西洋法律,用來治我們這班久經浸潤于人情世道的中國人,那豈不是頂滑稽的事嗎?依我們的人情和道理說來,拾金不昧固然是美德,然而要一個衣食不豐,生活不裕,知識不足的常人來做,到的很勉強。
郭巨掘地得金,并沒看見他去報官,除袁子才以外,人都贊他是行孝之報。
九九九并不是沒等,等到不得不離開那城的時候才離閉,已算是賢而又賢的人了,何況他回家又遇見那家散人亡的慘事。
手裡所有的錢财自然可以使他因安慰而想到是天所賞賜。
也許他曾想過這老天爺借着那婦人的手交給他的。
” 九五四說,“他自是這樣想。
但是他還沒理會‘竊鈎者誅,竊國者侯’這句格言在革命時代有時還可以應用得着。
在無論什麼時候,凡有統治與被治兩種階級的社會,就許大掠不許小掠,許大竊不許小竊,許大取不許小取。
他沒能力行大取,卻來一下小取,可就活該了。
推事判他一個侵占罪,因為情有可原,處他三年零六個月的徒刑,賊物牌示候領。
這就是九九九到這裡來的原委。
” 九五一問,“他來多久了?” “有兩個星期了罷。
剛來的時候,還沒病得這麼厲害。
管他的獄卒以為他偷懶,強迫他做苦工。
不到一個星期就不成了,不得已才把他送到病監去。
” 九五一發出同情的聲音低低地說,“咳,他們每以為初進監的囚犯都是偷懶裝病的,這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