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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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 皇甫
,臨泾人。
貞元初,第進士。
曆吏部郎中,遷司農卿。
時方伐蔡,急于用度,嚴辨濟師,帝悅,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巧媚自固,以薦柳泌。
穆宗立,貶崖州司戶參軍,死其所。
◇ 權借外命婦院置官典院奏 舊例,平章事判度支,并中書省借阙官廳置院,臣以為事體非便。
今請權借外命婦院内舍十數間,隔截置官典院。
又舊例置郎官二人,于中書判案人中差定,并量抽盲典七人,随官勾檢文案。
伏以臣職在中書,務兼司計,錢谷事重,須自躬親。
臣今酌量簡要,并自判抽,其馀尋常公事,各有本判即官,今依條流勾當處置。
臣仍請每月三度,候中書事簡入南省。
(《唐會要》五十三) ◎ 窦易直 易直,字宗元,始平人。
明經擢第,補校書郎。
元和六年,進禦史中丞,觀察浙西。
入為戶部侍郎、同平章事,封晉陽郡公。
卒,贈司徒,谥曰恭惠。
◇ 詳議仆射答拜儀注奏 臣謹案唐禮,諸冊拜官與百僚相見,無受拜之文。
又谏議大夫至拾遺,禦史中丞至殿中侍禦史,并為供奉官,不合異禮。
今仆射初上之日,或答拜階上,合拜庭中,因循春駁之制,每緻沸騰之議。
伏請下尚書、太常禮院詳議,永為定制,使得遵行。
(《唐會要》五十七) ◎ 劉遵古 遵古,元和四年任監察禦史。
◇ 太廟五享攝祭差三公奏 太廟五享攝祭三公等,伏準開元二十五年七月八日敕,每至五飨之日,應攝三公,令中書門下及丞相、師傅、尚書、禦史、兼嗣郡王,擇德望高者通攝,諸司不在差限者。
伏以太廟攝祭公卿,準敕令先差仆射、尚書及師傅等,如無此色官,亦合次差諸司三品。
比來吏部因循,不守敕文,用人稍輕。
伏請起今年冬季已後,敕吏部準敕差定,如仆射、尚書等阙,即差京師三品職事官充。
(《唐會要》十八) ◎ 王源中 源中,字正蒙。
累遷左補阙,轉戶部郎中、侍郎,擢翰林承旨學士。
出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入拜刑部侍郎,卒。
◇ 罪犯歸有司奏 夫台憲者綱紀之地,府縣者,責成之所,設有罪犯,宜歸有司。
安有北軍勢重于南衙,辇下權傾于仗内。
乞還法司,庶平職分。
(《冊府元龜》四百五十九) ◎ 陸庶 《全唐文》六百二十二有傳。
◇ 爛柯山碑記 爛柯仙躅,圖諜詳矣。
觀夫巨石橫空,矯如驚龍,兀劃坼,際于穹崇,南走群峰,北控遐陸,不遠人世,宛如蓬瀛,得非權輿之初,俾宅真仙,而幽贊人民,脫籠檻于茲地。
不然者,擾擾塵迹,潇灑靈蹤,高步遐矚,相瞬而緻,則樵夫之遇二仙,其所以示化與?何元造無關,而壺中之日月,可得而窺矣。
庶牧于是邦,迨茲五祀,政惟自守,民亦安止。
乘春多暇,爰契心期,冥搜信宿,機慮如洗,頹然性複于靜,靜複于真,天地之萬類,吾生之憂樂,将不介于胸中矣。
心境相傳,不知吾之遇靈境與,靈境之遇吾與。
時元和三年三月十八日。
按:此文據《嘉靖衢州府志》,與《全唐文》所敢,略有不同。
◎ 趙昂 《全唐文》六百二十二有傳。
(官左金吾衛會唐參軍翰林院學士賜绯魚袋) ◇ 故朝議郎行内侍省内寺伯上柱國劉府君墓志銘(并序) 公諱奉芝,其先彭城人也。
着姓史榮,略而不書。
曾祖寶,皇右領軍衛折沖都尉。
祖敬,皇左衛果毅都尉。
父柱,贈将作監。
公,監之第二子,夙奉嚴訓,早聞詩禮,謙和仁厚,履信資忠,口不茹葷,心唯奉佛。
解褐拜内坊典丞,秩滿授内儲局丞。
無何,轉本局令,尋遷内寺伯。
自出身事主廿馀年,三命益恭,四知尤慎,言辭謹密,體貌魁梧,帶盡十圍,眉間一尺,出入宮禁,周遊裡闾,望之俨然,真天子之近臣矣。
如何位不充器,天不與年,未及懸車,忽焉就本。
以上元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大漸于輔興裡之寝屆,時年六十五。
公素有通識,不以夭壽嬰心,故自蔔龍首原,用開茔域,土周石椁,将反本而歸真。
以今上元二年辛醜歲正月丁亥十二日丁酉,與前夫人趙氏合而同穴。
安時處順,不亦禮欤? 嗣子景延、庭倩等号天叩地,泣血崩心,充充有窮,林莫能起。
至于小大斂服,塗車刍靈,啟殡祖庭,備物緻用,皆取制于右監門衛大将軍伯。
将軍自公之亡也,恍如有失,憂色恸容,拊膺而哭曰:「天乎!奈何不先罰于子,而乃降禍于汝?手足雲斷,心魂得安。
」人有聞之,知将軍之為兄也仁矣。
昂學舊史氏,書法不隐,舉善無遺,庶旌恭友之風,以成褒貶之義。
銘曰: 劉氏之子,公山正禮。
白眉皆良,伯仲一體。
同事昭代,威儀濟濟。
□何為乎,奪我令弟。
能建生死,自為石室。
啟手知全,長辭白日。
合葬非古,周公已來。
哲婦早世,同歸夜台。
舟壑忽遷,孰知桑海。
唯公令名,終古不改。
(石刻) ◎ 呂溫 《全唐文》六百二十五有傳。
◇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京兆尹兼禦史大夫上柱國贈吏部尚書京兆韋公神道碑銘(并序) 工之良者,斧斤神運,不離繩墨之内;士之全者,器用無方,必歸忠孝之域。
若離繩與墨,而廈屋立構,大匠以為妖也;失忠與孝,而功烈幸成,君子以為亂也。
除妖讨亂,獨立中道,以人倫風俗為已任,吾聞其語而見其人。
公姓韋氏,諱武,字某,京兆杜陵人也。
其先命于商,顯于漢,霎時聯于晉魏之後,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在名大德,大節大勳,懸諸日月,倬在圖史。
族姓之盛,莫之與京。
曾祖皇朝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左右仆射同中書門下三品諱待價,緻君皇極,時憚其正;祖銀青光祿大夫梁州都督諱令儀,布化南夏,民懷其惠;父舉進士,宏詞制策皆入殊科,又判入高等,累枉畿赤名尉,遷朝議大夫監察禦史,轉殿中禦史、侍禦史、尚書禮、吏員外、中書舍人、給事中,擢□禮、吏、戶三侍郎,亦列名藩及列卿之清者,時年四十九而薨。
然亦由不一其名字,故家傳略而不盡也。
贈二部尚書諱镒,時方大用,士痛其夭。
公未免懷而孤,六歲知慕,每問居處兒杖,則失
貞元初,第進士。
曆吏部郎中,遷司農卿。
時方伐蔡,急于用度,嚴辨濟師,帝悅,遂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巧媚自固,以薦柳泌。
穆宗立,貶崖州司戶參軍,死其所。
◇ 權借外命婦院置官典院奏 舊例,平章事判度支,并中書省借阙官廳置院,臣以為事體非便。
今請權借外命婦院内舍十數間,隔截置官典院。
又舊例置郎官二人,于中書判案人中差定,并量抽盲典七人,随官勾檢文案。
伏以臣職在中書,務兼司計,錢谷事重,須自躬親。
臣今酌量簡要,并自判抽,其馀尋常公事,各有本判即官,今依條流勾當處置。
臣仍請每月三度,候中書事簡入南省。
(《唐會要》五十三) ◎ 窦易直 易直,字宗元,始平人。
明經擢第,補校書郎。
元和六年,進禦史中丞,觀察浙西。
入為戶部侍郎、同平章事,封晉陽郡公。
卒,贈司徒,谥曰恭惠。
◇ 詳議仆射答拜儀注奏 臣謹案唐禮,諸冊拜官與百僚相見,無受拜之文。
又谏議大夫至拾遺,禦史中丞至殿中侍禦史,并為供奉官,不合異禮。
今仆射初上之日,或答拜階上,合拜庭中,因循春駁之制,每緻沸騰之議。
伏請下尚書、太常禮院詳議,永為定制,使得遵行。
(《唐會要》五十七) ◎ 劉遵古 遵古,元和四年任監察禦史。
◇ 太廟五享攝祭差三公奏 太廟五享攝祭三公等,伏準開元二十五年七月八日敕,每至五飨之日,應攝三公,令中書門下及丞相、師傅、尚書、禦史、兼嗣郡王,擇德望高者通攝,諸司不在差限者。
伏以太廟攝祭公卿,準敕令先差仆射、尚書及師傅等,如無此色官,亦合次差諸司三品。
比來吏部因循,不守敕文,用人稍輕。
伏請起今年冬季已後,敕吏部準敕差定,如仆射、尚書等阙,即差京師三品職事官充。
(《唐會要》十八) ◎ 王源中 源中,字正蒙。
累遷左補阙,轉戶部郎中、侍郎,擢翰林承旨學士。
出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入拜刑部侍郎,卒。
◇ 罪犯歸有司奏 夫台憲者綱紀之地,府縣者,責成之所,設有罪犯,宜歸有司。
安有北軍勢重于南衙,辇下權傾于仗内。
乞還法司,庶平職分。
(《冊府元龜》四百五十九) ◎ 陸庶 《全唐文》六百二十二有傳。
◇ 爛柯山碑記 爛柯仙躅,圖諜詳矣。
觀夫巨石橫空,矯如驚龍,兀劃坼,際于穹崇,南走群峰,北控遐陸,不遠人世,宛如蓬瀛,得非權輿之初,俾宅真仙,而幽贊人民,脫籠檻于茲地。
不然者,擾擾塵迹,潇灑靈蹤,高步遐矚,相瞬而緻,則樵夫之遇二仙,其所以示化與?何元造無關,而壺中之日月,可得而窺矣。
庶牧于是邦,迨茲五祀,政惟自守,民亦安止。
乘春多暇,爰契心期,冥搜信宿,機慮如洗,頹然性複于靜,靜複于真,天地之萬類,吾生之憂樂,将不介于胸中矣。
心境相傳,不知吾之遇靈境與,靈境之遇吾與。
時元和三年三月十八日。
按:此文據《嘉靖衢州府志》,與《全唐文》所敢,略有不同。
◎ 趙昂 《全唐文》六百二十二有傳。
(官左金吾衛會唐參軍翰林院學士賜绯魚袋) ◇ 故朝議郎行内侍省内寺伯上柱國劉府君墓志銘(并序) 公諱奉芝,其先彭城人也。
着姓史榮,略而不書。
曾祖寶,皇右領軍衛折沖都尉。
祖敬,皇左衛果毅都尉。
父柱,贈将作監。
公,監之第二子,夙奉嚴訓,早聞詩禮,謙和仁厚,履信資忠,口不茹葷,心唯奉佛。
解褐拜内坊典丞,秩滿授内儲局丞。
無何,轉本局令,尋遷内寺伯。
自出身事主廿馀年,三命益恭,四知尤慎,言辭謹密,體貌魁梧,帶盡十圍,眉間一尺,出入宮禁,周遊裡闾,望之俨然,真天子之近臣矣。
如何位不充器,天不與年,未及懸車,忽焉就本。
以上元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大漸于輔興裡之寝屆,時年六十五。
公素有通識,不以夭壽嬰心,故自蔔龍首原,用開茔域,土周石椁,将反本而歸真。
以今上元二年辛醜歲正月丁亥十二日丁酉,與前夫人趙氏合而同穴。
安時處順,不亦禮欤? 嗣子景延、庭倩等号天叩地,泣血崩心,充充有窮,林莫能起。
至于小大斂服,塗車刍靈,啟殡祖庭,備物緻用,皆取制于右監門衛大将軍伯。
将軍自公之亡也,恍如有失,憂色恸容,拊膺而哭曰:「天乎!奈何不先罰于子,而乃降禍于汝?手足雲斷,心魂得安。
」人有聞之,知将軍之為兄也仁矣。
昂學舊史氏,書法不隐,舉善無遺,庶旌恭友之風,以成褒貶之義。
銘曰: 劉氏之子,公山正禮。
白眉皆良,伯仲一體。
同事昭代,威儀濟濟。
□何為乎,奪我令弟。
能建生死,自為石室。
啟手知全,長辭白日。
合葬非古,周公已來。
哲婦早世,同歸夜台。
舟壑忽遷,孰知桑海。
唯公令名,終古不改。
(石刻) ◎ 呂溫 《全唐文》六百二十五有傳。
◇ 唐故銀青光祿大夫京兆尹兼禦史大夫上柱國贈吏部尚書京兆韋公神道碑銘(并序) 工之良者,斧斤神運,不離繩墨之内;士之全者,器用無方,必歸忠孝之域。
若離繩與墨,而廈屋立構,大匠以為妖也;失忠與孝,而功烈幸成,君子以為亂也。
除妖讨亂,獨立中道,以人倫風俗為已任,吾聞其語而見其人。
公姓韋氏,諱武,字某,京兆杜陵人也。
其先命于商,顯于漢,霎時聯于晉魏之後,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在名大德,大節大勳,懸諸日月,倬在圖史。
族姓之盛,莫之與京。
曾祖皇朝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左右仆射同中書門下三品諱待價,緻君皇極,時憚其正;祖銀青光祿大夫梁州都督諱令儀,布化南夏,民懷其惠;父舉進士,宏詞制策皆入殊科,又判入高等,累枉畿赤名尉,遷朝議大夫監察禦史,轉殿中禦史、侍禦史、尚書禮、吏員外、中書舍人、給事中,擢□禮、吏、戶三侍郎,亦列名藩及列卿之清者,時年四十九而薨。
然亦由不一其名字,故家傳略而不盡也。
贈二部尚書諱镒,時方大用,士痛其夭。
公未免懷而孤,六歲知慕,每問居處兒杖,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