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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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竟以非罪中禍,谪竄遐裔。

    景公于驷,無德而稱;夷齊首陽,萬古嘉歎。

    公嘗念先祖有大功于國,寵被一門,裂土分茅,綸翰盈箧,身殁之後,名谥蔑然,決意挺行,懷表詣阙,志誠幽贊,達于聰明,匍匐雪涕,帝用增歎,乃降明诏,自宰臣已下,集議行迹,谥為文貞。

    五王同時,賴公之力也。

    朝廷嘉其憤激,抗表極論,可謂孝子孝孫,弓裘不墜。

    遂特授襄州谷城縣令。

    其在邑也,彈琴靜理,高視雲水,仁以變俗,德以臨下,吏不敢欺,盜不犯境,舉直措枉,黔首欽服,西門在邺,子産治鄭,幾不若也。

    辭衤失之日,寮吏色沮,遮車固留。

    

公久想故園,去如脫■,思與白雲長往,采蕨家由,類鴻鵲之在冥,同骐骥之解絆。

    不幸因疾,纏綿不起,以元和八年六月十九日殁于私第。

    嗚呼!上天不惠,殲我良士,聞者交洋,舊邑罷市,豈不以仁于斯,德于斯。

    公享年六十七,以其年十一月廿三日于大茔,禮也。

    冢子向,先于公一年而卒。

    次子、操、等,銜衰泣血而言曰:「桑田有變,陵谷遷改,者無旌識,何以号訪?請刊貞石,銘以志之。

    」餘以子婿之情,授簡而退,敢為銘曰:

文貞之孫,采訪之子,洎于我公,令問不已。

    其德如山,其臭如蘭。

    久而彌芳,萬古不刊。

    (石刻)

◎ 邵仲方

仲方,元和中将仕郎試太常寺奉禮郎飛騎尉。

    

◇ 唐故元從奉天定難功臣遊擊将軍守冀王府右親事典軍上柱國勒留堂頭高平郡邵公墓志銘(并序)

夫生滅之相,貫于天地,盛衰之門,業推而化。

    故期生誠榮祿,奄殁幽泉,機茲褒向之靈,刻石于元扃之記。

    典軍諱才志,字元甫,望出高平,萬年縣人也。

    曾諱慶,皇不仕;祖諱儀,皇不仕;父諱明,皇任昭武校尉守恭王府左帳内副典軍上柱國,賜绯魚袋。

    公即長男也。

    立身從仕冊馀年,自建中四年癸未歲朱Г寇逆,陷殁城墀,執持堂印,随駕奉天重圍之内,苦曆艱危,克複之時,功勳崇獎,遂遷五品,職佐台階,累序勳勞,曆更九任,勤效幹蠹,靡資台期,孝奉家慶之休,廉謹風猷之德。

    遂至元和十四年八月廿七日,藕遇朋友,酒筵至夜,有司糾劾,以達聖聰,诏下書刑,貶于坊鎮。

    又遭寒熱,伏枕數旬,有嗣子全亮儒直奉孝,過于孟孫,悲泣跪藥,甚于韓伯。

    孤妻張氏,親看扶舉,洗浣哺餐,食不知味,寝不求安。

    弟曰才應,官任清資,職司摳密,朝入公門,暮歸奉孝,恭敬悲念,乳藥哺餐,在處求醫,藥餌無效。

    豈期壽限将畢,大願不從,時年春秋五十有五,至元和十四年己亥歲九月廿七日,終于坊州館舍。

    嗣子等号天泣血,聲一舉兮三絕,女及諸侄新婦等感悲恸哭,傷痛四鄰。

    蔔筮有期,至其年十一月十六日,舉葬于長安縣承平鄉史劉村,附先代茔之禮也。

    仲方素谙有德,乃述其詞。

    銘曰:

典軍功效,安國理民。

    重圍之内,印信奉陳。

    光榮先祖,忠直事君。

    孝義奉母,哭竹求辛。

    身敗四時,久疾瘿羸。

    醫藥無愈,奄有雲亡。

    魂歸逝水,形影無光。

    幽扃悄悄,歸于北邙。

    筠風吹竹,悲聲白揚。

    年年松柏,空向泉堂。

    (《績語堂碑錄》、《八瓊室金石補正》七十)

◎ 沈超

超,吳興人。

    元和中攝魏成縣令、前守巴州盤道縣令。

    

◇ 崔文公魏成縣靈泉記述

崔司業融當久視元年莅斯邑也,刻《靈泉記》于此巨石焉,迨今正百年矣,人莫得知。

    超以公務之馀,覽民公照鄰《放生池碑》于西墅,有好事者大梁文縱曰:「昔崔文公有記,存于石堂觀焉。

    」遂不侯車馬,蹶然而至,離披之蔓草,鏟狎獵之封苔,鳥迹依然,匪磨匪磷。

    嗟乎!以公之德,而發迹于斯,以公之文,而荟于此,百年已降,後進君子,曾不稱之者欤!超叨承下風,祗訪高躅,寓目增慨,臨文永懷。

    不腆之詞,辄紀其年月雲爾。

    元和四年歲次已醜三月三日,攝令沈超記。

    (《金石苑》二)

◎ 王钜

钜,元和時人,鄭州荥澤縣尉。

    (按與天中知制诰王钜疑别)

◇ 唐故河東裴公墓志銘(并叙)

公諱昌,字仲達,其先河東人也。

    保姓受氏,其來遠矣。

    洎永嘉之年,衣冠南渡,風流遺烈,代有其人,禮樂紳,顯于家諜。

    曾祖元凱,祖明達,父仁安,并徽懿盛才,昭振前列,望高族茂,勳華貫時。

    公即府君之第二子也。

    禀淳和之性,有堅貞之操,以德行立身,以仁信交友。

    志尚閑逸,不以祿利為榮,是以不屈節折腰,耽玩琴史,實朋執之龜龍,仁物之衡鏡。

    隐淪混迹,洞達窮通,道在其中矣。

    于戲!有至行不享其福壽者,其斯之謂欤!以元和十五年正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