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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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國,楚州淮陰縣令;或擁千裡,或纡绶一同,訓理窺于古人,香政飄于後嗣。

    夫人即淮陰之仲女也。

    夫孝以居室,恭順<多農>于己族;義以奉外,執誼歸于我家。

    其初迓也,璨珠玉以和禮容;其為婦也,諧琴瑟而偶君子。

    

浮榮不幸,移天早沒,哀女蘿之無施,泣夢蘭之不兆。

    夭夭華歲,茕茕誓居,卅馀年,志不我忒。

    音律之事,為性工乎,直長府君雲亡,竟不聰弦管,貞節也。

    以季母之親,撫猶子之類,示以典禮,導以謙和,豈□斯門,流式他壺,慈訓也。

    馭下以肅,教而後罰,左右敬愛,内外嚴恭,正範也。

    聿修三善,騰心入解,金仙聖道,味之及真,外身等物,不競以禮,放迹遠俗,謂為全生,凝神寂寞,塊然而往。

    春秋五十有九,以開元十三年五月廿三日考終于通利之裡第。

    孑孑明魂,寥寥歸琮,無三年之服者,唯數隸而号慕。

    人代可哀,元門允樂。

    先是遺付,不許從于直長之茔,以其受誡律也。

    今奉所志,以明年景寅二月廿三日,葬于河南龍門山菩提寺之後崗,明去塵也。

    族孫良,備覽休迹,敢叙而為銘曰:

塵飙為劫,不可年兮。

    茔賈無像,知幾遷兮。

    有德斯紀,迹必宣兮。

    神道昭着,福謂傳矣。

    貞靜悌陸,存沒真兮。

    君子之謂,賢婦人兮。

    (石刻。

    《八瓊室金石補正》五十三)

◎ 韋陟

《全唐文》三百六有傳。

    

◇ 考試掌舉官親族移送吏部奏

準舊例,掌舉官親族,皆于本司差郎中一人考試。

    有及第者,尚書覆定,然後附奏。

    臣本司今阙尚書,縱差郎官,是臣麾下,事在嫌疑,所望厘革。

    伏望天恩許臣移送吏部,差考功員外郎試揀,侍郎覆定,任所在聞奏,即望浮議止息。

    (《唐會要》五十八)

◎ 韋纟舀

《全唐文》三百七有傳。

    

◇ 奉常主宗廟奏

奉今年二月三日敕,宗廟所奉,尊敬之極,因以名署,情所未安,宜令禮官詳擇所宜奏聞者。

    謹詳經典,竊尋令式,宗廟享薦,皆主奉常,别置署司,事非稽古。

    其太廟署望廢,令本司專奉其事。

    (《冊府》五百八十九)

◇ 請加廣笾豆酒爵奏

請宗廟之奠,每坐笾豆各加一二。

    又今之與獻,酒爵制度全小,僅止一合,執持甚難。

    請令廣大,其郊祀奠獻亦準此。

    仍望付尚書省集衆官詳議,務從折衷。

    (同上)

◎ 孫逖

《全唐文》三百八有傳。

    

◇ 授崔太子左庶子制

◇ 授崔季太子左庶子制

◇ 授郭虛已太子左庶子制

〈按:以上三篇,舊鈔《文苑英華》四百四署名孫逖,今存其目。

    文見。

    《全唐文》二百五十三。

    

◎ 李華

《全唐文》三百十五有傳。

    

◇ 蒙求序

安平李翰着《蒙求》一篇,列古人言行美惡,參之聲律,以授幼童,随而釋之。

    比其終始,則經史百家之要,十得其四五矣。

    推而引之,源而流之,易于諷誦,形于章句,不出卷知天下,其蒙求哉!《周易》有童蒙求我之義,李公子以其文碎,不敢輕傳達識者,所務訓蒙而已,故以《蒙求》為名,題其首亦每行注兩句,人名外傳中有别事可記者,亦此附叙之。

    雖不配上文,所資廣博,從《切韻》東字起,每韻四字,凡五百九十六句雲爾。

    (東洋刊本《蒙求》)

按:李翰着《蒙求》,前人以為五代時人。

    此文初不敢遽信為遐叔,而李良表有當代文宗雲雲,信非遐叔不可當此曆官。

    封外較《新傳》差先,與《唐摭言》合。

    

◎ 李良

良,天寶中饒州剌史,曆撫州司馬、太子中允。

    

◇ 薦蒙求表(按:别本雲此表國子司業陸善經撰,未知所據。

    )

臣良言:臣聞建官擇賢,其來有素;抗表薦士,義或可稱。

    爰自宗周,逮茲炎漢,競徵茂異,鹹重儒術。

    竊見臣境内寄住客前信州司馬倉參軍李翰,學藝淹通,理識精究,撰古人狀迹,編成音韻,屬對類事,無非典實。

    名曰《蒙求》,約三千言,注下轉相敷演,向萬馀事。

    翰家兒童三數歲者,皆善諷誦,談古策事,無減鴻儒,不素谙知,謂疑神遇。

    司封員外郎李華,當代文宗,名望夙着,與作序雲:「不出卷而知天下,豈其蒙求哉!」漢朝王子淵制《洞箫賦》,漢帝美其文,令宮人誦習;近代周興嗣撰《千字文》,亦頒行天下。

    豈若《蒙求》者,錯綜經史,随便訓釋,童子則固多宏益,老成亦頗覺起予。

    臣屬忝宗枝,職備藩,每廣聽遠視,采異訪奇,未嘗遺一才,蔽片善,有可甄錄,不敢不具狀聞奏。

    陛下察臣丹誠,廣達四聰之義,令翰志學,大開獎善之門,伏願量授一職,微示勸誡。

    臣良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言。

    天寶五年八月一日,饒州剌史李良上表。

    (同上)

◎ 李忄詹

忄詹,元宗時鄭縣尉。

    曆監察禦史、倉部員外。

    

◇ 華嶽題名

鄭縣尉李忄詹,以開廿四六月六日充敕簡募飛騎使判官,向陝虢州點覆。

    其月十四日事了回,便充京畿采訪使勾覆判官,此過赴京。

    (《金石萃編》七十九)

◎ 李彭年

《全唐文》三百二十九有傳。

    

◇ 勘檢出身奏

準例出身已來,并合檢覆,中間己叙五品,勘責皆有所憑。

    今重檢尋,恐為煩擾,如曾經勘叙成者,請從五品已後勘檢。

    其五品己前,但勘考數,即為進叙。

    (《冊府》六百三十五)

◎ 孟匡朝

《全唐文》三百三十有傳。

    

◇ 請以漳水為渎奏

江淮河濟,各能獨達于海,故受四渎之名。

    按《尚書注》雲:「漳水橫流人河。

    」今之此水,與古有異,發源潞州,東赴滄海,有逾淮濟,合着渎名。

    請以漳水為一渎,并前為五。

    以淮水配西嶽,漳水配北嶽,濟水配中嶽,庶随正方,各得其宜,陰陽克和,風雨時若。

    (《封氏見聞記》四)

◎ 張回

回,天寶聞人。

    漢陽王柬之之侄孫。

    

◇ 唐故太中大夫守新定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