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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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團貌敕
天下郡縣雖三年定戶,每年亦有團貌,計其轉年,合入中男、成丁。
五十九者,任退團貌。
(同上) ◇ 禁關西諸國興販敕 如聞關已西諸國,興販往來不絕,雖托以求利,終交通外蕃。
因循頗久,殊非穩便。
自今已後,一切禁斷,仍委四鎮節度使及路次所由郡縣嚴加捉搦,不得更有往來。
(《唐會要》八十六) ◇ 置廣運潭敕 古之善政,貴于足食,欲求富國,必先利人。
朕以關輔之間,尤資殷贍,比來轉輸,未免艱辛,故置此潭,以通漕運。
萬世之利,一朝而成,其潭宜以「廣運」為名。
(《唐會要》八十七) ◇ 兼官俸料不兩給敕 京官兼太守等官,俸料兩給者,宜停其外官。
太守兼京官,除準式親王帶京官,外任官副大将軍、副使、知軍及正事京官兼内外官知政事,據文合兼給者,餘并從一處給,任逐穩便。
(《唐會要》九十) ◇ 郡縣缺職錢納當郡敕 郡縣阙職錢送納太府寺,自今己後,納當郡,以員外官料錢。
不足,即取正官料錢分。
若無員外官,當郡分。
(《唐會要》九十一) ◇ 停免白直錢敕(疑) 郡縣官人及公廨白直,天下約計一載破十萬丁已上,一丁每月輸錢二百八文,每至月初,當處徵納送縣,來往數日功程,在于百姓,尤是重役。
其郡縣白直,計數多少,請用料錢,加稅充用。
其應差丁充白直,望請并停,一免百姓艱辛,二省國家丁壯。
(同上) ◇ 職田送所管州縣敕 兩京百官職田,承膠佃民自送,道路或遠,勞費頗多。
自今已後,其職田去城五十裡内者,依舊令佃民自送人城,自馀限十月内便于所管州縣并腳價貯納。
其腳價,五十裡外每鬥各再版二文,一百裡外不過三文,并令百官差本司請受。
(《唐會要》九十二) ◇ 改年為載敕 敕:天寶三年改為三載者,所論前後年号,一切為載。
其後造帳計歲月,雲若幹載,自馀表狀文章并準此。
(《冊府》四百八十六) ◇ 男丁計年正役敕 比者成童之歲,則拄輕徭,既冠之年,便當正役,憫其勞苦,用轸予懷。
自今已後,百姓宜以十八以上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
(同上) ◇ 處分僞畫印敕 其僞畫印,宜用僞鑄印刻印之例處分,永為常式。
(《唐會要》四十一) ◇ 太史監官入朝敕 太史監官除朔望朝外,非别有公事,一切不須入朝。
及充保識,仍不在點檢之限。
(《唐會要》四十四) ◇ 南嶽投龍告文 大唐開元神武皇帝李隆基,本命乙酉八月初五日降誕。
夙好道真,願蒙神仙長生之法,謹依上清靈文,投刺紫荩仙洞。
位忝君臨,不獲朝拜,謹令道士孫智驚赍信簡以聞,惟金龍驿傳。
〖太歲寅戊六月戊戌朔廿七日甲子告文。
〗(《八瓊室金石補正》五十六) ◇ 與倭皇書 皇帝問倭皇:使人長吏大禮蘇因高等至,具懷。
朕欽承寶命,臨禦區宇,思弘德化,覃被含靈,愛育之情,無隔遐迩。
知皇命居海表,撫甯民庶,境内安樂,風俗融和,深氣至誠。
遠修朝貢,丹款之美,朕有嘉焉,稱暄比如常也。
故遣鴻胪寺堂客裴世清等稍宣往意,并送物如别時。
(《日本書記》卷二十二) ◎ 肅宗皇帝 事迹詳《全唐文》四十二。
◇ 贈故利州司功參軍嚴方約等制 門下:有後之慶,諒存平義方;飾終之典,用彰于錫類。
故利州司功參軍嚴方約等,早申嘉績,夙負奇才,名器重于當時,聲(阙)着于遺烈。
雖舟壑已謝,久淪過隙之期;而子孫皆賢,實積高門之祉。
屬恩加令嗣,澤及先臣,宜優表贈之禮,俾治(阙)榮之命。
可依前件,主者施行。
(黃本《顔魯公文集》卷十七) ◇ 贈顔惟貞秘書監等官制 門下:悼往之義,必在于懷賢;飾終之典,允資于錫類。
銀青光祿大夫行尚書右丞崔渙亡父贈貝州刺史璩等,才業貞修,風襟淳茂,或踐于周行;或用馳聲,備更于曆選;或量才未适,或禀命不融,永惟過隙之悲,是得承家之美。
教忠斯在,行慶攸歸,宜覃泉壤之恩,式葉哀榮之命。
可依前件,主者施行。
(同上) ◇ 贈韓擇木亡母張氏等制 門下:禮厚飾終,義殷錫類,永惟泉壤,諒在哀榮。
金紫光祿大夫守太多少保集賢殿學士副知院事上柱國昌黎郡開國公韓擇木亡母贈南陽縣太君張氏等,柔順壺儀,慈和家範,含章内備,純德外昭,遽從遷壑之悲,空聞擇鄰之訓。
顧其令嗣,光我缙紳,或已及迫封,或未從表贈,載覃渥澤,爰洽幽明,宜宏休命,俾協彜典。
可依前件,主者施行。
(同上) ◇ 賜韋見素等子孫一人官诏 太子太師見素、太子少傅李遵、太子少保韓擇木、太子賓客嗣吳王、太子詹事兼
五十九者,任退團貌。
(同上) ◇ 禁關西諸國興販敕 如聞關已西諸國,興販往來不絕,雖托以求利,終交通外蕃。
因循頗久,殊非穩便。
自今已後,一切禁斷,仍委四鎮節度使及路次所由郡縣嚴加捉搦,不得更有往來。
(《唐會要》八十六) ◇ 置廣運潭敕 古之善政,貴于足食,欲求富國,必先利人。
朕以關輔之間,尤資殷贍,比來轉輸,未免艱辛,故置此潭,以通漕運。
萬世之利,一朝而成,其潭宜以「廣運」為名。
(《唐會要》八十七) ◇ 兼官俸料不兩給敕 京官兼太守等官,俸料兩給者,宜停其外官。
太守兼京官,除準式親王帶京官,外任官副大将軍、副使、知軍及正事京官兼内外官知政事,據文合兼給者,餘并從一處給,任逐穩便。
(《唐會要》九十) ◇ 郡縣缺職錢納當郡敕 郡縣阙職錢送納太府寺,自今己後,納當郡,以員外官料錢。
不足,即取正官料錢分。
若無員外官,當郡分。
(《唐會要》九十一) ◇ 停免白直錢敕(疑) 郡縣官人及公廨白直,天下約計一載破十萬丁已上,一丁每月輸錢二百八文,每至月初,當處徵納送縣,來往數日功程,在于百姓,尤是重役。
其郡縣白直,計數多少,請用料錢,加稅充用。
其應差丁充白直,望請并停,一免百姓艱辛,二省國家丁壯。
(同上) ◇ 職田送所管州縣敕 兩京百官職田,承膠佃民自送,道路或遠,勞費頗多。
自今已後,其職田去城五十裡内者,依舊令佃民自送人城,自馀限十月内便于所管州縣并腳價貯納。
其腳價,五十裡外每鬥各再版二文,一百裡外不過三文,并令百官差本司請受。
(《唐會要》九十二) ◇ 改年為載敕 敕:天寶三年改為三載者,所論前後年号,一切為載。
其後造帳計歲月,雲若幹載,自馀表狀文章并準此。
(《冊府》四百八十六) ◇ 男丁計年正役敕 比者成童之歲,則拄輕徭,既冠之年,便當正役,憫其勞苦,用轸予懷。
自今已後,百姓宜以十八以上為中男,二十三已上成丁。
(同上) ◇ 處分僞畫印敕 其僞畫印,宜用僞鑄印刻印之例處分,永為常式。
(《唐會要》四十一) ◇ 太史監官入朝敕 太史監官除朔望朝外,非别有公事,一切不須入朝。
及充保識,仍不在點檢之限。
(《唐會要》四十四) ◇ 南嶽投龍告文 大唐開元神武皇帝李隆基,本命乙酉八月初五日降誕。
夙好道真,願蒙神仙長生之法,謹依上清靈文,投刺紫荩仙洞。
位忝君臨,不獲朝拜,謹令道士孫智驚赍信簡以聞,惟金龍驿傳。
〖太歲寅戊六月戊戌朔廿七日甲子告文。
〗(《八瓊室金石補正》五十六) ◇ 與倭皇書 皇帝問倭皇:使人長吏大禮蘇因高等至,具懷。
朕欽承寶命,臨禦區宇,思弘德化,覃被含靈,愛育之情,無隔遐迩。
知皇命居海表,撫甯民庶,境内安樂,風俗融和,深氣至誠。
遠修朝貢,丹款之美,朕有嘉焉,稱暄比如常也。
故遣鴻胪寺堂客裴世清等稍宣往意,并送物如别時。
(《日本書記》卷二十二) ◎ 肅宗皇帝 事迹詳《全唐文》四十二。
◇ 贈故利州司功參軍嚴方約等制 門下:有後之慶,諒存平義方;飾終之典,用彰于錫類。
故利州司功參軍嚴方約等,早申嘉績,夙負奇才,名器重于當時,聲(阙)着于遺烈。
雖舟壑已謝,久淪過隙之期;而子孫皆賢,實積高門之祉。
屬恩加令嗣,澤及先臣,宜優表贈之禮,俾治(阙)榮之命。
可依前件,主者施行。
(黃本《顔魯公文集》卷十七) ◇ 贈顔惟貞秘書監等官制 門下:悼往之義,必在于懷賢;飾終之典,允資于錫類。
銀青光祿大夫行尚書右丞崔渙亡父贈貝州刺史璩等,才業貞修,風襟淳茂,或踐于周行;或用馳聲,備更于曆選;或量才未适,或禀命不融,永惟過隙之悲,是得承家之美。
教忠斯在,行慶攸歸,宜覃泉壤之恩,式葉哀榮之命。
可依前件,主者施行。
(同上) ◇ 贈韓擇木亡母張氏等制 門下:禮厚飾終,義殷錫類,永惟泉壤,諒在哀榮。
金紫光祿大夫守太多少保集賢殿學士副知院事上柱國昌黎郡開國公韓擇木亡母贈南陽縣太君張氏等,柔順壺儀,慈和家範,含章内備,純德外昭,遽從遷壑之悲,空聞擇鄰之訓。
顧其令嗣,光我缙紳,或已及迫封,或未從表贈,載覃渥澤,爰洽幽明,宜宏休命,俾協彜典。
可依前件,主者施行。
(同上) ◇ 賜韋見素等子孫一人官诏 太子太師見素、太子少傅李遵、太子少保韓擇木、太子賓客嗣吳王、太子詹事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