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寫(夜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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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一,内容注重革命文藝及本黨主義之宣傳。

    ……” 開首的兩句話有些含混,說我都與聞其事的也可以,說因我“南來”了而别人創辦的也通。

    但我是全不知情。

    當初将日報剪存,大概是想調查一下的,後來卻又忘卻,擱下了。

    現在還記得《做什幺》〔10〕出版後,曾經送給我五本。

    我覺得這團體是共産青年主持的,因為其中有“堅如”,“三石”等署名,該是畢磊〔11〕,通信處也是他。

    他還曾将十來本《少年先鋒》〔12〕送給我,而這刊物裡面則分明是共産青年所作的東西。

    果然,畢磊君大約确是共産黨,于四月十八日從中山大學被捕。

    據我的推測,他一定早已不在這世上了,這看去很是瘦小精幹的湖南的青年。

     《這樣做》卻在兩星期以前才見面,已經出到七八期合冊了。

    第六期沒有,或者說被禁止,或者說未刊,莫衷一是,我便買了一本七八合冊和第五期。

    看日報的記事便知道,這該是和《做什幺》反對,或對立的。

    我拿回來,倒看上去,通訊欄裡就這樣說:“在一般CP〔13〕氣焰盛張之時,……而你們一覺悟起來,馬上退出CP,不隻是光退出便了事,尤其值得CP氣死的,就是破天荒的接二連三的退出共産黨登報聲明。

    ……”那幺,确是如此了。

     這裡又即刻出了一個問題。

    為什幺這幺大相反對的兩種刊物,都因我“南來”而“先後創辦”呢?這在我自己,是容易解答的:因為我新來而且灰色。

    但要講起來,怕又有些話長,現在姑且保留,待有相當的機會時再說罷。

     這回且說我看《這樣做》。

    看過通訊,懶得倒翻上去了,于是看目錄。

    忽而看見一個題目道:《郁達夫〔14〕先生休矣》,便又起了好奇心,立刻看文章。

    這還是切己的瑣事總比世界的哀愁關心的老例,達夫先生是我所認識的,怎幺要他“休矣”了呢?急于要知道。

    假使說的是張龍趙虎,或是我素昧平生的偉人,老實說罷,我決不會如此留心。

     原來是達夫先生在《洪水》〔15〕上有一篇《在方向轉換的途中》,說這一次的革命是階級鬥争的理論的實現,而記者則以為是民族革命的理論的實現。

    大約還有英雄主義不适宜于今日等類的話罷,所以便被認為“中傷”和“挑撥離間”,非“休矣”不可了。

     我在電燈下回想,達夫先生我見過好幾面,談過好幾回,隻覺他穩健和平,不至于得罪于人,更何況得罪于國。

    怎幺一下子就這幺流于“偏激”了?我倒要看看《洪水》。

     這期刊,聽說在廣西是被禁止的了,廣東倒還有。

    我得到的是第三卷第二十九至三十二期。

    照例的壞脾氣,從三十二期倒看上去,不久便翻到第一篇《日記文學》,也是達夫先生做的,于是便不再去尋《在方向轉換的途中》,變成看談文學了。

    我這種模模胡胡的看法,自己也明知道是不對的,但“怎幺寫”的問題,卻就出在那裡面。

     作者的意思,大略是說凡文學家的作品,多少總帶點自叙傳的色彩的,若以第三人稱來寫出,則時常有誤成第一人稱的地方。

    而且叙述這第三人稱的主人公的心理狀态過于詳細時,讀者會疑心這别人的心思,作者何以會曉得得這樣精細?于是那一種幻滅之感,就使文學的真實性消失了。

    所以散文作品中最便當的體裁,是日記體,其次是書簡體。

     這誠然也值得讨論的。

    但我想,體裁似乎不關重要。

    上文的第一缺點,是讀者的粗心。

    但隻要知道作品大抵是作者借别人以叙自己,或以自己推測别人的東西,便不至于感到幻滅,即使有時不合事實,然而還是真實。

    其真實,正與用第三人稱時或誤用第一人稱時毫無不同。

    倘有讀者隻執滞于體裁,隻求沒有破綻,那就以看新聞記事為宜,對于文藝,活該幻滅。

    而其幻滅也不足惜,因為這不是真的幻滅,正如查不出大觀園的遺迹,而不滿于《紅樓夢》〔16〕者相同。

    倘作者如此犧牲了抒寫的自由,即使極小部分,也無異于削足适履的。

     第二種缺陷,在中國也已經是頗古的問題。

    紀曉岚攻擊蒲留仙的《聊齋志異》,〔17〕就在這一點。

    兩人密語,決不肯洩,又不為第三人所聞,作者何從知之?所以他的《閱微草堂筆記》,竭力隻寫事狀,而避去心思和密語。

    但有時又落了自設的陷阱,于是隻得以《春秋左氏傳》的“渾良夫夢中之噪”來解嘲。

    〔18〕他的支绌的原因,是在要使讀者信一切所寫為事實,靠事實來取得真實性,所以一與事實相左,那真實性也随即滅亡。

    如果他先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