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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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達也。

    ’曰:‘達何以不諾也?’曰:‘古之葬者不封不樹,銘非古也。

    後世則有銘,既葬而後具,豫不可也。

    ’曰:‘然則惡在其為達矣?’曰:‘死生之變大,而若人晝夜視之不以諱,非達欤?蓋晉之末有陶潛者,嘗自志其墓。

    ’”文子既殁,其子棐棠、東集、栻葬之高吾之原。

    陽明子乃掇其所狀而為之銘。

     文子名澍,字汝霖,号橘庵。

    舉進士,曆官刑部郎中。

    出為重慶守。

    已而忤時貴,改思州,遂謝病去。

    文子之先為南昌人。

    曾祖均玉,始避地桃源。

    門人有闵廷圭者,為之行狀,甚悉。

     登仕郎馬文重墓志銘 丙子 沛漢台裡有馬翁者,長身而多知。

    涉書史,少喜談兵,交四方之賢,指畫山川道裡弛張阖辟,自謂功業可掉臂取。

    嘗登芒砀山,左右眺望,嘻籲慷慨;時人莫測也。

    中年從縣司辟為掾,已得選,忽不惬,複遂棄去,授登仕郎。

    歸與家人力耕,緻饒富,辄以散其族黨鄉鄰。

    葬死恤孤,赈水旱,修橋梁,惟恐有間。

    既老,乃益循饬。

    邑人望而尊之,以為大賓焉。

    年八十六,正德丙子四月三日無疾而卒。

    長子思仁,時為鴻胪司儀署丞,勤而有禮,予既素愛之。

    至是聞父喪,恸毀幾絕;以狀來請予銘,又哀而力,遂不能辭。

    按狀,翁名珍,字文重。

    父某、祖某、曾某,皆有隐德。

    子男若幹人,女若幹人。

    以是年某月某日葬祖茔之側。

    為之銘曰: 豐沛之間,自昔多魁。

    若漢之蕭、曹,使不遇高祖,乘風雲之會,固将老終其身于刀筆之間。

    世之懷奇不偶,無以自見于時,名湮沒而不著者,何可勝數?若翁者,亦其人非耶?然考其為迹,亦異矣。

    嗚呼!千裡之足,困于伏枥;連城之珍,或混瓦礫。

    不琢其章,于璧何傷?不駕以骧,奚損于良?嗚呼馬翁,茲焉允臧! 明封刑部主事浩齊陵君墓碑志 丙子 封君之葬也,子澄毀甚失明,病不能事事,以問于陽明子曰:“吾湖俗之葬也,鹹竭資以盛賓主,至于毀家,不則以為儉其親也。

    不肖孤則何費之敢靳!大懼疾之不任,遂底于颠殒,以重其不孝。

    敢請已之,如何?”陽明子曰:“不亦善乎!棺槨衣衾之得為也者,君子不以儉其親。

    徇湖俗之所尚,是以其親遂非而導侈也。

    又況以殆其遺體乎?吾子已之,既葬而以禮告,人豈有非之者!将湖俗之變,必自吾子始矣。

    一舉而三善,吾子其已之!”既而複以志墓之文請。

    陽明子辭之不得,則謂之曰:“志墓非古也。

    古之葬者,不封不樹。

    孔子之葬其親也,自以為東西南北之人,不可以無識也,而封之,崇四尺。

    其于季劄之葬,則為之識曰:‘有吳延陵季子之墓’。

    後之志者,若是焉可矣。

    而内以誣其親,外以誣于人,是故君子恥之。

    吾子志于賢聖之學,苟卒為賢聖之歸,是使其親為賢聖者之父也,志孰大焉!吾子曷已之?封君之存也,嘗以其田二頃給吾黨之貧者以資學,是于斯文為有襄也。

    而又重以吾子之好,無已,則如夫子之于劄也乎?”因為之題其識墓之石,曰“皇明封刑部主事浩齋陸君之墓”,而書其事于石之陰。

    君諱璩,字文華,湖之歸安人。

    墓在樊澤。

    子澄,舉進士,方為刑部員外郎。

    澄之兄曰津。

     谥襄惠兩峰洪公墓志銘 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刑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禦史緻仕洪公,以嘉靖二年四月十九日薨,時年八十有一矣。

    訃聞,天子遣官九谕祭,錫谥襄惠,賜葬錢塘東穆塢之原。

    其嗣子澄将以明年乙酉月日舉葬事,以币以狀來請銘。

     維洪氏世顯于鄱陽。

    自宋太師忠宣公皓始賜第于錢塘西湖之葛嶺,三子景伯、景嚴、景盧皆以名德相承,遂為錢塘望族。

    八世祖諱其一,仕宋,為浙東安撫使。

    元興,避地上虞。

    曾祖諱榮甫。

    祖諱有恒。

    迨皇朝建國,乃複還家錢塘。

    有恒初名洪武昌,忌者上書言其名犯年号。

    高皇帝親錄之,曰:“此朕興之兆耳。

    ”禦書“有恒”易之。

    父諱薪,徽州街口批驗所大使。

    自曾祖以下,皆以公貴,贈太子太保刑部尚書;妣皆贈一品夫人。

    公諱鐘,字宣之。

    自幼歧嶷不凡。

    成化戊子,年二十六,以《易經》領鄉薦。

    乙未舉進士,授官刑部主事,谙習憲典。

    時相繼為大司寇者皆耆德宿望,鹹器重禮信之。

    委總諸司章奏,疑議大獄,取裁于公,聲聞驟起。

    庚子,升員外郎,仍領諸司事。

    癸卯丁内艱。

    丙午起複,升郎中,尋慮囚山西。

    乙巳,江西、福建流賊甫定,公承命往審處之。

    歸,言福建之武平、上杭、清流、永定,江西之安遠、龍南,廣東之程鄉,皆流移混雜,習于鬥争,以武力相尚,是以易哄而亂。

    譬若群豺虎而激怒之,欲其無相攫噬,難矣。

    宜及其平時令有司多立社學,以訓誨其子弟,銷其兵器,易之以詩書禮讓,庶幾潛化其奸宄。

    時以為知本之論。

    弘治己酉,升江西按察副使。

    癸醜,升四川按察使。

    所在發奸擿伏,無所撓避;而聽決如流,庭無宿訟。

    由是橫豪屏息,自土官宣慰使,皆懔懔奉約束。

    安氏世有馬湖,恃力驕僭,為地方患。

    公從容畫策去之,請吏于朝,遂以帖定,丙辰入觐,升江西右布政使。

    丁巳,轉福建左布政使。

    著績兩省。

    戊午,升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順天等府,兼整饬薊州諸邊備。

    時朵顔虜勢日猖獗,公以邊備積弛,乃建議增築邊牆。

    自山海關界嶺口西北至密雲古北口黃花鎮直抵居庸,延亘千餘裡,繕複城堡三百七十,悉城沿邊諸縣,官無浪費而民不知勞。

    自是緩急有賴。

    又奏減防秋官兵六千人,歲省輓輸犒賞之費以數萬。

    創建浮橋于通州,以利病涉。

    毀永平陶窯,以息軍民橫役之苦。

    奪民産及牧圍草場之入于權貴者而悉還之。

    遠近大悅,名稱籍甚。

    然權貴人之扼勢失利者,數短公于上,遂改雲南巡撫,再改貴州。

    頃之,召還督理漕運,兼巡撫鳳陽諸處。

    正德丁卯,升右都禦史,仍董漕政。

    戊辰,命掌南京都察院事,尋升南京刑部尚書。

    己巳,改北京工部,複改刑部,兼都察院左都禦史,加太子少保,賜玉帶。

    庚午,特命出總川、陝、湖、河四省軍務。

    時沔陽洞庭水寇丘仁、楊清等攻掠城邑,其鋒甚銳,官軍屢失利。

    公至,以計擒滅之。

    藍五起蜀,與鄢老人等聚衆往來,寇暴川、陝間,遠近騷動。

    公涉曆險阻,深入賊巢,運謀設奇,躬冒矢石,前後斬獲招降以十數萬,擒其渠酋二十八人,露布以聞。

    土官楊友、楊愛相仇激為變,衆至三萬餘,流劫重慶、保甯諸州縣。

    公随調兵剿平之,複其故業。

    朝廷七降敕獎勵,賜白金麒麟服,進太子太保。

    公辭不獲,則引年懇疏乞歸。

    章七上,始允之。

    聖谕優獎,賜馳驿還,仍進光祿大夫,錄其孫一人入胃監。

     公既歸,築兩峰書院于西湖之上,自号兩峰居士。

    日與朋舊倘佯詩酒以為樂,如是者十有一年。

    嘉靖改元之壬午,朝廷念公壽耇,诏進公階,特進光祿大夫柱國,賜玄纁羊酒,遣有司勞問。

    士夫之議者,鹹以公先朝之老,抱負經濟,年雖若邁而精力未衰,優之廊廟,足倚以為重,思複起公于家,而公已不可作矣。

     公元娶鄭氏,累贈一品夫人。

    繼周氏、徐氏;又繼魏氏,南京吏部尚書文靖公之女,女卒,贈一品夫人。

    二子魏出,長澄,鄉進士,才識英敏,方向于用;次濤,蔭授南京都察院都事,先卒。

    女二,側出,長适漕運參将張奎;次适國子生李綦。

    孫男四,楩、楠、橋、檀。

    女七。

    墓合魏夫人之兆。

    銘曰: 桓桓襄惠,嶷然人傑。

    自其始仕,聲聞已揭。

    于臬于藩。

    益弘以骞。

    略于西陲,實屏實垣。

    既荒南服,圻漕是督。

    亟命于南,亟召于北。

    司空司寇,邦憲是肅。

    帝曰司寇,爾總予師。

    寇賊奸宄,維爾予治。

    既獀既遏,豕斃狐逸。

    暨其成功,卒以老乞。

    天子曰俞,可長爾劬;西湖之湄,徉徉于于!聖化維新,聿懷舊臣。

    公已不作,維時之屯。

    天子曰咨,谥錫有齊!哀榮終始,其疇則如。

    穆塢之原,有郁其阡。

    詩此貞石,垂千萬年! 贈翰林院編修湛公墓表 壬申 嗚呼!聖學晦而中行之士鮮矣。

    世方弇阿為工,方特為厲,紛縱倒置,孰定是非之歸哉!蓋公冶長在缧绁之中,仲尼明非其罪;匡章通國稱不孝,孟子辯之;夫然後在所禮貌焉。

    剛狷振砺之士,獨行違俗,為世所娼嫉,卒以傾廢踣堕,又浼以非其罪者,可勝道哉!予讀怡庵志而悲之。

    怡庵湛公英者,廣之增城人。

    介直方嚴,刻行砥俗,鄉之善良鹹服信取則,倚以扶弱禦侮。

    然不辭色少貸人,面斥人過惡,至無所容。

    狡狯之徒動見矯拂,嫉視如仇,聚謀必覆公于惡,毋使抗吾為。

    公直行其心,不顧,竟為所構誣。

    憤,發病以死。

    公既死,其徒惡益行。

    鄉之人遂皆謂湛公行義,顧報戾其施,而惡者自若,吾侪何以善為!後十餘年,為奸者貫盈,剪滅浸盡,而公子若水求濂洛之學,為世名儒,舉進士,官國史編修。

    推原尋繹,公德益用表著。

    朝廷贈官如子,日顯赫竦耀。

    鄉人相與追嗟慕歎,為善之報何如?向特未定耳!嗚呼!古有狷介特行之士,直志犯衆惡,之死靡悔,湛公殆其人,非邪?向使得志立朝,當大節,其肯俯首為奸人仆役,呴濡喘息以蕲緩須臾死?其不能矣!夫脂韋佞悅,亦何能緩急有毫毛之賴?為國者當何取哉?予悲斯人之不遇,而因重有所感也。

    昔者君子顯微闡幽,以明世警瞆。

    信暴者無庸揚矣,彼忞然就抑,蒙溷垢而弗雪,其可以無表而出之! 節庵方公墓表 乙酉 蘇之昆山有節庵方翁麟者,始為士業舉子,已而棄去,從其妻家朱氏居。

    朱故業商,其友曰:“子乃去士而從商乎?”翁笑曰:“子烏知士之不為商,而商之不為士乎?”其妻家勸之從事,遂為郡從事。

    其友曰:“子又去士而從從事乎?”翁笑曰:“子又烏知士之不為從事,而從事之不為士乎?”居久之,歎曰:“吾憤世之碌碌者,刀錐利祿,而屑為此以矯俗振頹,乃今果不能為益也。

    ”又複棄去。

    會歲歉,盡出其所有以赈饑乏。

    朝廷義其所為,榮之冠服,後複遙授建甯州吏目。

    翁視之蕭然若無與,與其配朱竭力農耕植其家,以士業授二子鵬、鳳,皆舉進士,曆官方面。

    翁既老。

    日與其鄉土為詩酒會。

    鄉人多能道其平生,皆磊落可異。

    顧太史九和雲:“吾嘗見翁與其二子書,亹亹皆忠孝節義之言,出于流俗,類古之知道者。

    ”陽明子曰:“古者四民異業而同道,其盡心焉,一也。

    士以修治,農以具養,工以利器,商以通貨,各就其資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業焉,以求盡其心。

    其歸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則一而已。

    士農以其盡心于修治具養者,而利器通貨,猶其士與農也;工商以其盡心于利器通貨者,而修治具養,猶其工與商也。

    故曰:四民異業而同道。

    蓋昔舜叙九官,首稷而次契。

    垂工益、虞,先于夔、龍。

    商、周之代,伊尹耕于莘野,傳說闆築于岩,膠鬲舉于魚鹽,呂望釣于磻渭,百裡奚處于市,孔子為乘田委吏,其諸儀封晨門荷蒉斫輪之徒,皆古之仁聖英賢,高潔不群之士。

    書傳所稱,可考而信也。

    自王道熄而學術乖,人失其心,交骛于利以相驅轶,于是始有歆士而卑農,榮宦遊而恥工賈。

    夷考其實,射時罔利有甚焉。

    特異其名耳。

    極其所趨,駕浮辭詭辯以誣世惑衆,比之具養器貨之益,罪浮而實反不逮。

    吾觀方翁‘士商從事’之喻,隐然有當于古四民之義,若有激而雲者。

    嗚呼!斯義之亡也久矣!翁殆有所聞欤?抑其天質之美,而默有契也?吾于是而重有所感焉。

    吾嘗獲交于翁二子,皆穎然敦古道,敏志于學。

    其居官臨民,務在濟世及物,求盡其心。

    吾以是得其源流,故為之論著之雲耳。

    ”翁既殁,葬于邑西馬鞍山之麓。

    配朱孺人,有賢行,合葬焉。

    鄉人為表其墓,曰:“明贈禮部主事節庵方公之墓”。

    嗚呼!若公者其亦可表也矣! 湛賢母陳太孺人墓碑 甲戌 湛子之母卒于京師,葬于增城。

    陽明子迎而吊諸龍江之浒,已,湛子泣曰:“若水之辱于吾子,蓋人莫不聞。

    吾母殁而子無一言,人将以病子。

    ”陽明子曰:“名者,為之銘矣;表者,為之表矣。

    某何言!雖然,良亦無以纾吾情。

    吾聞太孺人之生七十有九,其在孀居者餘四十年,端靖嚴潔如一日。

    既老,雖其至親卑幼之請谒,見之未嘗逾阈也,不亦貞乎!績麻舂梁,教其子以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