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編三

關燈
于古人論學之得失,孰為支離,孰為空寂,孰為似是而非,孰為似誠而僞,不待辯說而自明。

    何者?其心必欲實有諸己也。

    必欲實有諸己,則殊途而同歸,其非且僞者,自不得而強入。

    不然,終亦忘己逐物,徒弊精力于文句之間,而曰吾以明道,非惟有捕風捉影之弊,抑且有執指為月之病,辯析愈多,而去道愈遠矣。

    故某于朋友論學之際,惟舉立志以相切砺。

    其于議論同異之間,姑且置諸未辯。

    非不欲辯也,本之未立,雖欲辯之,無從辯也。

    夫志,猶木之根也;講學者,猶栽培灌溉之也。

    根之未植,而徒以載培灌溉,其所滋者,皆蕭艾也。

    進之勉之! 書趙孟立卷 趙仲立之判辰也,問政于陽明子。

    陽明子曰:“郡縣之職,以親民也。

    親民之學不明,而天下無善治矣。

    ”“敢問親民。

    ”曰:“明其明德以親民也。

    ”“敢問明明德。

    ”曰:“親民以明其明德也。

    ”曰:“明德親民一乎?君子之言治也,如斯而已乎?”曰:“親吾之父,以及人之父,而孝之德明矣;親吾之子,以明其明德以親民也,故能以一身為天下;親民以明其明德也,故能以天下為一身。

    夫以天下為一身也,則八荒四表,皆吾支體,而況一郡之治,心腹之間乎?” 書李白騎鲸 李太白,狂士也。

    其谪夜郎,放情詩酒,不戚戚于困窮。

    蓋其性本自豪放,非若有道之士,真能無入而不自得也。

    然其才華意氣,足蓋一時,故既沒而人憐之。

    騎鲸之說,亦後世好事者為之,極怪誕,明者所不待辨。

    因閱此,間及之爾。

     書三酸 人言鼻吸五鬥醋,方可作宰相。

    東坡平生自謂放達,然一滴入口,便爾閉目攢眉,宜其不見容于時也。

    偶披此圖,書此發一笑。

     書韓昌黎與太颠坐叙 退之與孟尚書書雲:“潮州有一老僧,号太颠,頗聰明,識道理。

    與之語,雖不盡解,要自胸中無滞礙。

    因與來往,及祭神于海上,遂造其廬。

    來袁州,留衣服為别,乃人情之常,非崇信其法,求福田利益。

    ”退之之交太颠,其大意不過如此。

    而後世佛氏之徒張大其事,往往見之圖書,真若弟子之事嚴師者,則其誣退之甚矣。

    然退之亦自有以取此者。

    故君子之與人不可以不慎也。

     春郊賦别引 錢君世恩之将歸養也,厚于世恩者皆不忍其去,先行三日,會于天官郎杭世卿之第,以聚别。

    明日,再會于地官秦國聲。

    與者六人:守仁與秋官徐成之、天官楊名父及世卿之弟進士東卿也。

     世恩以其歸也,以疾告也,皆不至。

    于是惜别之懷,無所于發,而托之詩,前後共得詩十首。

    六人者,以世恩之猶在也,而且再會而不一見,其既去也,又可以幾乎。

    乃相與約為郊餞,必期與世恩一面以别。

    至日,成之以候旨,東卿以待選,世卿名父以各有部事,皆勢不容出。

    及餞者,守仁與國聲兩人而已。

    世恩既去之明日,複會于守仁,各言所以,相與感歎咨嗟,複成二詩。

     世卿曰:“世恩之行也,終不及一餞。

    雖發之于詩,而不以緻之世恩,吾心有缺也。

    盍亦章次而将之,何如?”皆曰:“諾。

    ”國聲得小卷,使世卿首會之作,國聲與名父、東卿分書再會,成之書末會,謂守仁弱也,宜為諸公執筆硯之役以叙。

     嗟乎!一别之間,而事之參錯者凡幾。

    雖吾與世恩複期于來歲之秋,以為必得重聚于此,然又何可以逆定乎!惟是相勉以道義,而相期于德業,沒之污塗之中,而質之天日之表,則雖斷金石,曠百世,而可以自信其常合。

    然則未忘于言語之間者,其亦相厚之私欤。

    考功正郎喬希大聞之,來題其卷端曰:“春郊賦别”。

    給事陳惇賢複為之圖。

    皆曰:“吾亦厚于世恩也,聊以緻吾私。

    ” 告谕廬陵父老子弟 廬陵文獻之地,而以健訟稱,甚為吾民羞之。

    縣令不明,不能聽斷,且氣弱多疾。

    今與吾民約,自今非有迫于軀命,大不得已事,不得辄興詞。

    興詞但訴一事,不得牽連,不得過兩行,每行不得過三十字。

    過是者不聽。

    故違者有罰。

    縣中父老謹厚知禮法者,其以吾言歸告子弟,務在息争興讓。

    嗚呼!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破敗其家,遺禍于其子孫。

    孰與和巽自處,以良善稱于鄉族,為人之所敬愛者乎?吾民其思之。

     今災疫大行,無知之民,惑于漸染之說,至有骨肉不相顧療者。

    湯藥饘粥不繼,多饑餓以死。

    乃歸咎于疫。

    夫鄉鄰之道,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

    乃今至于骨肉不相顧。

    縣中父老豈無一二敦行孝義,為子弟倡率者乎?夫民陷于罪,猶且三宥緻刑。

    今吾無辜之民,至于阖門相枕藉以死。

    為民父母,何忍坐視?言之痛心。

    中夜憂惶,思所以救療之道,惟在諸父老勸告子弟,興行孝弟。

    各念爾骨肉,毋忍背棄。

    灑掃爾室宇,具爾湯藥,時爾饘粥。

    貧弗能者,官給之藥。

    雖已遣醫生,老人分行鄉井,恐亦虛文無實。

    父老凡可以佐令之不逮者,悉已見告。

    有能興行孝義者,縣令當親拜其廬。

    凡此災疫,實由令之不職,乘愛養之道,上千天和,以至于此。

    縣令亦方有疾,未能躬問疾者,父老其為我慰勞存恤,谕之以此意。

     谕告父老,為吾訓戒子弟,吾所以不放告者,非獨為吾病不任事。

    以今農月,爾民方宜力田,苟春時一失,則終歲無望,放告爾民将牽連而出,荒爾田畝,棄爾室家,老幼失養,貧病莫全,稱貸營求,奔馳供送,愈長刁風,為害滋甚。

    昨見爾民号呼道路,若真有大苦而莫伸者。

    姑一放告,爾民之來訟者以數千。

    披閱其詞,類虛妄。

    取其近似者,窮治之,亦多憑空架捏,曾無實事。

    甚哉,爾民之難喻也,自今吾不複放告。

    爾民果有大冤抑,人人所共憤者,終必彰聞,吾自能訪而知之。

    有不盡知者,鄉老據實呈縣。

    不實,則反坐鄉老以其罪。

    自餘宿憾小忿,自宜互相容忍。

    夫容忍美德,衆所悅愛,非獨全身保家而已。

    嗟乎!吾非無嚴刑峻罰以懲爾民之誕,顧吾為政之日淺,爾民未吾信,未有德澤及爾,而先概治以法,是雖為政之常,然吾心尚有所未忍也。

    姑申教爾。

    申教爾而不複吾聽,則吾亦不能複貸爾矣。

    爾民其熟思之,毋遺悔。

     一應公差人員經過河下,驗有關文,即行照關應付,毋得留難取罪。

    其無關文,及雖有關文而分外需求生事者,先将裝載船戶摘拿,送縣取供。

    即與搜盤行李上驿封貯,仍将本人綁拿送縣,以憑參究懲治。

    其公差人安分守法,以禮自處,而在官人役辄行辱慢者,體訪得出,倍加懲究,不恕。

     借辦銀兩,本非正法。

    然亦上人行一時之急計,出于無聊也。

    今上人有急難,在爾百姓,亦宜與之周旋。

    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