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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诰命一道;符驗一道,印信關防一百零六顆,金并首飾六百二十三兩一錢二分,銀首飾、器皿八萬三千八百九十七兩一錢五分八厘五毫,贓仗一千八百九十件,器械一千一百九十九件,牛三十頭,馬一百零八匹,驢騾一十三頭,鹿三隻。
一、追獲金玺二顆,金冊二付。
一、燒毀賊船七百四十六隻。
一、陣亡兵六十八名。
進繳征藩鈞帖 四月十七日 卷查先奉欽差總督軍務威武大将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鈞貼:“節該欽奉制谕‘江西宸濠悖逆天道,謀為不軌,欲圖社稷,得罪祖宗。
茲特命爾統率六師,往正其罪,殄除叛逆,以安地方。
其随軍内外提督及各處鎮巡等官,悉聽節制。
欽此。
’欽遵,合行鈞帖,仰提督南、贛、汀、漳兼巡撫江西等處右副都禦史王守仁,照依制谕内事理,即便轉行所屬司、府、衛、所、州、縣、驿遞衙門,一體欽遵施行”等因,已經依奉備行各屬欽遵,及具不違依準,備由呈繳去後。
本職遵奉總督軍門節制方略,領部下官軍,克複南昌府城,擒獲叛黨宜春王拱樤,及将軍儀賓,從逆守城人等一千有餘。
随于鄱陽湖等處連日大戰,擒獲叛首甯王宸濠,并其謀主李士實、劉養正、王春等,大賊首吳十三、淩十一等,及其黨與脅從人等共一萬一千有奇。
除将擒斬緣由先後具奏外,竊照宸濠謀危宗社,陰蓄異圖,十有餘年;及其稱兵倡亂,遠近憂危,海内震動。
仰賴總督軍門,統領六師,奉天征讨,督率内外提督等官,及運謀設策分布,前來南京、江西等處,相繼進剿,故旬月之間,掃平逆黨,奠安宗社。
此皆總督軍門神武英略,奇謀妙算,一振不殺之威,遂收平定之績;而内外提督等官,協謀贊成,并力效命之所緻也。
職等仰仗德威,遵奉方略,不過奔走驅逐,少效犬馬之勞而已,何功之有?所有原奉鈞貼,今已事完,理合進繳。
除部下獲功官兵人等,備行紀功官徑自查審繳報外,緣系十分緊急軍情,及奏繳鈞貼事理,合行具由呈乞施行。
行江西三司搜剿鄱陽餘賊牌 五月十一日 照得江西鄱陽湖等處盜賊,節行告示曉谕,各安生理,而稔惡不悛者尚多;又有應捕人等,相率同盜;或名雖投首,實陰懷反側。
近因本院住紮省城月餘,節據官民赴告,盜賊縱橫,随行巡捕等官,上緊緝捕,未見以時獲報。
各官平素怠玩,本當參拿究治,姑且記罪。
另行所據前賊,若不速剿,未免釀成大患。
為此仰抄案回司,即便備行督捕都指揮佥事馮勳,分守該道,分巡該道,密切赍文,分投近湖各府縣該司等衙門著落掌印捕盜等官,各選骁勇機快人等,各備鋒利刀、槍、弓箭、火铳等項,雇慣經風浪船隻,及能谙水勢水撐駕;查将在庫官錢給作口糧;選委膽略官員管領,俱聽都指揮佥事馮勳總統約束;分布哨道,多差知因人役,探賊向往,就便刻期剿殺。
務限一月之内盡獲,無留芽孽遺患。
若違限不獲,先将各官住俸殺賊,若怠玩兩月之外,通行解赴軍門,治以軍法。
其兵快人等,若有違限逗遛,畏縮誤事者,就仰總統官于軍前查照本院欽奉敕谕事理,量以軍法罰治。
仍要戒約應捕,不許妄拿平人,及容賊妄攀,吓詐财物,并賣放真盜,濫及無辜。
敢有故違,一體治以軍法。
承委各官,務要慎重行事,不得輕率寡謀,中賊奸計,所獲功次,俱仰解赴該道,從實紀錄造報,以憑查考功罪,輕重罰賞,如違節制,國典具存,罪不輕貸。
其軍中未盡機宜,該道徑自處置施行。
仍一面先督所屬府縣,查照本院先頒十家牌式,上緊編舉,以為弭盜安民之本,俱毋違錯。
追剿入湖賊黨牌 十五年 據南康府通判林寬呈稱:“後港逆犯楊本榮等百十餘人,據船逃入鄱陽湖等處,乞行南昌、饒州等府縣,及沿湖巡司居民人等截捕。
”看得,賊既入湖,良善已分,正可乘機合兵捕剿。
為此牌仰守巡南昌道,即行點選戲勇軍快六七百名,各執備鋒利器械,給與口糧一月,就行督捕都指揮佥事馮勳統領,星夜蹑賊向往,用心緝捕,獲功人役,一體重賞。
如有違令退縮者,遵照欽奉敕谕事理,聽以軍法從事。
本官務要贻患地方,軍法具存,罪亦難逭。
行嶺北道清查贛州錢糧牌 十月二十三日 照得本院及嶺北守巡該道并贛州府衛、所、縣問完批申呈詞,囚犯、紙米、工價、贓罰等項,及官廠日逐收到商稅銀兩,俱經該官府追收貯庫,以備軍饷。
年久未經清查,該府官吏更換不常,中間恐有那移、侵漁、隐漏等情。
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親詣贛州府庫,督同該府官,先将正德十二年二月起至正德十五年九月終止,各項紙米、工價、贓罰、商稅等項銀兩卷簿,逐一清查盤理。
要見軍前用過若幹,即今見在若幹,有無侵漁、隐漏若幹,及有衣物等項,年久朽壞,相應變貿若幹,備查開冊,繳報本院查考。
如有奸弊,就便拿究追問,具招呈詳,毋得故縱,未便。
申行十家牌法 凡立十家牌,專為止息盜賊;若使每甲各自糾察,甲内之人,不得容留賊盜;右甲如此,左甲複如此,城郭鄉村無不如此;以至此縣如此,彼縣複如此,遠近州縣無不如此;則盜賊亦何自而生?夫以一甲之人,而各自糾察十家之内,為力甚易。
使一甲而容一賊,十甲即容十賊,百甲即容百賊,千甲即容千賊矣。
聚賊至于千百,雖起一縣之兵而剿除之,為力固已甚難。
今有司往往不嚴十家之法,及至盜賊充斥,卻乃興師動衆,欲于某處屯兵,某處截捕,不治其本,而治其末,不為其易,而為其難,皆由平日怠忽因循,未嘗思念及此也。
自今務令各甲各自糾舉,甲内但有平日習為盜賊者,即行捕送官司,明正典刑;其或過惡未稔,尚可教戒者,照依牌谕,報名在官,令其改化自新,官府時加點名省谕,又逐日督令各家,輸流沿門曉谕覺察,如此,則奸僞無所容,而盜賊自可息矣。
大抵法立弊生,必須人存政舉,若十家牌式,徒爾編置張挂;督勸考較之法,雖或暫行,終歸廢弛。
仰各該縣官,務于坊裡鄉都之内,推選年高有德,衆所信服之人,或三四十人,或一二十人,厚其禮貌,特示優崇,使之分投巡訪勸谕,深山窮谷必至,教其不能,督其不率,面命耳提,多方化導。
或素習頑梗之區,亦可間行鄉約,進見之時,咨詢民瘼,以通下情,其于邑政,必有裨補。
若巡訪勸谕著有成效者,縣官備禮親造其廬,重加獎勵,如此,庶幾教化興行,風俗可美。
後之守令,不知教化為先,徒恃刑驅勢迫,由其無愛民之實心。
若使果然視民如己子,亦安忍不施教誨勸勉,而辄加棰楚鞭撻?孟子雲:“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況非善政乎?守令之有志于愛民者,其盍思之! 行江西布政司清查沒官房産 十一月二十日 照得逆黨沒官房屋、田産等項,近經司府出佃與人暫管,候命下之日定奪。
近訪得官民之家,不論告佃年月先後,地裡遠近,應否一概混争,若不預為查處,立定規則,将來必緻大興告擾,漸起釁端。
為此仰抄案回司,即查前項沒官房屋田産,實計若幹處所,某月日期經由某衙門與某人,務以年月先後為次,先盡本縣人戶,然後及于異縣;先盡本府人戶,然後及于異府。
中間多有勢豪之徒,不遵則例,妄起争訟,或不由官府,私擅占管占住者,該司通行查出呈來,以憑拿問參究施行,毋得容隐及查報不清,未便。
批再申十家牌法呈 十一月二十九日 據江西按察司呈,看得盜賊之縱橫,由于有司之玩弛;沿流推本,實如所呈,失事各官,俱合提究,以警将來。
但地方多事未完,缺人管理,除該府縣掌印官,姑且記罪,責令懲創奮勵,修敗補隙,務收桑榆之功,以贖東隅之失;其巡捕等官,即行提問,以戒怠弛。
仍備行各府縣掌印巡捕等官,自茲申戒之後,悉要遵照本院近行《十家牌谕》,及于各街巷鄉村建置鑼鼓等項事理,上緊著實舉行,嚴督查考,務鑒前車之覆,預為曲突之徒,毋得仍前玩忽怠弛,但有疏虞,定行從重拿究,斷不輕貸,此繳。
批各道巡曆地方呈 十一月二十六日 據江西按察司呈,看得南昌、湖西、湖東、九江各道地方,兵荒之餘,民窮财盡,盜賊蜂起,劫庫掠鄉,無月無警;府縣各官,事無綱紀,申請旁午,文移日繁,政務日廢。
仰各分巡官,不時往來,該道臨督所屬,設法調度,用其所長,而不責其備;教其不及,而勿撓其權;興廉激懦,祛弊懲奸,務以息訟弭盜,康甯小民;毋憚一身之勞,終歲逸居省城,坐視民患,藐不經心,俱仰備行各官查照施行。
繳。
禁約釋罪自新軍民告示 正德十六年正月初五日 告示:一應平日随從逆府舍餘軍校人等,論罪俱在必誅,雖經自首,奉有诏宥,據法亦當遷徙邊遠煙瘴之地,但念其各已誠心悔罪,故今務在委曲安全,仰各洗心滌慮,改惡從善,本分生理,保守身家,毋得仍蹈前非。
或又投入各王府及鎮守撫按三司等衙門,充作軍牢、伴當、皂隸、防夫等項名目,挾持複仇,定行擒拿,追坐從逆重刑。
知情容留,官司參究,論以窩藏逆黨。
同甲鄰佑不舉首者,連坐以罪。
除已奏請外,仰各遵照,毋違。
某縣某坊第幾甲釋罪自新一戶某人 左鄰某人 右鄰某人 仰各鄰毋念舊惡,務要與之和睦相處。
早晚仍須勸化钤束,毋令投入各府及鎮守、撫按、三司等衙門,充當軍牢、伴當、皂隸、防夫等項名目,挾勢害人,定行坐以知情容隐逆黨重罪,決不輕貸。
批湖廣兵備道設縣呈 十六年 據整饬郴、桂、衡、永等處兵備湖廣按察司副使汪玉呈稱:“本道接管,看得議奏計處地方,以弭盜賊事件内一件,審處賊遺田地,俱經查勘明白:屬宜章者,撥與該圖領種;屬臨武者,各歸原主;屬桂陽者,原議候設立大堰三堡,撥給各堡軍兵頂種。
續奉巡撫衙門批委同知魯玘,再行踏勘計處一件,添設屯堡,以嚴防禦。
見奉提督衙門案驗區處,其第一件設縣,所以便撫禦,最為緊要重大。
縣所既設,則更夫有所歸著,哨營可以掣散,至于添屯堡、處巡司、并縣堡、審田地四事,可以次第興行。
但先因廣東守巡兵備等官,所見或異,緻蒙該部請命提督大臣親詣勘處;又緣别有機務,未即臨勘,至于今日。
本職竊意廣東各官,決無不肯協和成事之心,蓋因比時多事,未暇細閱文書,及查原經委官,止有同知魯玘。
見在原奉提督衙門行令,徑自約會廣東各官,速将設縣事情及添設屯所事宜查議。
除行同知魯玘前去約會廣東該道委官議處,本職仍親詣适中地方約會外,理合呈詳施行”等因,到院。
卷查先為圖議邊方後患事,準兵部咨雲雲。
續據湖廣按察司呈,奉巡撫湖廣都禦史秦案驗雲雲。
候本院撫臨至日,會行議處,具奏定奪施行,各無苟且搪塞去後。
今呈前因,參照前項立縣等事,關系地方安危,遠近人心懸望,恨不一日而成。
本院雖奉敕旨,别有機務,不暇親詣,而該道前任守巡各官,皆有地方重責,自當遵照晝夜經營;卻乃因循二年之上,尚未完報,縱使國法可以幸免,不知此心亦何以自安?今照接管副使汪玉,久負體用之學,素有愛民之心,據所呈報,既已深明事機,洞知緩急,遂使舉而行之,固當易于反
一、追獲金玺二顆,金冊二付。
一、燒毀賊船七百四十六隻。
一、陣亡兵六十八名。
進繳征藩鈞帖 四月十七日 卷查先奉欽差總督軍務威武大将軍總兵官後軍都督府太師鎮國公朱鈞貼:“節該欽奉制谕‘江西宸濠悖逆天道,謀為不軌,欲圖社稷,得罪祖宗。
茲特命爾統率六師,往正其罪,殄除叛逆,以安地方。
其随軍内外提督及各處鎮巡等官,悉聽節制。
欽此。
’欽遵,合行鈞帖,仰提督南、贛、汀、漳兼巡撫江西等處右副都禦史王守仁,照依制谕内事理,即便轉行所屬司、府、衛、所、州、縣、驿遞衙門,一體欽遵施行”等因,已經依奉備行各屬欽遵,及具不違依準,備由呈繳去後。
本職遵奉總督軍門節制方略,領部下官軍,克複南昌府城,擒獲叛黨宜春王拱樤,及将軍儀賓,從逆守城人等一千有餘。
随于鄱陽湖等處連日大戰,擒獲叛首甯王宸濠,并其謀主李士實、劉養正、王春等,大賊首吳十三、淩十一等,及其黨與脅從人等共一萬一千有奇。
除将擒斬緣由先後具奏外,竊照宸濠謀危宗社,陰蓄異圖,十有餘年;及其稱兵倡亂,遠近憂危,海内震動。
仰賴總督軍門,統領六師,奉天征讨,督率内外提督等官,及運謀設策分布,前來南京、江西等處,相繼進剿,故旬月之間,掃平逆黨,奠安宗社。
此皆總督軍門神武英略,奇謀妙算,一振不殺之威,遂收平定之績;而内外提督等官,協謀贊成,并力效命之所緻也。
職等仰仗德威,遵奉方略,不過奔走驅逐,少效犬馬之勞而已,何功之有?所有原奉鈞貼,今已事完,理合進繳。
除部下獲功官兵人等,備行紀功官徑自查審繳報外,緣系十分緊急軍情,及奏繳鈞貼事理,合行具由呈乞施行。
行江西三司搜剿鄱陽餘賊牌 五月十一日 照得江西鄱陽湖等處盜賊,節行告示曉谕,各安生理,而稔惡不悛者尚多;又有應捕人等,相率同盜;或名雖投首,實陰懷反側。
近因本院住紮省城月餘,節據官民赴告,盜賊縱橫,随行巡捕等官,上緊緝捕,未見以時獲報。
各官平素怠玩,本當參拿究治,姑且記罪。
另行所據前賊,若不速剿,未免釀成大患。
為此仰抄案回司,即便備行督捕都指揮佥事馮勳,分守該道,分巡該道,密切赍文,分投近湖各府縣該司等衙門著落掌印捕盜等官,各選骁勇機快人等,各備鋒利刀、槍、弓箭、火铳等項,雇慣經風浪船隻,及能谙水勢水撐駕;查将在庫官錢給作口糧;選委膽略官員管領,俱聽都指揮佥事馮勳總統約束;分布哨道,多差知因人役,探賊向往,就便刻期剿殺。
務限一月之内盡獲,無留芽孽遺患。
若違限不獲,先将各官住俸殺賊,若怠玩兩月之外,通行解赴軍門,治以軍法。
其兵快人等,若有違限逗遛,畏縮誤事者,就仰總統官于軍前查照本院欽奉敕谕事理,量以軍法罰治。
仍要戒約應捕,不許妄拿平人,及容賊妄攀,吓詐财物,并賣放真盜,濫及無辜。
敢有故違,一體治以軍法。
承委各官,務要慎重行事,不得輕率寡謀,中賊奸計,所獲功次,俱仰解赴該道,從實紀錄造報,以憑查考功罪,輕重罰賞,如違節制,國典具存,罪不輕貸。
其軍中未盡機宜,該道徑自處置施行。
仍一面先督所屬府縣,查照本院先頒十家牌式,上緊編舉,以為弭盜安民之本,俱毋違錯。
追剿入湖賊黨牌 十五年 據南康府通判林寬呈稱:“後港逆犯楊本榮等百十餘人,據船逃入鄱陽湖等處,乞行南昌、饒州等府縣,及沿湖巡司居民人等截捕。
”看得,賊既入湖,良善已分,正可乘機合兵捕剿。
為此牌仰守巡南昌道,即行點選戲勇軍快六七百名,各執備鋒利器械,給與口糧一月,就行督捕都指揮佥事馮勳統領,星夜蹑賊向往,用心緝捕,獲功人役,一體重賞。
如有違令退縮者,遵照欽奉敕谕事理,聽以軍法從事。
本官務要贻患地方,軍法具存,罪亦難逭。
行嶺北道清查贛州錢糧牌 十月二十三日 照得本院及嶺北守巡該道并贛州府衛、所、縣問完批申呈詞,囚犯、紙米、工價、贓罰等項,及官廠日逐收到商稅銀兩,俱經該官府追收貯庫,以備軍饷。
年久未經清查,該府官吏更換不常,中間恐有那移、侵漁、隐漏等情。
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親詣贛州府庫,督同該府官,先将正德十二年二月起至正德十五年九月終止,各項紙米、工價、贓罰、商稅等項銀兩卷簿,逐一清查盤理。
要見軍前用過若幹,即今見在若幹,有無侵漁、隐漏若幹,及有衣物等項,年久朽壞,相應變貿若幹,備查開冊,繳報本院查考。
如有奸弊,就便拿究追問,具招呈詳,毋得故縱,未便。
申行十家牌法 凡立十家牌,專為止息盜賊;若使每甲各自糾察,甲内之人,不得容留賊盜;右甲如此,左甲複如此,城郭鄉村無不如此;以至此縣如此,彼縣複如此,遠近州縣無不如此;則盜賊亦何自而生?夫以一甲之人,而各自糾察十家之内,為力甚易。
使一甲而容一賊,十甲即容十賊,百甲即容百賊,千甲即容千賊矣。
聚賊至于千百,雖起一縣之兵而剿除之,為力固已甚難。
今有司往往不嚴十家之法,及至盜賊充斥,卻乃興師動衆,欲于某處屯兵,某處截捕,不治其本,而治其末,不為其易,而為其難,皆由平日怠忽因循,未嘗思念及此也。
自今務令各甲各自糾舉,甲内但有平日習為盜賊者,即行捕送官司,明正典刑;其或過惡未稔,尚可教戒者,照依牌谕,報名在官,令其改化自新,官府時加點名省谕,又逐日督令各家,輸流沿門曉谕覺察,如此,則奸僞無所容,而盜賊自可息矣。
大抵法立弊生,必須人存政舉,若十家牌式,徒爾編置張挂;督勸考較之法,雖或暫行,終歸廢弛。
仰各該縣官,務于坊裡鄉都之内,推選年高有德,衆所信服之人,或三四十人,或一二十人,厚其禮貌,特示優崇,使之分投巡訪勸谕,深山窮谷必至,教其不能,督其不率,面命耳提,多方化導。
或素習頑梗之區,亦可間行鄉約,進見之時,咨詢民瘼,以通下情,其于邑政,必有裨補。
若巡訪勸谕著有成效者,縣官備禮親造其廬,重加獎勵,如此,庶幾教化興行,風俗可美。
後之守令,不知教化為先,徒恃刑驅勢迫,由其無愛民之實心。
若使果然視民如己子,亦安忍不施教誨勸勉,而辄加棰楚鞭撻?孟子雲:“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
”況非善政乎?守令之有志于愛民者,其盍思之! 行江西布政司清查沒官房産 十一月二十日 照得逆黨沒官房屋、田産等項,近經司府出佃與人暫管,候命下之日定奪。
近訪得官民之家,不論告佃年月先後,地裡遠近,應否一概混争,若不預為查處,立定規則,将來必緻大興告擾,漸起釁端。
為此仰抄案回司,即查前項沒官房屋田産,實計若幹處所,某月日期經由某衙門與某人,務以年月先後為次,先盡本縣人戶,然後及于異縣;先盡本府人戶,然後及于異府。
中間多有勢豪之徒,不遵則例,妄起争訟,或不由官府,私擅占管占住者,該司通行查出呈來,以憑拿問參究施行,毋得容隐及查報不清,未便。
批再申十家牌法呈 十一月二十九日 據江西按察司呈,看得盜賊之縱橫,由于有司之玩弛;沿流推本,實如所呈,失事各官,俱合提究,以警将來。
但地方多事未完,缺人管理,除該府縣掌印官,姑且記罪,責令懲創奮勵,修敗補隙,務收桑榆之功,以贖東隅之失;其巡捕等官,即行提問,以戒怠弛。
仍備行各府縣掌印巡捕等官,自茲申戒之後,悉要遵照本院近行《十家牌谕》,及于各街巷鄉村建置鑼鼓等項事理,上緊著實舉行,嚴督查考,務鑒前車之覆,預為曲突之徒,毋得仍前玩忽怠弛,但有疏虞,定行從重拿究,斷不輕貸,此繳。
批各道巡曆地方呈 十一月二十六日 據江西按察司呈,看得南昌、湖西、湖東、九江各道地方,兵荒之餘,民窮财盡,盜賊蜂起,劫庫掠鄉,無月無警;府縣各官,事無綱紀,申請旁午,文移日繁,政務日廢。
仰各分巡官,不時往來,該道臨督所屬,設法調度,用其所長,而不責其備;教其不及,而勿撓其權;興廉激懦,祛弊懲奸,務以息訟弭盜,康甯小民;毋憚一身之勞,終歲逸居省城,坐視民患,藐不經心,俱仰備行各官查照施行。
繳。
禁約釋罪自新軍民告示 正德十六年正月初五日 告示:一應平日随從逆府舍餘軍校人等,論罪俱在必誅,雖經自首,奉有诏宥,據法亦當遷徙邊遠煙瘴之地,但念其各已誠心悔罪,故今務在委曲安全,仰各洗心滌慮,改惡從善,本分生理,保守身家,毋得仍蹈前非。
或又投入各王府及鎮守撫按三司等衙門,充作軍牢、伴當、皂隸、防夫等項名目,挾持複仇,定行擒拿,追坐從逆重刑。
知情容留,官司參究,論以窩藏逆黨。
同甲鄰佑不舉首者,連坐以罪。
除已奏請外,仰各遵照,毋違。
某縣某坊第幾甲釋罪自新一戶某人 左鄰某人 右鄰某人 仰各鄰毋念舊惡,務要與之和睦相處。
早晚仍須勸化钤束,毋令投入各府及鎮守、撫按、三司等衙門,充當軍牢、伴當、皂隸、防夫等項名目,挾勢害人,定行坐以知情容隐逆黨重罪,決不輕貸。
批湖廣兵備道設縣呈 十六年 據整饬郴、桂、衡、永等處兵備湖廣按察司副使汪玉呈稱:“本道接管,看得議奏計處地方,以弭盜賊事件内一件,審處賊遺田地,俱經查勘明白:屬宜章者,撥與該圖領種;屬臨武者,各歸原主;屬桂陽者,原議候設立大堰三堡,撥給各堡軍兵頂種。
續奉巡撫衙門批委同知魯玘,再行踏勘計處一件,添設屯堡,以嚴防禦。
見奉提督衙門案驗區處,其第一件設縣,所以便撫禦,最為緊要重大。
縣所既設,則更夫有所歸著,哨營可以掣散,至于添屯堡、處巡司、并縣堡、審田地四事,可以次第興行。
但先因廣東守巡兵備等官,所見或異,緻蒙該部請命提督大臣親詣勘處;又緣别有機務,未即臨勘,至于今日。
本職竊意廣東各官,決無不肯協和成事之心,蓋因比時多事,未暇細閱文書,及查原經委官,止有同知魯玘。
見在原奉提督衙門行令,徑自約會廣東各官,速将設縣事情及添設屯所事宜查議。
除行同知魯玘前去約會廣東該道委官議處,本職仍親詣适中地方約會外,理合呈詳施行”等因,到院。
卷查先為圖議邊方後患事,準兵部咨雲雲。
續據湖廣按察司呈,奉巡撫湖廣都禦史秦案驗雲雲。
候本院撫臨至日,會行議處,具奏定奪施行,各無苟且搪塞去後。
今呈前因,參照前項立縣等事,關系地方安危,遠近人心懸望,恨不一日而成。
本院雖奉敕旨,别有機務,不暇親詣,而該道前任守巡各官,皆有地方重責,自當遵照晝夜經營;卻乃因循二年之上,尚未完報,縱使國法可以幸免,不知此心亦何以自安?今照接管副使汪玉,久負體用之學,素有愛民之心,據所呈報,既已深明事機,洞知緩急,遂使舉而行之,固當易于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