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德紀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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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公道,興起忠臣義士之世教等因。

    并據本縣儒學生員王緝等結報相同,備申本府,轉申到司。

     據此,随該本司左布政使曹三陽,右布政使程瑤,會同按察使張柱,都司署都指揮佥事耿文光,分守南昌道左參政方弘靜,分巡南昌道佥事嚴大紀,會看得原封新建伯王守仁,正德十四年督撫南贛之時,于六月初九日,自贛起行,往福建勘事。

     時宸濠謀為不軌,欲圖社稷。

    本月十四日擅殺都禦史孫燧,副使許逵,并執縛都、布、按三司官及府縣等衙門大小官員,俱囚之,盡收在城各衙門印信,及搬搶各庫藏一空,釋放在城各司府縣見監重囚,舟楫蔽江而下,聲言直取南京。

     次日,本爵在于豐城舟中聞變,疾趨吉安,集兵勤王。

    行至中途,尤恐兵力未集,若宸濠速出,難以遽支,乃間諜揚言朝廷先知甯府将叛,行令兩廣、湖、襄都禦史楊旦、秦金準兵部咨調遣各處兵馬,暗伏要害地方,以伺甯府兵出襲殺;複取優人數輩,将公文各縫衣絮中,各與數百金以全其家,令其至伏兵處所,飛報竊發日期;将發間,又捕捉僞太師李士實家屬至舟尾,令其觇知,本爵佯怒,令牽之上岸處斬,已而故縱之,令其奔報;宸濠邏獲優人,果于衣絮中搜得公文,宸濠遂疑懼不敢即發。

     十八日至吉安,督率本府知府伍文定,臨江知府戴德孺,贛州知府邢珣,袁州知府徐琏等,調集軍民,召募義勇,會計一應解留錢糧,支給糧饷,造作戰船;奏留公差回任禦史謝源、伍希儒,分職任事;約會緻仕、養病、丁憂、閑住及赴部調用等項一應鄉官,相與激勸忠義,曉谕禍福。

    又恐宸濠知其調度,覺其間諜,發兵速出,乃密使僞國師劉養正家屬及平日與宸濠往來鄉官陰緻歸附之意,以緩其出。

    直伺調度已定,乃移檄遠近,宣布朝廷威惠,暴露宸濠罪惡。

    又度兵家決勝之機,不宜急沖其鋒,須先複省城,搗其巢穴,賊聞必回兵來援,則出兵邀而擊之,此全勝之策。

    于是佯示以自守不出之計。

     七月初二日,宸濠兵萬餘,使守江西省城,乃自引兵向安慶。

    本爵探知其出,遂星馳促各府兵,期以本月十五日會于臨江之樟樹鎮。

    身督知府伍文定等兵徑下,戴德孺等兵各依期奔集。

    十八日遂至豐城,分布哨道,約會齊攻省城廣潤七門。

    是日又探得宸濠伏兵于新舊墳廠,以備省城之援,乃密遣兵從間道襲破之,以搖城中。

     十九日發市汊,二十日各兵俱至信地,我師鼓噪并進,绨絙而登,一時七門齊入,城遂破。

    擒其居守宜春王拱樤及僞太監萬銳等千餘人。

    宸濠宮中眷屬縱火自焚。

    遂封府庫,搜出原收大小衙門印信九十六顆。

    先上江西捷音疏。

    仍分兵四路追蹑。

     宸濠攻圍安慶未下,至是果解圍歸援省城,卒如本爵所料。

    于是議禦寇之策,本爵斷以宜先出銳卒乘其惰歸,邀擊以挫其鋒,衆将不戰而自潰。

    遂遣知府伍文定等分道并進,擊其不意,奮死殊戰。

    賊大潰。

    因傍谕城中軍民,雖嘗受賊官爵,能逃歸者,皆免死;能斬賊徒歸降者,皆給賞。

    使内外居民及向導人四路傳布,以解散其黨。

     二十三日,宸濠先鋒至樵舍,風帆蔽江。

    本爵親督伍文定等四面分布,以張其勢。

     二十四日,賊逼黃家渡。

    乃合兵交擊,噪呼并進,賊大潰而奔。

    擒斬二千餘級,落水死者以萬數。

    賊氣大沮,退保八字腦。

     二十五日,伍文定等奮督各兵并進,炮及宸濠舟。

    賊又大潰。

    擒斬二千餘級,潮水死者莫計其數。

    乃夜督伍文定等為火攻之具。

    邢珣等分兵四伏,期火發而合。

     二十六日,宸濠方召群臣責其間不緻死力者,将引出斬之,争論未決;我兵已四面雲集,火及宸濠副舟,衆遂奔散。

    宸濠與妃泣别,宮人皆赴水死。

    宸濠并其母子、郡王、将軍、儀賓及僞太師、國師、元帥、參贊、尚書、都督、指揮、千百戶等官數百人皆就擒矣。

    擒斬賊黨凡三千餘級,落水死者約三萬餘,所棄衣甲器仗财物與浮屍積聚橫亘若洲。

    餘賊數百艘四散逃潰。

     二十七日,複遣官分兵,追剿殆盡。

    計先後擒斬首從賊人賊級并獲宮人賊屬、奪回被脅被擄、招撫畏服官民男婦等項共一萬一千五百九十六名、顆、口。

    功成而事定矣。

     先是本爵起兵吉安時,兩上疏乞命将出師。

    蒙朝廷差安遠伯朱泰即許泰,平虜伯朱彬即江彬,左都督朱翬即劉翬,太監張忠、張永等為總督、軍務、贊畫、機密等官、體勘宸濠叛逆事情,前往江西。

    至中途,聞宸濠受擒,報捷至京。

    計欲奪功,乃密請駕親征。

    江彬、許泰等乃倡言本爵始同宸濠謀叛,因見天兵親讨,始擒宸濠,以功脫罪,欲并擒本爵以為己功。

    又谕本爵欲将宸濠放至城中,待駕至,列陣重擒。

    本爵不可,遂各引兵至南京候駕。

    本爵乃力疏請止親征。

     九月十一日,親自諒帶官軍将宸濠并宮眷逆情重犯督解赴阙,扶病前進。

    行止浙江杭州府,又遇奏差太監張永赍駕貼,開稱宸濠等待親臨地方覆審明白,具奏定奪。

    本爵遂按行浙江按察司轉呈太監張永會同監軍禦史公同該省都、布、按三司等官,将見解逆首宸濠并宮眷等項,逐一交付明白轉解。

    于是江彬等日夕謀欲奪功,欲反坐本爵,并擒為功,賴張永極力辯獲得免。

     時本爵功高望重,頗為當路所忌。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内,該部題為捷音事,議封公伯爵,給與诰券,子孫世世承襲,賜敕遣官獎勞,錫以銀币,犒以羊酒,封新建伯奉天翊衛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兼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歲支祿米一千石,三代并妻一體追封。

    本爵累疏辭免。

     明年,嘉靖改元,本爵丁父憂,四方來遊其門,講學益衆。

    科道官迎當路意,劾公僞學。

    服阕,例該起複;六年不召。

    江西輔臣有私憾本爵者,密為進讒以阻其進。

    嘉靖六年,廣西岑猛倡亂,兵部論薦本爵總督四省軍務,前去蕩平,又成大功。

    時本部力參其擅離職役,及參其處置廣西思、田、八寨事恩威倒置,又诋其擒宸濠時軍功冒濫,乞命多官會議。

    明年,江西輔臣複進密揭,命多官會議。

    遂削世襲伯爵,并當行恤典,皆不沾被矣。

     等因到職,據此卷查先準吏部咨前事,已經案行該司,會同查議去後,今據前因,該職會同巡按江西監察禦史蘇朝宗參看得原任新建伯王守仁當宸濠叛逆之日,正督撫南贛之時。

    宸濠之未發也,若非剿平浰頭等巢,則勇智絕倫之徒皆為賊所用,必大肆蔓延之禍。

    及宸濠之既發也,若非行間以緩其出,則四方大兵之衆,非朝夕可集,必難為撲滅之功。

    督伍文定,督載德孺,督邢珣等飽歌協力,足見分兵遣将之能。

    系省城,系黃家渡,系樵舍,決勝若神,信有料敵設謀之智。

    斬獲功次,具載于紀功之冊,而擒縛渠魁,甚明于交割之文。

    且奮身率衆之勞,皆曆曆可據,仗義勤王之舉,尚昭昭在人。

    先與後擒,乃豪黨利己之誣,本不足辯。

    而其中原以北,終不能攻陷金陵以據者,要皆本爵至微之謀。

    論之今日,江西死節皆蒙贈恤,生存皆獲撫安,孰非本爵勤勞之舉。

    地方蕩平之後,誦功者載在口碑;爵蔭削除以來,稱枉者孚于士論。

    蓋較之開國元勳,若非同事,而拟其奠安社稷,則與同功。

    但世襲之典事體重大,出自朝廷,非臣下所敢輕議。

    為此除具題外,今備前由,理合移咨貴部,煩請查照施行。

    須至咨者。

     右咨吏部,隆慶元年十月十一日行說堂。

    十一月十三日到。

     浙江巡撫奏複封爵疏 王得春 巡按浙江監察禦史王題,為懇乞鑒忠義複襲爵,以光聖政事。

     臣惟人臣報國之忠,緻身之義,雖得之天性,然其所以鼓舞而激勵之者,實賴君父在上有以握其機也。

     臣會同提督軍門趙。

    竊見原任新建伯王守仁,為浙江餘姚人。

    方正德己卯甯庶人宸濠謀反時,守仁以南贛巡撫提督軍務,奉旨前往福建勘處叛軍,道經豐城,聞變乃潛回吉安,遂與知府伍文定等,誓死讨賊。

     當是時也,宸濠以數十年逆謀,發之一旦,遠迩駭震,内而武宗皇帝左右近習,多昏酣宸濠賂遺,甚有與之交通者。

    外而孫燧、許逵同時被害,三司而下,多就拘囚。

    又遣其黨,分收諸郡邑印信,逆焰所熏,視湖、湘、閩、浙不複在目中。

    帆牆東下,日蔽江塞,遂破南康、九江如摧枯拉朽。

    急攻安慶,直瞰留都。

    東南事勢,亦孔棘矣。

     守仁以書生,民非素屬,地非統轄,兵非素練,饷非素具,徒以區區忠義,号召豪傑,倉卒調度,誓死讨賊。

    其報宸濠謀反疏曰:“臣以區區之處誠,為讨賊之舉,務使牽其舉動,而使進不得前;搗其巢穴,而使退無所據。

    ”夫觀守仁血誠之言,其忠根諸天性者,固将昭日月而貫金石矣。

    而其牽舉動、搗巢穴之見,智勇殊絕,視宸濠真為囊中物耳。

    宸濠固兇狡,竟莫能逃。

    繼之南昌破,而巢穴平矣。

    宸濠返而渠魁執矣。

    不兩月間,地方底甯,朝廷無征兵遣将之煩,地方臻反亂為治之效。

    此功在社稷,甚為奇偉。

    乃天祐國家,生此偉人,而其誠與才合,蓋有追蹤乎百代之上者矣。

     使是時而非遇守仁,使守仁以南昌非故屬,不以讨賊為己任;即使讨賊,張虛聲,待奏報,而不速為撲滅之計。

    臣等知東南安危,未可必也。

    即使朝廷之上,聞變急圖,遣将得人,供饷得人,調度得人,未免延緩日時。

    及其戡定,又不知所傷人命幾何,所費糧饷幾何,所費爵賞幾何,所損國家之氣幾何,此守仁之功所以為大也。

     奈何功雖成矣,而奸黨忌嫉,不惟爵賞不及,抑且媒孽多方。

    又賴天祐我國家,不使忠義抱屈終身。

    幸遇世宗皇帝,入繼大統,即位未幾,首錄守仁之功,封新建伯,世襲。

    部下伍文定等,升賞有差。

    當是之時,海内之人,又莫不以世宗皇帝,能賞忠義之勳,亦莫不以守仁之功,為足以當封爵而不愧也。

     是時守仁雖腐封爵,徒淹家居。

    未嘗一日柄用。

    嘉靖六年間,始起奉敕讨兩廣叛目。

    盧蘇、王受等既平,以沖冒炎瘴病笃,具疏辭官,不待報而歸,至江西南康地方病故。

     夫以守仁江西之功論之,誠已竭夫報國之忠,以兩廣之還迹之,又未失夫緻身之義,俱無可以議焉者。

    隻以當時大臣,有忌其兩廣功成,疏中未叙己者,乃從中主議,謂其不俟命而行,非大臣體,遂有旨削襲爵。

    臣等嘗為守仁冤之。

    何則?假使守仁詐病而歸,與地方未平,而急身謀,誠為可罪。

    然地方已平矣,即不病,亦當聽其辭歸,以彰朝廷均勞大臣之義。

    矧地方已平,而又病,病又笃,卒死于道路,而人猶執其迹以罪之,冤亦甚矣。

     茲幸我皇上禦極,即位一诏,将使天下無一物不得其所。

    故凡平日内外大小臣工,或一言有益于國家,一行有益于生民者,無不恤錄。

    若守仁者,其伯爵之襲,臣等固謂其為皇上新政第一事也。

    況經言官疏請,往複行勘,海内臣工,萬口一詞,鹹以守仁伯爵當襲。

    臣等謬膺撫按浙江為守仁桑梓地,其得之公論,稽之群情,揆之國典,察諸守仁讨賊之心之功,其伯爵誠宜使襲,而不可泯者。

    且方今南北多事,北虜尤甚,皇上宵旰九重,内外大小臣工,非不兢兢圖謀,思以陳見伐虜悃誠,而犁廷掃穴之績,尚未有能奏者。

    臣等誠謂皇上宜籍守仁報國之忠,緻身之義,皇上俯采公議,複其襲爵,将見内外大小臣工,莫不以守仁忠義不白于正德之季,我世宗皇帝能白之。

    又稍抑于嘉靖六七年間,我皇上今日又獨能察而伸之。

    莫不相率激勵于守仁之忠義,以報皇上矣。

    其為聖政之光,豈小哉!伏乞敕下吏部,再加查議節次,言官奏疏,亟為上請,守仁幸甚,天下幸甚。

     緣系懇乞鑒忠義,複襲爵,以光聖政事理,為此具題。

    奉聖旨:“吏部知道。

    ” 題請會議複爵疏 王得春 吏部題為開讀事,驗封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吏科鈔出巡撫江西等處地方兼理軍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禦史任題雲雲等因,又該巡按江西監察禦史蘇等題同前事,俱奉聖旨:“該部知道,欽此。

    ”欽遵,按查先奉本部送準禮部咨,内開原任新建伯兼南京兵部尚書王守仁,具文武之全才,闡聖賢之絕學。

    筮官郎署,而抗疏以犯中珰,甘受炎荒之谪;建台江右,而提兵以平巨逆,親收社稷之功。

    偉節奇勳,久已見推于輿論;封盟恤典,豈宜遽奪于身終。

    爵蔭仍咨吏部查議施行等因到部,除新建伯王守仁照例追贈新建侯,已該本部具題,奉有谕旨外。

    所據世襲一節,當武廟之末造,江西宸濠突然稱變,事關社稷。

    本爵親調官兵,一鼓擒之,不動聲色,措天下于太山之安,較之靖遠,鹹甯之功,良亦偉矣。

    但因南甯之事,停襲歲久。

    一旦議複,事體重大,相應就彼再行查勘,以昭公論。

    已經備行移咨去後,今該前因續該奉本部送吏科鈔出提督軍務巡撫浙江等處地方都察院右佥都禦史趙題雲雲等因。

    又該巡按浙江監察禦史王題同前事。

    俱奉聖旨:“吏部知道,欽此。

    ”欽遵,鈔送到司通查,按呈到部,查得王守仁以正德十四年讨平逆藩宸濠之亂,該本部題奉世宗皇帝聖旨:“王守仁封新建伯,奉天翊衛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還兼南京兵部尚書,照舊參贊機務,歲支祿米一千石,三代并妻一體追封,欽此。

    ”嘉靖八年正月,内為推舉才望大臣以安地方事,該本部會題,節奉欽依,王守仁伯爵姑終其本身,除通行欽遵外,今該前因案呈到部。

    看得爵人于朝,賞延于世,昔聖王所不能廢。

    即如王守仁削平宸濠之變,功在社稷,豈有僅封伯爵,止終其身之理。

    所據南、北兩京科道官,江、浙兩省撫按官,交章論薦于四十年之後,實惟天下人心之公是。

    但事體重大,必須廣延衆論,本部難以獨拟。

    合候命下,容臣等會同五府九卿科道等官從公詳議,如果新建伯應該世襲,具實奏請,恭候宸斷。

    緣系開讀事理,謹題請旨。

    奉聖旨:“是。

    ” 會議複爵疏 楊 博 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楊博題為開讀事,驗封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吏科鈔出,巡撫江西等處都察院右佥都禦史任題為開讀事,據江西布政司呈奉職案驗準吏部咨前事,内開會同巡按禦史即查新建伯王守仁雲雲。

    臣等會同太師兼太子太師後軍都督府掌府事成國公臣朱等、戶部等衙門、尚書等官馬等,議得戡亂讨逆者,固人臣效忠之常,崇功懋賞者,實國家激勸之典。

    已故新建伯王守仁本以豪傑命世之才,雅負文武濟時之略。

    方逆濠稱兵南下也,正值武宗巡幸之時,虐焰薰灼,所至瓦解。

    天下之事,蓋已岌岌矣。

    本爵聞變豐城,不以非其職守,急還吉安,倡義勤王。

    用敵間,張疑兵,得跋胡疐尾之算;攻南昌,擊樵舍,中批亢搗虛之機。

    未逾旬朔而元兇授首,立消東南尾大之憂;不動聲色而奸宄蕩平,坐贻宗社磐石之固。

    較之開國佐命,時雖不同;拟之靖遠、鹹甯,其功尤偉。

    仰蒙先帝知眷,圭符剖錫之賞,已榮于生前;不幸後被中傷,山河帶砺之盟,尚靳于身後。

    此誠四十年未備之缺典,海内人心,興滅繼絕,所望于皇上者,誠不淺也。

    先該南北科道官交章騰薦,公論益明;近該江、浙撫按官勘報相符,功次甚确。

    所據新建伯爵,臣等稽之令典,質之輿情,委應補給诰券,容其子孫承襲,以彰與國鹹休,永世無窮之報。

    但爵封重大,系幹特恩,臣等擅難定拟,伏乞聖裁。

    奉聖旨:“你每既說王守仁有擒逆之功,著遵先帝原封伯爵與世襲,欽此。

    ”欽遵,已經查取應襲兒男去後,今據浙江布政使司咨呈據紹興府申據餘姚縣申,内開勘據該圖裡鄰呂本隆等結,稱王正億見年四十三歲,原系南京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禦史新建伯王守仁繼妻張氏于嘉靖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所生嫡長親男,向因伊父先年節次剿平南、贛、樂昌等處山賊,恩蔭一子,世襲錦衣衛副千戶本官,見任前職,并非旁枝過繼,亦無别項違礙,相應承襲伯爵等因。

    給文起送到司,拟合起送。

    為此除給批付本官親赍赴部告投外,今将前項緣由同原來結狀理合備送咨呈施行等因,到部送司。

    案呈到部,看得浙江布政使司查勘過見在錦衣衛副千戶王正億委系新建伯王守仁嫡長親男,并無違礙,相應承襲一節,既經奉有前項明旨,合無将王正億準其承襲新建伯伯爵,以後子孫世襲。

    但恩典出自朝廷,未敢擅便等因。

    隆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楊博等具題,本月二十七日奉聖旨:“是,王正億準襲伯爵,欽此。

    ” 再議世襲大典 楊 博 吏部等衙門少傅兼太子太傅尚書等官楊博等題為懇乞聖明再議世襲大典,以服人心,以重名器等因。

    奉聖旨:“該部知道,欽此。

    ”欽遵,鈔出到部,送司案查。

    先為開讀事,該科道等官都給事中辛自修等及南京戶科給事中岑用賓等各奏薦原任新建伯王守仁應複爵蔭等因,該本部題奉欽依,備行江西撫按衙門查勘去後,續該江西撫按官任士憑等查勘得原任新建伯王守仁應複伯爵等因。

    又該浙江撫按官趙孔昭等會薦前來,随該本部題奉欽依,會同太師兼太子太師後軍都督府掌府事成國公朱希忠等,戶部等衙門、尚書等官馬森等,議得本爵一聞逆濠之變,不以非其職守,急還吉安,倡義勤王。

    未逾旬朔而元兇授首,立消東南尾大之憂;不動聲色而奸宄蕩平,坐贻宗社磐石之固。

    較之開國佐命,時雖不同;拟之靖遠、鹹甯,其功尤偉。

    委應補給诰券,容其子孫承襲,以彰與國鹹休,永世無窮之報等因。

    奉聖旨:“你每既說王守仁有擒逆之功,遵著先帝原封伯爵與世襲,欽此。

    ”欽遵,案呈到部,看得新建伯王守仁一事,始而江西撫按勘議,繼而府部科道會議,揆之公論,似亦允協。

    乃今南京十三道官複有此奏,系幹賞重典,臣等難以獨拟,合候命下,容本部仍照例會同在京應議各官覆議明白,具奏定奪,未敢擅便,伏乞聖裁等因。

    五月十五日,奏奉聖旨:“是,欽此。

    ”欽遵,查得誠意伯劉基食糧七百石,乃太祖欽定;靖遠伯王驟一千石,新建伯王守仁一千石,系累朝欽定,多寡不同。

    今該前因,臣等會同太師兼太子太師後軍都督府掌府事成國公朱希忠等,戶部尚書劉體乾等,議得國家封爵之典,論功有六:曰開國,曰靖難,曰禦胡,曰平番,曰征蠻,曰擒反。

    而守臣死綏,兵樞宣猷,督府剿寇,鹹不與焉。

    蓋六功者,關社稷之重輕,系四方之安危,自非茅土之封,不足報之。

    至于死綏宣猷剿寇,則皆一身一時之事,錫以錦衣之蔭則可,概欲剖符,則未可也。

    竊照新建伯王守仁乃正德十四年親捕反賊宸濠之功,南昌、南贛等府雖同邦域,分土分民,各有專責,提募兵而平鄰賊,不可不謂之倡義。

    南康、九江等處首罹荼毒,且進且攻,人盡搖動,以藩府而叛朝廷,不可不謂之勁敵。

    出其不意,故俘獻于旬月之間,若稱懷遲疑,則賊謀益審,将不知其所終。

    攻其必救,故績收乎萬全之略,若少有疏虞,則賊黨益繁,自難保其必濟。

    膚功本自無前,奇計可以範後。

    靖遠、鹹甯,姑置不論,即如甯夏、安化之變,比之宸濠,難易迥絕。

    遊擊仇钺,于時得封鹹甯伯,人無間言。

    同一藩服捕反,何獨于新建伯而疑之乎?所據南京各道禦史欲要改蔭錦衣衛,于報功之典未盡,激勸攸關,難以輕拟。

    合無将王守仁男襲新建伯王正億不必改議。

    以後子孫仍照臣等先次會題,明旨許其世襲。

    但予奪出自朝廷,臣等未敢定拟,伏乞聖裁。

    奉聖旨:“王守仁封爵,你每既再議明白,準照舊世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