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簷曝雜記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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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臣兼部務,則一切皆惟所命,而重臣者實未嘗檢閱也,但聽司員立談數語,即畫押而已。

    故司員中為尚書所倚者,其權反在侍郎上。

    為兼管部務之重臣所熟者,其權更在尚書上。

    甚至有尚書、侍郎方商榷未定,而司員已持向重臣處畫押來,皆相顧不敢發一語。

    昔人曾奏請親王不可兼部務,蓋有所見也。

     ○軍需各數 上用兵凡四、五次。

    乾隆十二、三年用兵金川,至十四年三月止,共軍需銀七百七十五萬。

    【實銷六百五十八萬,移駁一百十七萬。

    】十九年用兵西陲,至二十五年,共軍需銀二千三百十一萬。

    【實銷二千二百四十七萬,行查未結六十三萬。

    】三十一年用兵緬甸,至三十四年,共軍需銀九百十一萬。

    三十六年用兵金川起,至四十二年止,共軍需銀六千三百七十萬。

    以上係章湖莊在戶部軍需局結算之數。

    五十二年臺灣用兵,本省先用九十三萬,鄰省撥五百四十萬,又續撥二百萬,又撥各省米一百十萬,並本省米三十萬石,加以運腳,約共銀、米一千萬。

     ○京官趨勢弔喪 傅文忠公扈從熱河,而其兄總憲廣公成歿於京,文忠乞假歸治喪。

    廣公家受弔之期凡三日,已遍訃矣,其最後一日,則文忠到京日也,前兩日遂無一人至者。

    文忠到,則各部院大小百官無不畢至,雖與廣公絕不相識者,亦以文忠故緻賻而泥首焉。

    輿馬溢門巷,數裡不得驅而進,皆步行入。

     ○鐘表 自鳴鐘、時辰表,皆來自西洋。

    鐘能按時自鳴,表則有針隨晷刻指十二時,皆絕技也。

    今欽天監中占星及定憲書,多用西洋人,蓋其推算比中國舊法較密雲。

    洪荒以來,在璿璣,齊七政,幾經神聖,始洩天地之秘。

    西洋遠在十萬裡外,乃其法更勝,可知天地之大,到處有開創之聖人,固不僅羲、軒、巢、燧已也。

    鐘表亦須常修理,否則其中金線或有緩急,輒少差。

    故朝臣之有鐘表者,轉悮期會,而不悮者皆無鐘表者也。

    傅文忠公家所在有鐘表,甚至傔從無不各懸一表於身,可互相印證,宜其不爽矣。

    一日禦門之期,公表尚未及時刻,方從容入直,而上已久坐,乃惶悚無地,叩首階陛,驚懼不安者累日。

     ○西洋千裡鏡及樂器 天主堂在宣武門內,欽天監正西洋人劉松齡、高慎思等所居也。

    堂之為屋圓而穹,如城門洞,而明爽異常。

    所供天主如美少年,名邪酥,彼中聖人也。

    像繪於壁而突出,似離立不著壁者。

    堂之旁有觀星臺,列架以貯千裡鏡。

    鏡以木為筩,長七、八尺。

    中空之而嵌以玻瓈,有一層者、兩層者、三層者。

    餘嘗登其臺以鏡視天,赤日中亦見星鬥。

    視城外,則玉泉山寶塔近在咫尺間,磚縫亦歷歷可數。

    而玻瓈之單層者,所照山河人物皆正,兩層者悉倒,三層者則又正矣。

    有樓為作樂之所。

    一髯者坐而鼓琴,則笙、簫、磬、笛、鐘、鼓、鐃、鐲之聲無一不備。

    其法設木架於樓,架之上懸鉛管數十,下垂不及樓闆寸許。

    樓闆兩層,闆有縫,與各管孔相對。

    一人在東南隅,鼓嘴以作氣。

    氣在夾闆中盡趨於鉛管下之縫,由縫直達於管。

    管各有一銅絲繫於琴絃。

    髯者撥絃,則各絲自抽頓其管中之關捩而發響矣。

    鉛管大小不同,中各有窾竅,以象諸樂之聲,故一人鼓琴而衆管齊鳴,百樂無不備,真奇巧也。

    又有樂鐘,并不煩人挑撥,而按時自鳴,亦備諸樂之聲,尤為巧絕。

     ○梨園色藝 京師梨園中有色藝者,士大夫往往與相狎。

    庚午、辛未間,慶成班有方俊官,頗韶靚,為吾鄉莊本淳舍人所昵。

    本淳旋得大魁。

    後寶和班有李桂官者,亦波峭可喜。

    畢秋帆舍人狎之,亦得修撰。

    故方、李皆有狀元夫人之目,餘皆識之。

    二人故不俗,亦不徒以色藝稱也。

    本淳歿後,方為之服期年之喪。

    而秋帆未第時頗窘,李且時周其乏。

    以是二人皆有聲縉紳間。

    後李來謁餘廣州,已半老矣。

    餘嘗作李郎曲贈之。

    近年聞有蜀人魏三兒者,尤擅名,所至無不為之靡,王公、大人俱物色恐後。

    餘已出京,不及見。

    歲戊申,餘至揚州,魏三者忽在江鶴亭家。

    酒間呼之登場,年已將四十,不甚都麗。

    惟演戲能隨事自出新意,不專用舊本,蓋其靈慧較勝雲。

     ○京師偷拐之技 都門繁會之地,偷兒、拐子有非意計所及者。

    吾鄉董某偶入戲館,占席以待客,橫二千錢於案。

    忽衣冠者三人自外來,中一人若與董素相識者,遽向揖。

    董答揖,揖甫下,而錢為其人之同伴者撮去掛於肩。

    揖畢,問姓氏,其人故驚愕作誤認狀,深抱不安。

    董回坐,而案上之錢已失。

    撮錢者尚立於旁,反咎之曰:「戲館中有錢豈可橫於案?如我之掛於肩斯可耳。

    」實則掛肩之錢即其錢也。

    董熟視,竟不敢言。

    又一少年以銀易錢於市,方講價,忽一老者從後擊而仆之,且駡曰:「父窮至此,兒有銀乃私易錢。

    不孝孰甚!」遂奪銀去。

    旁觀者謂是父責子也。

    少年悶絕良久始甦,雲:「吾安得有父也?」而銀已去不可追矣。

    又有藏利刃雜稠人中,剪取腰間雜佩,或至割衣襟一幅去,混號謂之「小李」。

    被剪者覺而獲之,雖加毆辱弗怨。

    或旁人指破,則必報矣。

    有女郎坐香車,一書生行其旁,兩美相顧,頗有情。

    小李者伺書生後,將下手,書生不知也。

    方回顧,女郎不便語,但以口頰隱示若有人伺於後者,書生覺而斥之,小李遂去。

    未幾,車轉曲巷,女郎口忽為小刀劃破。

     ○狐祟 京師多狐祟,每佔高樓空屋,然不為害,故皆稱為狐仙。

    餘嘗客尹文端第。

    其廳事後即大樓,樓下眷屬所居,樓之上久為狐宅,人不處也。

    嘗與公子慶玉同立院中,日尚未暮,忽有泥丸如彈者拋屋而下,凡十數丸。

    餘拾其一仰投之,建瓴之屋宜即拋下矣,乃若有接於空中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