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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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我糾纏不清地責問他們:“為何天主所造的靈魂會有錯誤?”但我不願别人反問我:“為何天主會有錯誤?”我甯願堅持你的不變的本體必然錯誤,卻不願承認我的變易不定的本性自願走入歧途,擔受錯誤的懲罰。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大概是二十六七歲,當時滿腦子是物質的幻象。
這些幻象在我心靈耳邊噪聒着。
但甜蜜的真理啊,在我探究美與适宜時,我也側看我心靈之耳聆聽你内在的樂曲,我願“肅立着靜聽你”,“希望所到新郎的聲音而喜樂”,[26]但我做不到,因為我的錯誤叫喊着把我拖到身外,我的驕傲重重壓在我身上把我推入深淵。
你“不使我聽到歡樂愉快的聲音,我的骸骨不能歡躍”,因為尚未“壓碎”。
[27] 十六 我大約二十歲時,手頭拿到亞裡士多德的《十範詩論》,我讀後即能領會,但這種聰明為我有什麼用處?我的老師,迦太基的雄辯術教授,提到範疇,便動容贊歎,當時的所謂博士先生們也都交口稱道,我也想望羨慕,看作一種不知如何偉大而神聖的著作。
有些人自稱非但聽到明師的口頭講解,而且還得見老師們在灰沙中描摹刻劃,才勉強領會;我和他們談起來,除了我自學心得之外,他們也談不出什麼。
我以為這本書中相當清楚地談到“實體”,如人,以及屬于實體的一切,如人的外貌如何,身長幾尺,是誰的弟兄或親屬,住在哪裡,生在哪一年,立着或坐着,穿鞋的或武裝,在做什麼,或忍受什麼,總之都屬于其餘九範疇,上面我僅僅舉一些例子,即使在實體一類,便有無數例子。
這一切為我有什麼用處?沒有,反而害了我;我以為這十項範疇包括一切存在,我企圖這樣來理解你天主的神妙的純一不變性,好像你也附屬于你的偉大與你的美好,以為這兩種屬性在你身上好像在一個主體上,在一個物質上,其實你的本體即是你的偉大與美好,而其他物體卻不因為是物體即是偉大美好,因為如果比較小一些,比較差一些,也依舊是物體。
因此我對你的種種看法,都是錯誤,并非真理,都是我可憐的幻想,而不是對于你的幸福的正确概念,你曾命令過:“地要生出荊棘蒺藜”[28]我們原靠勞動才能得食,這命令在我身上執行了。
當時像我這樣一個聽命于各種私欲的壞奴才,能閱讀一切所謂自由藝術的著作,能無師自通,有什麼用處?我讀得津津有味,但并不能辨别出書中所有正确的論點來自何處。
我背着光明,卻面向着受光明照耀的東西,我的眼睛看見受光照的東西,自身卻受不到光明的照耀。
我不靠别人的講解,不費多少勁,能理解一切有關修詞、論辯、幾何、音樂、數學的論著,主、我的天主,你都清楚,因為我的聰明,我思想的敏銳,都是你的恩賜;但我并不以此為犧牲而祭獻你。
所以這些天賦不僅沒有用,反而害了我。
我争取到我的産權中最好的一部分,我不想在你身邊保守我的力量,反而往遠方去,揮霍于荒淫情欲之中。
良好的賦禀,不好好使用,為我有什麼用處?因為一般勤學聰敏的人認為極難理解的那些問題,為我毫無困難,隻有向他們解釋時,才能感覺到疑難之處,他們中間最聰明的,也不過是最先能領會我的解釋的人。
但這為我有什麼用處?當時我認為你,主、天主和真理,不過是一個浩浩無垠的光明物體,而我即發這物體的一分子。
唉,真是荒謬絕倫!但我當時确是如此;既然我當時恬不知恥地公開對别人傳授我的謬說,向你狂吠,現在我也不顧愧赧而向你天主忏悔,縷述你對我的慈愛,向你呼籲。
當時我一無師承讀通了難解的著作,但對于有關信仰的道理,卻犯了醜惡不堪、亵渎神聖的錯誤,那末我的聰明為我有什麼用處?相反,你的孩子們,始終依戀在你膝下,在你教會的巢中,有純正的信仰作為飲食,安穩地籌待羽毛豐滿,長出愛德的雙翅,即使思想拙鈍,能有多大害處呢? 主、我的天主,我們希望常在你的羽翼之下,請你保護我們,扶持我們;你将懷抱我們,我們從孩提到白發将受你的懷抱,因為我們的力量和你在一起時才是力量,如果靠我們自身,便隻是脆弱。
我們的福利,在你身邊,才能保持不失;一離開你,便走入歧途。
主啊,從今起,我們要回到你身邊,為了不再失足,我們的福利在你身邊是不會缺乏的,因為你即是我們的福利。
我們不必擔心過去離開你,現在回來時找不到歸宿,因為我們流亡在外時,我們的安宅并不坍毀,你的永恒即是我們的安宅! [1] 按指摩尼教徒。
[2] 見《詩篇》72首27節。
[3] 見《舊約·何西阿書》12章1節。
[4] 見《詩篇》40首5節。
[5] 見《約翰福音》5章14節。
[6]見《馬太福音》16章27節;《詩篇》50首19節。
[7]按即卷七、第六章所說的文提齊亞努斯,是當時的名醫。
[8] 見《新約·彼得前書》5章5節。
[9]紀元前第五世紀的希臘名醫。
[10]見《新約·羅馬書》5章5節。
[11] 羅馬詩人荷拉提烏斯(公元前65—8)的詩句,見所著《詩歌集》卷一,第3首第8句。
[12] 按這是公元376年的事。
奧氏在所著《駁學園派》一書中,對此次出遊補充了一些細節。
[13] 見《詩篇》118首140節;《約翰福音》14章16節。
[14] 見《詩篇》79首4節。
[15] 譯者按“道”即天主第二位,見《新約·約翰福音》第1章,拉丁文為“Ver-bum”,或譯為“聖言”。
[16] 見《舊約·以賽亞書》46章8節。
[17] 按指上文的“道”。
[18] 見《詩篇》18首6節。
[19] 見《約翰福音》1章10節。
[20]見《詩篇》40首3節。
[21] 同上,72首9節。
[22]見《詩篇》17首29節。
[23] 見《約翰福音》1章16節。
[24] 同上,9節。
[25] 見《雅各書》1章17節。
[26]見《約翰福音》3章29節。
[27] 見《詩篇》50首10節。
[28]見《創世紀》3章18節。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大概是二十六七歲,當時滿腦子是物質的幻象。
這些幻象在我心靈耳邊噪聒着。
但甜蜜的真理啊,在我探究美與适宜時,我也側看我心靈之耳聆聽你内在的樂曲,我願“肅立着靜聽你”,“希望所到新郎的聲音而喜樂”,[26]但我做不到,因為我的錯誤叫喊着把我拖到身外,我的驕傲重重壓在我身上把我推入深淵。
你“不使我聽到歡樂愉快的聲音,我的骸骨不能歡躍”,因為尚未“壓碎”。
[27] 十六 我大約二十歲時,手頭拿到亞裡士多德的《十範詩論》,我讀後即能領會,但這種聰明為我有什麼用處?我的老師,迦太基的雄辯術教授,提到範疇,便動容贊歎,當時的所謂博士先生們也都交口稱道,我也想望羨慕,看作一種不知如何偉大而神聖的著作。
有些人自稱非但聽到明師的口頭講解,而且還得見老師們在灰沙中描摹刻劃,才勉強領會;我和他們談起來,除了我自學心得之外,他們也談不出什麼。
我以為這本書中相當清楚地談到“實體”,如人,以及屬于實體的一切,如人的外貌如何,身長幾尺,是誰的弟兄或親屬,住在哪裡,生在哪一年,立着或坐着,穿鞋的或武裝,在做什麼,或忍受什麼,總之都屬于其餘九範疇,上面我僅僅舉一些例子,即使在實體一類,便有無數例子。
這一切為我有什麼用處?沒有,反而害了我;我以為這十項範疇包括一切存在,我企圖這樣來理解你天主的神妙的純一不變性,好像你也附屬于你的偉大與你的美好,以為這兩種屬性在你身上好像在一個主體上,在一個物質上,其實你的本體即是你的偉大與美好,而其他物體卻不因為是物體即是偉大美好,因為如果比較小一些,比較差一些,也依舊是物體。
因此我對你的種種看法,都是錯誤,并非真理,都是我可憐的幻想,而不是對于你的幸福的正确概念,你曾命令過:“地要生出荊棘蒺藜”[28]我們原靠勞動才能得食,這命令在我身上執行了。
當時像我這樣一個聽命于各種私欲的壞奴才,能閱讀一切所謂自由藝術的著作,能無師自通,有什麼用處?我讀得津津有味,但并不能辨别出書中所有正确的論點來自何處。
我背着光明,卻面向着受光明照耀的東西,我的眼睛看見受光照的東西,自身卻受不到光明的照耀。
我不靠别人的講解,不費多少勁,能理解一切有關修詞、論辯、幾何、音樂、數學的論著,主、我的天主,你都清楚,因為我的聰明,我思想的敏銳,都是你的恩賜;但我并不以此為犧牲而祭獻你。
所以這些天賦不僅沒有用,反而害了我。
我争取到我的産權中最好的一部分,我不想在你身邊保守我的力量,反而往遠方去,揮霍于荒淫情欲之中。
良好的賦禀,不好好使用,為我有什麼用處?因為一般勤學聰敏的人認為極難理解的那些問題,為我毫無困難,隻有向他們解釋時,才能感覺到疑難之處,他們中間最聰明的,也不過是最先能領會我的解釋的人。
但這為我有什麼用處?當時我認為你,主、天主和真理,不過是一個浩浩無垠的光明物體,而我即發這物體的一分子。
唉,真是荒謬絕倫!但我當時确是如此;既然我當時恬不知恥地公開對别人傳授我的謬說,向你狂吠,現在我也不顧愧赧而向你天主忏悔,縷述你對我的慈愛,向你呼籲。
當時我一無師承讀通了難解的著作,但對于有關信仰的道理,卻犯了醜惡不堪、亵渎神聖的錯誤,那末我的聰明為我有什麼用處?相反,你的孩子們,始終依戀在你膝下,在你教會的巢中,有純正的信仰作為飲食,安穩地籌待羽毛豐滿,長出愛德的雙翅,即使思想拙鈍,能有多大害處呢? 主、我的天主,我們希望常在你的羽翼之下,請你保護我們,扶持我們;你将懷抱我們,我們從孩提到白發将受你的懷抱,因為我們的力量和你在一起時才是力量,如果靠我們自身,便隻是脆弱。
我們的福利,在你身邊,才能保持不失;一離開你,便走入歧途。
主啊,從今起,我們要回到你身邊,為了不再失足,我們的福利在你身邊是不會缺乏的,因為你即是我們的福利。
我們不必擔心過去離開你,現在回來時找不到歸宿,因為我們流亡在外時,我們的安宅并不坍毀,你的永恒即是我們的安宅! [1] 按指摩尼教徒。
[2] 見《詩篇》72首27節。
[3] 見《舊約·何西阿書》12章1節。
[4] 見《詩篇》40首5節。
[5] 見《約翰福音》5章14節。
[6]見《馬太福音》16章27節;《詩篇》50首19節。
[7]按即卷七、第六章所說的文提齊亞努斯,是當時的名醫。
[8] 見《新約·彼得前書》5章5節。
[9]紀元前第五世紀的希臘名醫。
[10]見《新約·羅馬書》5章5節。
[11] 羅馬詩人荷拉提烏斯(公元前65—8)的詩句,見所著《詩歌集》卷一,第3首第8句。
[12] 按這是公元376年的事。
奧氏在所著《駁學園派》一書中,對此次出遊補充了一些細節。
[13] 見《詩篇》118首140節;《約翰福音》14章16節。
[14] 見《詩篇》79首4節。
[15] 譯者按“道”即天主第二位,見《新約·約翰福音》第1章,拉丁文為“Ver-bum”,或譯為“聖言”。
[16] 見《舊約·以賽亞書》46章8節。
[17] 按指上文的“道”。
[18] 見《詩篇》18首6節。
[19] 見《約翰福音》1章10節。
[20]見《詩篇》40首3節。
[21] 同上,72首9節。
[22]見《詩篇》17首29節。
[23] 見《約翰福音》1章16節。
[24] 同上,9節。
[25] 見《雅各書》1章17節。
[26]見《約翰福音》3章29節。
[27] 見《詩篇》50首10節。
[28]見《創世紀》3章1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