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回 赴東河巡三門砥柱 登北岸睹隻手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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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務不甚熟悉,故爾不惜功夫,連日履勘,從北岸曹考廳查起,周曆黃泌廳,查遍上遊。
複從歸河渡過北岸,查驗下遊曹河、糧河等處,計時一月有半。
到處向土人詳加詢問,方知黃河工程,以稭料為修防第一要件,也就是河工第一弊端,隻因黃河水勢湍急,崩決猝不及防,必須未雨綢缪,每年春間預先用條秫稭修垛,以固河防。
在工員役,遂視修垛為唯一利薮,層層克扣,以緻朝廷年年虛耗巨額國帑,大半為在工員役飽入私囊,所辦秫稭,遂有腐爛朽黑,以舊充新,以虛報實,弊端百出,甚至堆垛有意虛松,使它容易崩決,演成搶修急工,他們好于中取利。
雖經曆任河督竭力整理,無如弊在下級工役,在上者隔膜多端,縱然将上級官員懲辦,其弊依然不能革除,真是隔靴搔癢,以緻年年堆跺修防,歲歲崩提決口,百姓依舊常罹浩劫,無不把舞弊員役恨如刺骨,所以林公向沿河居民詢問,都将實情相告。
林公既悉個中真相,于是周曆南北十五廳,逐垛抽拔拆視,但見各段的稭料,都堆在工作處所、兵夫堡房,林立堤上。
而秫稭每垛長至一丈,寬至一丈一尺,上面頭一層名叫門垛,下層則為灘垛。
門垛顯在上面,衆目共見,工程多屬完整,灘垛掩藏下面,最易作弊蒙混,顯著的為架井虛空,混用黴爛稭料,不難一望而知;更有以舊料翻作新料,名叫并垛;以新料掩盡舊料,多叫戴帽,種種弊端。
曆任河督皆未查明,對于此等事情,都被蒙蔽過去,哪裡會得知這種弊端。
今番林公親身遊巡,得到土人的詳告,故爾履勘南北兩岸七千餘垛,先量堆稭寬厚丈尺,次驗稭料新舊虛實,有松即抽驗,有疑即拆視,按垛以計束數,按束稱見斤數,時有弊混查明,當場責令該管官員,勒限賠補重修,觀衆人人額手稱慶,互相告語道:“這位河督大人,辦事認真,剔除積弊,從此稭堆結實,河防堅固,咱們小百姓可以高枕而卧了。
”一班在工員役,見林公如此查驗認真,弊端不能掩饬,個個急得兩眼發直。
林公履勘結束,回轅召集在工大小官員谕話。
首先,向上南同知羅绶獎勵道:“遍勘南北兩岸七千餘段稭垛,惟有你經辦的最為高大結實,簇嶄全新,實屬難得,當記大功一次。
” 羅绶辭謝道:“卑職奉委河工差遣,堆垛結實,乃是應盡的天職,無功可言,請大人收回記錄成命。
”林公欣然說道:“有功不居,更覺可敬,本督賞罰嚴明,你隻要始終如一,不懈不惰就是了。
”羅绶唯唯而退。
林公又傳睢甯、商虞、曹考等三廳同知,面加勖勉道:“你們三廳工程,尚無弊端,不過比較上南廳的堆垛,殊有愧色,以後當師法羅同知。
”最後向堆垛有弊的各同知,面加斥責,着令賠補修正,重者革去頂戴,仍留河工辦事,以觀後效。
在工官員,見林公如此精明認真,誰敢再舞弊呢?那時正值春廂埽段時期,關系非常重要,林公不便回轉山東,即日重行出巡,查驗埽段工程。
一日行抵開歸道屬的上南廳工次,忽有商虞通判沈賜恩特地趕到,禀見林公,報稱:“虞城上汛十六堡底廠,存稭一百六十垛,于昨夜三更時分,忽報失火。
卑職馬上飛騎趕往,督率夫役灌救,方得撲滅,天明檢查,計共被燒五十六垛。
”林公得報,暗想:适當咱出發驗料,忽報失火,隻怕是有心放火,若不從嚴徹底查辦,隻恐各汛相率效尤,耽誤春廂埽段要工,後患何堪設想?于是,立饬開歸道責成商虞廳勒限三日内賠補,一面起節向南岸逐段查勘。
至第四日查到火燒之處,該廳通判沈賜恩迎候工次,禀稱燒料已經賠補齊全。
林公驗明賠料重量出額,顔色鮮明,尚無弊混。
于是履勘火燒形迹,隻見該廠适當底路,不與民相連,四面挖有很深闊的壕溝,前設栅門,防範頗覺周密,且經該廳專派外委兵丁韓松茂、張亮奇、吳相臨等看守防護,閑人向例不得擅入,哪得會夜半失火?追問看守兵丁如何起火,皆稱是匪徒放火。
林公向沈賜恩追問放火原因,賜恩答稱,黃河西岸,為山東曹州匪類出沒之區,向來有放火燒垛惡習;一班奸民,預先賤價收買稭料,明知料垛被燒,例由廳員賠補,特于工程緊急時,放火焚燒,他們便可擡價居奇,坐收厚利。
林公勃然變色道:“此風不煞,足為河防大害。
稭料雖然賠補無缺,放火正犯。
豈容逍遙法外?守廠兵丁職責所在,也應有得罪名。
”即命拿交歸德府法辦,并劄饬知府錢寶琛,勒限十日,務将放火正犯拿獲重辦。
一面通饬十五廳加意嚴防放火,倘有疏忽,立将該管廳員參革追賠。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複從歸河渡過北岸,查驗下遊曹河、糧河等處,計時一月有半。
到處向土人詳加詢問,方知黃河工程,以稭料為修防第一要件,也就是河工第一弊端,隻因黃河水勢湍急,崩決猝不及防,必須未雨綢缪,每年春間預先用條秫稭修垛,以固河防。
在工員役,遂視修垛為唯一利薮,層層克扣,以緻朝廷年年虛耗巨額國帑,大半為在工員役飽入私囊,所辦秫稭,遂有腐爛朽黑,以舊充新,以虛報實,弊端百出,甚至堆垛有意虛松,使它容易崩決,演成搶修急工,他們好于中取利。
雖經曆任河督竭力整理,無如弊在下級工役,在上者隔膜多端,縱然将上級官員懲辦,其弊依然不能革除,真是隔靴搔癢,以緻年年堆跺修防,歲歲崩提決口,百姓依舊常罹浩劫,無不把舞弊員役恨如刺骨,所以林公向沿河居民詢問,都将實情相告。
林公既悉個中真相,于是周曆南北十五廳,逐垛抽拔拆視,但見各段的稭料,都堆在工作處所、兵夫堡房,林立堤上。
而秫稭每垛長至一丈,寬至一丈一尺,上面頭一層名叫門垛,下層則為灘垛。
門垛顯在上面,衆目共見,工程多屬完整,灘垛掩藏下面,最易作弊蒙混,顯著的為架井虛空,混用黴爛稭料,不難一望而知;更有以舊料翻作新料,名叫并垛;以新料掩盡舊料,多叫戴帽,種種弊端。
曆任河督皆未查明,對于此等事情,都被蒙蔽過去,哪裡會得知這種弊端。
今番林公親身遊巡,得到土人的詳告,故爾履勘南北兩岸七千餘垛,先量堆稭寬厚丈尺,次驗稭料新舊虛實,有松即抽驗,有疑即拆視,按垛以計束數,按束稱見斤數,時有弊混查明,當場責令該管官員,勒限賠補重修,觀衆人人額手稱慶,互相告語道:“這位河督大人,辦事認真,剔除積弊,從此稭堆結實,河防堅固,咱們小百姓可以高枕而卧了。
”一班在工員役,見林公如此查驗認真,弊端不能掩饬,個個急得兩眼發直。
林公履勘結束,回轅召集在工大小官員谕話。
首先,向上南同知羅绶獎勵道:“遍勘南北兩岸七千餘段稭垛,惟有你經辦的最為高大結實,簇嶄全新,實屬難得,當記大功一次。
” 羅绶辭謝道:“卑職奉委河工差遣,堆垛結實,乃是應盡的天職,無功可言,請大人收回記錄成命。
”林公欣然說道:“有功不居,更覺可敬,本督賞罰嚴明,你隻要始終如一,不懈不惰就是了。
”羅绶唯唯而退。
林公又傳睢甯、商虞、曹考等三廳同知,面加勖勉道:“你們三廳工程,尚無弊端,不過比較上南廳的堆垛,殊有愧色,以後當師法羅同知。
”最後向堆垛有弊的各同知,面加斥責,着令賠補修正,重者革去頂戴,仍留河工辦事,以觀後效。
在工官員,見林公如此精明認真,誰敢再舞弊呢?那時正值春廂埽段時期,關系非常重要,林公不便回轉山東,即日重行出巡,查驗埽段工程。
一日行抵開歸道屬的上南廳工次,忽有商虞通判沈賜恩特地趕到,禀見林公,報稱:“虞城上汛十六堡底廠,存稭一百六十垛,于昨夜三更時分,忽報失火。
卑職馬上飛騎趕往,督率夫役灌救,方得撲滅,天明檢查,計共被燒五十六垛。
”林公得報,暗想:适當咱出發驗料,忽報失火,隻怕是有心放火,若不從嚴徹底查辦,隻恐各汛相率效尤,耽誤春廂埽段要工,後患何堪設想?于是,立饬開歸道責成商虞廳勒限三日内賠補,一面起節向南岸逐段查勘。
至第四日查到火燒之處,該廳通判沈賜恩迎候工次,禀稱燒料已經賠補齊全。
林公驗明賠料重量出額,顔色鮮明,尚無弊混。
于是履勘火燒形迹,隻見該廠适當底路,不與民相連,四面挖有很深闊的壕溝,前設栅門,防範頗覺周密,且經該廳專派外委兵丁韓松茂、張亮奇、吳相臨等看守防護,閑人向例不得擅入,哪得會夜半失火?追問看守兵丁如何起火,皆稱是匪徒放火。
林公向沈賜恩追問放火原因,賜恩答稱,黃河西岸,為山東曹州匪類出沒之區,向來有放火燒垛惡習;一班奸民,預先賤價收買稭料,明知料垛被燒,例由廳員賠補,特于工程緊急時,放火焚燒,他們便可擡價居奇,坐收厚利。
林公勃然變色道:“此風不煞,足為河防大害。
稭料雖然賠補無缺,放火正犯。
豈容逍遙法外?守廠兵丁職責所在,也應有得罪名。
”即命拿交歸德府法辦,并劄饬知府錢寶琛,勒限十日,務将放火正犯拿獲重辦。
一面通饬十五廳加意嚴防放火,倘有疏忽,立将該管廳員參革追賠。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