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五回 施老海小試富陽法 黃爵滋請禁鴉片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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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陽法是八卦教的分支,在康幹時代,八卦教盛行一時,勢力幾遍全國,黨徒約有數百萬,由天地人三個教主掌理教務,天文教主叫做張宏雷,地理教主叫做袁智千,人和教主叫做白練祖。
在乾隆末年,白練祖蓄着野心,另組白蓮教,在川陝湘楚等省揭竿起義,竟想奪取天下。
結果失敗,黨徒四散伏匿,八卦教也就無形消滅,于是教徒們紛紛改做哥老會、公口會等等名目。
有一班籍隸富陽的黨徒,就改稱富陽派。
這可見富陽法既胎于白蓮教,不過沒有像白蓮教那樣厲害;教徒做皮行生意的最多,近年以來,吃船上飯的,卻也不少。
他們自從白蓮教失敗以後,伏居蟄處,不敢公然作惡,故雖有法術,并不為害,行為比較糧幫稍勝一籌,所以官廳也不加拿辦。
” 林公初意想劄饬屬下,捕拿富陽派中人聽了安福一席話,暗想,該派中人,既不敢為非作歹,也不必過事搜求,就是今天弄狡狯,咎在沖開水的,一經修禮,即肯收篷,情尚可原,也就置之不問。
當晚在老河口停宿一夜,次日傳令啟節回轅,路上并無耽擱等到回轉轅門,親自把查勘江、漢堤防情形,繕折拜發,并附片奏明防守襄堤需費浩繁,請将前發典當存款,指湊成數,改發漢岸鹽商生息,子金較多于存典,以後搶險有資,随時可以撥用。
奏折中對于江、漢形勢,詳論得了如指掌,可作為防守襄河的參考。
此折拜發後,旋奉朱批如議辦理。
林公見經費有着,即派公正大員,擇最險要工,一律改建石工,工程雖然益臻堅固,但是動用堤防經費所生利息,不敷甚巨,複由林公首先捐廉,各司道也各踴躍輸捐,方能補足虧空,就此襄河堤防鞏固,年年得保安瀾,居民都感林公大德。
哪知水害才得告一段落,時在道光十八年五月上旬,林公忽接到兵部火票遞到咨文,曉得必有緊急公事,連忙剖封抽閱,隻見咨文上寫着:刑部咨開,道光十八年閏四月初十日上谕,鴻胪寺正卿黃爵滋奏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一折,着盛京、吉林、黑龍江将軍,直省各督撫,各抒所見,妥議章程,迅速具奏,折并發,欽此。
林公即将黃爵滋的奏折披閱,隻見内稱:近來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銀于内地,實漏銀于外夷。
自鴉片煙流入中國,其初不過富家子弟,習為浮靡;嗣後上白宮府缙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
廣東每年漏銀漸至三千餘萬兩,合之各省,又達數千萬兩。
耗銀之多,由于販煙之盛;販煙之盛,由于吸煙者之衆,因是銀兩被夷商吸收,銀價頓增十分之六七。
今欲杜塞漏卮,當從禁煙入手,加重吸煙罪名。
請明降聖旨,曉谕全國,自本年某月日起,至明年某月日止,準給一年為戒煙限期;若一年以後,仍然吸食,乃是不奉法之亂民,定以死罪。
林公閱罷,心想黃公所見,與我相同,鴉片流毒中國,已有多年,金錢外溢,不知道共有多少。
前幾年每兩紋銀,易錢一千文,現在增至一千六百文,還隻是有增無減,足見國内現銀,盡被夷商收到外洋去。
國内現銀日見缺少,銀價因是日增,涓涓不息,尚且能成江河,這麼一個大漏卮,若不亟圖補塞,民窮财盡,何以立國!不過曆年來内外各大員奏,早已發言盈廷,惟對于吸食鴉片的百姓,尚未有請用大辟的。
我在蘇撫任上,江督陶制軍曾與我協商,打算會銜具奏,請明定吸煙人以死罪,繼思諸多妨礙,未曾實行。
因為一則禁煙早有明條,若竟坐以死罪,是與十惡沒有區别,一則因犯者太多,有誅不勝誅之勢,倘議刑過重,猶恐弄出讦告誣攀,賄縱索詐等流弊。
所以吸食論死,當時陶制軍也曾與我議及,終不敢毅然出奏。
現在黃公竟然專折奏請,這也是他關心民瘼,瞧見鴉片流毒已深,斷非常法所能做戒,不用嚴法,難挽頹波,這是聖人所謂辟以上辟的深義,自不能與苛法同日而語,理當具奏附和。
正草拟複奏,忽旗牌來禀湖北巡撫程大人求見。
要知巡撫來此何事,且待下回分解。
在乾隆末年,白練祖蓄着野心,另組白蓮教,在川陝湘楚等省揭竿起義,竟想奪取天下。
結果失敗,黨徒四散伏匿,八卦教也就無形消滅,于是教徒們紛紛改做哥老會、公口會等等名目。
有一班籍隸富陽的黨徒,就改稱富陽派。
這可見富陽法既胎于白蓮教,不過沒有像白蓮教那樣厲害;教徒做皮行生意的最多,近年以來,吃船上飯的,卻也不少。
他們自從白蓮教失敗以後,伏居蟄處,不敢公然作惡,故雖有法術,并不為害,行為比較糧幫稍勝一籌,所以官廳也不加拿辦。
” 林公初意想劄饬屬下,捕拿富陽派中人聽了安福一席話,暗想,該派中人,既不敢為非作歹,也不必過事搜求,就是今天弄狡狯,咎在沖開水的,一經修禮,即肯收篷,情尚可原,也就置之不問。
當晚在老河口停宿一夜,次日傳令啟節回轅,路上并無耽擱等到回轉轅門,親自把查勘江、漢堤防情形,繕折拜發,并附片奏明防守襄堤需費浩繁,請将前發典當存款,指湊成數,改發漢岸鹽商生息,子金較多于存典,以後搶險有資,随時可以撥用。
奏折中對于江、漢形勢,詳論得了如指掌,可作為防守襄河的參考。
此折拜發後,旋奉朱批如議辦理。
林公見經費有着,即派公正大員,擇最險要工,一律改建石工,工程雖然益臻堅固,但是動用堤防經費所生利息,不敷甚巨,複由林公首先捐廉,各司道也各踴躍輸捐,方能補足虧空,就此襄河堤防鞏固,年年得保安瀾,居民都感林公大德。
哪知水害才得告一段落,時在道光十八年五月上旬,林公忽接到兵部火票遞到咨文,曉得必有緊急公事,連忙剖封抽閱,隻見咨文上寫着:刑部咨開,道光十八年閏四月初十日上谕,鴻胪寺正卿黃爵滋奏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一折,着盛京、吉林、黑龍江将軍,直省各督撫,各抒所見,妥議章程,迅速具奏,折并發,欽此。
林公即将黃爵滋的奏折披閱,隻見内稱:近來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銀于内地,實漏銀于外夷。
自鴉片煙流入中國,其初不過富家子弟,習為浮靡;嗣後上白宮府缙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
廣東每年漏銀漸至三千餘萬兩,合之各省,又達數千萬兩。
耗銀之多,由于販煙之盛;販煙之盛,由于吸煙者之衆,因是銀兩被夷商吸收,銀價頓增十分之六七。
今欲杜塞漏卮,當從禁煙入手,加重吸煙罪名。
請明降聖旨,曉谕全國,自本年某月日起,至明年某月日止,準給一年為戒煙限期;若一年以後,仍然吸食,乃是不奉法之亂民,定以死罪。
林公閱罷,心想黃公所見,與我相同,鴉片流毒中國,已有多年,金錢外溢,不知道共有多少。
前幾年每兩紋銀,易錢一千文,現在增至一千六百文,還隻是有增無減,足見國内現銀,盡被夷商收到外洋去。
國内現銀日見缺少,銀價因是日增,涓涓不息,尚且能成江河,這麼一個大漏卮,若不亟圖補塞,民窮财盡,何以立國!不過曆年來内外各大員奏,早已發言盈廷,惟對于吸食鴉片的百姓,尚未有請用大辟的。
我在蘇撫任上,江督陶制軍曾與我協商,打算會銜具奏,請明定吸煙人以死罪,繼思諸多妨礙,未曾實行。
因為一則禁煙早有明條,若竟坐以死罪,是與十惡沒有區别,一則因犯者太多,有誅不勝誅之勢,倘議刑過重,猶恐弄出讦告誣攀,賄縱索詐等流弊。
所以吸食論死,當時陶制軍也曾與我議及,終不敢毅然出奏。
現在黃公竟然專折奏請,這也是他關心民瘼,瞧見鴉片流毒已深,斷非常法所能做戒,不用嚴法,難挽頹波,這是聖人所謂辟以上辟的深義,自不能與苛法同日而語,理當具奏附和。
正草拟複奏,忽旗牌來禀湖北巡撫程大人求見。
要知巡撫來此何事,且待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