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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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翳三人。
〕将秦子弟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勝,音升。
〕又欺其衆,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脫。
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
今楚強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
大王之入武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與秦民約法三章;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
于諸侯之約,大王當王關中,關中民鹹知之;大王失職入漢中,秦民無不恨者。
今大王舉而東,三秦可傳檄而定也。
”于是漢王大喜,自以為得信晚,遂聽信計,部署諸将所擊;〔師古曰:部分而署置之。
〕留蕭何收巴、蜀租,給軍糧食。
八月,漢王引兵從故道出,襲雍;〔春秋釋例:掩其不備曰襲。
班志,故道縣屬武都郡。
括地志:故道,今鳳州兩當縣。
杜佑通典曰:故道,鳳州梁泉、兩當縣地。
〕雍王章邯迎擊漢陳倉。
雍兵敗,還走;止,戰好畤,又敗,〔班志,陳倉縣屬扶風;唐之岐州寶雞縣是也。
杜佑曰:故城在縣東二十裡。
班志,好畤縣屬扶風。
孟康曰:畤,音止,神靈之所止也。
師古曰:即今雍州好畤縣。
宋白曰:漢好畤故縣,在今縣東南四十三裡奉天縣界好畤故城是也。
李文子曰:在今鳳翔天興縣界。
〕走廢丘。
漢王遂定雍地,東至鹹陽;引兵圍雍王于廢丘,而遣諸将略地。
塞王欣、翟王翳皆降,以其地為渭南、河上、上郡。
〔渭南,後曰京兆;河上,後曰馮翊。
〕令将軍薛歐、王吸出武關,〔歐,惡後翻。
吸,音翕。
〕因王陵兵以迎太公、呂後。
項王聞之,發兵距之陽夏,不得前。
〔夏,音賈。
〕 王陵者,沛人也,先聚黨數千人,居南陽,至是始以兵屬漢。
項王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鄉坐陵母,欲以招陵。
〔古以東鄉之位為尊。
沛公見羽于鴻門,羽東鄉坐;韓信東鄉坐李左車而師事之,是也。
鄉,讀曰向。
〕陵母私送使者。
泣曰:“願為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終得天下;毋以老妾故持二心。
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死。
項王怒,亨陵母。
〔為,于僞翻。
語,牛倨翻。
亨,讀曰烹。
〕 ⑧項王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
〔班志,吳縣屬會稽郡。
〕 ⑨張良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東。
”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遺,于季翻。
〕“齊欲與趙并滅楚。
”項王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
⑩燕王廣不肯之遼東;臧荼擊殺之,并其地。
是歲,以内史沛周苛為禦史大夫。
〔班表:禦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宰相。
應劭曰:侍禦史之率,故稱大夫。
〕 項王使趣義帝行,其群臣、左右稍稍叛之。
〔趣,讀曰促。
〕 二年(丙申,公元前二零五年) ①冬,十月,項王密使九江、衡山、臨江王擊義帝,殺之江中。
〔九江王,黥布;衡山王,吳芮;臨江王,共敖。
〕 ②陳餘悉三縣兵,與齊兵共襲常山。
常山王張耳敗,走漢,谒漢王于廢丘;漢王厚遇之。
陳餘迎趙王于代,複為趙王。
趙王德陳餘,立以為代王。
陳餘為趙王弱,國初定,不之國,〔為,于僞翻。
〕留傳趙王;而使夏說以相國守代。
③張良自韓間行歸漢:〔間,古苋翻。
〕漢王以為成信侯。
良多病,未嘗特将,〔特将,未嘗獨将兵也。
将,即亮翻。
〕常為畫策臣,時時從漢王。
④漢王如陝,〔陝,失冉翻。
〕鎮撫關外父老。
⑤河南王申陽降,置河南郡。
⑥漢王以韓襄王孫信為韓太尉,将兵略韓地。
信急擊韓王昌于陽城,昌降。
十一月,立信為韓王;常将韓兵從漢王。
⑦漢王還都栎陽。
⑧諸将拔隴西。
⑨春,正月,項王北至城陽。
齊王榮将兵會戰,敗,走平原,平原民殺之。
項王複立田假為齊王。
遂北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坑田榮降卒,系虜其老弱、婦女,所過多所殘滅。
齊民相聚叛之。
⑩漢将拔北地,虜雍王弟平。
〔章平也。
雍,于用翻。
〕 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
〔臨晉,注見三卷赧王五年。
師古曰:其地在河之西濱,東臨晉境,即今之同州朝邑界也。
史記正義曰:臨晉即蒲津關。
〕魏王豹降,将兵從;下河内,虜殷王昂,置河内郡。
初,陽武人陳平,家貧,好讀書。
裡中社,〔孔穎達曰:按祭法曰: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注雲: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裡社是也。
如鄭此言,則周之政法,百家以上得立社;其秦、漢以來,雖非大夫,民二十五家以上則得立社,故雲今之裡社。
又鄭志雲:月令“命民社”,謂秦社也。
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
〕平為宰,〔師古曰:宰,主切割肉也。
〕分肉甚均。
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及諸侯叛秦,平事魏王咎于臨濟,為太仆,〔班表:太仆,秦官,掌輿馬。
應劭曰:周穆王所置,蓋大禦衆仆之長也。
濟,子禮翻。
〕說魏王,不聽。
人或讒之,平亡去。
後事項羽,賜爵為卿。
〔張晏曰:禮秩如卿,不治事。
〕殷王反,〔章:乙十一行本“反”下有“楚”字;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傳校同。
〕項羽使平擊降之;還,拜為都尉,賜金二十镒。
居無何,〔師古曰:言無幾時。
〕漢王攻下殷,項王怒,将誅定殷将吏。
平懼,乃封其金與印,使使歸項王;而挺身間行,〔挺,待鼎翻,拔也;言平拔身間出而行也。
〕杖劍亡,渡河,歸漢王于修武,因魏無知求見漢王。
漢王召入,賜食,遣罷就舍。
平曰:“臣為事來,〔為,于僞翻。
〕所言不可以過今日。
”于是漢王與語而說之,〔說,讀曰悅。
〕問曰:“子之居楚何官?”曰:“為都尉。
”是日,即拜平為都尉,使為參乘,典護軍。
〔使平典護軍而監護諸将也。
〕諸将盡讙曰:〔讙,音喧,嘩然不服之聲。
〕“大王一日得楚之亡卒,未知其高下,而即與同載,反使監護長者!”〔監,古銜翻。
〕漢王聞之,愈益幸平。
漢王南渡平陰津,至洛陽新城。
〔班志,平陰縣屬河南郡。
水經:河水迳平陰縣北。
魏文帝改平陰曰河陰。
洛陽縣屬河南郡;新城時屬縣界,惠帝四年始置新城縣。
括地志:洛州伊阙縣,在州南七十裡,本漢新城也;隋文帝改新城為伊阙,取伊阙山為名。
〕三老董公遮說王曰:〔班表:十裡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掌教化;秦制。
橫道自言曰遮。
說,式芮翻。
〕“臣聞『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伐有罪則兵出有名。
〕事故不成』。
故曰:『明其為賊,敵乃可服。
』項羽為無道,放殺其主,〔放,謂遷義帝于郴;殺,謂殺之江中。
殺,讀曰弑。
〕天下之賊也。
夫仁不以勇,義不以力,〔文穎曰:以,用也;己有仁,天下歸之,可不用勇而天下自服;己有義,天下奉之,可不用力而天下自定。
〕大王宜率三軍之衆為之素服,以告諸侯而伐之,則四海之内莫不仰德,此三王之舉也。
”于是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三日,〔如淳曰:袒,亦如禮袒踴也。
師古曰:袒,謂脫衣之袖也。
袒,徒旱翻。
衆哭曰臨,力禁翻。
〕發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
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韋昭曰:河南、河東、河内也。
〕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史記正義曰:南收三河士,發關内兵,從雍州入子什道至漢中,曆漢水而水,東行至徐州擊楚。
餘謂正義之說迂矣!三河在彭城之北,已不可謂南收三河士。
若發關内兵,南浮江、漢,獨不能出武關而浮江、漢,而必入子午谷至漢中而下漢水邪!況子午道此時亦未通鑿,其可引之而為說乎!此特言發三河士以攻其北,又南浮江、漢,下兵以夾攻之也。
服虔曰:漢名王為諸侯。
師古曰:非也。
當時漢未有此稱号,直言諸侯及王耳。
〕 使者至趙,陳餘曰:“漢殺張耳,乃從。
”于是漢王求人類張耳者斬之,持其頭遺陳餘;〔遺,于季翻。
〕餘乃遺兵助漢。
田榮弟橫收散卒,得數萬人,起城陽;〔史記正義曰:城陽,濮州雷澤是。
餘考正義所謂城陽,乃班志濟陰郡之城陽縣,田榮初與項羽會戰之地。
榮既敗而北走,死于平原,羽遂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則濟陰之城陽已隔在羽軍之後。
田橫所起,蓋班志城陽國之地,春秋莒之故虛也。
羽既連戰未能克橫,而漢入彭城,遂南從魯出胡陵至蕭以擊漢。
莒、魯舊為鄰國,則此城陽為莒之故虛明矣。
〕夏,四月,立榮子廣為齊王,以拒楚。
項王因留,連戰,未能下,雖聞漢東,既擊齊,欲遂破之而後擊漢,漢王以故得率諸侯兵凡五十六萬人伐楚。
到外黃,彭越将其兵三萬餘人歸漢。
漢王曰:“彭将軍收魏地得十餘城,〔項羽并王梁、楚,徙魏王豹于河東,号西魏王。
今越所下外黃十餘城,皆梁地也。
〕欲急立魏後。
今西魏王豹,真魏後。
”乃拜彭越為魏相國,擅将其兵略定梁地。
漢王遂入彭城,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
項王聞之,令諸将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至蕭。
〔魯,即伯禽所都;秦置魯縣,屬薛郡;漢後以薛郡為魯國。
史記正義曰:魯,今兖州曲阜縣。
蕭縣,秦屬泗水郡;唐徐州蕭縣是也。
〕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
漢軍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死者十餘萬人。
漢卒皆南走山,楚又追擊至靈璧東睢水上;〔臣瓒曰:谷、泗二水皆在沛郡彭城。
水經注:睢水出陳留縣西蒗蕩渠,東過沛郡相縣;又迳彭城郡之靈璧而
〕将秦子弟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勝,音升。
〕又欺其衆,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脫。
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
今楚強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
大王之入武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與秦民約法三章;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
于諸侯之約,大王當王關中,關中民鹹知之;大王失職入漢中,秦民無不恨者。
今大王舉而東,三秦可傳檄而定也。
”于是漢王大喜,自以為得信晚,遂聽信計,部署諸将所擊;〔師古曰:部分而署置之。
〕留蕭何收巴、蜀租,給軍糧食。
八月,漢王引兵從故道出,襲雍;〔春秋釋例:掩其不備曰襲。
班志,故道縣屬武都郡。
括地志:故道,今鳳州兩當縣。
杜佑通典曰:故道,鳳州梁泉、兩當縣地。
〕雍王章邯迎擊漢陳倉。
雍兵敗,還走;止,戰好畤,又敗,〔班志,陳倉縣屬扶風;唐之岐州寶雞縣是也。
杜佑曰:故城在縣東二十裡。
班志,好畤縣屬扶風。
孟康曰:畤,音止,神靈之所止也。
師古曰:即今雍州好畤縣。
宋白曰:漢好畤故縣,在今縣東南四十三裡奉天縣界好畤故城是也。
李文子曰:在今鳳翔天興縣界。
〕走廢丘。
漢王遂定雍地,東至鹹陽;引兵圍雍王于廢丘,而遣諸将略地。
塞王欣、翟王翳皆降,以其地為渭南、河上、上郡。
〔渭南,後曰京兆;河上,後曰馮翊。
〕令将軍薛歐、王吸出武關,〔歐,惡後翻。
吸,音翕。
〕因王陵兵以迎太公、呂後。
項王聞之,發兵距之陽夏,不得前。
〔夏,音賈。
〕 王陵者,沛人也,先聚黨數千人,居南陽,至是始以兵屬漢。
項王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鄉坐陵母,欲以招陵。
〔古以東鄉之位為尊。
沛公見羽于鴻門,羽東鄉坐;韓信東鄉坐李左車而師事之,是也。
鄉,讀曰向。
〕陵母私送使者。
泣曰:“願為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終得天下;毋以老妾故持二心。
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死。
項王怒,亨陵母。
〔為,于僞翻。
語,牛倨翻。
亨,讀曰烹。
〕 ⑧項王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以距漢。
〔班志,吳縣屬會稽郡。
〕 ⑨張良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即止,不敢東。
”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遺,于季翻。
〕“齊欲與趙并滅楚。
”項王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
⑩燕王廣不肯之遼東;臧荼擊殺之,并其地。
是歲,以内史沛周苛為禦史大夫。
〔班表:禦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宰相。
應劭曰:侍禦史之率,故稱大夫。
〕 項王使趣義帝行,其群臣、左右稍稍叛之。
〔趣,讀曰促。
〕 二年(丙申,公元前二零五年) ①冬,十月,項王密使九江、衡山、臨江王擊義帝,殺之江中。
〔九江王,黥布;衡山王,吳芮;臨江王,共敖。
〕 ②陳餘悉三縣兵,與齊兵共襲常山。
常山王張耳敗,走漢,谒漢王于廢丘;漢王厚遇之。
陳餘迎趙王于代,複為趙王。
趙王德陳餘,立以為代王。
陳餘為趙王弱,國初定,不之國,〔為,于僞翻。
〕留傳趙王;而使夏說以相國守代。
③張良自韓間行歸漢:〔間,古苋翻。
〕漢王以為成信侯。
良多病,未嘗特将,〔特将,未嘗獨将兵也。
将,即亮翻。
〕常為畫策臣,時時從漢王。
④漢王如陝,〔陝,失冉翻。
〕鎮撫關外父老。
⑤河南王申陽降,置河南郡。
⑥漢王以韓襄王孫信為韓太尉,将兵略韓地。
信急擊韓王昌于陽城,昌降。
十一月,立信為韓王;常将韓兵從漢王。
⑦漢王還都栎陽。
⑧諸将拔隴西。
⑨春,正月,項王北至城陽。
齊王榮将兵會戰,敗,走平原,平原民殺之。
項王複立田假為齊王。
遂北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坑田榮降卒,系虜其老弱、婦女,所過多所殘滅。
齊民相聚叛之。
⑩漢将拔北地,虜雍王弟平。
〔章平也。
雍,于用翻。
〕 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
〔臨晉,注見三卷赧王五年。
師古曰:其地在河之西濱,東臨晉境,即今之同州朝邑界也。
史記正義曰:臨晉即蒲津關。
〕魏王豹降,将兵從;下河内,虜殷王昂,置河内郡。
初,陽武人陳平,家貧,好讀書。
裡中社,〔孔穎達曰:按祭法曰: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注雲: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裡社是也。
如鄭此言,則周之政法,百家以上得立社;其秦、漢以來,雖非大夫,民二十五家以上則得立社,故雲今之裡社。
又鄭志雲:月令“命民社”,謂秦社也。
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
〕平為宰,〔師古曰:宰,主切割肉也。
〕分肉甚均。
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及諸侯叛秦,平事魏王咎于臨濟,為太仆,〔班表:太仆,秦官,掌輿馬。
應劭曰:周穆王所置,蓋大禦衆仆之長也。
濟,子禮翻。
〕說魏王,不聽。
人或讒之,平亡去。
後事項羽,賜爵為卿。
〔張晏曰:禮秩如卿,不治事。
〕殷王反,〔章:乙十一行本“反”下有“楚”字;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傳校同。
〕項羽使平擊降之;還,拜為都尉,賜金二十镒。
居無何,〔師古曰:言無幾時。
〕漢王攻下殷,項王怒,将誅定殷将吏。
平懼,乃封其金與印,使使歸項王;而挺身間行,〔挺,待鼎翻,拔也;言平拔身間出而行也。
〕杖劍亡,渡河,歸漢王于修武,因魏無知求見漢王。
漢王召入,賜食,遣罷就舍。
平曰:“臣為事來,〔為,于僞翻。
〕所言不可以過今日。
”于是漢王與語而說之,〔說,讀曰悅。
〕問曰:“子之居楚何官?”曰:“為都尉。
”是日,即拜平為都尉,使為參乘,典護軍。
〔使平典護軍而監護諸将也。
〕諸将盡讙曰:〔讙,音喧,嘩然不服之聲。
〕“大王一日得楚之亡卒,未知其高下,而即與同載,反使監護長者!”〔監,古銜翻。
〕漢王聞之,愈益幸平。
漢王南渡平陰津,至洛陽新城。
〔班志,平陰縣屬河南郡。
水經:河水迳平陰縣北。
魏文帝改平陰曰河陰。
洛陽縣屬河南郡;新城時屬縣界,惠帝四年始置新城縣。
括地志:洛州伊阙縣,在州南七十裡,本漢新城也;隋文帝改新城為伊阙,取伊阙山為名。
〕三老董公遮說王曰:〔班表:十裡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掌教化;秦制。
橫道自言曰遮。
說,式芮翻。
〕“臣聞『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伐有罪則兵出有名。
〕事故不成』。
故曰:『明其為賊,敵乃可服。
』項羽為無道,放殺其主,〔放,謂遷義帝于郴;殺,謂殺之江中。
殺,讀曰弑。
〕天下之賊也。
夫仁不以勇,義不以力,〔文穎曰:以,用也;己有仁,天下歸之,可不用勇而天下自服;己有義,天下奉之,可不用力而天下自定。
〕大王宜率三軍之衆為之素服,以告諸侯而伐之,則四海之内莫不仰德,此三王之舉也。
”于是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三日,〔如淳曰:袒,亦如禮袒踴也。
師古曰:袒,謂脫衣之袖也。
袒,徒旱翻。
衆哭曰臨,力禁翻。
〕發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
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韋昭曰:河南、河東、河内也。
〕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史記正義曰:南收三河士,發關内兵,從雍州入子什道至漢中,曆漢水而水,東行至徐州擊楚。
餘謂正義之說迂矣!三河在彭城之北,已不可謂南收三河士。
若發關内兵,南浮江、漢,獨不能出武關而浮江、漢,而必入子午谷至漢中而下漢水邪!況子午道此時亦未通鑿,其可引之而為說乎!此特言發三河士以攻其北,又南浮江、漢,下兵以夾攻之也。
服虔曰:漢名王為諸侯。
師古曰:非也。
當時漢未有此稱号,直言諸侯及王耳。
〕 使者至趙,陳餘曰:“漢殺張耳,乃從。
”于是漢王求人類張耳者斬之,持其頭遺陳餘;〔遺,于季翻。
〕餘乃遺兵助漢。
田榮弟橫收散卒,得數萬人,起城陽;〔史記正義曰:城陽,濮州雷澤是。
餘考正義所謂城陽,乃班志濟陰郡之城陽縣,田榮初與項羽會戰之地。
榮既敗而北走,死于平原,羽遂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則濟陰之城陽已隔在羽軍之後。
田橫所起,蓋班志城陽國之地,春秋莒之故虛也。
羽既連戰未能克橫,而漢入彭城,遂南從魯出胡陵至蕭以擊漢。
莒、魯舊為鄰國,則此城陽為莒之故虛明矣。
〕夏,四月,立榮子廣為齊王,以拒楚。
項王因留,連戰,未能下,雖聞漢東,既擊齊,欲遂破之而後擊漢,漢王以故得率諸侯兵凡五十六萬人伐楚。
到外黃,彭越将其兵三萬餘人歸漢。
漢王曰:“彭将軍收魏地得十餘城,〔項羽并王梁、楚,徙魏王豹于河東,号西魏王。
今越所下外黃十餘城,皆梁地也。
〕欲急立魏後。
今西魏王豹,真魏後。
”乃拜彭越為魏相國,擅将其兵略定梁地。
漢王遂入彭城,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
項王聞之,令諸将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至蕭。
〔魯,即伯禽所都;秦置魯縣,屬薛郡;漢後以薛郡為魯國。
史記正義曰:魯,今兖州曲阜縣。
蕭縣,秦屬泗水郡;唐徐州蕭縣是也。
〕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
漢軍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死者十餘萬人。
漢卒皆南走山,楚又追擊至靈璧東睢水上;〔臣瓒曰:谷、泗二水皆在沛郡彭城。
水經注:睢水出陳留縣西蒗蕩渠,東過沛郡相縣;又迳彭城郡之靈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