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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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十】起着雍灘,盡柔兆執徐,凡九年。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元光二年(戊申,公元前一三三年) ①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雍,于用翻。
畤,音止。
〕 ②李少君以祠竈卻老方見上,〔祠竈者,祭竈以緻鬼物,化丹砂以為黃金,以為飲食器,可以延年。
方士之言雲爾。
少,詩照翻。
〕上尊之、少君者,故深澤侯舍人,〔高祖功臣有深澤侯趙将夕,景帝三年,孫修嗣侯;七年,有罪,耐為司寇。
少君當是為修舍人。
班志,涿郡有南深澤縣。
〕匿其年及其生長,〔謂其生時及長時所居止處也。
長,知兩翻。
〕其遊以方徧諸侯,無妻子。
人聞其能使物及不死,〔如淳曰:物,謂鬼物也。
〕更饋遺之,〔更,工衡翻。
遺,于季翻。
〕常餘金錢、衣食。
人皆以為不治生業而饒給,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争事之。
〔治,直之翻。
〕少君善為巧發奇中。
〔如淳曰:時時發言有所中也。
中,竹仲翻。
〕嘗從武安侯飲,〔田蚡封武安侯。
〕坐中有九十餘老人,〔坐,徂卧翻;下同。
〕少君乃言與其大父遊射處;老人為兒時從其大父,識其處,〔師古曰:識,記也,式志翻。
〕一坐盡驚。
少君言上曰:“祠竈則緻物,緻物而丹沙可化為黃金,壽可益,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禅則不死,黃帝是也。
臣嘗遊海上,見安期生,〔列仙傳:安期生,琅邪人,賣藥東海邊,時人皆言千歲。
〕食臣棗,大如瓜。
〔食,祥吏翻。
〕安期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隐。
”于是天子始親祠竈,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丹沙諸藥齊為黃金矣。
〔藥之分齊。
齊,才計翻。
〕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而海上燕、齊怪迂之方士多更來言神事矣。
〔更,工衡翻。
〕 ③亳人謬忌奏祠太一。
〔如淳曰:亳,亦薄也。
晉灼曰:亳縣屬濟陰郡。
予據班志,亳屬山陽郡;“亳”作“薄”,謬,姓也,音靡幼翻,與缪同;戰國時,趙有宦者令缪賢。
太一者,天之尊神。
天文志: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
淮南子:太微者,太一之庭;紫宮者,太一之居。
索隐曰:樂汁征圖雲:天宮,紫微;北極,天一、太一。
宋均雲;天一、太一,北極神之别名。
春秋佐助期雲:紫宮,天皇耀魄寶之所理也。
石氏雲:天一、太一各一星,在紫宮門外立,承事天皇大帝。
〕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
”〔五帝,謂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西方白帝白招矩,北方黑帝葉光紀,中央黃帝含樞紐也。
一說:蒼帝名靈符,赤帝名文祖,白帝名顯記,黑帝名玄矩,黃帝名神鬥。
〕于是天子立其祠長安東南郊。
④雁門馬邑豪聶壹,〔馬邑縣屬雁門郡。
豪,謂以赀财、武力雄于鄉曲者。
聶,姓也。
姓譜曰:楚大夫食采于聶,因以為氏。
壹,其名。
聶,尼辄翻。
〕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緻之,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
”上召問公卿。
王恢曰:“臣聞全代之時,〔戰國之初,代自為一國,故曰全代;其後為趙襄子所滅,代始屬趙。
服虔曰:代未分之時也。
李奇曰:六國之時,代為一國,尚能以擊匈奴;況今加以漢之大乎!〕北有強胡之敵,内連中國之兵,然尚得養老、長幼,〔長,知兩翻。
〕種樹以時,倉廪常實,匈奴不輕侵也。
今以陛下之威,海内為一;然匈奴侵盜不已者,無他,以不恐之故耳。
〔言不示以威,故匈奴不知懼也。
〕臣竊以為擊之便。
”韓安國曰:“臣聞高皇帝嘗圍于平城,〔事見十一卷高祖七年。
〕七日不食;及解圍反位而無忿怒之心。
夫聖人以天下為度者也,〔師古曰:言當随天下人心而寬大其度量也。
〕不以己私怒傷天下之公,故遣劉敬結和親,至今為五世利。
臣竊以為勿擊便。
”恢曰:“不然。
高帝身被堅執銳,行幾十年,〔被,皮義翻。
幾,居衣翻。
〕所以不報平城之怨者,非力不能,所以休天下之心也。
今邊境數驚,〔數,所角翻。
〕士卒傷死,中國槥車相望,〔應劭曰:槥,小棺也,今謂之椟。
金布令曰:不幸死,所為椟傳歸所居縣。
師古曰:從軍死者,以槥送緻其喪;載槥之車相望于道,言其多也。
槥,音衛。
〕此仁人之所隐也。
〔隐,恻也;張晏曰:痛也。
〕故曰擊之便。
”安國曰:“不然。
臣聞用兵者以飽待饑,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故接兵覆衆,伐國堕城,〔師古曰:覆,敗也;堕,毀也;言兵與敵接則敗其衆,所伐之國則堕其城也。
堕,讀曰隳。
〕常坐而役敵國,此聖人之兵也。
今将卷甲輕舉,〔卷,讀曰卷。
〕深入長驅,難以為功;〔驅,與驅同。
〕從行則迫脅,衡行則中絕,〔從,子容翻。
衡,讀曰橫。
〕疾則糧乏,徐則後利,〔師古曰:後利,謂不及于利。
後,戶遘翻。
〕不至千裡,人馬乏食。
兵法曰:『遺人,獲也。
』〔言以軍遺敵人,令其禽獲也。
遺,于季翻。
〕臣故曰勿擊便。
”恢曰:“不然。
臣今言擊之者,固非發而深入也;将順因單于之欲,誘而緻之邊,〔誘,音酉。
〕吾選枭騎、壯士陰伏而處以為之備,〔枭,古堯翻。
騎,奇寄翻。
〕審遮險阻以為其戒。
吾勢已定,或營其左,或營其右,或當其前,或絕其後,單于可禽,百全必取。
”上從恢議、〔考異曰:史記韓長孺傳,元光元年,聶壹畫馬邑事;而漢書武紀在二年。
蓋元年壹始言之,二年議乃決也。
〕 夏,六月,以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将軍,衛尉李廣為骁騎将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将軍,大行王恢為将屯将軍,〔司馬彪曰:輕車,古之戰車。
李奇曰:将屯,主監諸屯。
〕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将軍,将車騎、材官三十餘萬匿馬邑旁谷中,約單于入馬邑縱兵。
陰使聶壹為間,〔間,古苋翻。
〕亡入匈奴,謂單于曰:“吾能斬馬邑令、丞,以城降,〔縣有令,有丞,長吏也。
〕财物可盡得。
”單于愛信,以為然而許之。
聶壹乃詐斬死罪囚,縣其頭馬邑城下〔縣,古懸字通。
〕示單于使者為信,曰:“馬邑長吏已死,〔長,知兩翻。
〕可急來!”于是單于穿塞,将十萬騎入武州塞。
〔班志,武州縣屬雁門郡。
崔浩曰:今平城首西百裡有武州城是也。
杜佑曰:武州塞在朔州善陽縣界。
〕未至馬邑百餘裡,見畜布野〔畜,許救翻。
〕而無人牧者,怪之。
乃攻亭,得雁門尉史,欲殺之;〔師古曰:漢律:近塞皆置尉,百裡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
時雁門尉史行徼見寇,因保此亭。
〕尉史乃告單于漢兵所居。
單于大驚曰:“吾固疑之。
”乃引兵還,出曰:“吾得尉史,天也!”以尉史為天王。
塞下傳言單于已去,漢兵追至塞,度弗及,乃皆罷兵。
〔度,徒洛翻。
〕王恢主别從代出擊胡辎重,〔重,直用翻。
〕聞單于還,兵多,亦不敢出。
上怒恢。
恢曰:“始,約為入馬邑城,兵與單于接,而臣擊其辎重,可得利。
今單于不至而還,臣以三萬人衆不敵,隻取辱,固知還而斬,然完陛下士三萬人。
”于是下恢廷尉,〔下,遐嫁翻。
〕廷尉當,“恢逗桡,當斬。
”〔應劭曰:逗,曲行避敵也。
桡,顧望也。
如淳曰:軍行而逗留、畏懦者,要斬。
師古曰:應說非也。
逗,留止也。
桡,謂屈弱也。
逗,音豆,又音住。
桡,奴教翻。
〕恢行千金丞相蚡,蚡不敢言上,而言于太後曰:“王恢首為馬邑事,今不成而誅恢,是為匈奴報仇也。
”〔蚡,房吻翻。
是為,于僞翻。
〕上朝太後,〔朝,直遙翻。
〕太後以蚡言告上。
上曰:“首為馬邑事者恢,故發天下兵數十萬,從其言為此。
且縱單于不可得,恢所部擊其辎重,猶頗可得以尉士大夫心。
〔尉,與慰同。
〕今不誅恢,無以謝天下。
”于是恢聞,乃自殺。
自是之後,匈奴絕和親,攻當路塞,〔師古曰:塞之當行道處者。
〕往往入盜于漢邊,不可勝數;然尚貪樂關市,〔匈奴與漢人于邊為互市,如今之回易場也。
勝,音升。
樂,音洛。
〕嗜漢财物,漢亦關市不絕以中其意。
〔中,竹仲翻。
〕 元光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三二年) ①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
〔師古曰:頓丘,丘名,因以為縣;本衛地也。
地理志,屬東郡;今則在魏州界。
考異曰:漢書武紀雲:“東南流入勃海。
”按頓丘屬東郡。
勃海乃在頓丘東。
此恐誤,今不取。
〕夏,五月,丙子,複決濮陽瓠子,〔濮陽縣屬東郡。
服虔曰:瓠子,堤名,在東郡。
蘇林曰:甄城以南、濮陽以北為瓠子河,廣百步,深五丈。
水經:瓠子河出濮陽縣北十裡,即瓠河口。
複,扶又翻。
瓠,戶故翻。
考異曰:史記河渠書:“元光中,河決瓠子,東注巨野。
”服虔注漢書武紀曰:“瓠子,堤名,在東郡白馬。
”蘇林曰:“在甄城以南,濮陽以北。
”将相名臣表曰:“五月,丙子,河決瓠子。
”然則瓠子即濮陽縣境堤名也。
〕注巨野,〔班志,巨野縣屬山陽郡;大野澤在其北。
師古曰:即今郓州巨野縣。
〕通淮、泗,〔決河之水,由巨野而通泗水,由泗水而通淮也。
〕泛郡十六。
〔泛,敷劍翻。
〕天子使汲黯、鄭當時發卒十萬塞之,辄複壞。
〔塞,悉則翻。
複,扶又翻;下同。
〕是時,田蚡奉邑食鄃;〔奉,扶用翻。
鄃,音輸。
鄃縣屬清河郡。
〕鄃居河北,河決而南,則鄃無水災,邑收多。
蚡言于上曰:“江、河之決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強塞,〔易,以豉翻。
強,其兩翻。
〕塞之未必應天。
”而望氣用數者亦以為然。
于是天子久之不複事塞也。
②初,孝景時,魏其侯窦嬰為大将軍,武安侯田蚡乃為諸郎,〔諸郎,諸曹郎也。
〕侍酒跪起如子侄;已而蚡日益貴幸,為丞相。
魏其失勢,賓客益衰,〔師古曰:言素為嬰之賓客者,漸以衰退,不複往也。
〕獨故燕相颍陰灌夫不去。
〔燕王定國,王澤之孫也;夫自太仆出相之。
班志,颍陰縣屬颍川郡。
相,息亮翻。
〕嬰乃厚遇夫,相為引重,〔張晏曰:相薦達為聲勢也。
師古曰:相牽引以緻于尊重也。
為,于僞翻。
〕其遊如父子然。
夫為人剛直,使酒,諸有勢在己之右者必陵之;數因酒忤丞相。
〔數,所角翻。
忤,五故翻。
〕丞相乃奏案:“灌夫家屬橫颍川,民苦之。
”〔夫宗族、賓客為權利,橫于颍川;小兒歌之曰:“颍水清,灌氏甯;颍水濁,灌氏族。
”橫,戶孟翻。
〕收系夫及支屬,皆得棄市罪。
〔刑人于市,與衆棄之,故殺之于市者謂之棄市。
景帝中元年,改磔曰棄市。
應劭曰:先諸死刑皆磔于市,今改曰棄市,自非妖逆,不複磔也。
師古曰:磔,謂張其屍也。
棄市,殺之于市也。
〕魏其上書論救灌夫,上令與武安東朝廷辨之。
〔東朝,謂太後居長樂宮,在未央宮之東也;令于長樂宮見太後,廷辨其是非也。
朝,直遙翻,下同。
〕魏其、武安因互相诋讦。
〔讦,居谒翻。
〕上問朝臣:“兩人孰是?”唯汲黯是魏其,韓安國兩以為是;鄭當時是魏其,後不敢堅。
上怒當時曰:“吾并斬若屬矣!”〔若屬,猶言汝輩也。
〕即罷、起,入,上食太後,〔上,時掌翻。
〕太後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晉灼曰:藉,蹈也。
藉,慈夜翻。
〕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乎!”〔師古曰:以比魚肉而食啖也。
〕上不得已,遂族灌夫;使有司案治魏其,得棄市罪。
元光四年(庚戌,公元前一三一年) ①冬,十二月晦,論殺魏其于渭城。
〔漢法,以冬月行重刑,遇春則赦若贖,故以十二月晦論殺魏其侯。
此武安侯蚡之意也。
渭城縣屬扶風,秦之鹹陽也。
考異曰:班固漢武故事曰:“上召大臣議之。
群臣多是窦嬰,上亦不複窮問,兩罷之。
田蚡大恨,欲自殺;先與太後訣,兄弟共号哭訴太後,太後亦哭,弗食。
上不得巳,遂乃殺嬰。
”按漢武故事,語多誕妄,非班固書;蓋後人為之,托固名耳。
〕春,三月,乙卯,武安侯蚡亦薨。
〔考異曰:武安侯傳雲:“元光四年春,丞相按灌夫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 元光二年(戊申,公元前一三三年) ①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
〔雍,于用翻。
畤,音止。
〕 ②李少君以祠竈卻老方見上,〔祠竈者,祭竈以緻鬼物,化丹砂以為黃金,以為飲食器,可以延年。
方士之言雲爾。
少,詩照翻。
〕上尊之、少君者,故深澤侯舍人,〔高祖功臣有深澤侯趙将夕,景帝三年,孫修嗣侯;七年,有罪,耐為司寇。
少君當是為修舍人。
班志,涿郡有南深澤縣。
〕匿其年及其生長,〔謂其生時及長時所居止處也。
長,知兩翻。
〕其遊以方徧諸侯,無妻子。
人聞其能使物及不死,〔如淳曰:物,謂鬼物也。
〕更饋遺之,〔更,工衡翻。
遺,于季翻。
〕常餘金錢、衣食。
人皆以為不治生業而饒給,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争事之。
〔治,直之翻。
〕少君善為巧發奇中。
〔如淳曰:時時發言有所中也。
中,竹仲翻。
〕嘗從武安侯飲,〔田蚡封武安侯。
〕坐中有九十餘老人,〔坐,徂卧翻;下同。
〕少君乃言與其大父遊射處;老人為兒時從其大父,識其處,〔師古曰:識,記也,式志翻。
〕一坐盡驚。
少君言上曰:“祠竈則緻物,緻物而丹沙可化為黃金,壽可益,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禅則不死,黃帝是也。
臣嘗遊海上,見安期生,〔列仙傳:安期生,琅邪人,賣藥東海邊,時人皆言千歲。
〕食臣棗,大如瓜。
〔食,祥吏翻。
〕安期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隐。
”于是天子始親祠竈,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丹沙諸藥齊為黃金矣。
〔藥之分齊。
齊,才計翻。
〕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而海上燕、齊怪迂之方士多更來言神事矣。
〔更,工衡翻。
〕 ③亳人謬忌奏祠太一。
〔如淳曰:亳,亦薄也。
晉灼曰:亳縣屬濟陰郡。
予據班志,亳屬山陽郡;“亳”作“薄”,謬,姓也,音靡幼翻,與缪同;戰國時,趙有宦者令缪賢。
太一者,天之尊神。
天文志: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
淮南子:太微者,太一之庭;紫宮者,太一之居。
索隐曰:樂汁征圖雲:天宮,紫微;北極,天一、太一。
宋均雲;天一、太一,北極神之别名。
春秋佐助期雲:紫宮,天皇耀魄寶之所理也。
石氏雲:天一、太一各一星,在紫宮門外立,承事天皇大帝。
〕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
”〔五帝,謂東方青帝靈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西方白帝白招矩,北方黑帝葉光紀,中央黃帝含樞紐也。
一說:蒼帝名靈符,赤帝名文祖,白帝名顯記,黑帝名玄矩,黃帝名神鬥。
〕于是天子立其祠長安東南郊。
④雁門馬邑豪聶壹,〔馬邑縣屬雁門郡。
豪,謂以赀财、武力雄于鄉曲者。
聶,姓也。
姓譜曰:楚大夫食采于聶,因以為氏。
壹,其名。
聶,尼辄翻。
〕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緻之,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
”上召問公卿。
王恢曰:“臣聞全代之時,〔戰國之初,代自為一國,故曰全代;其後為趙襄子所滅,代始屬趙。
服虔曰:代未分之時也。
李奇曰:六國之時,代為一國,尚能以擊匈奴;況今加以漢之大乎!〕北有強胡之敵,内連中國之兵,然尚得養老、長幼,〔長,知兩翻。
〕種樹以時,倉廪常實,匈奴不輕侵也。
今以陛下之威,海内為一;然匈奴侵盜不已者,無他,以不恐之故耳。
〔言不示以威,故匈奴不知懼也。
〕臣竊以為擊之便。
”韓安國曰:“臣聞高皇帝嘗圍于平城,〔事見十一卷高祖七年。
〕七日不食;及解圍反位而無忿怒之心。
夫聖人以天下為度者也,〔師古曰:言當随天下人心而寬大其度量也。
〕不以己私怒傷天下之公,故遣劉敬結和親,至今為五世利。
臣竊以為勿擊便。
”恢曰:“不然。
高帝身被堅執銳,行幾十年,〔被,皮義翻。
幾,居衣翻。
〕所以不報平城之怨者,非力不能,所以休天下之心也。
今邊境數驚,〔數,所角翻。
〕士卒傷死,中國槥車相望,〔應劭曰:槥,小棺也,今謂之椟。
金布令曰:不幸死,所為椟傳歸所居縣。
師古曰:從軍死者,以槥送緻其喪;載槥之車相望于道,言其多也。
槥,音衛。
〕此仁人之所隐也。
〔隐,恻也;張晏曰:痛也。
〕故曰擊之便。
”安國曰:“不然。
臣聞用兵者以飽待饑,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故接兵覆衆,伐國堕城,〔師古曰:覆,敗也;堕,毀也;言兵與敵接則敗其衆,所伐之國則堕其城也。
堕,讀曰隳。
〕常坐而役敵國,此聖人之兵也。
今将卷甲輕舉,〔卷,讀曰卷。
〕深入長驅,難以為功;〔驅,與驅同。
〕從行則迫脅,衡行則中絕,〔從,子容翻。
衡,讀曰橫。
〕疾則糧乏,徐則後利,〔師古曰:後利,謂不及于利。
後,戶遘翻。
〕不至千裡,人馬乏食。
兵法曰:『遺人,獲也。
』〔言以軍遺敵人,令其禽獲也。
遺,于季翻。
〕臣故曰勿擊便。
”恢曰:“不然。
臣今言擊之者,固非發而深入也;将順因單于之欲,誘而緻之邊,〔誘,音酉。
〕吾選枭騎、壯士陰伏而處以為之備,〔枭,古堯翻。
騎,奇寄翻。
〕審遮險阻以為其戒。
吾勢已定,或營其左,或營其右,或當其前,或絕其後,單于可禽,百全必取。
”上從恢議、〔考異曰:史記韓長孺傳,元光元年,聶壹畫馬邑事;而漢書武紀在二年。
蓋元年壹始言之,二年議乃決也。
〕 夏,六月,以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将軍,衛尉李廣為骁騎将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将軍,大行王恢為将屯将軍,〔司馬彪曰:輕車,古之戰車。
李奇曰:将屯,主監諸屯。
〕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将軍,将車騎、材官三十餘萬匿馬邑旁谷中,約單于入馬邑縱兵。
陰使聶壹為間,〔間,古苋翻。
〕亡入匈奴,謂單于曰:“吾能斬馬邑令、丞,以城降,〔縣有令,有丞,長吏也。
〕财物可盡得。
”單于愛信,以為然而許之。
聶壹乃詐斬死罪囚,縣其頭馬邑城下〔縣,古懸字通。
〕示單于使者為信,曰:“馬邑長吏已死,〔長,知兩翻。
〕可急來!”于是單于穿塞,将十萬騎入武州塞。
〔班志,武州縣屬雁門郡。
崔浩曰:今平城首西百裡有武州城是也。
杜佑曰:武州塞在朔州善陽縣界。
〕未至馬邑百餘裡,見畜布野〔畜,許救翻。
〕而無人牧者,怪之。
乃攻亭,得雁門尉史,欲殺之;〔師古曰:漢律:近塞皆置尉,百裡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
時雁門尉史行徼見寇,因保此亭。
〕尉史乃告單于漢兵所居。
單于大驚曰:“吾固疑之。
”乃引兵還,出曰:“吾得尉史,天也!”以尉史為天王。
塞下傳言單于已去,漢兵追至塞,度弗及,乃皆罷兵。
〔度,徒洛翻。
〕王恢主别從代出擊胡辎重,〔重,直用翻。
〕聞單于還,兵多,亦不敢出。
上怒恢。
恢曰:“始,約為入馬邑城,兵與單于接,而臣擊其辎重,可得利。
今單于不至而還,臣以三萬人衆不敵,隻取辱,固知還而斬,然完陛下士三萬人。
”于是下恢廷尉,〔下,遐嫁翻。
〕廷尉當,“恢逗桡,當斬。
”〔應劭曰:逗,曲行避敵也。
桡,顧望也。
如淳曰:軍行而逗留、畏懦者,要斬。
師古曰:應說非也。
逗,留止也。
桡,謂屈弱也。
逗,音豆,又音住。
桡,奴教翻。
〕恢行千金丞相蚡,蚡不敢言上,而言于太後曰:“王恢首為馬邑事,今不成而誅恢,是為匈奴報仇也。
”〔蚡,房吻翻。
是為,于僞翻。
〕上朝太後,〔朝,直遙翻。
〕太後以蚡言告上。
上曰:“首為馬邑事者恢,故發天下兵數十萬,從其言為此。
且縱單于不可得,恢所部擊其辎重,猶頗可得以尉士大夫心。
〔尉,與慰同。
〕今不誅恢,無以謝天下。
”于是恢聞,乃自殺。
自是之後,匈奴絕和親,攻當路塞,〔師古曰:塞之當行道處者。
〕往往入盜于漢邊,不可勝數;然尚貪樂關市,〔匈奴與漢人于邊為互市,如今之回易場也。
勝,音升。
樂,音洛。
〕嗜漢财物,漢亦關市不絕以中其意。
〔中,竹仲翻。
〕 元光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三二年) ①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
〔師古曰:頓丘,丘名,因以為縣;本衛地也。
地理志,屬東郡;今則在魏州界。
考異曰:漢書武紀雲:“東南流入勃海。
”按頓丘屬東郡。
勃海乃在頓丘東。
此恐誤,今不取。
〕夏,五月,丙子,複決濮陽瓠子,〔濮陽縣屬東郡。
服虔曰:瓠子,堤名,在東郡。
蘇林曰:甄城以南、濮陽以北為瓠子河,廣百步,深五丈。
水經:瓠子河出濮陽縣北十裡,即瓠河口。
複,扶又翻。
瓠,戶故翻。
考異曰:史記河渠書:“元光中,河決瓠子,東注巨野。
”服虔注漢書武紀曰:“瓠子,堤名,在東郡白馬。
”蘇林曰:“在甄城以南,濮陽以北。
”将相名臣表曰:“五月,丙子,河決瓠子。
”然則瓠子即濮陽縣境堤名也。
〕注巨野,〔班志,巨野縣屬山陽郡;大野澤在其北。
師古曰:即今郓州巨野縣。
〕通淮、泗,〔決河之水,由巨野而通泗水,由泗水而通淮也。
〕泛郡十六。
〔泛,敷劍翻。
〕天子使汲黯、鄭當時發卒十萬塞之,辄複壞。
〔塞,悉則翻。
複,扶又翻;下同。
〕是時,田蚡奉邑食鄃;〔奉,扶用翻。
鄃,音輸。
鄃縣屬清河郡。
〕鄃居河北,河決而南,則鄃無水災,邑收多。
蚡言于上曰:“江、河之決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強塞,〔易,以豉翻。
強,其兩翻。
〕塞之未必應天。
”而望氣用數者亦以為然。
于是天子久之不複事塞也。
②初,孝景時,魏其侯窦嬰為大将軍,武安侯田蚡乃為諸郎,〔諸郎,諸曹郎也。
〕侍酒跪起如子侄;已而蚡日益貴幸,為丞相。
魏其失勢,賓客益衰,〔師古曰:言素為嬰之賓客者,漸以衰退,不複往也。
〕獨故燕相颍陰灌夫不去。
〔燕王定國,王澤之孫也;夫自太仆出相之。
班志,颍陰縣屬颍川郡。
相,息亮翻。
〕嬰乃厚遇夫,相為引重,〔張晏曰:相薦達為聲勢也。
師古曰:相牽引以緻于尊重也。
為,于僞翻。
〕其遊如父子然。
夫為人剛直,使酒,諸有勢在己之右者必陵之;數因酒忤丞相。
〔數,所角翻。
忤,五故翻。
〕丞相乃奏案:“灌夫家屬橫颍川,民苦之。
”〔夫宗族、賓客為權利,橫于颍川;小兒歌之曰:“颍水清,灌氏甯;颍水濁,灌氏族。
”橫,戶孟翻。
〕收系夫及支屬,皆得棄市罪。
〔刑人于市,與衆棄之,故殺之于市者謂之棄市。
景帝中元年,改磔曰棄市。
應劭曰:先諸死刑皆磔于市,今改曰棄市,自非妖逆,不複磔也。
師古曰:磔,謂張其屍也。
棄市,殺之于市也。
〕魏其上書論救灌夫,上令與武安東朝廷辨之。
〔東朝,謂太後居長樂宮,在未央宮之東也;令于長樂宮見太後,廷辨其是非也。
朝,直遙翻,下同。
〕魏其、武安因互相诋讦。
〔讦,居谒翻。
〕上問朝臣:“兩人孰是?”唯汲黯是魏其,韓安國兩以為是;鄭當時是魏其,後不敢堅。
上怒當時曰:“吾并斬若屬矣!”〔若屬,猶言汝輩也。
〕即罷、起,入,上食太後,〔上,時掌翻。
〕太後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晉灼曰:藉,蹈也。
藉,慈夜翻。
〕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乎!”〔師古曰:以比魚肉而食啖也。
〕上不得已,遂族灌夫;使有司案治魏其,得棄市罪。
元光四年(庚戌,公元前一三一年) ①冬,十二月晦,論殺魏其于渭城。
〔漢法,以冬月行重刑,遇春則赦若贖,故以十二月晦論殺魏其侯。
此武安侯蚡之意也。
渭城縣屬扶風,秦之鹹陽也。
考異曰:班固漢武故事曰:“上召大臣議之。
群臣多是窦嬰,上亦不複窮問,兩罷之。
田蚡大恨,欲自殺;先與太後訣,兄弟共号哭訴太後,太後亦哭,弗食。
上不得巳,遂乃殺嬰。
”按漢武故事,語多誕妄,非班固書;蓋後人為之,托固名耳。
〕春,三月,乙卯,武安侯蚡亦薨。
〔考異曰:武安侯傳雲:“元光四年春,丞相按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