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關燈
小
中
大
東南流,項羽敗漢王處也。
漢書又雲:東逼谷、泗。
服虔曰:水名也,在沛國相縣界。
又詳睢水迳谷熟而兩分,而睢水為蕲水,故二水所在枝分,通為兼稱。
谷水之名,蓋因地變。
然則谷水即睢水也。
睢水又東南至下相而入于泗,謂之睢口。
泗水又東南過彭城縣東北,南至下邳入淮。
孟康曰:靈璧故小縣,在彭城南。
史記正義曰:靈璧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裡。
〕漢軍卻,為楚所擠,〔擠,子詣翻,排也,又子奚翻。
〕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水為之不流。
圍漢王三匝。
會大風從西北起,折木,發屋,揚沙石,窈冥晝晦,逢迎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
欲過沛收家室,而楚亦使人之沛取漢王家;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
漢王道逢孝惠、魯元公主,〔魯元公主,帝女也。
服虔曰:元,長也;食邑于魯。
韋昭曰:元,谥也。
師古曰:公主,惠帝姊也,以其最長,故号曰元,不得為谥。
貢父曰:韋昭是也。
〕載以行。
楚騎追之,漢王急,推堕二子車下。
〔推,吐雷翻。
〕滕公為太仆,〔滕公,夏侯嬰也。
史記曰:嬰從擊秦軍洛陽東,賜爵封,轉為滕公。
漢書曰:嬰為滕令,奉車,故号滕公。
班表:太仆,秦官,掌輿馬。
應劭曰:周穆王所置,蓋大禦,衆仆之長,中大夫也。
〕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今雖急,不可以驅,柰何棄之!”故徐行。
漢王怒,欲斬之者十餘;滕公卒保護,脫二子。
〔卒,子恤翻。
〕審食其從太公、呂後間行求漢王,不相遇,反遇楚軍;〔審,姓;食其,名。
食其,音異基。
将間行以避楚軍,乃反與楚軍相遇也。
間,古苋翻;下同。
〕楚軍與歸,項王常置軍中為質。
〔質,音緻。
〕 是時,呂後兄周呂侯為漢将兵,居下邑;〔班志,下邑縣屬梁國。
梁國,秦砀郡;漢改焉。
宋白曰:今宋州砀山縣即古下邑城。
〕漢王間往從之,稍稍收其士卒。
諸侯皆背漢,複與楚。
〔背,蒲妹翻。
〕塞王欣、翟王翳亡降楚。
田橫進攻田假,假走楚,楚殺之;橫遂複定三齊之地。
漢王問群臣曰:“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師古曰:捐關以東,謂不自有其地,将以與人,令其立功共破楚也。
餘謂等棄之者,言捐以與人,與棄等也。
〕張良曰:“九江王布,楚枭将,〔師古曰:枭,謂最勇健也。
〕與項王有隙;彭越與齊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
而漢王之将,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
〔師古曰:屬,委也,音之欲翻。
〕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 初,項王擊齊,征兵九江,九江王布稱病不往,遣将将軍數千人行。
漢之破楚彭城,布又稱病不佐楚。
楚王由此怨布,數使使者诮讓,〔數,所角翻。
以辭相責曰诮讓。
诮才笑翻。
〕召布。
布愈恐,不敢往。
項王方北憂齊、趙,西患漢,所與者獨九江王;又多布材,〔師古曰:多者,猶重也。
〕欲親用之,以故未之擊。
漢王自下邑徙軍砀,遂至虞,〔班志,虞縣屬梁國。
師古曰:今宋州虞城縣。
宋白曰:古虞國。
舜禅禹,封其子商均于虞;少康奔虞即此。
〕謂左右曰:“如彼等者,無足與計天下事!”谒者随何進曰:“不審陛下所謂。
”〔姓譜:随姓,随侯之後。
又雲:杜伯之玄孫會為晉大夫,食采于随,曰随武子;後因以為姓。
〕漢王曰:“孰能為我使九江,令之發兵倍楚?〔倍,蒲妹翻。
〕留項王數月,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
”随何曰:“臣請使之!”漢王使與二十人俱。
五月,漢王至荥陽,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者〔傅,讀曰附。
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儲,故二十三而後役之。
如淳曰:律言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疇學之;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為罷癃。
漢儀注雲: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禦,馳戰陳。
又曰:年五十六乃得免為庶民,就田裡。
今老弱未傅者皆發之。
未二十為弱,過五十六為老。
師古曰:傅,着也;言着名籍給公家傜役也。
〕悉詣荥陽,漢軍複大振。
楚起于彭城,常乘勝逐北,與漢戰荥陽南京、索間。
〔京縣,秦屬三川郡;漢改曰河南郡,即鄭共叔所居京城也。
應劭曰:京縣今有大索、小索亭。
括地志:京縣城在鄭州荥陽縣東南二十裡,荥陽縣即大索城。
杜頂曰:成臯城東有大索城;又有小索故城,在荥陽縣北四裡。
宋白曰:荥陽縣故城在鄭州荥澤縣南十七裡平原上,索水迳其東,即項羽圍漢王處;秦三川郡亦曾移理于此。
括地志所謂荥陽縣即大索城,乃唐之荥陽縣。
晉灼曰:索,音冊。
師古音求索之索。
〕 楚騎來衆,漢王擇軍中可為騎将者,皆推故秦騎士重泉人李必、駱甲;〔班志,重泉縣屬馮翊。
括地志: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裡。
姓譜:齊太公之後有公子駱,子孫以為氏。
又史記:惡來革之玄孫曰大駱。
〕漢王欲拜之。
必、甲曰:“臣故秦民,恐軍不信臣;願得大王左右善騎者傅之。
”〔如淳曰:傅,音附,猶言随從者。
〕乃拜灌嬰為中大夫令,李必、駱甲為左右校尉,将騎兵擊楚騎于荥陽東,大破之,楚以故不能過荥陽而西。
漢王軍荥陽,築甬道屬之河,以取敖倉粟。
〔括地志:敖倉在鄭州荥陽西北十五裡。
縣門之東北臨汴水,南帶三皇山。
屬,之欲翻。
〕 周勃、灌嬰等言于漢王曰:“陳平雖美如冠玉,〔孟康曰:飾冠以玉,光好外見,中無所有也。
〕其中未必有也。
臣聞平居家時盜其嫂;事魏不容,亡歸楚;不中,〔中,竹仲翻。
〕又亡歸漢。
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
臣聞平受諸将金,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
平,反複亂臣也,願王察之!”漢王疑之,召讓魏無知。
無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問者行也。
今有尾生、孝己之行,〔尾生,古之信士;或曰,即微生高。
孝己,商高宗之子,以孝行着。
行,下孟翻。
〕而無益勝負之數,陛下何暇用之乎!楚、漢相距,臣進奇謀之士,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
〔不,讀曰否。
〕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漢王召讓平曰:“先生事魏不中,事楚而去,今又從吾遊,信者固多心乎?”平曰:“臣事魏王,魏王不能用臣說,故去事項王。
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愛,非諸項,即妻之昆弟,雖有奇士不能用。
聞漢王能用人,故歸大王。
臣裸身來,〔裸,郎果翻,赤身也。
〕不受金無以為資。
誠臣計畫有可采者,願大王用之;使無可用者,金具在,請封輸官,得請骸骨。
”漢王乃謝,厚賜,拜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将。
諸将乃不敢複言。
魏王豹谒歸視親疾;〔谒歸,謂谒告而歸也。
〕至則絕河津,反為楚。
〔豹都平陽,在河東,故斷其津濟以拒漢軍。
為,于僞翻。
〕 六月,漢王還栎陽。
壬午,立子盈為太子;赦罪人。
漢兵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
盡定雍地,以為中地、北地、隴西郡。
〔自置中地郡後,至九年罷,屬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主爵都尉為右扶風。
〕 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
令民就食蜀、漢。
初,秦之亡也,豪桀争取金玉,宣曲任氏獨窖倉粟。
〔漢有長水宣曲胡騎,高祖功臣有宣曲侯,蓋地名也。
張揖曰:宣曲,宮名,在昆明池西。
師古曰:宣曲,觀名。
索隐曰:上林賦雲:西馳宣曲。
當在京輔,今阙其地。
窖,工孝翻;穿地以藏粟也。
〕及楚、漢相距荥陽,民不得耕種,而豪桀金玉盡歸任氏,任氏以此起,富者數世。
秋,八月,漢王如荥陽,命蕭何守關中侍太子,為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事有不及奏決者,辄以便宜施行,上來,以聞。
計關中戶口,轉漕、調兵以給軍,未嘗乏絕。
〔調,徒吊翻。
〕 漢王使郦食其往說魏王豹,且召之。
豹不聽,曰:“漢王慢而侮人,罵詈諸侯、群臣如罵奴耳,吾不忍複見也!”〔複,扶又翻。
〕于是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與灌嬰、曹參俱擊魏。
漢王問食其:“魏大将誰也?”對曰:“柏直。
”〔姓譜:柏,柏皇氏之後。
颛顼師柏招;帝喾師柏景。
春秋柏國為楚所滅。
〕王曰:“是口尚乳臭,〔言其少不經事,弱不任事,若未離乳保之懷者。
〕安能當韓信!”“騎将誰也?”曰:“馮敬。
”曰:“是秦将馮無擇子也,雖賢,不能當灌嬰。
”“步卒将誰也?”曰:“項它。
”曰:“不能當曹參。
吾無患矣!”韓信亦問郦生:“魏得無用周叔為大将乎?”郦生曰:“柏直也。
”信曰:“豎子耳!”遂進兵。
魏王盛兵蒲以塞臨晉。
〔塞,悉則翻。
〕信乃益為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而伏兵從夏陽以木罂渡軍,襲安邑。
〔班志,夏陽縣屬馮翊,秦之少梁也,秦惠文王十一年更名。
史記正義曰:夏陽在同州北韓城界。
木罂,服虔曰:以木柙縛罂缶以渡也。
韋昭曰:以木為器如罂缶以渡軍,無船,且尚密也。
師古曰:服說是。
罂缶,謂瓶之大腹小口者也。
罂,一政翻,康于耕翻。
〕魏王豹驚,引兵迎信。
九月,信擊虜豹,傳詣荥陽;〔傳,直戀翻,言以驿馬傳送詣漢王所。
〕悉定魏地,置河東、上黨、太原郡。
漢之敗于彭城而西也,陳餘亦覺張耳不死,即背漢。
〔背,蒲妹翻。
〕韓信既定魏,使人請兵三萬人,願以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道。
漢王許之,乃遣張耳與俱,引兵東,北擊趙、代。
〔時趙王歇王趙,陳餘王代。
〕後九月,信破代兵,禽夏說于阏與。
信之下魏破代,漢辄使人收其精兵詣荥陽以距楚。
漢書又雲:東逼谷、泗。
服虔曰:水名也,在沛國相縣界。
又詳睢水迳谷熟而兩分,而睢水為蕲水,故二水所在枝分,通為兼稱。
谷水之名,蓋因地變。
然則谷水即睢水也。
睢水又東南至下相而入于泗,謂之睢口。
泗水又東南過彭城縣東北,南至下邳入淮。
孟康曰:靈璧故小縣,在彭城南。
史記正義曰:靈璧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裡。
〕漢軍卻,為楚所擠,〔擠,子詣翻,排也,又子奚翻。
〕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水為之不流。
圍漢王三匝。
會大風從西北起,折木,發屋,揚沙石,窈冥晝晦,逢迎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
欲過沛收家室,而楚亦使人之沛取漢王家;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
漢王道逢孝惠、魯元公主,〔魯元公主,帝女也。
服虔曰:元,長也;食邑于魯。
韋昭曰:元,谥也。
師古曰:公主,惠帝姊也,以其最長,故号曰元,不得為谥。
貢父曰:韋昭是也。
〕載以行。
楚騎追之,漢王急,推堕二子車下。
〔推,吐雷翻。
〕滕公為太仆,〔滕公,夏侯嬰也。
史記曰:嬰從擊秦軍洛陽東,賜爵封,轉為滕公。
漢書曰:嬰為滕令,奉車,故号滕公。
班表:太仆,秦官,掌輿馬。
應劭曰:周穆王所置,蓋大禦,衆仆之長,中大夫也。
〕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今雖急,不可以驅,柰何棄之!”故徐行。
漢王怒,欲斬之者十餘;滕公卒保護,脫二子。
〔卒,子恤翻。
〕審食其從太公、呂後間行求漢王,不相遇,反遇楚軍;〔審,姓;食其,名。
食其,音異基。
将間行以避楚軍,乃反與楚軍相遇也。
間,古苋翻;下同。
〕楚軍與歸,項王常置軍中為質。
〔質,音緻。
〕 是時,呂後兄周呂侯為漢将兵,居下邑;〔班志,下邑縣屬梁國。
梁國,秦砀郡;漢改焉。
宋白曰:今宋州砀山縣即古下邑城。
〕漢王間往從之,稍稍收其士卒。
諸侯皆背漢,複與楚。
〔背,蒲妹翻。
〕塞王欣、翟王翳亡降楚。
田橫進攻田假,假走楚,楚殺之;橫遂複定三齊之地。
漢王問群臣曰:“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師古曰:捐關以東,謂不自有其地,将以與人,令其立功共破楚也。
餘謂等棄之者,言捐以與人,與棄等也。
〕張良曰:“九江王布,楚枭将,〔師古曰:枭,謂最勇健也。
〕與項王有隙;彭越與齊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
而漢王之将,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
〔師古曰:屬,委也,音之欲翻。
〕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 初,項王擊齊,征兵九江,九江王布稱病不往,遣将将軍數千人行。
漢之破楚彭城,布又稱病不佐楚。
楚王由此怨布,數使使者诮讓,〔數,所角翻。
以辭相責曰诮讓。
诮才笑翻。
〕召布。
布愈恐,不敢往。
項王方北憂齊、趙,西患漢,所與者獨九江王;又多布材,〔師古曰:多者,猶重也。
〕欲親用之,以故未之擊。
漢王自下邑徙軍砀,遂至虞,〔班志,虞縣屬梁國。
師古曰:今宋州虞城縣。
宋白曰:古虞國。
舜禅禹,封其子商均于虞;少康奔虞即此。
〕謂左右曰:“如彼等者,無足與計天下事!”谒者随何進曰:“不審陛下所謂。
”〔姓譜:随姓,随侯之後。
又雲:杜伯之玄孫會為晉大夫,食采于随,曰随武子;後因以為姓。
〕漢王曰:“孰能為我使九江,令之發兵倍楚?〔倍,蒲妹翻。
〕留項王數月,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
”随何曰:“臣請使之!”漢王使與二十人俱。
五月,漢王至荥陽,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者〔傅,讀曰附。
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儲,故二十三而後役之。
如淳曰:律言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疇學之;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為罷癃。
漢儀注雲: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禦,馳戰陳。
又曰:年五十六乃得免為庶民,就田裡。
今老弱未傅者皆發之。
未二十為弱,過五十六為老。
師古曰:傅,着也;言着名籍給公家傜役也。
〕悉詣荥陽,漢軍複大振。
楚起于彭城,常乘勝逐北,與漢戰荥陽南京、索間。
〔京縣,秦屬三川郡;漢改曰河南郡,即鄭共叔所居京城也。
應劭曰:京縣今有大索、小索亭。
括地志:京縣城在鄭州荥陽縣東南二十裡,荥陽縣即大索城。
杜頂曰:成臯城東有大索城;又有小索故城,在荥陽縣北四裡。
宋白曰:荥陽縣故城在鄭州荥澤縣南十七裡平原上,索水迳其東,即項羽圍漢王處;秦三川郡亦曾移理于此。
括地志所謂荥陽縣即大索城,乃唐之荥陽縣。
晉灼曰:索,音冊。
師古音求索之索。
〕 楚騎來衆,漢王擇軍中可為騎将者,皆推故秦騎士重泉人李必、駱甲;〔班志,重泉縣屬馮翊。
括地志: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裡。
姓譜:齊太公之後有公子駱,子孫以為氏。
又史記:惡來革之玄孫曰大駱。
〕漢王欲拜之。
必、甲曰:“臣故秦民,恐軍不信臣;願得大王左右善騎者傅之。
”〔如淳曰:傅,音附,猶言随從者。
〕乃拜灌嬰為中大夫令,李必、駱甲為左右校尉,将騎兵擊楚騎于荥陽東,大破之,楚以故不能過荥陽而西。
漢王軍荥陽,築甬道屬之河,以取敖倉粟。
〔括地志:敖倉在鄭州荥陽西北十五裡。
縣門之東北臨汴水,南帶三皇山。
屬,之欲翻。
〕 周勃、灌嬰等言于漢王曰:“陳平雖美如冠玉,〔孟康曰:飾冠以玉,光好外見,中無所有也。
〕其中未必有也。
臣聞平居家時盜其嫂;事魏不容,亡歸楚;不中,〔中,竹仲翻。
〕又亡歸漢。
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
臣聞平受諸将金,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
平,反複亂臣也,願王察之!”漢王疑之,召讓魏無知。
無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問者行也。
今有尾生、孝己之行,〔尾生,古之信士;或曰,即微生高。
孝己,商高宗之子,以孝行着。
行,下孟翻。
〕而無益勝負之數,陛下何暇用之乎!楚、漢相距,臣進奇謀之士,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
〔不,讀曰否。
〕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漢王召讓平曰:“先生事魏不中,事楚而去,今又從吾遊,信者固多心乎?”平曰:“臣事魏王,魏王不能用臣說,故去事項王。
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愛,非諸項,即妻之昆弟,雖有奇士不能用。
聞漢王能用人,故歸大王。
臣裸身來,〔裸,郎果翻,赤身也。
〕不受金無以為資。
誠臣計畫有可采者,願大王用之;使無可用者,金具在,請封輸官,得請骸骨。
”漢王乃謝,厚賜,拜為護軍中尉,盡護諸将。
諸将乃不敢複言。
魏王豹谒歸視親疾;〔谒歸,謂谒告而歸也。
〕至則絕河津,反為楚。
〔豹都平陽,在河東,故斷其津濟以拒漢軍。
為,于僞翻。
〕 六月,漢王還栎陽。
壬午,立子盈為太子;赦罪人。
漢兵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
盡定雍地,以為中地、北地、隴西郡。
〔自置中地郡後,至九年罷,屬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名主爵都尉為右扶風。
〕 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
令民就食蜀、漢。
初,秦之亡也,豪桀争取金玉,宣曲任氏獨窖倉粟。
〔漢有長水宣曲胡騎,高祖功臣有宣曲侯,蓋地名也。
張揖曰:宣曲,宮名,在昆明池西。
師古曰:宣曲,觀名。
索隐曰:上林賦雲:西馳宣曲。
當在京輔,今阙其地。
窖,工孝翻;穿地以藏粟也。
〕及楚、漢相距荥陽,民不得耕種,而豪桀金玉盡歸任氏,任氏以此起,富者數世。
秋,八月,漢王如荥陽,命蕭何守關中侍太子,為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事有不及奏決者,辄以便宜施行,上來,以聞。
計關中戶口,轉漕、調兵以給軍,未嘗乏絕。
〔調,徒吊翻。
〕 漢王使郦食其往說魏王豹,且召之。
豹不聽,曰:“漢王慢而侮人,罵詈諸侯、群臣如罵奴耳,吾不忍複見也!”〔複,扶又翻。
〕于是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與灌嬰、曹參俱擊魏。
漢王問食其:“魏大将誰也?”對曰:“柏直。
”〔姓譜:柏,柏皇氏之後。
颛顼師柏招;帝喾師柏景。
春秋柏國為楚所滅。
〕王曰:“是口尚乳臭,〔言其少不經事,弱不任事,若未離乳保之懷者。
〕安能當韓信!”“騎将誰也?”曰:“馮敬。
”曰:“是秦将馮無擇子也,雖賢,不能當灌嬰。
”“步卒将誰也?”曰:“項它。
”曰:“不能當曹參。
吾無患矣!”韓信亦問郦生:“魏得無用周叔為大将乎?”郦生曰:“柏直也。
”信曰:“豎子耳!”遂進兵。
魏王盛兵蒲以塞臨晉。
〔塞,悉則翻。
〕信乃益為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而伏兵從夏陽以木罂渡軍,襲安邑。
〔班志,夏陽縣屬馮翊,秦之少梁也,秦惠文王十一年更名。
史記正義曰:夏陽在同州北韓城界。
木罂,服虔曰:以木柙縛罂缶以渡也。
韋昭曰:以木為器如罂缶以渡軍,無船,且尚密也。
師古曰:服說是。
罂缶,謂瓶之大腹小口者也。
罂,一政翻,康于耕翻。
〕魏王豹驚,引兵迎信。
九月,信擊虜豹,傳詣荥陽;〔傳,直戀翻,言以驿馬傳送詣漢王所。
〕悉定魏地,置河東、上黨、太原郡。
漢之敗于彭城而西也,陳餘亦覺張耳不死,即背漢。
〔背,蒲妹翻。
〕韓信既定魏,使人請兵三萬人,願以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道。
漢王許之,乃遣張耳與俱,引兵東,北擊趙、代。
〔時趙王歇王趙,陳餘王代。
〕後九月,信破代兵,禽夏說于阏與。
信之下魏破代,漢辄使人收其精兵詣荥陽以距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