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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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沛縣東南五十裡,即張良封處。
〕沛公往從之。
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欲往從景駒,道遇沛公,遂屬焉;沛公拜良為廏将。
〔廏将蓋掌馬。
〕良數以太公兵法說沛公;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為他人言,皆不省。
〔說,輸芮翻。
為,于僞翻;下平為同。
省,悉井翻,察也;後以義推。
〕良曰:“沛公殆天授!”故遂留不去。
〔張良從沛公始此。
〕 沛公與良俱見景駒,欲請兵以攻豐。
時章邯司馬尾(毛改二)将兵北定楚,〔師古曰:尾(毛改二),古夷字。
類篇曰:古仁字;又延知翻。
〕屠相,至砀。
〔班志,相縣為沛郡治所。
括地志:故相城,在徐州符離縣西九十裡。
相,息亮翻。
砀,徒郎翻。
〕東陽甯君、沛公引兵西,與戰蕭西,〔班志,蕭縣屬沛郡;唐屬徐州。
蕭西,謂在蕭縣之西。
〕不利,還,收兵聚留。
二月,攻砀,三日,拔之;收砀兵得六千人,與故合九千人。
三月,攻下邑,拔之;〔班志,下邑縣屬梁國。
〕還擊豐,不下。
廣陵人召平為陳王徇廣陵,未下。
〔廣陵縣屬九江郡。
班志為廣陵國都;唐為揚州。
姓譜:召姓,周文王子召公奭之後。
召,寔照翻。
〕聞陳王敗走,章邯且至,乃渡江,矯陳王令,拜項梁為楚上柱國,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聞陳嬰已下東陽,〔班志,東陽縣屬臨淮郡;明帝分屬下邳;後複分屬廣陵。
括地志:東陽故城,在楚州盱眙縣東七十裡。
水經注曰:淮陰縣,楚、漢之間為東陽郡。
〕遣使欲與連和俱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蘇林曰:令史,曹史也。
晉灼曰:漢儀注: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
師古曰:晉說是。
〕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
東陽少年殺其令,相聚得二萬人,欲立嬰為王。
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世之有貴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
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易,以豉翻。
〕嬰乃不敢為王,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舉大事,将非其人不可。
〔将,即亮翻。
〕我倚名族,亡秦必矣!“其衆從之,乃以兵屬梁。
英布既破秦軍,引兵而東;聞項梁西渡淮布與蒲将軍皆以其屬焉。
項梁衆凡六七萬人,軍下邳。
〔班志,下邳縣屬東海郡。
應劭曰:邳在薛,其後徙此,故曰下邳。
臣瓒曰:有上邳,故曰下邳。
史記正義曰:下邳,泗水縣也。
〕 景駒、秦嘉軍彭城東,欲以距梁。
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
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大逆無道!”〔倍,蒲妹翻。
〕乃進兵擊秦嘉,秦嘉軍敗走。
追之,至胡陵,〔胡陵即湖陸,班志屬山陽郡,漢章帝改曰湖陵。
〕嘉還戰。
一日,嘉死,軍降;景駒走死梁地。
〔梁地,故魏地也。
〕 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将引軍而西。
章邯軍至栗,〔班志,栗縣屬沛郡。
〕項梁使别将朱雞石、餘樊君與戰。
餘樊君死;朱雞石軍敗,亡走胡陵。
梁乃引兵入薛,誅朱雞石。
〔括地志曰:故薛城,古薛侯國也,在今徐州滕縣界。
〕 沛公從騎百餘往見梁;梁與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将十人。
沛公還,引兵攻豐,拔之。
雍齒奔魏。
項梁使項羽别攻襄城,〔班志,襄城縣屬颍川郡。
史記正義曰:今許州縣。
〕襄城堅守不下;已拔,皆坑之,還報。
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沛公亦往焉。
居鄛人範增,年七十,〔班志,居巢縣屬廬江郡。
春秋“楚人圍巢”,巢,國也。
史記正義曰:即夏桀所奔地。
晉灼曰:鄛,音剿絕之剿。
師古音巢。
〕素居家,好奇計,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事見四卷周赧王十九年。
〕至今。
〔當屬上句。
〕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
』〔服虔曰:南公,南方之老人。
虞喜志林曰: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楚。
漢書藝文志: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
臣瓒曰:楚人怨秦,雖三戶足以亡秦。
〕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蠭起之将皆争附君者,〔師古曰:蠭,古蜂字;蠭起,如蠭之起,言其衆也。
一說:蠭,與鋒同,言鋒銳而起者。
爾雅翼曰:蠭,近其房,辄群起攻人,故曰蠭起之将。
〕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于是頸梁然其,乃求得楚懷王孫心于民間,為人牧羊;夏,六月,立以為楚懷王,從民望也。
〔徐廣曰:順民望,以其祖谥為号。
〕陳嬰為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眙。
〔班志,盱眙縣屬臨淮郡。
史記正義曰:今楚州縣。
阮勝之南兖州記:盱眙,本春秋善地道;宋屬泗州。
音籲怡。
〕項梁自号為武信君。
張良說項梁曰:“君已立楚後,而韓諸公子橫陽君成最賢,可立為王,益樹黨。
”項梁使良求韓成,立以為韓王。
以良為司徒,與韓王将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秦辄複取之;往來為遊兵颍川。
〔颍川,故韓地,秦置郡。
〕 章邯已破陳王,乃進兵擊魏王于臨濟。
〔後漢志,陳留郡平丘縣有臨濟亭。
水經注曰:田儋死處。
史記正義曰:今齊州臨濟縣。
又曰:故城在淄州高苑縣北二裡。
餘按正義所雲臨濟,乃田儋所起狄縣地也,非魏王咎所居臨濟也。
後漢志及水經注為是。
〕魏王使周市出,請救于齊、楚;齊王儋及楚将項它皆将兵随市救魏。
〔它,徒河翻,〕章邯夜銜枚擊,大破齊、楚軍于臨濟下,〔師古曰:銜枚者,止言語讙嚣,欲令敵人不知其來也。
周官有銜枚氏。
枚狀如箸,橫銜之,繣結于項。
繣結礙也,絜繞也,蓋為結紐而繞項也。
銜,戶緘翻。
繣,音獲。
絜,音颉。
〕殺齊王及周巿。
魏王咎為其民約降;約定,自燒殺。
其弟豹亡走楚,楚懷王予魏豹數千人,複徇魏地。
〔為,于僞翻。
予,讀曰與。
〕齊田榮收其兄儋餘兵,東走東阿;〔班志,東阿縣屬東郡。
括地志:東阿故城,在濟州東阿縣西南二十五裡。
〕章邯追圍之。
齊人聞田儋死,乃立故齊王建之弟假為王,田角為相,角弟間為将,以距諸侯。
秋,七月,大霖雨。
〔雨三日以往為霖。
〕武信君引兵攻亢父,〔亢父,音抗甫。
〕聞田榮之急,乃引兵擊破章邯軍東阿下;章邯走而西。
田榮引兵東歸齊。
武信君獨追北,使項羽、沛公别攻城陽,屠之。
〔括地志:濮州雷澤縣,本漢城陽,在州東九十一裡。
餘按班志,濟陰成陽縣有雷澤。
此成陽與定陶、濮陽皆相近,非城陽國之城陽。
〕楚軍軍濮陽東,〔班志,濮陽縣屬東郡。
括地志:濮陽縣在濮州西八十六裡。
濮,音蔔。
〕複與章邯戰,又破之。
章邯複振,〔李奇曰:振,整也。
如淳曰:振,起也;收散卒,自振迅而起。
〕守濮陽,環水。
〔文穎曰:決水以自環守為固。
環,音宦。
〕沛公、項羽去,攻定陶。
八月,田榮擊逐齊王假,假亡走楚。
〔章:十二行本“楚”下有“田角亡走趙”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田間前救趙,因留不敢歸。
田榮乃立儋子市為齊王,榮相之。
田橫為将,平齊地。
章邯兵益盛,項梁數使使告齊、趙發兵共擊章邯。
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角、間,乃出兵。
”楚、趙不許。
田榮怒,終不肯出兵。
郎中令趙高〔班表: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
臣瓒曰:掌郎内諸臣,故曰郎中令;武帝改光祿勳。
〕恃恩專恣,以私怨誅殺人衆多,恐大臣入朝奏事言之,乃說二世曰:“天子之所以貴者,但以聞聲,群臣莫得見其面故也。
且陛下富于春秋,〔謂少年,此雲春秋多也。
〕未必盡通諸事;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譴,去戰翻,責也。
當,丁浪翻。
〕則見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
〔見,賢遍翻。
〕陛下不如深拱禁中,〔蔡邕曰:本為禁中,門閣有禁,非侍禦之臣不得妄入;行道豹尾中亦為禁中。
〕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有以揆之。
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稱聖主矣。
”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常居禁中;趙高侍中用事,〔班表:秦制: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卿、大夫、将軍、将、都尉、尚書、太醫、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
應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
後漢志:侍中,比二千石,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
〕事皆決于趙高。
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繇,〔繇,讀曰徭,役也;古字借用。
〕治阿房宮,〔治,直之翻。
〕聚狗馬無用之物。
臣欲谏,為位賤,〔為,于僞翻;下同。
〕此真君侯之事;君可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
今時上不坐朝廷,常居深宮。
吾所言者,不何傳也;欲見,無閑。
”〔閑,古苋翻,隙也;又讀曰閑,餘暇也。
〕趙高曰:“君誠能谏,請為君候上閑,語君。
”于是趙高侍〔章:十二行本“侍”作“待”;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閑,可奏事。
”丞相至宮門上谒。
如此者三。
二世怒曰:“吾常多閑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辄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少我,謂輕我以為幼少也。
固我,謂輕我以為固陋也。
〕趙高因曰:“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
〔事見上卷始皇三十七年。
與,讀曰預。
〕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
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
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傍縣,近縣也。
李斯,汝南上蔡人;陳勝,颍川陽城人:汝南、颍川相近也。
〕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章:十二行本“守”作“皆”。
〕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
且丞相居外,權重于陛下。
”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先使人按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李斯聞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高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
昔田常相齊簡公,竊其恩威,下得百姓,上得群臣,卒弑簡公而取齊國,〔事見左傳。
卒,子恤翻。
〕此天下所明知也。
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行,下孟翻。
〕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齊矣,而又貪欲無厭,〔厭,于鹽翻;後以義推。
〕求利不止,列勢次主,〔言趙高居中用事,其位列權勢次于人主也。
〕其欲無窮,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
〔索隐曰:“玘”,一作“起”,并音怡,韓大夫,弑其君悼公者。
然韓無悼公,或鄭之嗣君。
按表
〕沛公往從之。
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欲往從景駒,道遇沛公,遂屬焉;沛公拜良為廏将。
〔廏将蓋掌馬。
〕良數以太公兵法說沛公;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為他人言,皆不省。
〔說,輸芮翻。
為,于僞翻;下平為同。
省,悉井翻,察也;後以義推。
〕良曰:“沛公殆天授!”故遂留不去。
〔張良從沛公始此。
〕 沛公與良俱見景駒,欲請兵以攻豐。
時章邯司馬尾(毛改二)将兵北定楚,〔師古曰:尾(毛改二),古夷字。
類篇曰:古仁字;又延知翻。
〕屠相,至砀。
〔班志,相縣為沛郡治所。
括地志:故相城,在徐州符離縣西九十裡。
相,息亮翻。
砀,徒郎翻。
〕東陽甯君、沛公引兵西,與戰蕭西,〔班志,蕭縣屬沛郡;唐屬徐州。
蕭西,謂在蕭縣之西。
〕不利,還,收兵聚留。
二月,攻砀,三日,拔之;收砀兵得六千人,與故合九千人。
三月,攻下邑,拔之;〔班志,下邑縣屬梁國。
〕還擊豐,不下。
廣陵人召平為陳王徇廣陵,未下。
〔廣陵縣屬九江郡。
班志為廣陵國都;唐為揚州。
姓譜:召姓,周文王子召公奭之後。
召,寔照翻。
〕聞陳王敗走,章邯且至,乃渡江,矯陳王令,拜項梁為楚上柱國,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聞陳嬰已下東陽,〔班志,東陽縣屬臨淮郡;明帝分屬下邳;後複分屬廣陵。
括地志:東陽故城,在楚州盱眙縣東七十裡。
水經注曰:淮陰縣,楚、漢之間為東陽郡。
〕遣使欲與連和俱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蘇林曰:令史,曹史也。
晉灼曰:漢儀注: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
師古曰:晉說是。
〕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
東陽少年殺其令,相聚得二萬人,欲立嬰為王。
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世之有貴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
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易,以豉翻。
〕嬰乃不敢為王,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舉大事,将非其人不可。
〔将,即亮翻。
〕我倚名族,亡秦必矣!“其衆從之,乃以兵屬梁。
英布既破秦軍,引兵而東;聞項梁西渡淮布與蒲将軍皆以其屬焉。
項梁衆凡六七萬人,軍下邳。
〔班志,下邳縣屬東海郡。
應劭曰:邳在薛,其後徙此,故曰下邳。
臣瓒曰:有上邳,故曰下邳。
史記正義曰:下邳,泗水縣也。
〕 景駒、秦嘉軍彭城東,欲以距梁。
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
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大逆無道!”〔倍,蒲妹翻。
〕乃進兵擊秦嘉,秦嘉軍敗走。
追之,至胡陵,〔胡陵即湖陸,班志屬山陽郡,漢章帝改曰湖陵。
〕嘉還戰。
一日,嘉死,軍降;景駒走死梁地。
〔梁地,故魏地也。
〕 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将引軍而西。
章邯軍至栗,〔班志,栗縣屬沛郡。
〕項梁使别将朱雞石、餘樊君與戰。
餘樊君死;朱雞石軍敗,亡走胡陵。
梁乃引兵入薛,誅朱雞石。
〔括地志曰:故薛城,古薛侯國也,在今徐州滕縣界。
〕 沛公從騎百餘往見梁;梁與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将十人。
沛公還,引兵攻豐,拔之。
雍齒奔魏。
項梁使項羽别攻襄城,〔班志,襄城縣屬颍川郡。
史記正義曰:今許州縣。
〕襄城堅守不下;已拔,皆坑之,還報。
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沛公亦往焉。
居鄛人範增,年七十,〔班志,居巢縣屬廬江郡。
春秋“楚人圍巢”,巢,國也。
史記正義曰:即夏桀所奔地。
晉灼曰:鄛,音剿絕之剿。
師古音巢。
〕素居家,好奇計,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事見四卷周赧王十九年。
〕至今。
〔當屬上句。
〕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
』〔服虔曰:南公,南方之老人。
虞喜志林曰: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楚。
漢書藝文志: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
臣瓒曰:楚人怨秦,雖三戶足以亡秦。
〕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蠭起之将皆争附君者,〔師古曰:蠭,古蜂字;蠭起,如蠭之起,言其衆也。
一說:蠭,與鋒同,言鋒銳而起者。
爾雅翼曰:蠭,近其房,辄群起攻人,故曰蠭起之将。
〕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于是頸梁然其,乃求得楚懷王孫心于民間,為人牧羊;夏,六月,立以為楚懷王,從民望也。
〔徐廣曰:順民望,以其祖谥為号。
〕陳嬰為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眙。
〔班志,盱眙縣屬臨淮郡。
史記正義曰:今楚州縣。
阮勝之南兖州記:盱眙,本春秋善地道;宋屬泗州。
音籲怡。
〕項梁自号為武信君。
張良說項梁曰:“君已立楚後,而韓諸公子橫陽君成最賢,可立為王,益樹黨。
”項梁使良求韓成,立以為韓王。
以良為司徒,與韓王将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秦辄複取之;往來為遊兵颍川。
〔颍川,故韓地,秦置郡。
〕 章邯已破陳王,乃進兵擊魏王于臨濟。
〔後漢志,陳留郡平丘縣有臨濟亭。
水經注曰:田儋死處。
史記正義曰:今齊州臨濟縣。
又曰:故城在淄州高苑縣北二裡。
餘按正義所雲臨濟,乃田儋所起狄縣地也,非魏王咎所居臨濟也。
後漢志及水經注為是。
〕魏王使周市出,請救于齊、楚;齊王儋及楚将項它皆将兵随市救魏。
〔它,徒河翻,〕章邯夜銜枚擊,大破齊、楚軍于臨濟下,〔師古曰:銜枚者,止言語讙嚣,欲令敵人不知其來也。
周官有銜枚氏。
枚狀如箸,橫銜之,繣結于項。
繣結礙也,絜繞也,蓋為結紐而繞項也。
銜,戶緘翻。
繣,音獲。
絜,音颉。
〕殺齊王及周巿。
魏王咎為其民約降;約定,自燒殺。
其弟豹亡走楚,楚懷王予魏豹數千人,複徇魏地。
〔為,于僞翻。
予,讀曰與。
〕齊田榮收其兄儋餘兵,東走東阿;〔班志,東阿縣屬東郡。
括地志:東阿故城,在濟州東阿縣西南二十五裡。
〕章邯追圍之。
齊人聞田儋死,乃立故齊王建之弟假為王,田角為相,角弟間為将,以距諸侯。
秋,七月,大霖雨。
〔雨三日以往為霖。
〕武信君引兵攻亢父,〔亢父,音抗甫。
〕聞田榮之急,乃引兵擊破章邯軍東阿下;章邯走而西。
田榮引兵東歸齊。
武信君獨追北,使項羽、沛公别攻城陽,屠之。
〔括地志:濮州雷澤縣,本漢城陽,在州東九十一裡。
餘按班志,濟陰成陽縣有雷澤。
此成陽與定陶、濮陽皆相近,非城陽國之城陽。
〕楚軍軍濮陽東,〔班志,濮陽縣屬東郡。
括地志:濮陽縣在濮州西八十六裡。
濮,音蔔。
〕複與章邯戰,又破之。
章邯複振,〔李奇曰:振,整也。
如淳曰:振,起也;收散卒,自振迅而起。
〕守濮陽,環水。
〔文穎曰:決水以自環守為固。
環,音宦。
〕沛公、項羽去,攻定陶。
八月,田榮擊逐齊王假,假亡走楚。
〔章:十二行本“楚”下有“田角亡走趙”五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田間前救趙,因留不敢歸。
田榮乃立儋子市為齊王,榮相之。
田橫為将,平齊地。
章邯兵益盛,項梁數使使告齊、趙發兵共擊章邯。
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角、間,乃出兵。
”楚、趙不許。
田榮怒,終不肯出兵。
郎中令趙高〔班表: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
臣瓒曰:掌郎内諸臣,故曰郎中令;武帝改光祿勳。
〕恃恩專恣,以私怨誅殺人衆多,恐大臣入朝奏事言之,乃說二世曰:“天子之所以貴者,但以聞聲,群臣莫得見其面故也。
且陛下富于春秋,〔謂少年,此雲春秋多也。
〕未必盡通諸事;今坐朝廷,譴舉有不當者,〔譴,去戰翻,責也。
當,丁浪翻。
〕則見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
〔見,賢遍翻。
〕陛下不如深拱禁中,〔蔡邕曰:本為禁中,門閣有禁,非侍禦之臣不得妄入;行道豹尾中亦為禁中。
〕與臣及侍中習法者待事,事來有以揆之。
如此,則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稱聖主矣。
”二世用其計,乃不坐朝廷見大臣,常居禁中;趙高侍中用事,〔班表:秦制: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卿、大夫、将軍、将、都尉、尚書、太醫、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
應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
後漢志:侍中,比二千石,掌侍左右,贊導衆事,顧問應對。
〕事皆決于趙高。
高聞李斯以為言,乃見丞相曰:“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繇,〔繇,讀曰徭,役也;古字借用。
〕治阿房宮,〔治,直之翻。
〕聚狗馬無用之物。
臣欲谏,為位賤,〔為,于僞翻;下同。
〕此真君侯之事;君可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
今時上不坐朝廷,常居深宮。
吾所言者,不何傳也;欲見,無閑。
”〔閑,古苋翻,隙也;又讀曰閑,餘暇也。
〕趙高曰:“君誠能谏,請為君候上閑,語君。
”于是趙高侍〔章:十二行本“侍”作“待”;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閑,可奏事。
”丞相至宮門上谒。
如此者三。
二世怒曰:“吾常多閑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辄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少我,謂輕我以為幼少也。
固我,謂輕我以為固陋也。
〕趙高因曰:“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
〔事見上卷始皇三十七年。
與,讀曰預。
〕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
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
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傍縣,近縣也。
李斯,汝南上蔡人;陳勝,颍川陽城人:汝南、颍川相近也。
〕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章:十二行本“守”作“皆”。
〕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
且丞相居外,權重于陛下。
”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先使人按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李斯聞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高擅利擅害,與陛下無異。
昔田常相齊簡公,竊其恩威,下得百姓,上得群臣,卒弑簡公而取齊國,〔事見左傳。
卒,子恤翻。
〕此天下所明知也。
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行,下孟翻。
〕私家之富,若田氏之于齊矣,而又貪欲無厭,〔厭,于鹽翻;後以義推。
〕求利不止,列勢次主,〔言趙高居中用事,其位列權勢次于人主也。
〕其欲無窮,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韓玘為韓安相也。
〔索隐曰:“玘”,一作“起”,并音怡,韓大夫,弑其君悼公者。
然韓無悼公,或鄭之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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