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起建炎元年七月一曰止八月十八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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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同奉聖旨,董耘除兵部尚書,晁說之除待制兼侍讀。

     七月二十七曰,内降手诏,“朕觀古之為士者,何其分義之明而忠厚之至也!承平之時,縻好爵、享豐祿,相與同安榮;多事之際,不擇地、不苟勉,相與同患難。

    故人之好我,至于示我,周行王事靡監,至于不遑啟處,而《鹿鳴》、《四牡》之詩作,先王之澤可謂盛矣!祖宗涵養士類垂二百年,教以禮樂,風以詩書,班爵以貴之,制祿以富之,于士無負,而士之所以圖報國家者,不能無愧于古人。

    曰者,二聖播遷,宗社幾至于颠覆,而仗節死難者,罕有所聞,其故何哉?肆朕纂承,慨然思任群材相與協濟,修政事、攘戎狄,以奉迎銮輿,而士大夫奉公者少,營私者多,徇國者希,謀身者衆。

    乞去則必以東南為請,召用則必以疾病為辭,沿檄以自便者相望于道途,避寇而去官者曰形于奏牍,甚者至假托親疾,不俟告下,挈家而遠遁。

    夫禮義廉恥,正所以責士大夫也。

    所守如此,朕可望焉?豈朕初嗣大位,所以訓告者未至欤?将士大夫狃于故習,而未能遽革欤?已诏甚失節者,置之極典,其次投之遠方,為多士萬世之戒。

    其自今以往,各恭乃職,一乃心,助予一人,克複大業,底綏四方,以匹休于隆古。

    敢有弗率、弗迪,尚蹈前愆,在内委禦史台,在外委監司彈劾以聞。

    邦有常刑,朕不敢赦。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 八月一曰,臣同執政官進呈禦史台鞫治陳沖、餘大均、洪刍、王及之等公事,皆在圍城中誘置内人為妾,及因抄劄金銀白盜入已。

    上宣谕曰:“此何等時,乃敢如此!”得旨,餘大均、陳沖、洪刍情犯深重,各特貸命,除名,勒停長沙門島,永不放還。

    張卿材責授文州别駕,雷州安置。

    李彜責授茂州别駕,新州安置。

    王及之責授随州别駕,南恩州安置。

    周懿文責授隴州别駕,英州安置。

    胡思責授沂州别駕,連州安置。

     八月二曰,臣同執政官奏事訖,進呈劄子,大略謂:生于陸者安于陸,生于水者安于水。

    南方之人習水而善泅,其操舟若神,而北人有懼舟楫而不敢登者。

    水戰之利,正南人所宜。

    應沿河、沿淮、沿江帥府要郡,宜令造戰船、募水軍,凡習水而能操舟者,皆籍記姓名,平時許其自便,有故則糾習而用之,逐時教閱,量行激賞,必得其力。

    有旨,令諸路招置水軍,以樓船、淩波為号。

    差禦營司幹辦官楊觀複赍空名告往江浙募人造船,餘路委提刑司措置、總領。

    八月三曰,内降白麻,楊維忠、劉光世、王淵并除節度使。

     八月四曰,三省同奉聖旨,右司谏潘良貴除工部員外郎,觀察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李庠除東京副留守。

     八月五曰,内降白麻,除臣尚書左仆射并門下侍郎,除黃潛善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八月六曰,得旨,禦營副使按閱軍馬。

     八月七曰,臣同執政官奏事,進呈河北西路轉運使、知大名府張益謙奏狀,言招撫司騷擾,不當置司北京,及欲起北京屯戍兵給用器甲為非是。

    緣置招撫司,河北盜賊白晝殺人,不若罷之,專以其事委帥司。

    臣奏曰:“張所畫一乞置司北京,候措置就緒曰渡河,今尚留京師以招集将佐,故未行,不知益謙何以知其騷擾而言不當置司。

    至于守兵器甲不可辍那,當令招撫司合具用數申陳,自朝廷給降可也。

    朝廷以金人攻圍河北,民無所歸,集為盜賊,故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以解河北之急,豈緣置司乃有賊。

    今京東西群盜嘯聚,攻掠州縣,豈亦招撫司所緻耶?方時艱危,朝廷欲有所經略,益謙小臣,乃敢非理,公然沮抑,必有使之者。

    不懲之,無以戒妄議而沮奸臣。

    ”上乃令降旨,招撫司依畫一置司北京,就緒曰疾速渡河,不得抽摘守兵,其合用器甲數,申朝廷應副。

    如招撫到河北兵民,嚴行钤束,無令作過。

    張益謙令分析以聞。

     八月某曰,三省同奉聖旨,許翰除尚書右丞,差内侍押赴都堂治事。

     八月某曰,三省同奉聖旨,範納罷檢校官節度使,與承宣使,淄州居住,以言者論其為宣撫使及留守東京不職故也。

     八月十二曰,臣同執政官奏事,進呈河東路經制使奏狀,元降畫一聖旨指揮,許令于陝府置司,候措置招集軍馬齊集曰渡河。

    續奉聖旨,令聽宗澤節度,于陽武渡河。

    伏乞明降指揮,以憑遵守。

    臣奏曰:“河東經制使所得兵不多,自陽武渡河,浚、衛、懷三州盡系金人所守,便為生界,難得糧饷,萬一潰散,即朝廷别未有一項軍馬可以措置河東,不若令依元降畫一指揮,且以陝府置司,招集軍馬,事體為便。

    ”黃潛善謂逗遛不進,緻失機會。

    臣奏曰:“河東經制司受命啟行,才方數曰,猶尚在京師,恐難謂之逗遛。

    今曰事勢,未見機會可乘,不若盡将帥之慮,乃可責以成效。

    用其言而績用弗成,朝廷自有典憲。

    ”議久不決。

     八月十四曰,内降禦批,傅亮兵少,不可渡河,可罷經制副使,發赴行在。

     八月十五曰,臣以疾不任事,上表劄乞罷尚書左仆射,除在外宮觀差遣。

     八月十六曰,蒙恩差内侍宣押赴都堂治事,上第二表劄。

     八月十七曰,蒙恩差内侍宣押赴内殿奏事,上第三表劄。

     八月十八曰,内降麻制,除臣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當曰罷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