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奇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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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江上,與徐靖國、宋彥明道伯時畫殺滿川花事,指餘親見也。

    餘請九丈當踐前言記之,魯直笑曰:隻少此一件罪過。

    後二年,魯直死貶所。

    又二十七年,餘領浙漕,當紹興辛亥至嘉禾,與梁仲谟、吳德素泛舟訪劉延仲于真如寺。

    劉出是圖,開卷宛然疇昔。

    俯念四十年憂患,餘生獨存,殆若異身也。

    因詳序本末,使後來者知伯時一段異事,亦魯直遺意耳。

    ”據此,則實有是事,真可為異。

    又嘗聞傳神之人雲:“凡寫病者之照,肖之則病人多死。

    ”豈非亦收其精魄于繪事耶?況李術至精,則通神矣。

    故世傳龍眠常畫一龍,正風雨而點睛,遂為飛去。

    夫《雲煙過眼》無刻本,而抄者多訛且少也,予因略正數字,錄之于稿,或傳之于人,庶幾不沒李、黃、曾三公之意也。

    曾名纡,字公卷,空青其号,官至中大夫。

    
  ○透光鏡周公謹記鮮于伯機有透光鏡一面,映日則背花俱見,凡突處其影皆空。

    餘嘗賦詩也。

    又謂郝清夫亦有二面,一止透半,一透之不甚分明。

    紀于《雲煙過眼錄》。

    予意此必鑄時或異,而用銅用藥非常者,殆如唐時揚州所進水心鏡,乃神龍之化耳。

    據是,則周穆之火斧,能照暗室如晝。

    始皇之方鏡,能照人五髒。

    《雙槐歲抄》雲:成化甲辰,宿州墾田得鏡,照見農家男女墓中人物,農夫驚異而碎之,亦同也已。

    
  ○尚書夢予一夕夢尚書玉華盛公來顧。

    明日,該中翰葉柳亭,葉款留間,出冊示之,乃盛留别詩也。

    予因告其昨夢。

    今見之,非數焉?翻拍又見尚書梅林胡公之跋語,葉曰:此尤有大數之說。

    廿年前,三茅道士夢胡立祠之地,有豐碑大書“尚書位”三字,是胡科舉之年,天已定其平夷之功,建祠之事矣。

    彼此又相駭然。

    嗚呼!梅林功業之大,恩德在杭,數當見于道士之夢也。

    而盛之詩,葉之款,瑣瑣一事,亦見于區區之夢,豈非諺謂“飲啄有一定之數”耶?貪叨富貴者,于此可警。

    ○郭季郭子儀三十年無缌麻服,見之史,異也。

    吾友季太守本,雖非郭之盛家,指亦幾千矣,三十年家無死者,亦異。

    
  ○祈雨嘉靖癸亥,杭因祈雨,府差景隆錢道士往富陽縣龍門山取龍。

    去縣幾百裡,山路崎岖,荊棘叢密,衣體俱為損傷。

    至則本地鄉民亦為雨而潭中已得一蛙,供于廟矣。

    道士焚牒拜潭,亦得四蝦一蛙,置甕以行。

    途間辛苦,不免與同事者怨,以為一蛙而費苦錢糧人役如此,至杭無雨,可煮食之。

    頃刻雷雨交作,淋漓遍體,咫尺不可辨也。

    晚視甕中二物,無一存,駭然,隻得仍到龍潭拜求。

    廟僧曰:“勢不可得矣。

    ”複又懼以官法,僧不得已,供蛙與之。

    至杭,果得雨。

    将送還潭,視之,甕中又無矣。

    予舊聞蘇人都少卿言,同年陸景福知甯波日,取金錢于天井山之事亦然,意于正稿“辨證類”中,論龍乃神物,非若程子所雲龍隻是獸,人得而玩者,非也。

    今益信諸。

    
  ○屍行成祖時,都禦史影清犯駕伏誅,以屍楦草,懸于長安門。

    是夜,夢清仗劍繞殿逐上。

    明日駕過門,忽然繩斷,屍行,手指若犯駕狀。

    夫夜夢有之,而繩斷亦有之,屍行手指,何物使之哉?
  ○周費二夢嘗聞大宗伯周公洪谟鄉貢上京時,舟至維揚,夜見一人謂曰:“吾即子之前身,子去前程遠大。

    ”公曰:“子何人,而有是言?”對曰:“吾友鶴山人丁某。

    ”倏然不見,似如夢然。

    後公官南京,以書詢揚守三原王公恕,王甚訝之,詢郡,果得其人,乃建文時蜀府教授,及詢其形像亦同。

    江西閣老費公宏中鄉試時,無錫金廷輝為主考,閱卷夜倦,恍惚見一卯角生,揖而告曰:“人非堯舜,安能每事盡善,願賜薦拔。

    ”驚覺似夢,心異而遂以是卷置案上。

    二三場複夢此生又至,如前言,因遂尋号取之。

    揭曉,費年正卯角,貌又似。

    主考問其夢,不知也。

    予嘗二事往來胸中,丁之神已托生,而費又不知也,則神其事者誰耶?以鬼神特假其靈異,何形像之相似耶?以為好事者為之耶”則周公嘗自有詩雲:“生死輪回事杳冥,前身幻出鶴仙靈,當年一覺揚州夢,華表歸來又姓丁。

    ”金主考乃少卿都南濠年家,都親與餘言者。

    此理竟不可格,是果三魂七魄之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