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國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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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鄞人。
刑部主事。
】 石撰。
【平定州人。
寧府長史。
】 鹽鈔 國朝頒鹽於民。
而歲收其鈔。
故曰鹽鈔。
今鹽不頒而徵銀如故。
何燕泉先生嘗論祖宗良法。
不得推行。
如鹽鈔一事。
今徵銀又不停止。
無一人言者。
可慨也。
予以何非可言者耶。
不言。
利國也。
垂之書。
利名也。
燕泉亦有是哉。
本朝定都 太祖建都南京。
和尚金碧峯【明本作『金碧峯和尚』】啟之。
【見《客座新聞》。
】成祖遷都北京。
尚書李至剛【明本作『李至剛尚書』】啟之。
【見《野記》。
】 宸濠逆謀始終略 宸濠。
江右寧王名也。
乃婢妾馮針兒生於成化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是夜。
其祖靖王夢犬咬傷一家。
明發。
鴟鳴寢殿。
王心疑之。
忽生濠。
王曰。
此必妖孽也。
命為渰死。
其子以他女代而藏之。
至八月。
詭言別妾生男。
即位後。
信任羣小。
烝氵?父妾。
賄結朝廷權要。
擠陷本省官員。
誣害本宗叔姪。
羅織各王金銀。
招集四方流賊。
劫掠官民財產。
上下敢怒不敢言。
又有術士李自然等。
每稱八字好。
當為天子。
於是心事益橫。
科道久聞。
至正德十五年四月。
禦史蕭準輩交章劾之。
朝差三堂往看。
濠懼。
乃定計以眾官謝生日酒時。
借言有旨而後發逆。
時巡撫都禦史孫遂請看密旨。
兵備副使許逵大爭罵之。
當為所殺。
遂禁三司。
傳檄列郡。
收各衙門印章。
偽授文武官職。
集兵四萬餘。
號稱十萬。
十七日。
命內官塗欽率賊人吳十三等出為先鋒。
往攻九江、南康。
一時皆破。
遂進攻安慶。
為兵備都司楊銳、指揮崔文死禦。
不克。
七月一日。
濠處分內事已定。
祭旗。
同妃自督兵出湖。
併攻安慶。
蔔之湖神。
不吉。
縱火而去。
不知提督汀贛都禦史王守仁十五日豐城聞變。
急回駐節。
與知府伍文定協謀起兵。
激以忠義。
檄傳列郡。
期於七月十四日會兵臨江樟樹鎮。
【明本無『鎮』字】十九日。
襲破賊之西山墳廠。
二十日五更。
七門發兵。
一鼓而進。
賊巢遂為齏粉矣。
濠聞。
回舟黃石磯。
憮然自嘆。
猶以金賞將士。
二十四日。
遣承奉劉吉等率賊交兵於東湖。
官兵佯敗。
誘之至八字腦。
【明本『腦』作『惱』。
下同】四面合擊。
二十六日。
妃子、輜重。
同時溺水。
濠為知縣王冕所擒。
偽太師緻仕都禦史李士實、國師舉人劉養正等以次就縛。
溺水斬戮者不可勝計。
二十七日。
追勦餘黨。
官軍凱旋。
自謀叛至終。
不過五十餘日。
生靈死者十萬餘。
追憶濠生當戊戌。
非犬乎。
咬傷一家。
則濠生時殘害石城、弋陽各府。
緻親叔姪禁錮死。
後連及親王二三十人。
非咬傷一家者乎。
至言八字好者。
乃八字腦。
為受死之地。
黃石磯者。
王失基也。
【明本作『矣』】雖濠之惡貫滿盈。
理自族滅。
亦豈非其大數哉。
彭趙二名 《太祖本紀》與各書雲。
太祖初至濠。
寓滁陽王郭子興麾下。
時徐寇有彭、趙【明本作『趙彭』】二人為元軍所敗。
率敗卒【明本脫『卒』字】入濠。
濠帥又有俞、魯、潘、孫【明本「孫」字下有『名德涯』三字】四人。
皆為彭、趙所屈。
然【明本無『然』字】俱與趙厚也。
獨郭則與彭合。
四人恃趙。
擒王囚之。
太祖聞之。
挺身率眾劫王出。
諸書皆不書彭、趙之名。
蓋彭名早住。
趙名均用。
趙稱勇義王。
彭稱魯淮王。
後彭為趙併。
趙殺毛貴。
據有益都。
不久。
復為毛黨殺之。
君知天象 洪熙間星變。
上召輔臣問知否。
俱對不知。
上曰。
天命之矣。
嘆息而起。
明日。
召楊士奇、蹇義諭曰。
二十年為讒間。
心甚艱危。
賴皇考仁明。
得至今日。
吾去世後。
誰復知吾三人者。
【楊、蹇。
舊東宮官。
】踰月晏駕。
成化間星變。
亦召輔臣問識否。
對以國家有禁。
不知。
上曰。
禁外人。
大臣豈可不知。
據是。
則本朝人君。
必皆習知天象。
二十四王 太祖二十四子。
生母五人。
長懿文太子標。
第二秦愍王樉。
封西安。
第三晉恭王棡。
封太原。
第四燕王棣。
原封北平。
今入繼大統。
第五周王橚。
封開封。
高後所生也。
第六楚王楨。
封武昌。
第七齊王榑。
封青州。
廢。
第八潭王梓。
第九魯荒王檀。
封兗州。
第十蜀王椿。
封成都。
第十二代王桂。
封大同。
第十八谷王橞。
封宣府。
【明本『府』作『州』】第二十二唐王桱。
封南陽。
第二十三郢王棟。
封安陸。
絕。
第二十四伊王木?彜。
封洛陽。
皇妃所生也。
第十一湘獻王栢。
封荊州。
第十三肅王木?英。
封甘肅。
第十九韓王松。
封安東。
第二十瀋王模。
封潞州。
皇貴妃所生也。
第十四遼王植。
封荊州。
第十五慶王木?旃。
封寧夏。
第十七岷王楩。
封寶慶。
皇貴人所生也。
第十六寧王權。
封大寧。
遷江西。
今絕。
第二十一安王楹。
封安州。
皇美人所生也。
右天潢玉牒之數人。
予得於顧尚書者。
今魯府所刻玉牒。
又以高後止生成祖與周王。
因其不同。
故錄出之。
朱亮祖 永嘉侯朱亮祖。
《功臣錄》以其在廣東所為不法。
番禺知縣上其事。
上以功臣。
但罷職。
居江寧縣。
後為病卒。
子暹。
先父卒。
《禦製文集》則曰。
使鎮嶺南。
擅權貪取。
歸不服責。
朕怒而鞭之。
不期父子俱亡。
就葬已責之地。
觀此一事。
則《錄》有不實者矣。
天子動與天合 嘗聞南京國子監將成。
高祖空中望之曰。
似蜈蚣形。
他日奏監中多蜈蚣。
不可居。
遂命左首山可喚為雞鳴。
必能食蜈蚣也。
已而果無。
又嘗命劉三吾圖所居山水來看。
圖上。
太祖笑曰。
何用許多。
但突兀處俱以筆抹之。
無何。
其山一夕為雷所震。
突兀處悉平如前。
毛【明本『毛』作『貓』】老人使為土地。
遂至今無鼠。
真可為動【明本無
刑部主事。
】 石撰。
寧府長史。
】 鹽鈔 國朝頒鹽於民。
而歲收其鈔。
故曰鹽鈔。
今鹽不頒而徵銀如故。
何燕泉先生嘗論祖宗良法。
不得推行。
如鹽鈔一事。
今徵銀又不停止。
無一人言者。
可慨也。
予以何非可言者耶。
不言。
利國也。
垂之書。
利名也。
燕泉亦有是哉。
本朝定都 太祖建都南京。
和尚金碧峯
】成祖遷都北京。
尚書李至剛
】 宸濠逆謀始終略 宸濠。
江右寧王名也。
乃婢妾馮針兒生於成化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是夜。
其祖靖王夢犬咬傷一家。
明發。
鴟鳴寢殿。
王心疑之。
忽生濠。
王曰。
此必妖孽也。
命為渰死。
其子以他女代而藏之。
至八月。
詭言別妾生男。
即位後。
信任羣小。
烝氵?父妾。
賄結朝廷權要。
擠陷本省官員。
誣害本宗叔姪。
羅織各王金銀。
招集四方流賊。
劫掠官民財產。
上下敢怒不敢言。
又有術士李自然等。
每稱八字好。
當為天子。
於是心事益橫。
科道久聞。
至正德十五年四月。
禦史蕭準輩交章劾之。
朝差三堂往看。
濠懼。
乃定計以眾官謝生日酒時。
借言有旨而後發逆。
時巡撫都禦史孫遂請看密旨。
兵備副使許逵大爭罵之。
當為所殺。
遂禁三司。
傳檄列郡。
收各衙門印章。
偽授文武官職。
集兵四萬餘。
號稱十萬。
十七日。
命內官塗欽率賊人吳十三等出為先鋒。
往攻九江、南康。
一時皆破。
遂進攻安慶。
為兵備都司楊銳、指揮崔文死禦。
不克。
七月一日。
濠處分內事已定。
祭旗。
同妃自督兵出湖。
併攻安慶。
蔔之湖神。
不吉。
縱火而去。
不知提督汀贛都禦史王守仁十五日豐城聞變。
急回駐節。
與知府伍文定協謀起兵。
激以忠義。
檄傳列郡。
期於七月十四日會兵臨江樟樹鎮。
襲破賊之西山墳廠。
二十日五更。
七門發兵。
一鼓而進。
賊巢遂為齏粉矣。
濠聞。
回舟黃石磯。
憮然自嘆。
猶以金賞將士。
二十四日。
遣承奉劉吉等率賊交兵於東湖。
官兵佯敗。
誘之至八字腦。
下同】四面合擊。
二十六日。
妃子、輜重。
同時溺水。
濠為知縣王冕所擒。
偽太師緻仕都禦史李士實、國師舉人劉養正等以次就縛。
溺水斬戮者不可勝計。
二十七日。
追勦餘黨。
官軍凱旋。
自謀叛至終。
不過五十餘日。
生靈死者十萬餘。
追憶濠生當戊戌。
非犬乎。
咬傷一家。
則濠生時殘害石城、弋陽各府。
緻親叔姪禁錮死。
後連及親王二三十人。
非咬傷一家者乎。
至言八字好者。
乃八字腦。
為受死之地。
黃石磯者。
王失基也。
理自族滅。
亦豈非其大數哉。
彭趙二名 《太祖本紀》與各書雲。
太祖初至濠。
寓滁陽王郭子興麾下。
時徐寇有彭、趙
率敗卒
濠帥又有俞、魯、潘、孫
皆為彭、趙所屈。
然
獨郭則與彭合。
四人恃趙。
擒王囚之。
太祖聞之。
挺身率眾劫王出。
諸書皆不書彭、趙之名。
蓋彭名早住。
趙名均用。
趙稱勇義王。
彭稱魯淮王。
後彭為趙併。
趙殺毛貴。
據有益都。
不久。
復為毛黨殺之。
君知天象 洪熙間星變。
上召輔臣問知否。
俱對不知。
上曰。
天命之矣。
嘆息而起。
明日。
召楊士奇、蹇義諭曰。
二十年為讒間。
心甚艱危。
賴皇考仁明。
得至今日。
吾去世後。
誰復知吾三人者。
舊東宮官。
】踰月晏駕。
成化間星變。
亦召輔臣問識否。
對以國家有禁。
不知。
上曰。
禁外人。
大臣豈可不知。
據是。
則本朝人君。
必皆習知天象。
二十四王 太祖二十四子。
生母五人。
長懿文太子標。
第二秦愍王樉。
封西安。
第三晉恭王棡。
封太原。
第四燕王棣。
原封北平。
今入繼大統。
第五周王橚。
封開封。
高後所生也。
第六楚王楨。
封武昌。
第七齊王榑。
封青州。
廢。
第八潭王梓。
第九魯荒王檀。
封兗州。
第十蜀王椿。
封成都。
第十二代王桂。
封大同。
第十八谷王橞。
封宣府。
封南陽。
第二十三郢王棟。
封安陸。
絕。
第二十四伊王木?彜。
封洛陽。
皇妃所生也。
第十一湘獻王栢。
封荊州。
第十三肅王木?英。
封甘肅。
第十九韓王松。
封安東。
第二十瀋王模。
封潞州。
皇貴妃所生也。
第十四遼王植。
封荊州。
第十五慶王木?旃。
封寧夏。
第十七岷王楩。
封寶慶。
皇貴人所生也。
第十六寧王權。
封大寧。
遷江西。
今絕。
第二十一安王楹。
封安州。
皇美人所生也。
右天潢玉牒之數人。
予得於顧尚書者。
今魯府所刻玉牒。
又以高後止生成祖與周王。
因其不同。
故錄出之。
朱亮祖 永嘉侯朱亮祖。
《功臣錄》以其在廣東所為不法。
番禺知縣上其事。
上以功臣。
但罷職。
居江寧縣。
後為病卒。
子暹。
先父卒。
《禦製文集》則曰。
使鎮嶺南。
擅權貪取。
歸不服責。
朕怒而鞭之。
不期父子俱亡。
就葬已責之地。
觀此一事。
則《錄》有不實者矣。
天子動與天合 嘗聞南京國子監將成。
高祖空中望之曰。
似蜈蚣形。
他日奏監中多蜈蚣。
不可居。
遂命左首山可喚為雞鳴。
必能食蜈蚣也。
已而果無。
又嘗命劉三吾圖所居山水來看。
圖上。
太祖笑曰。
何用許多。
但突兀處俱以筆抹之。
無何。
其山一夕為雷所震。
突兀處悉平如前。
毛
遂至今無鼠。
真可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