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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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 壽安之南,有土峰甚峻。

    乾符中,因雨而圮,半壁銜土棺,棺下有木橫互之,木見風揉而成塵,土形尚固。

    邑令滌之泥,汩于水,粉膩而蠟黃,剖其腹,依稀骸骨。

    因征近代,無以土為周身之器者。

    《戴記》雲:夏後氏用{即土}周,殷人以棺,周人以椁。

    鄭玄注曰:{即土}周以土為之也。

    ”豈錫玄圭之世窆耶莫究其年代是非矣。

     ○盧相國指揮鎮州事 丞相範陽公攜清苦律身,專刂斷無滞,代天理物,必先鹑衣觳食,遐陬遠裔,以是四方之譽,翕然歸之。

    乾符于酉歲,因與同列廷诤機務,詞氣相高,朝廷兩解之,偕授賓翼儲闱,分秩洛氵丙。

    河朔三鎮屢貢表詞,且以棄瑕擢用為請。

    先是,常山帥王景崇者,年十有八,襲繼父位,朝廷常姑息之。

    時每律琯三周,則各隆品爵,仍與幽魏并制。

    幽魏繼有更變,景崇時獨得軍情,以是爵位相懸,鎮至劇品。

    景崇時已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常山郡王、食邑五千戶,實食襲三百戶,窮極勳賞,無以加焉,而幽魏官秩尚卑,以鎮州故,未行冊命。

    常山揣朝廷方用恩澤,懷撫方伯,青徐之野,尚聚萑蒲,饷挽方繁,兵力且困,乃上表,其略曰:“臣當道與盧龍、魏博往列,三載考績,鹹蒙寵榮。

    今者以臣官位稍崇,而兩鎮久稽成命。

    臣弟冀州刺史檢校工部尚書景儒,自委郡符,亟聞美政,誠慚内舉,堪委外藩。

    請回臣官榮,授景儒一鎮。

    ”意圖易定。

    時内臣秉權者,固欲與之。

    一日,樞密使出至中書奉宣,與宰臣商量鎮州事,乃曰:“相公為國擇帥,嘗難其人。

    令或能教戰撫民,襲守政化,即良将也,何必拒常山之請耶況某知景儒恪居官次,若别選用,未必及之。

    适奉聖旨,便委中山,以收後效。

    ”諸相無言,獨崔公沆曰:“開府固昧遠大之計矣。

    國朝自蒯胡作亂,于今三道止類國賓,嘗贻宗社之羞,未雪神人之憤。

    今者徇其苟得,又授景儒,一失其機,噬臍無及。

    始則入充貢賦,終爾漸紊彜章,疆界接連,既以與之,複欲取之,未知其可也。

    景儒既卒,必以軍意請立子孫。

    傥未議加兵,即立須降節,然後魏博豈無骨肉,必俯瞰洛城,顯然盧龍,坐邀青社,開府此際何術枝梧?”二内臣呿頤結舌者久之,且曰:“适奉聖旨,遣與相公商量,所仗者廟谟,非敢參以末議。

    ”崔公遂草诏意進曰:“卿世襲忠貞,材兼文武,即竭事君之節。

    必先體國之誠。

    卿弟冀州刺史景儒英衛齊勳,龔黃讓政,至于擢用,自貯素心,但以患在不均,理須經久,易定既為恩賞,幽魏何以酬勞辍食再思,難允誠請,臨軒注想,宜悉朕懷。

    ”望付翰林如此賜诏。

    诏書再往,勤請愈堅,表雲:“願得手足之榮,共竭股肱之效。

    ”聖上為之旰食,乃诏範陽公以兵部尚書入觐。

    到京旬日,拜特進、門下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

    三鎮有表賀宰輔得其人。

    時公以步蹇,未任衙射,上因命中書官就宅問計。

    對曰:“臣待罪台司,五環星歲,前後三鎮,以甘言佞臣,美贶餌臣,臣皆拒而不納。

    或所論奏,不違程式者,翌日允之,仍召奉使水将顯皇恩,且誡曰:‘事出此口,言歸彼耳,可否面定,不自外來,無為賄妄于其間也。

    前日驿書,已告爾帥矣,宜以覆族為。

    ’以是知臣一心事主,必合信臣。

    臣請與書谕以是非禍福之源,君臣父子之道。

    ”立進書草。

    盧公才辨詞藻,尤工于指谕事理,上覽書色動,命中使送春服象隻者赍往。

    及回表雲:“冀州刺史景儒自聆擢用,黎庶偃轅,令望加官,勤留當道。

    且言臣濫分茅土,曾乏内勞,位冠三台,官崇一品,方思讓爵,不敢貪榮。

    幽魏加官,請循往例。

    ”上大悅。

     ○太清宮玉石像 明皇朝,崇尚玄元聖主之教,故以道舉入仕者,歲歲有之。

    诏天下州府立紫極宮,度道流,為三元朝醮之會,長安重建太清宮,琢玉石為玄元皇帝真像。

    雕镌之麗,不類人工,列太常樂懸,服天子兖冕,次又以玉石雕成玄宗、肅宗二聖真容于殿之東室,次又琢左右丞相李林甫、陳希烈于東西序。

    至代宗朝,人有以為言者曰:“陳、李二相,陰狡險詐,常欲動搖東宮,将有不利于先帝者數四,賴玄宗英明,社稷垂祐,不爾則宗廟有綴旒之危,奈何以玉琢二臣,列于清敬之地,比扁舟五湖之人,鑄金肖形之像也。

    ”尋诏除去,瘗于殿陰,爾後人無知者。

    至廣明庚子歲,丞相範陽公為太清宮使,因命葺修頹廢之所,工役掘地,得玉石人,滌去泥壤,則簪裾端簡如龍之像。

    工人不知其所自,以狀白公。

    公命尋究之,則林甫官銜銘于其背。

    丞相公忠肅直者,大以為不可,因具奏其事,且曰:“林甫險巧罪迹,不宜獲保首領,請辇送京兆府擊碎之。

    ”議者以為李林甫、陳希烈輔佐明皇,驕奢貪狠,而又益憎蓄怨,搖動儲君,信是一亂臣賊子也。

    然禮經雲:“刑不上大夫。

    ”而況琢石之像,且異戮屍之責,況朝服簪裾而碎于府門,君子謂是失刑政矣。

    遂有好事者,傳丞相奏章雲:“臣聞見無禮于其君者,如鷹鹯之逐鳥雀也。

    右相李林甫等,寵異之命,冠于人臣,枭獍之心,勃于君上。

    像已辇送京兆府,集衆擊碎訖。

    其徒伴陳希烈,見搜擒次,候獲日,送府司同罪。

    ”土大夫聞之,無不掩笑。

    辇碎林甫、搜尋希烈之事,則實有之,至于徒伴擒獲之語,斯又妄也。

     ○盧左丞赴陝郊詩 盧左丞渥冠裳之盛,近代無出其右者,伯仲四人鹹居清顯。

    乾符初,服喪紀于洛下,先終制,渥自前中書舍人拜陝郊觀察使。

    又旬日,其弟紹自前長安縣令除給事中。

    又旬日,弟沆自前集賢校理授左拾遺。

    又旬日,弟沼自前畿尉遷監察禦史。

    鳴珂珮玉,纡朱拖紫,照耀街巷,士族榮之。

    及赴任陝郊,洛城自保厘尹正已下,更設祖筵,以鮮華相尚。

    分秩故相及朝容惡日兩邑縣官,卑秩麻衣,傾都出郭,洛城為之一空。

    食器酒具,羅列道路,盛于清明簪潔松槚之日,填咽臨都驿,前後十五裡,車馬不絕。

    左轄始舍辔居首筵,則為川尹邀去,乃大合樂于舊相之座,而諸朝容已攜酒馔出城者,散于田野,選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