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八 太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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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玄論上 蘇子曰:言無有善惡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則其辭不索而獲。

    夫子之于《易》吾見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見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論語》吾見其觸焉而得之者也。

    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觸焉而得,故其言易。

    聖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參焉。

    故夫後之學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

    方其為書也,猶其為言也,方其為言也,猶其為心也。

    書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聖人以為自欺。

    後之不得乎其心而為言,不得乎其言而為書,吾于揚雄見之矣。

     疑而問,問而辯,問辯之道也。

    揚雄之《法言》,辯乎其不足問也,問乎其不足疑也,求聞于後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無取焉耳。

    《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無得于心者也。

    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玄》之不作。

    何則?瘍醫之不為疾醫,樂其有得于瘍也;疾醫之不能為,而喪其所以為瘍,此瘍醫之所懼也。

    若夫妄人砺針磨砭,乃欲為俞跗、扁鵲之事,彼誠無得于心而侈于外也。

    使雄有孟轲之書而肯以為《太玄》耶?惟其所得之不足樂,故大為之名以僥幸于聖人而已。

    且夫《易》之所為作者,雄不知也。

    以為為數耶,以為為道耶,惟其為道也,故六十卦而無加,六十四卦而無損。

    及其以為數,而後有六日七分之說生焉。

    聖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

    六日七分者,吾以為曆也。

    在曆以數勝,在《易》以道勝。

    然則《易》之所為作,其亦可知矣。

    蓋自漢以來,《六經》始有異論。

    夫聖人之言無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

    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雜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說而納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學小數者,亦欲自附于《六經》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

    《太玄》者,雄所以拟《易》也。

    觀其始于一而終于八十一,是四乘之極而不可加也。

    從三方之算而九之,并夜于晝,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為三家。

    此猶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損也。

    雄以為未也,從而加之曰《?》,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者也。

    曰《?》也,曰《赢》也,是何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

    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

    《?》者,鬥之二十六也。

    或曰以象閏。

    閏之積也,起于《難》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強為之辭也。

    且其言曰:譬諸人,增則贅,而割則虧。

    今也,重不足于曆,而輕以其書加焉,是不為《太玄》也,為《太初曆》也。

    聖人之所略,揚雄之所詳;聖人之所重,揚雄之所忽,是其為道不足取也。

    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數。

    求合首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贊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與夫四分之一也。

    後之學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與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玄》焉求之。

    則吾懼夫積日之無以處也。

    曆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載而可行者也。

    四分而加一,是四歲而加一日也,率四歲而加之,千載之後,吾恐大冬之為大夏也。

    且夫四分其日而贊得二焉,故贊者可以為偶,而不可以為奇,其勢然也。

    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為數不足考也。

     君子之為書,猶工人之作器也,見其形以知其用。

    有鼎而加柄焉,是無問其工之材不材,與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為鼎者,固已明矣。

    況乎加《?》與《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無取也巳。

     太玄論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為一,在百以為二十五,唯其所在而加之,豈有常數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

    苟有以适于用,吾斯從而加之矣。

    《坎》、《離》、《震》、《兌》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于三百六十日。

    聖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