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十 書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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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草芥也固宜。
朝廷自近年始有意于裁節,然皆知損之而未得其所損,此所謂制其末而不窮其源,見其粗而未識其精。
僥幸之風少衰而猶在也。
夫聖人之舉事,不唯曰利而已,必将有以大服天下之心。
今欲有所去也,必使天下知其所以去之之說,故雖盡去而無疑。
何者,恃其說明也。
夫所謂任子者,亦猶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雲爾。
彼其父兄固學而得之也,學者任人,不學者任于人,此易曉也。
今之制,苟幸而其官至于可任者,舉使任之,不問其始之何從而得之也。
且彼任于人不暇,又安能任人。
此猶借資之人,而欲從之<角?>貸,不已難乎。
臣愚以為父兄之所任而得官者,雖至正郎,宜皆不聽任子弟。
唯其能自修飾,而越錄躐次,以至于清顯者,乃聽。
如此,則天下之冗官必大衰少,而公卿之後皆奮志為學,不待父兄之資。
其任而得官者,知後不得複任其子弟,亦當勉強,不肯終老自棄于庸人,此其為益豈特一二而已? 其三曰:臣聞自設官以來,皆有考績之法。
周室既亡,其法廢絕。
自京房建考課之議,其後終不能行。
夫有官必有課,有課必有賞罰。
有官而無課,是無官也。
有課而無賞罰,是無課也。
無官無課,而欲求天下之大治,臣不識也。
然更曆千載而終莫之行,行之則益以紛亂,而終不可考,其故何也?天下之吏不可以勝考,今欲人人而課之,必使入于九等之中,此宜其颠倒錯謬而不若無之為便也。
臣觀自昔考課者,皆不得其術。
蓋天下之官皆有所屬之長,有功有罪,其長皆得以舉刺。
如必人人而課之于朝廷,則其長為将安用。
惟其大吏無所屬,而莫為之長也,則課之所宜加。
何者,其位尊,故課一人而其下皆可以整齊;其數少,故可以盡其能否而不謬。
今天下所以不大治者,守令丞尉賢不肖混淆,而莫之辨也。
夫守令丞尉賢不肖之不辨,其咎在職司之不明。
職司之不明,其咎在無所屬而莫為之長。
陛下以無所屬之官,而寄之以一路,其賢不肖,當使誰察之。
古之考績者,皆從司會,而至于天子。
古之司會,即今之尚書。
尚書既廢,唯禦史可以總察中外之官。
臣愚以為可使朝臣議定職司考課之法,而于禦史台别立考課之司。
中丞舉其大綱,而屬官之中,選強明者一人,以專治其事。
以舉刺多者為上,以舉刺少者為中,以無所舉刺者為下。
因其罷歸而奏其治,要使朝廷有以為之賞罰。
其非常之功,不可掩之罪,又當特有以償之,使職司知有所懲勸。
則其下守令丞尉不容複有所依違,而其所課者又不過數十人,足以求得其實。
此所謂用力少而成功多,法無便于此者矣。
今天下号為太平,其實遠方之民窮困已甚,其咎皆在職司。
臣不敢盡言,陛下試加采訪,乃知臣言之不妄。
其四曰:臣聞古有諸侯,臣妾其境内,而卿大夫之家亦各有臣。
陪臣之事其君,如其君之事天子。
此無他,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殺予奪、富貴貧賤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
其後諸侯雖廢,而自漢至唐,猶有相君之勢。
何者,其署置辟舉之權,猶足以臣之也。
是故太守、刺史坐于堂上,州縣之吏拜于堂下,雖奔走頓伏,其誰曰不然。
自太祖受命,收天下之尊歸之京師,一命以上皆上所自署,而大司農衣食之。
自宰相至于州縣吏,雖貴賤相去甚遠,而其實皆所與比肩而事主耳。
是以百餘年間,天下不知有權臣之威,而太守、刺史猶用漢、唐之制,使州縣之吏事之如事君之禮。
皆受天子之爵,皆食天子之祿,不知其何以臣之也。
小吏之于大官,不憂其有所不從,唯恐其從之過耳。
今天下以貴相高,以賤相谄,奈何使州縣之吏,趨走于太守之庭,不啻若仆妾,唯唯不給。
故大吏常恣行不忌其下,而小吏不能正,以至于曲随谄事,助以為虐。
其能中立而不撓者,固已難矣。
此不足怪,其勢固使然也。
夫州縣之吏,位卑而祿薄,去于民最近,而易以為奸。
朝廷所恃以制之者,特以厲其廉隅,全其節概,而養其氣,使知有所恥也。
且必有異材焉,後将以為公卿,而安可薄哉?其尤不可者,今以縣令從州縣之禮。
夫縣令官雖卑,其所負一縣之責,與京朝官知縣等耳。
其吏胥人民,習知其官長之拜伏于太守之庭,如是之不威也,故輕之。
輕之,故易為奸。
此縣令之所以為難也。
臣愚以為州縣之吏事太守,可恭遜卑抑,不敢抗而已,不至于通名贊拜,趨走其下風。
所以全士大夫之節,且以儆大吏之不法者。
其五曰:臣聞為天下者,必有所不可窺。
朝廷自近年始有意于裁節,然皆知損之而未得其所損,此所謂制其末而不窮其源,見其粗而未識其精。
僥幸之風少衰而猶在也。
夫聖人之舉事,不唯曰利而已,必将有以大服天下之心。
今欲有所去也,必使天下知其所以去之之說,故雖盡去而無疑。
何者,恃其說明也。
夫所謂任子者,亦猶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雲爾。
彼其父兄固學而得之也,學者任人,不學者任于人,此易曉也。
今之制,苟幸而其官至于可任者,舉使任之,不問其始之何從而得之也。
且彼任于人不暇,又安能任人。
此猶借資之人,而欲從之<角?>貸,不已難乎。
臣愚以為父兄之所任而得官者,雖至正郎,宜皆不聽任子弟。
唯其能自修飾,而越錄躐次,以至于清顯者,乃聽。
如此,則天下之冗官必大衰少,而公卿之後皆奮志為學,不待父兄之資。
其任而得官者,知後不得複任其子弟,亦當勉強,不肯終老自棄于庸人,此其為益豈特一二而已? 其三曰:臣聞自設官以來,皆有考績之法。
周室既亡,其法廢絕。
自京房建考課之議,其後終不能行。
夫有官必有課,有課必有賞罰。
有官而無課,是無官也。
有課而無賞罰,是無課也。
無官無課,而欲求天下之大治,臣不識也。
然更曆千載而終莫之行,行之則益以紛亂,而終不可考,其故何也?天下之吏不可以勝考,今欲人人而課之,必使入于九等之中,此宜其颠倒錯謬而不若無之為便也。
臣觀自昔考課者,皆不得其術。
蓋天下之官皆有所屬之長,有功有罪,其長皆得以舉刺。
如必人人而課之于朝廷,則其長為将安用。
惟其大吏無所屬,而莫為之長也,則課之所宜加。
何者,其位尊,故課一人而其下皆可以整齊;其數少,故可以盡其能否而不謬。
今天下所以不大治者,守令丞尉賢不肖混淆,而莫之辨也。
夫守令丞尉賢不肖之不辨,其咎在職司之不明。
職司之不明,其咎在無所屬而莫為之長。
陛下以無所屬之官,而寄之以一路,其賢不肖,當使誰察之。
古之考績者,皆從司會,而至于天子。
古之司會,即今之尚書。
尚書既廢,唯禦史可以總察中外之官。
臣愚以為可使朝臣議定職司考課之法,而于禦史台别立考課之司。
中丞舉其大綱,而屬官之中,選強明者一人,以專治其事。
以舉刺多者為上,以舉刺少者為中,以無所舉刺者為下。
因其罷歸而奏其治,要使朝廷有以為之賞罰。
其非常之功,不可掩之罪,又當特有以償之,使職司知有所懲勸。
則其下守令丞尉不容複有所依違,而其所課者又不過數十人,足以求得其實。
此所謂用力少而成功多,法無便于此者矣。
今天下号為太平,其實遠方之民窮困已甚,其咎皆在職司。
臣不敢盡言,陛下試加采訪,乃知臣言之不妄。
其四曰:臣聞古有諸侯,臣妾其境内,而卿大夫之家亦各有臣。
陪臣之事其君,如其君之事天子。
此無他,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殺予奪、富貴貧賤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
其後諸侯雖廢,而自漢至唐,猶有相君之勢。
何者,其署置辟舉之權,猶足以臣之也。
是故太守、刺史坐于堂上,州縣之吏拜于堂下,雖奔走頓伏,其誰曰不然。
自太祖受命,收天下之尊歸之京師,一命以上皆上所自署,而大司農衣食之。
自宰相至于州縣吏,雖貴賤相去甚遠,而其實皆所與比肩而事主耳。
是以百餘年間,天下不知有權臣之威,而太守、刺史猶用漢、唐之制,使州縣之吏事之如事君之禮。
皆受天子之爵,皆食天子之祿,不知其何以臣之也。
小吏之于大官,不憂其有所不從,唯恐其從之過耳。
今天下以貴相高,以賤相谄,奈何使州縣之吏,趨走于太守之庭,不啻若仆妾,唯唯不給。
故大吏常恣行不忌其下,而小吏不能正,以至于曲随谄事,助以為虐。
其能中立而不撓者,固已難矣。
此不足怪,其勢固使然也。
夫州縣之吏,位卑而祿薄,去于民最近,而易以為奸。
朝廷所恃以制之者,特以厲其廉隅,全其節概,而養其氣,使知有所恥也。
且必有異材焉,後将以為公卿,而安可薄哉?其尤不可者,今以縣令從州縣之禮。
夫縣令官雖卑,其所負一縣之責,與京朝官知縣等耳。
其吏胥人民,習知其官長之拜伏于太守之庭,如是之不威也,故輕之。
輕之,故易為奸。
此縣令之所以為難也。
臣愚以為州縣之吏事太守,可恭遜卑抑,不敢抗而已,不至于通名贊拜,趨走其下風。
所以全士大夫之節,且以儆大吏之不法者。
其五曰:臣聞為天下者,必有所不可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