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七 洪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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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木,其說以為貌矣,及火、土、金、水,則思、言、視、聽殊不及焉,自相駁亂。
其失五也。
夫九疇之于五行可以條而入者惟二,箕子陳之,蓋有深旨矣。
五事一也,庶驗二也。
驗之肅、?、哲、謀、聖,一出于五事;事之貌、言、視、聽、思,一出于五行,此理之自然,可不條而入之乎?其他八政、五紀、三德、稽疑、福極,其大歸雖無越于五行、五事,非可條而入之者也。
條而入之,非理之自然,故其《傳》必鈎牽扳援,文緻而強附之,然後可以僅知此福此極之所以應此事者。
立言如此,其亦勞矣。
且傳于福、極既爾,則于八政、五紀、三德、稽疑亦當爾。
而今又不爾,何也?《經》曰:“五皇極。
皇建建其有極。
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
”此言皇極建而五福備。
使《經》雲皇極之不建,則必以六極易五福矣,焉在其條而入之乎?且皇極,九疇之尤貴者,故聖人位之于中,以貫上下。
譬若庶驗:然“曰雨、曰?、曰燠、曰寒、曰風、曰時”,時于雨、?、燠、寒、風,各冠其上耳,又可列之以為一驗乎?若是則劉之《傳》惑且強明矣。
噫!《傳》之法,二劉唱之,班固志之。
後之史志五行者,孰不師而效之?世之讀者久,孰不從而然之?是以膠為一論,莫有考正,吾得無言哉! ○一圖指傳之謬 ┌───────┬───────┬───────┬───────┐ │〈出豬不宿,飲│木不曲直〈貌之│厥咎狂〈厥罰常│〈厥極惡,說曰│ │食不享,出入不│不恭,是謂不肅│明〉 │順之,其福攸好│ │節,奪民農時,│。
〉 │ │德。
〉│ │及有奸謀。
〉 │ │ │ │ ├───────┼───────┼───────┼───────┤ │〈棄法律,逐功│火不炎上〈言之│厥咎僭〈厥罰常│〈厥極憂,說曰│ │臣,殺太子,以│不從,是謂不?│?〉 │順之,其福康甯│ │為妻。
〉 │。
〉 │ │。
〉 │ ├───────┼───────┼───────┼───────┤ │〈治宮室,飾台│稼穑不成〈視之│厥咎豫〈厥罰常│〈厥極疾,說曰│ │榭,内淫亂,犯│不明,是謂不哲│燠〉 │順之,其福壽。
│ │親戚,侮父兄。
│。
〉 │ │〉│ │〉│ │ │ │ ├───────┼───────┼───────┼───────┤ │〈好戰功,輕百│金不從革〈聽之│厥咎急〈厥罰常│〈厥極貧,說曰│ │姓,飾城郭,侵│不聰,是謂不明│寒〉 │順之,其福富。
│ │邊境。
〉 │。
〉 │ │〉│ ├───────┼───────┼───────┼───────┤ │〈簡宗廟,不禱│水不潤下〈思之│厥咎蒙〈厥罰常│〈厥極兇短折,│ │祠,廢祭祀,逆│不睿,是謂不聖│風〉 │說曰順之,其福│ │天時。
〉 │。
〉│ │考終命。
〉│ ├───────┼───────┼───────┼───────┤ │ │皇之不極 │厥咎?毛〈厥 │〈厥極弱〉│ │ │ │罰常陰〉 │ │ └───────┴───────┴───────┴───────┘ ○一圖形今之意 ┌─────┬───────┬─────┬────┬────┐ │ │貌恭肅│ 木曲直 │ 時雨 ││ │ 皇極│言從?│ 金從革 │ 時? │ 五福 │ │ 之建│視明哲│ 火炎上 │ 時燠 ││ │ │聽聰謀│ 水潤下 │ 時寒 ││ │ │思睿聖│ 土稼穑 │ 時風 ││ ├─────┼───────┼─────┼────┼────┤ │ │貌不恭(狂)│木不曲直 │ 常雨 ││ │ 皇極│言不從(僭)│金不從革 │ 常? │ 六極 │ │ 不建│視不明(豫)│火不炎上 │ 常燠 ││ │ │聽不聰(急)│水不潤下 │ 常寒 ││ │ │思不睿(蒙)│土不稼穑 │ 常風 ││ └─────┴───────┴─────┴────┴────┘
其失五也。
夫九疇之于五行可以條而入者惟二,箕子陳之,蓋有深旨矣。
五事一也,庶驗二也。
驗之肅、?、哲、謀、聖,一出于五事;事之貌、言、視、聽、思,一出于五行,此理之自然,可不條而入之乎?其他八政、五紀、三德、稽疑、福極,其大歸雖無越于五行、五事,非可條而入之者也。
條而入之,非理之自然,故其《傳》必鈎牽扳援,文緻而強附之,然後可以僅知此福此極之所以應此事者。
立言如此,其亦勞矣。
且傳于福、極既爾,則于八政、五紀、三德、稽疑亦當爾。
而今又不爾,何也?《經》曰:“五皇極。
皇建建其有極。
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
”此言皇極建而五福備。
使《經》雲皇極之不建,則必以六極易五福矣,焉在其條而入之乎?且皇極,九疇之尤貴者,故聖人位之于中,以貫上下。
譬若庶驗:然“曰雨、曰?、曰燠、曰寒、曰風、曰時”,時于雨、?、燠、寒、風,各冠其上耳,又可列之以為一驗乎?若是則劉之《傳》惑且強明矣。
噫!《傳》之法,二劉唱之,班固志之。
後之史志五行者,孰不師而效之?世之讀者久,孰不從而然之?是以膠為一論,莫有考正,吾得無言哉! ○一圖指傳之謬 ┌───────┬───────┬───────┬───────┐ │〈出豬不宿,飲│木不曲直〈貌之│厥咎狂〈厥罰常│〈厥極惡,說曰│ │食不享,出入不│不恭,是謂不肅│明〉 │順之,其福攸好│ │節,奪民農時,│。
〉 │ │德。
〉│ │及有奸謀。
〉 │ │ │ │ ├───────┼───────┼───────┼───────┤ │〈棄法律,逐功│火不炎上〈言之│厥咎僭〈厥罰常│〈厥極憂,說曰│ │臣,殺太子,以│不從,是謂不?│?〉 │順之,其福康甯│ │為妻。
〉 │。
〉 │ │。
〉 │ ├───────┼───────┼───────┼───────┤ │〈治宮室,飾台│稼穑不成〈視之│厥咎豫〈厥罰常│〈厥極疾,說曰│ │榭,内淫亂,犯│不明,是謂不哲│燠〉 │順之,其福壽。
│ │親戚,侮父兄。
│。
〉 │ │〉│ │〉│ │ │ │ ├───────┼───────┼───────┼───────┤ │〈好戰功,輕百│金不從革〈聽之│厥咎急〈厥罰常│〈厥極貧,說曰│ │姓,飾城郭,侵│不聰,是謂不明│寒〉 │順之,其福富。
│ │邊境。
〉 │。
〉 │ │〉│ ├───────┼───────┼───────┼───────┤ │〈簡宗廟,不禱│水不潤下〈思之│厥咎蒙〈厥罰常│〈厥極兇短折,│ │祠,廢祭祀,逆│不睿,是謂不聖│風〉 │說曰順之,其福│ │天時。
〉 │。
〉│ │考終命。
〉│ ├───────┼───────┼───────┼───────┤ │ │皇之不極 │厥咎?毛〈厥 │〈厥極弱〉│ │ │ │罰常陰〉 │ │ └───────┴───────┴───────┴───────┘ ○一圖形今之意 ┌─────┬───────┬─────┬────┬────┐ │ │貌恭肅│ 木曲直 │ 時雨 ││ │ 皇極│言從?│ 金從革 │ 時? │ 五福 │ │ 之建│視明哲│ 火炎上 │ 時燠 ││ │ │聽聰謀│ 水潤下 │ 時寒 ││ │ │思睿聖│ 土稼穑 │ 時風 ││ ├─────┼───────┼─────┼────┼────┤ │ │貌不恭(狂)│木不曲直 │ 常雨 ││ │ 皇極│言不從(僭)│金不從革 │ 常? │ 六極 │ │ 不建│視不明(豫)│火不炎上 │ 常燠 ││ │ │聽不聰(急)│水不潤下 │ 常寒 ││ │ │思不睿(蒙)│土不稼穑 │ 常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