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奸情類 韓大巡判白紙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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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縣民曾節,娶甘氏為妻。

    一日,嶽母腹痛,來趕甘氏去看。

    甫過三日,曾節家是母壽旦,又寄信叫甘氏回。

    嶽母乃命子甘尚送姊歸,将近曾家,隻隔五裡路矣。

    母又腹痛,令人半路趕甘尚速回。

    姊曰:“我去家已近,路亦頗記得,你可回去看母,須要小心伏侍也。

    ”甘尚别姊而歸。

    甘氏正行間,适遇兩和尚來問曰:“娘子何往?”答曰:“我欲回曾家。

    ”和尚見孤身婦人,遂起心绐之曰:“我亦将往曾家化緣,須從莊邊大路去。

    ”甘氏記路未真,遂依他指引。

    行不上三四裡,見有一寺,甘氏曰:“我前來未曾有寺,敢莫行錯路乎?”二和尚曰:“路未錯也,從此去更近。

    此寺娘子未到乎?其中多有景緻,可去一看,以暫歇步何如?”甘氏不肯入,二和尚強扯入去。

    進入僧房,二人各奸一次,仍放出寺門曰:“你須從前來路右邊去,方是你家。

    ”甘氏便罵曰:“二賊秃這可惡,我去報丈夫定把你來淩遲也。

    ”二和尚聞言,恐怕真報來惹禍,遂曰:“一不做,二不休,不如扯回寺中,莫放他去。

    ”二人複來扯入,每夜輪奸。

    過了一月,婦人染病。

    二和尚商議曰:“寺中有人來往,留他防護甚難,終為後患,不如缢死之。

    ”其夜将來缢死,埋于後園梨樹中,人并不知。

    後曾節見妻未回,自往外家去接。

    嶽母曰:“昨已令小兒送回了。

    ”曾節曰:“并未見回。

    ”嶽母曰:“快問我小兒。

    ”甘尚曰:“我昨送姊到半路,因母腹痛,複令人趕回。

    姊道歸路已近,他自曉得。

    分明歸了,緣何說未見?莫非姊夫打死,埋沒了,故來賴我家乎?”二郎舅辯了一番,不得明白,曾節赴縣告曰: “狀告為嚴究妻命事:節娶甘氏,結發為妻。

    因嶽母病,節妻歸甯,已經四日。

    狠舅甘尚送歸,半路徑自回家。

    妻身至今并無下落,非伊謀害,人在何處?乞嚴究根因,有無送歸,是否謀害。

    生斷還聚,死則收骸,庶命不冤,王法不亂。

    切告。

    ” 甘尚去訴曰: “狀告為矯命賴飾事:尚姊甘氏,嫁惡曾節。

    琴瑟不和,累緻反目。

    前歸看母,随即送回。

    因何觸怒,節私打死,沉匿身屍,反賴未歸,希圖掩飾。

    大路步回,衆目共睹,安得誣陷未歸謀害?乞究死根因,尋屍下落。

    死得雪冤,民不遭陷。

    泣訴。

    ” 時曹縣令吊來審,尚執送姊近屋,身乃自回,姊在曾家身死;節執妻并未歸,必尚謀害。

    兩下都受刑憲,堅執不認。

    隻作疑獄,并收拘囚。

    半年後,韓邦域為大巡,曾節又去告訴。

    韓院問曰:“汝舅既雲親送到半路,其中亦别有岐路否?”曾節曰:“左畔乃大官路,約三裡可到高仰寺。

    ”韓院曰:“寺中亦有甚人?”曾節曰:“有二三個和尚。

    我亦曾去問之,彼道并未見婦人經過。

    ”韓院心疑,必婦人行錯路,此寺中有弊。

    乃故意不準曾節之狀。

    密囑門子唐華曰:“曾節妻在路中失落,必高仰寺和尚所奸拐。

    我明日故革你出去,你可往此寺披剃為侍者,根究出此婦人,再重用你。

    ”次日,韓院故尋小事,将唐華責十闆,革出衙門不用。

    唐華忿怒,直往高仰寺去,情願披剃出家。

    寺主僧真聰信之,收為徒弟。

    那唐華原是門子,人物标緻,又伶俐豁達,小心醇謹,真聰愛之無極。

    寝則同床,出則同伴,一心偏向,把前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