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奸情類 韓大巡判白紙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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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縣民曾節,娶甘氏為妻。
一日,嶽母腹痛,來趕甘氏去看。
甫過三日,曾節家是母壽旦,又寄信叫甘氏回。
嶽母乃命子甘尚送姊歸,将近曾家,隻隔五裡路矣。
母又腹痛,令人半路趕甘尚速回。
姊曰:“我去家已近,路亦頗記得,你可回去看母,須要小心伏侍也。
”甘尚别姊而歸。
甘氏正行間,适遇兩和尚來問曰:“娘子何往?”答曰:“我欲回曾家。
”和尚見孤身婦人,遂起心绐之曰:“我亦将往曾家化緣,須從莊邊大路去。
”甘氏記路未真,遂依他指引。
行不上三四裡,見有一寺,甘氏曰:“我前來未曾有寺,敢莫行錯路乎?”二和尚曰:“路未錯也,從此去更近。
此寺娘子未到乎?其中多有景緻,可去一看,以暫歇步何如?”甘氏不肯入,二和尚強扯入去。
進入僧房,二人各奸一次,仍放出寺門曰:“你須從前來路右邊去,方是你家。
”甘氏便罵曰:“二賊秃這可惡,我去報丈夫定把你來淩遲也。
”二和尚聞言,恐怕真報來惹禍,遂曰:“一不做,二不休,不如扯回寺中,莫放他去。
”二人複來扯入,每夜輪奸。
過了一月,婦人染病。
二和尚商議曰:“寺中有人來往,留他防護甚難,終為後患,不如缢死之。
”其夜将來缢死,埋于後園梨樹中,人并不知。
後曾節見妻未回,自往外家去接。
嶽母曰:“昨已令小兒送回了。
”曾節曰:“并未見回。
”嶽母曰:“快問我小兒。
”甘尚曰:“我昨送姊到半路,因母腹痛,複令人趕回。
姊道歸路已近,他自曉得。
分明歸了,緣何說未見?莫非姊夫打死,埋沒了,故來賴我家乎?”二郎舅辯了一番,不得明白,曾節赴縣告曰: “狀告為嚴究妻命事:節娶甘氏,結發為妻。
因嶽母病,節妻歸甯,已經四日。
狠舅甘尚送歸,半路徑自回家。
妻身至今并無下落,非伊謀害,人在何處?乞嚴究根因,有無送歸,是否謀害。
生斷還聚,死則收骸,庶命不冤,王法不亂。
切告。
” 甘尚去訴曰: “狀告為矯命賴飾事:尚姊甘氏,嫁惡曾節。
琴瑟不和,累緻反目。
前歸看母,随即送回。
因何觸怒,節私打死,沉匿身屍,反賴未歸,希圖掩飾。
大路步回,衆目共睹,安得誣陷未歸謀害?乞究死根因,尋屍下落。
死得雪冤,民不遭陷。
泣訴。
” 時曹縣令吊來審,尚執送姊近屋,身乃自回,姊在曾家身死;節執妻并未歸,必尚謀害。
兩下都受刑憲,堅執不認。
隻作疑獄,并收拘囚。
半年後,韓邦域為大巡,曾節又去告訴。
韓院問曰:“汝舅既雲親送到半路,其中亦别有岐路否?”曾節曰:“左畔乃大官路,約三裡可到高仰寺。
”韓院曰:“寺中亦有甚人?”曾節曰:“有二三個和尚。
我亦曾去問之,彼道并未見婦人經過。
”韓院心疑,必婦人行錯路,此寺中有弊。
乃故意不準曾節之狀。
密囑門子唐華曰:“曾節妻在路中失落,必高仰寺和尚所奸拐。
我明日故革你出去,你可往此寺披剃為侍者,根究出此婦人,再重用你。
”次日,韓院故尋小事,将唐華責十闆,革出衙門不用。
唐華忿怒,直往高仰寺去,情願披剃出家。
寺主僧真聰信之,收為徒弟。
那唐華原是門子,人物标緻,又伶俐豁達,小心醇謹,真聰愛之無極。
寝則同床,出則同伴,一心偏向,把前侍者
一日,嶽母腹痛,來趕甘氏去看。
甫過三日,曾節家是母壽旦,又寄信叫甘氏回。
嶽母乃命子甘尚送姊歸,将近曾家,隻隔五裡路矣。
母又腹痛,令人半路趕甘尚速回。
姊曰:“我去家已近,路亦頗記得,你可回去看母,須要小心伏侍也。
”甘尚别姊而歸。
甘氏正行間,适遇兩和尚來問曰:“娘子何往?”答曰:“我欲回曾家。
”和尚見孤身婦人,遂起心绐之曰:“我亦将往曾家化緣,須從莊邊大路去。
”甘氏記路未真,遂依他指引。
行不上三四裡,見有一寺,甘氏曰:“我前來未曾有寺,敢莫行錯路乎?”二和尚曰:“路未錯也,從此去更近。
此寺娘子未到乎?其中多有景緻,可去一看,以暫歇步何如?”甘氏不肯入,二和尚強扯入去。
進入僧房,二人各奸一次,仍放出寺門曰:“你須從前來路右邊去,方是你家。
”甘氏便罵曰:“二賊秃這可惡,我去報丈夫定把你來淩遲也。
”二和尚聞言,恐怕真報來惹禍,遂曰:“一不做,二不休,不如扯回寺中,莫放他去。
”二人複來扯入,每夜輪奸。
過了一月,婦人染病。
二和尚商議曰:“寺中有人來往,留他防護甚難,終為後患,不如缢死之。
”其夜将來缢死,埋于後園梨樹中,人并不知。
後曾節見妻未回,自往外家去接。
嶽母曰:“昨已令小兒送回了。
”曾節曰:“并未見回。
”嶽母曰:“快問我小兒。
”甘尚曰:“我昨送姊到半路,因母腹痛,複令人趕回。
姊道歸路已近,他自曉得。
分明歸了,緣何說未見?莫非姊夫打死,埋沒了,故來賴我家乎?”二郎舅辯了一番,不得明白,曾節赴縣告曰: “狀告為嚴究妻命事:節娶甘氏,結發為妻。
因嶽母病,節妻歸甯,已經四日。
狠舅甘尚送歸,半路徑自回家。
妻身至今并無下落,非伊謀害,人在何處?乞嚴究根因,有無送歸,是否謀害。
生斷還聚,死則收骸,庶命不冤,王法不亂。
切告。
” 甘尚去訴曰: “狀告為矯命賴飾事:尚姊甘氏,嫁惡曾節。
琴瑟不和,累緻反目。
前歸看母,随即送回。
因何觸怒,節私打死,沉匿身屍,反賴未歸,希圖掩飾。
大路步回,衆目共睹,安得誣陷未歸謀害?乞究死根因,尋屍下落。
死得雪冤,民不遭陷。
泣訴。
” 時曹縣令吊來審,尚執送姊近屋,身乃自回,姊在曾家身死;節執妻并未歸,必尚謀害。
兩下都受刑憲,堅執不認。
隻作疑獄,并收拘囚。
半年後,韓邦域為大巡,曾節又去告訴。
韓院問曰:“汝舅既雲親送到半路,其中亦别有岐路否?”曾節曰:“左畔乃大官路,約三裡可到高仰寺。
”韓院曰:“寺中亦有甚人?”曾節曰:“有二三個和尚。
我亦曾去問之,彼道并未見婦人經過。
”韓院心疑,必婦人行錯路,此寺中有弊。
乃故意不準曾節之狀。
密囑門子唐華曰:“曾節妻在路中失落,必高仰寺和尚所奸拐。
我明日故革你出去,你可往此寺披剃為侍者,根究出此婦人,再重用你。
”次日,韓院故尋小事,将唐華責十闆,革出衙門不用。
唐華忿怒,直往高仰寺去,情願披剃出家。
寺主僧真聰信之,收為徒弟。
那唐華原是門子,人物标緻,又伶俐豁達,小心醇謹,真聰愛之無極。
寝則同床,出則同伴,一心偏向,把前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