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記宴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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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惱怒;可換成其他老爺子,他則會耐心而幽默地承受。
失去耐心,是因為他依然(以某種方式)&ldquo關愛&rdquo父親。
牧師妻子,若非(某種意義上)&ldquo愛&rdquo家人,也就不會那樣不停地埋怨自憐:她成那樣,是因為她不住地一門心思要得到同情、親情和欣賞,卻不斷地失望。
我并不認為,絕大多數大衆道德家(popularmoralists)已經充分留意到親情的這一面。
貪求被愛(thegreedytobeloved),是件可怕之事。
那些說他們隻為愛而活着的人,有一些最終卻活在無休無止的怨恨之中。
3.我們必須認識到,就在被大肆誇耀為家庭生活之主要吸引力的那個特征之中,有着巨大陷阱。
&ldquo正是在家裡,我們才以真實面孔出現。
正是在家裡,我們才甩掉外部世界的煩人僞裝,做我們自己。
&rdquo出于牧師之口的這些話,何其真實。
餐桌上的他,顯出此話何意。
出了自家屋子,他的言行舉止,中規中矩。
他不會像打斷兒子說話那般,打斷任何年青人。
在其他場合,他不會就全然無知的話題,自信滿滿地胡說八道:即便他說了,也會以良好性情,接受斧正。
事實上,他奉家庭為&ldquo做他自己&rdquo之地,其意思是說,在家裡就可以肆意踐踏,文明人為基本社交業已奠定的一切不可或缺的約束。
我想,這一點極為普遍。
家庭對談與公共對談的主要區别,确實往往隻在于其徹頭徹尾的粗魯。
家庭舉止之特異,往往在于其自私、懶散、無禮&mdash&mdash甚至殘暴。
稱頌家庭生活調門最高的那些人,就此而言,恰好是糟透了的冒犯者。
他們之所以稱頌家庭生活&mdash&mdash他們之所以總是樂于回家,恨惡外面的世界,不能容忍來客,不願見人,不願被攪擾等等&mdash&mdash因為,他們在文明社會裡不自在,不再享有在家裡自我縱容的那種自由。
假如他們在其他地方的言行舉止,隻是他們現在覺得&ldquo自然&rdquo的那種,他們隻會寸步難行(knockeddown)。
4.那麼,人們在家中是何言行舉止?一個人在自家房子裡,如果還不能安逸無忌,不能放松自如,不能&ldquo做他自己&rdquo,哪個地方又能夠呢?我承認,這就是症結所在。
其答案令人瞠目結舌。
在天堂的這一邊,沒有地方,能夠使人放心地作無缰野馬。
僅僅&ldquo做我們自己&rdquo永遠不會合法,除非&ldquo我們自己&rdquo已經成為神的兒女(sonsofGod)。
有聖歌将此一語道盡:&ldquo信徒切莫貪悠閑。
&rdquo這當然不是說,在家庭生活和一般社會之間,沒有分别。
而是說,家庭生活自有一套禮儀規矩&mdash&mdash比起外面世界,其規範更親切、更微妙、更敏感,因而在某些方面也就更難遵守。
5.最後,難道我們不應告訴人,要想讓家成為恩典的一個手段,家就必須成為規矩之地(aplaceofrules)。
若無規章(regula),就不會有共同生活。
規矩的對立面并非自由,而是最自私成員的無法無天(且經常無意為之)的暴政。
一言以蔽之,難道我們不應,要麼停止宣揚天倫之樂,要麼就開始嚴正地宣揚?難道我們不應抛棄煽情的頌詞,從真正造就基督徒家庭的高超、艱巨、可愛及冒險的藝術着手,提些切實的建議?
失去耐心,是因為他依然(以某種方式)&ldquo關愛&rdquo父親。
牧師妻子,若非(某種意義上)&ldquo愛&rdquo家人,也就不會那樣不停地埋怨自憐:她成那樣,是因為她不住地一門心思要得到同情、親情和欣賞,卻不斷地失望。
我并不認為,絕大多數大衆道德家(popularmoralists)已經充分留意到親情的這一面。
貪求被愛(thegreedytobeloved),是件可怕之事。
那些說他們隻為愛而活着的人,有一些最終卻活在無休無止的怨恨之中。
3.我們必須認識到,就在被大肆誇耀為家庭生活之主要吸引力的那個特征之中,有着巨大陷阱。
&ldquo正是在家裡,我們才以真實面孔出現。
正是在家裡,我們才甩掉外部世界的煩人僞裝,做我們自己。
&rdquo出于牧師之口的這些話,何其真實。
餐桌上的他,顯出此話何意。
出了自家屋子,他的言行舉止,中規中矩。
他不會像打斷兒子說話那般,打斷任何年青人。
在其他場合,他不會就全然無知的話題,自信滿滿地胡說八道:即便他說了,也會以良好性情,接受斧正。
事實上,他奉家庭為&ldquo做他自己&rdquo之地,其意思是說,在家裡就可以肆意踐踏,文明人為基本社交業已奠定的一切不可或缺的約束。
我想,這一點極為普遍。
家庭對談與公共對談的主要區别,确實往往隻在于其徹頭徹尾的粗魯。
家庭舉止之特異,往往在于其自私、懶散、無禮&mdash&mdash甚至殘暴。
稱頌家庭生活調門最高的那些人,就此而言,恰好是糟透了的冒犯者。
他們之所以稱頌家庭生活&mdash&mdash他們之所以總是樂于回家,恨惡外面的世界,不能容忍來客,不願見人,不願被攪擾等等&mdash&mdash因為,他們在文明社會裡不自在,不再享有在家裡自我縱容的那種自由。
假如他們在其他地方的言行舉止,隻是他們現在覺得&ldquo自然&rdquo的那種,他們隻會寸步難行(knockeddown)。
4.那麼,人們在家中是何言行舉止?一個人在自家房子裡,如果還不能安逸無忌,不能放松自如,不能&ldquo做他自己&rdquo,哪個地方又能夠呢?我承認,這就是症結所在。
其答案令人瞠目結舌。
在天堂的這一邊,沒有地方,能夠使人放心地作無缰野馬。
僅僅&ldquo做我們自己&rdquo永遠不會合法,除非&ldquo我們自己&rdquo已經成為神的兒女(sonsofGod)。
有聖歌将此一語道盡:&ldquo信徒切莫貪悠閑。
&rdquo這當然不是說,在家庭生活和一般社會之間,沒有分别。
而是說,家庭生活自有一套禮儀規矩&mdash&mdash比起外面世界,其規範更親切、更微妙、更敏感,因而在某些方面也就更難遵守。
5.最後,難道我們不應告訴人,要想讓家成為恩典的一個手段,家就必須成為規矩之地(aplaceofrules)。
若無規章(regula),就不會有共同生活。
規矩的對立面并非自由,而是最自私成員的無法無天(且經常無意為之)的暴政。
一言以蔽之,難道我們不應,要麼停止宣揚天倫之樂,要麼就開始嚴正地宣揚?難道我們不應抛棄煽情的頌詞,從真正造就基督徒家庭的高超、艱巨、可愛及冒險的藝術着手,提些切實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