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在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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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的藍煙順着風飄開;牧師舉起雙手,開始祈禱——正在這時候,兩個年輕的姑娘從大門外面飛跑着沖進來,一面發出凄慘的尖叫聲,撲倒在火刑柱前的兩個女人身上。
她們立刻就被獄卒們拉開,其中有一個被抓得很緊,另外那一個卻掙脫了,她說她要和她的母親死在一起;人家還沒有來得及阻止她,她又抱住了她的母親的脖子。
她又一次被拖開了,這一回她的長衣已經着了火。
有兩三個男人抓住她,把她的長衣燒着了的那一塊揪掉,甩到一邊,還在冒着火焰,她始終掙紮着要跑開,說她從此就要成為孤兒,懇求讓她跟她的母親一同死去。
兩個姑娘都不斷地哀号,拼命要掙脫出去;但是這一陣喧嚣忽然被一連串鑽透人心的臨死的慘叫所淹沒了。
國王把視線從那兩個瘋狂的姑娘身上轉到火刑柱那邊,然後又向一邊轉過身去,把他那死灰色的臉靠在牆上,再也不看了。
他說,“我剛才在那片刻的時間裡所看到的,永遠會留在我心裡,忘記不了;我一直到死,天天都會看見這幅慘景,每天夜裡都會夢見它。
上帝還不如讓我瞎了眼睛啊!” 亨頓注意看着國王。
他很滿意地想道,“他的毛病好些了;他已經改變了性格,不那麼暴躁了。
要是依着他的老脾氣,他一定要痛罵這班狗東西。
說他是國王,命令他們放掉那兩個女人,不許傷害她們。
現在他的幻想不久就會消掉,被他忘記,他那可憐的腦子就要恢複健全了。
但願上帝讓這個日子快點來吧!” 那一天又有幾個犯人被帶進來過夜,他們都由衛兵押着,解到全國各地去,受他們所犯的罪應受的懲罰。
國王和這些犯人談話——他從頭起就打定了主意,隻要一有機會,就要詢問那些囚犯,借此給自己增長見識,以後好把國王的職務做好——他們的悲慘故事簡直使他傷心透了。
其中有一個是個呆頭呆腦的女人,她從一個織布匠那兒偷了一兩碼布——因此她就要被處絞刑。
另外有一個男人,被人控告偷了一匹馬;他說證據不能成立,所以他就以為可以免掉絞刑了;可是不行——他剛被釋放,就有人告他打死國王獵園裡的一隻鹿,于是他又被傳訊了;這回庭上證明了他有罪,現在他就要上絞刑架去了。
另外還有一個匠人的徒弟,他的案子特别使國王難受;這個青年說,他有天晚上發現一隻獵鷹從它的主人那兒逃掉了,就把它捉回家來,以為那是應該歸他所有;但是法院卻給他定了偷竊的罪,判了他的死刑。
國王對這些殘暴的懲罰大為震怒,于是就叫亨頓越獄,跟他一同跑到威斯敏斯特宮去,好讓他坐上寶座,舉起權标來恩赦這些不幸的人,救他們的性命。
“可憐的孩子,”亨頓歎息着想道,“這些悲慘的故事又使他的毛病發作了——哎呀,要不是為了這個意外的倒黴事情,他本來是很快就可以好的。
” 這些犯人之中有一個年老的律師——他是個神色堅強和态度勇敢的人。
三年前,他曾經寫過一篇反對大法官的政論文章,攻擊他不公正,結果因此受了懲罰,被夾上枷,割掉了耳朵,還被取消了律師的資格,另外還處了他三千鎊罰金,判了無期徒刑。
近來他又犯了那個罪,結果就被判要把他的耳朵剩下的部分割掉,還要付五千鎊罰金,兩邊臉上都要烙上火印,繼續終身監禁。
“這都是光榮的疤痕,”他一面說,一面把他那灰白的頭發向後撥開,露出他從前的兩隻耳朵被割掉之後的殘根。
國王的眼睛裡因憤怒而冒火。
他說: “誰都不相信我——你也不信。
可是這倒沒關系——不出一個月,你就可以恢複自由;不但如此,那些使你受了恥辱、還把英國的名聲玷污了的法律,都要從法令全書裡掃除出去。
世界上的事情都安排錯了,國王有時候應該嘗一嘗自己的法律的滋味,學習學習仁慈才行。
”① ①法律對多種的盜竊行為都明白地取消了寬待牧師的恩典;凡是盜竊一匹馬或一隻鷹,或是盜竊織布匠的毛織品,都是犯絞刑的罪行。
打死禦獵場裡的鹿,或是将綿羊輸出國境,都要受同樣的刑罰。
——哈蒙·特倫布爾博士著《真僞酷刑錄》第13頁。
博學的律師威廉·普林在愛德華六世的年代以後很久被判頸首枷刑,并割去兩耳;還取消了他的律師資格;處罰金三千鎊及無期徒刑。
三年後,他又發表了一本反對宗教特權階級的小冊子,觸怒了勞德大主教。
于是他又受到嚴厲的懲罰,被判割去兩耳的殘餘部分;另外罰金五千鎊,兩頰打上“謠惑”(造謠煽惑犯)的烙印,繼續終身監禁。
這個嚴酷的判決在執行時也是同樣嚴厲的。
——同前書第12頁——原注
她們立刻就被獄卒們拉開,其中有一個被抓得很緊,另外那一個卻掙脫了,她說她要和她的母親死在一起;人家還沒有來得及阻止她,她又抱住了她的母親的脖子。
她又一次被拖開了,這一回她的長衣已經着了火。
有兩三個男人抓住她,把她的長衣燒着了的那一塊揪掉,甩到一邊,還在冒着火焰,她始終掙紮着要跑開,說她從此就要成為孤兒,懇求讓她跟她的母親一同死去。
兩個姑娘都不斷地哀号,拼命要掙脫出去;但是這一陣喧嚣忽然被一連串鑽透人心的臨死的慘叫所淹沒了。
國王把視線從那兩個瘋狂的姑娘身上轉到火刑柱那邊,然後又向一邊轉過身去,把他那死灰色的臉靠在牆上,再也不看了。
他說,“我剛才在那片刻的時間裡所看到的,永遠會留在我心裡,忘記不了;我一直到死,天天都會看見這幅慘景,每天夜裡都會夢見它。
上帝還不如讓我瞎了眼睛啊!” 亨頓注意看着國王。
他很滿意地想道,“他的毛病好些了;他已經改變了性格,不那麼暴躁了。
要是依着他的老脾氣,他一定要痛罵這班狗東西。
說他是國王,命令他們放掉那兩個女人,不許傷害她們。
現在他的幻想不久就會消掉,被他忘記,他那可憐的腦子就要恢複健全了。
但願上帝讓這個日子快點來吧!” 那一天又有幾個犯人被帶進來過夜,他們都由衛兵押着,解到全國各地去,受他們所犯的罪應受的懲罰。
國王和這些犯人談話——他從頭起就打定了主意,隻要一有機會,就要詢問那些囚犯,借此給自己增長見識,以後好把國王的職務做好——他們的悲慘故事簡直使他傷心透了。
其中有一個是個呆頭呆腦的女人,她從一個織布匠那兒偷了一兩碼布——因此她就要被處絞刑。
另外有一個男人,被人控告偷了一匹馬;他說證據不能成立,所以他就以為可以免掉絞刑了;可是不行——他剛被釋放,就有人告他打死國王獵園裡的一隻鹿,于是他又被傳訊了;這回庭上證明了他有罪,現在他就要上絞刑架去了。
另外還有一個匠人的徒弟,他的案子特别使國王難受;這個青年說,他有天晚上發現一隻獵鷹從它的主人那兒逃掉了,就把它捉回家來,以為那是應該歸他所有;但是法院卻給他定了偷竊的罪,判了他的死刑。
國王對這些殘暴的懲罰大為震怒,于是就叫亨頓越獄,跟他一同跑到威斯敏斯特宮去,好讓他坐上寶座,舉起權标來恩赦這些不幸的人,救他們的性命。
“可憐的孩子,”亨頓歎息着想道,“這些悲慘的故事又使他的毛病發作了——哎呀,要不是為了這個意外的倒黴事情,他本來是很快就可以好的。
” 這些犯人之中有一個年老的律師——他是個神色堅強和态度勇敢的人。
三年前,他曾經寫過一篇反對大法官的政論文章,攻擊他不公正,結果因此受了懲罰,被夾上枷,割掉了耳朵,還被取消了律師的資格,另外還處了他三千鎊罰金,判了無期徒刑。
近來他又犯了那個罪,結果就被判要把他的耳朵剩下的部分割掉,還要付五千鎊罰金,兩邊臉上都要烙上火印,繼續終身監禁。
“這都是光榮的疤痕,”他一面說,一面把他那灰白的頭發向後撥開,露出他從前的兩隻耳朵被割掉之後的殘根。
國王的眼睛裡因憤怒而冒火。
他說: “誰都不相信我——你也不信。
可是這倒沒關系——不出一個月,你就可以恢複自由;不但如此,那些使你受了恥辱、還把英國的名聲玷污了的法律,都要從法令全書裡掃除出去。
世界上的事情都安排錯了,國王有時候應該嘗一嘗自己的法律的滋味,學習學習仁慈才行。
”① ①法律對多種的盜竊行為都明白地取消了寬待牧師的恩典;凡是盜竊一匹馬或一隻鷹,或是盜竊織布匠的毛織品,都是犯絞刑的罪行。
打死禦獵場裡的鹿,或是将綿羊輸出國境,都要受同樣的刑罰。
——哈蒙·特倫布爾博士著《真僞酷刑錄》第13頁。
博學的律師威廉·普林在愛德華六世的年代以後很久被判頸首枷刑,并割去兩耳;還取消了他的律師資格;處罰金三千鎊及無期徒刑。
三年後,他又發表了一本反對宗教特權階級的小冊子,觸怒了勞德大主教。
于是他又受到嚴厲的懲罰,被判割去兩耳的殘餘部分;另外罰金五千鎊,兩頰打上“謠惑”(造謠煽惑犯)的烙印,繼續終身監禁。
這個嚴酷的判決在執行時也是同樣嚴厲的。
——同前書第12頁——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