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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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元年,封中書令房玄齡為邗國公,兵部尚書杜如晦為蔡國公,吏部尚書長孫無忌為齊國公,并為第一等,食邑實封一千三百戶。
皇從父淮安王神通上言:“義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齡等刀筆之人,功居第一,臣竊不服。
”太宗曰:“國家大事,惟賞與罰。
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鹹懼。
則知賞罰不可輕行也。
今計勳行賞,玄齡等有籌謀帷幄、畫定社稷之功,所以漢之蕭何,雖無汗馬,指蹤推毂,故得功居第一。
叔父于國至親,誠無愛惜,但以不可緣私濫與勳臣同賞矣。
”由是諸功臣自相謂曰:“陛下以至公,賞不私其親,吾屬何可妄訴。
”初,高祖舉宗正籍,弟侄、再從、三從孩童已上封王者數十人。
至是,太宗謂群臣曰:“自兩漢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遠者,非有大功,如漢之賈、澤,并不得受封。
若一切封王,多給力役,乃至勞苦萬姓,以養己之親屬。
”于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間無功者,皆降為縣公。
貞觀十一年,太宗以周封子弟,八百餘年,秦罷諸侯,二世而滅,呂後欲危劉氏,終賴宗室獲安,封建親賢,當是子孫長久之道。
乃定制,以子弟荊州都督荊王元景、安州都督吳王恪等二十一人,又以功臣司空趙州刺史長孫無忌、尚書左仆射宋州刺史房玄齡等一十四人,并為世襲刺史。
禮部侍郎李百藥奏論駁世封事曰: 臣聞經國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大方。
思闡治定之規,以弘長世之業,萬古不易,百慮同歸。
然命曆有賒促之殊,邦家有治亂之異,遐觀載籍,論之詳矣。
鹹雲周過其數,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于郡國。
周氏以鑒夏、殷之長久,遵皇王之并建,維城磐石,深根固本,雖王綱弛廢,而枝幹相持,故使逆節不生,宗祀不絕。
秦氏背師古之訓,棄先王之道,踐華恃險,罷侯置守,子弟無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憂,故一夫号呼而七廟隳圯。
臣以為自古皇王,君臨宇内,莫不受命上玄,冊名帝錄,締構遇興王之運,殷憂屬啟聖之期。
雖魏武攜養之資,漢高徒役之賤,非止意有觊觎,推之亦不能去也。
若其獄訟不歸,菁華已竭,雖帝堯之光被四表,大舜之上齊七政,非止情存揖讓,守之亦不可焉。
以放勳、重華之德,尚不能克昌厥後,是知祚之長短,必在于天時,政或興衰,有關于人事。
隆周蔔世三十,蔔年七百,雖淪胥之道斯極,而文、武之器尚存,斯龜鼎之祚,已懸定于杳冥也。
至使南征不返,東遷避逼,禋祀阙如,郊畿不守,此乃陵夷之漸,有累于封建焉。
暴秦運距閏餘,數終百六,受命之主,德異禹、湯,繼世之君,才非啟、誦,借使李斯、王绾之輩盛開四履,将闾、子嬰之徒俱啟千乘,豈能逆帝子之勃興,抗龍顔之基命者也! 然則得失成敗,各有由焉。
而着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盡封諸侯,王畿千裡之間,俱為采地。
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弛紊,斷可知焉。
锲船求劍,未見其可;膠柱成文,彌多所惑。
徒知問鼎請隧,有懼霸王之師;白馬素車,無複藩維之援。
不悟望夷之釁,未堪羿、浞之災;既罹高貴之殃,甯異申、缯之酷。
此乃欽明昏亂,自革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興廢。
且數世之後,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為仇敵。
家殊俗,國異政,強陵弱,衆暴寡,疆場彼此,幹戈侵伐。
狐骀之役,女子盡髽;崤陵之師,隻輪不反。
斯蓋略舉一隅,其餘不可勝數。
陸士衡方規規然雲:“嗣王委其九鼎,兇族據其天邑,天下晏然,以治待亂。
”何斯言之謬也!而設官分職,任賢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治之寄,刺舉分竹,何世無人。
至使地或呈祥,天不愛寶,民稱父母,政比神明。
曹元首方區區然稱:“與人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
”豈容以為侯伯則同其安危,任之牧宰則殊其憂樂?何斯言之妄也! 封君列國,藉其門資,忘其先業之艱難,輕其自然之崇貴,莫不世增淫
皇從父淮安王神通上言:“義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齡等刀筆之人,功居第一,臣竊不服。
”太宗曰:“國家大事,惟賞與罰。
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鹹懼。
則知賞罰不可輕行也。
今計勳行賞,玄齡等有籌謀帷幄、畫定社稷之功,所以漢之蕭何,雖無汗馬,指蹤推毂,故得功居第一。
叔父于國至親,誠無愛惜,但以不可緣私濫與勳臣同賞矣。
”由是諸功臣自相謂曰:“陛下以至公,賞不私其親,吾屬何可妄訴。
”初,高祖舉宗正籍,弟侄、再從、三從孩童已上封王者數十人。
至是,太宗謂群臣曰:“自兩漢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遠者,非有大功,如漢之賈、澤,并不得受封。
若一切封王,多給力役,乃至勞苦萬姓,以養己之親屬。
”于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間無功者,皆降為縣公。
貞觀十一年,太宗以周封子弟,八百餘年,秦罷諸侯,二世而滅,呂後欲危劉氏,終賴宗室獲安,封建親賢,當是子孫長久之道。
乃定制,以子弟荊州都督荊王元景、安州都督吳王恪等二十一人,又以功臣司空趙州刺史長孫無忌、尚書左仆射宋州刺史房玄齡等一十四人,并為世襲刺史。
禮部侍郎李百藥奏論駁世封事曰: 臣聞經國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大方。
思闡治定之規,以弘長世之業,萬古不易,百慮同歸。
然命曆有賒促之殊,邦家有治亂之異,遐觀載籍,論之詳矣。
鹹雲周過其數,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于郡國。
周氏以鑒夏、殷之長久,遵皇王之并建,維城磐石,深根固本,雖王綱弛廢,而枝幹相持,故使逆節不生,宗祀不絕。
秦氏背師古之訓,棄先王之道,踐華恃險,罷侯置守,子弟無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憂,故一夫号呼而七廟隳圯。
臣以為自古皇王,君臨宇内,莫不受命上玄,冊名帝錄,締構遇興王之運,殷憂屬啟聖之期。
雖魏武攜養之資,漢高徒役之賤,非止意有觊觎,推之亦不能去也。
若其獄訟不歸,菁華已竭,雖帝堯之光被四表,大舜之上齊七政,非止情存揖讓,守之亦不可焉。
以放勳、重華之德,尚不能克昌厥後,是知祚之長短,必在于天時,政或興衰,有關于人事。
隆周蔔世三十,蔔年七百,雖淪胥之道斯極,而文、武之器尚存,斯龜鼎之祚,已懸定于杳冥也。
至使南征不返,東遷避逼,禋祀阙如,郊畿不守,此乃陵夷之漸,有累于封建焉。
暴秦運距閏餘,數終百六,受命之主,德異禹、湯,繼世之君,才非啟、誦,借使李斯、王绾之輩盛開四履,将闾、子嬰之徒俱啟千乘,豈能逆帝子之勃興,抗龍顔之基命者也! 然則得失成敗,各有由焉。
而着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盡封諸侯,王畿千裡之間,俱為采地。
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弛紊,斷可知焉。
锲船求劍,未見其可;膠柱成文,彌多所惑。
徒知問鼎請隧,有懼霸王之師;白馬素車,無複藩維之援。
不悟望夷之釁,未堪羿、浞之災;既罹高貴之殃,甯異申、缯之酷。
此乃欽明昏亂,自革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興廢。
且數世之後,王室浸微,始自藩屏,化為仇敵。
家殊俗,國異政,強陵弱,衆暴寡,疆場彼此,幹戈侵伐。
狐骀之役,女子盡髽;崤陵之師,隻輪不反。
斯蓋略舉一隅,其餘不可勝數。
陸士衡方規規然雲:“嗣王委其九鼎,兇族據其天邑,天下晏然,以治待亂。
”何斯言之謬也!而設官分職,任賢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治之寄,刺舉分竹,何世無人。
至使地或呈祥,天不愛寶,民稱父母,政比神明。
曹元首方區區然稱:“與人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人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
”豈容以為侯伯則同其安危,任之牧宰則殊其憂樂?何斯言之妄也! 封君列國,藉其門資,忘其先業之艱難,輕其自然之崇貴,莫不世增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