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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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有絕對把握殺死當時上岸的每一個人,還能殺死以後上岸的每一個人;否則,如果有一個人逃回去,把這兒發生的一切告訴他們的同胞,他們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豈不是自取滅亡嗎?這是我當前絕對不應該做的事。

     最後,我得出結論:無論在原則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管他們自己的事。

    我的任務是,采取一切可能的辦法,不讓他們發現我,并且不能留下任何一點細微的痕迹,會讓他們懷疑有人住在這小島上。

     這種聰明的處世辦法還喚起了我的宗教信念。

    種種考慮使我認識到,當時我制定的那些殘酷的計劃,要滅絕這些無辜的野人,完全背離了我自己的職責,因為,他們至少對我是無辜的。

    至于他們彼此之間所犯的種種罪行,于我毫無關系。

    他們所犯的罪行,是一種全民性的行為,我應該把他們交給上帝,聽憑上帝的裁判,因為上帝是萬民的統治者,上帝知道用什麼樣的全民性的處罰來懲治全民性的犯罪行為,怎樣公開判決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飲血的罪人。

     現在,事情在我看來已經非常清楚了。

    我覺得,上帝沒有讓我幹出這件事來,實是一件最令我慶幸的事情。

    我認識到,我沒有任何理由去幹這件事;如果我真的幹了,我所犯的罪行無異于故意謀殺。

    于是我跪下來,以最謙卑的态度向上帝表示感謝,感謝他把我從殺人流血的罪惡中拯救出來,并祈禱他保佑我,不讓我落入野人手裡,以防止我動手傷害他們;降非上天高聲召喚我,讓我為了自衛才這樣做。

     此後,我在這種心情下又過了将近一年。

    在這段時期,我再也沒有去那座小山視察他們的蹤影,了解他們有沒有人上岸。

    因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這些殘忍的家夥,不想對他們進行攻擊;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們會受不住誘惑,把我原來的計劃付諸實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機可趁時對他們進行突然襲擊。

    在此期間,我隻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島那邊的小船轉移到島的東邊來。

    我在一個高高的岩石下發現了一個小灣,我就把船隐藏在這個小灣裡。

    那兒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無論如何也不敢或不願坐小船進來的。

     同時,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東西都搬了下來,因為一般短途來往不需要這些東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杆和帆,一個錨樣的東西--其實,根本不像錨或搭鈎,可我已盡我所能,做成那個樣子。

    我把船上所有的東西通通搬下來,免得讓人發現有任何船隻或有人居住的蹤迹。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過,我比以往更深居簡出。

    除了幹一些日常工作,如擠羊奶,照料樹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

    羊群在島的另一邊,因此沒有什麼危險。

    因為那些偶爾上島的野人,從來沒有想在島上找到什麼東西,所以他們從不離開海岸向島裡走。

    我也毫不懷疑,自從我處處小心提防他們之後,他們還照常到島上來過好幾次。

    真的,我一想到我過去出遊的情況,不禁不寒而栗。

    我以前外出隻帶一支槍,槍裡裝的也是一些小子彈。

    就這樣我在島上到處東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麼吃的東西。

    在這種情況下,假使碰上他們,或被他們發現,我該怎麼辦呢?因為,我沒有多少自衛能力。

    或者,假定我當時看到的不是一個人的腳印,而是一二十個野人,一見到我就向我追來。

    他們善于奔跑,我是無論如何跑不過他們的,那我必定會落在他們手裡! 有時想到這些,我就會吓得魂不附體,心裡異常難過,半天都恢複不過來。

    我簡直不能設想當時會怎麼辦,因為我不但無法抵抗他們,甚至會因驚惶失措而失去從容應付的能力,更不用說采取我現在經過深思熟慮和充分準備的這些措施了。

    的确,我認真地把這些事情思考過後,感到悶悶不樂,有時好半天都排解不開。

    最後,我總是想到上帝,感謝他把我從這麼多看不到的危險中拯救出來,使我躲開了不少災禍,而我自己是無論如何無法躲避這些災禍的,因為我完全不可能預見到這些災禍,也完全沒有想到會有這種災禍。

     以前,當在生活中遭遇到各種危難時,我開始認識到上帝對我們總是慈悲為懷,使我們絕處逢生。

    現在,這種感想又重新回到我的心頭。

    我覺得,我們經常神奇地逃脫大難,連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有時,我們會陷入無所适從的境地,躊躇不定不知道該走哪條路才好。

    這時候,内心常常會出現一種暗示,指示我們走這條路,雖然我們原來想走的是那條路。

    不僅如此,有時我們的感覺、願望、或我們的任務明明要我們走那條路,可是心裡忽然靈機一動,要我們走這條路;這種靈機也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也不知道出自什麼影響,可就是壓倒了原來的一切感覺和願望,使我們走這條路。

    結果,後來的事實證明,如果我們當初走了我們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走了我們心目中認為應該走的路,我們則早已陷于萬劫不複的境地。

    反複思索之後,我自己定下了一條規矩:每當自己心裡出現這種神秘的暗示或沖動,指示我應做什麼或不應做什麼,我就堅決服從這種神秘的指示,盡管我不知道為什麼該這麼做或該這麼走,我知道的隻是心裡的這種暗示或沖動。

    在我一生中,可以找出許許多多這樣的例子,由于我遵循了這種暗示或沖動而獲得了成功,尤其是我流落到這個倒黴的荒島上以後的生活,更證明了這一點。

    此外還有許多例子。

    當時我若能用現在的眼光去看待,是一定會意識到的。

    但是,世上有許多道理,隻要有一天能大徹大悟,就不算太晚。

    我奉勸那些三思而後行的人,如果在他們的生活裡,也像我一樣充滿了種種出乎尋常的變故,或者即使沒有什麼出乎尋常的變故,都千萬不要忽視這種上天的啟示,不管這種啟示是什麼看不見的神明發出的。

    關于這一點,我不準備在這裡讨論,也無法加以闡明。

    但這種啟示至少可以證明,精神與精神之間是可以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無形的事物之間是有神秘的溝通的。

    而且,這種證明是永遠無法推翻的。

    關于這一點,我将用我後半生的孤寂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例子加以證明。

     由于我一直生活在危險之中,因而日夜憂慮,寝食不安,這就扼殺了我為使自己生活舒适方便的發明創造能力。

    如果我坦誠承認這一點,讀者一定不會感到奇怪。

    我當前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自己的安全問題,而不是食物問題。

    我連一個釘子都不敢釘,一塊木頭都不敢劈,生怕聲音被别人聽見;同樣,我更不敢開槍了。

    尤其叫我擔心的是生火這件事,唯恐煙火在白天老遠就被人看見而把自己暴露。

    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如用鍋子燒東西或抽煙鬥等都轉移到我那林間别墅去做。

    在那兒,我呆了一段時期之後,發現了一個天然地穴,這使我感到無限的欣慰。

    地穴很深。

    我敢保證,即使野人來到洞口,也不敢進去。

    說實在的,一般人誰都不敢進去,隻有像我這樣一心一意想尋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會冒險深入。

     地穴的洞口在一塊大岩石底下。

    有一天,我正在那兒砍柴,準備用來燒炭,偶然間發現了一個洞口,這一發現我除了歸諸天意外,隻能說是偶然了。

    現在,在我繼續講我的發現之前,必須先談談我為什麼要燒炭。

     前面我已經說過,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

    可是,那兒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面包,不能不煮肉。

    因此,我計劃按照我在英國看到的辦法,拿一些木頭放在草皮泥層下燒,把木頭燒成木炭,熄火後再把木炭帶回家。

    這樣,如果家裡需用火,就可用木炭來燒,省得有冒煙的危險。

     燒木炭的事順便就談到這裡。

    再說有一天,我正在那裡砍柴,忽然發現,在一片濃密的矮叢林後面,好像有一個深坑。

    我懷着好奇心想進去看看。

    我費力地走進洞口,發現裡面相當大。

    我在裡面站直了還綽綽有餘,甚至還能再站一個人。

    可是說實在的,我一進去就趕快逃出來,因為我朝地穴深處一看,隻見裡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忽然看見有兩隻發亮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還是人的眼睛,在洞口射進去的微弱光線的反射下,那對眼睛像兩顆星星閃閃發光。

     盡管這樣,過了一會兒,我又恢複了鎮靜,連聲罵自己是個大傻瓜。

    我對自己說,誰要是怕魔鬼,誰就不配孤身一人在島上住二十年了。

    而且,我敢相信,在這洞裡,沒有其他東西會比我自己更令人可怕的了。

    于是,我又鼓起勇氣,點燃了一個火把,重新鑽進洞去。

    可是,我剛走出三步,又像第一次那樣吓得半死。

    因為我忽然聽到一聲很響的歎息聲,就像一個人在痛苦中發出的歎息。

    接着是一陣斷斷續續的聲音,好像是半吞半吐的說話聲,然後緊跟着又是一聲深深的歎息聲。

    我馬上後退,吓出了一身冷汗。

    要是我當時戴帽子的話,一定會吓得毛發倒豎,把帽子也擠掉。

    可是,我還是盡量鼓起勇氣。

    而且,我想上帝和上帝的神力是無所不在的,他一定會保護我。

    這樣一想,也稍稍受到了鼓舞。

    于是,我高舉火把,向前走了兩步。

    我借着火光一看,原來地上躺着一隻大得吓人的公山羊,正在那裡竭力喘氣,快要死了。

    這山羊大概是在這個洞穴裡找到了一個老死的地方。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趕出去;它也動了動,想站起來,可是已經爬不起來了。

    于是我想,就讓他躺在那裡吧。

    既然它把我吓了一大跳,隻要它一息尚存,也一定會把膽敢闖進來的野人吓跑。

     這時,我從驚恐中恢複過來,開始察看周圍的情況。

    我發現洞不太大,周圍不過十二英尺,但這完全是一個天然的洞穴,既不方,也不圓,不成什麼形狀,沒有任何人工斧鑿的痕迹。

    我又發現,在洞的盡頭,還有一個更深的地方,但很低,隻能俯下身子爬進去。

    至于這洞通向何處,我當然不得而知。

    當時我手頭沒有蠟燭,隻好暫時不進去,但我決定第二天帶上蠟燭和火絨盒進去。

    那火絨盒我是用一支短槍上的槍機做成的。

    另外,我還得帶一盤火種。

     第二天,我帶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蠟燭去了。

    我現在已經能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蠟燭。

    我鑽進那低矮的小洞時,不得不俯下身子,這我前面已提過了。

    我在地上爬了約十來碼。

    說起來,這實在是一個大膽的冒險舉動,因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遠,也不知道裡面究竟有什麼東西。

    鑽過這段通道後,洞頂豁然開朗,洞高差不多有數十英尺。

    我環顧周圍上下,隻見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頂上,在我兩支蠟燭燭光的照耀下,反射出萬道霞光,燦爛耀目;這情景是我上島以來第一次看到的。

    至于那岩石中是鑽石,是寶石,還是金子,我當然不清楚,但我想很可能是這類珍寶。

     雖然在洞裡沒有光線,但這卻是一個令人賞心悅目的最美麗的洞穴。

    地上幹燥平坦,表面是一層細碎的沙石,所以不會有令人厭惡的毒蛇爬蟲。

    洞頂和四壁也十分幹燥。

    這個洞穴唯一的缺點是入口太小,然而正是因為進出困難,才使它成為一個安全隐蔽的地方,而這也正是我千方百計尋求的庇護所。

    所以,這個缺點于我來說反而成了一個優點。

    我對自己的發現真是欣喜萬分,決定立刻把我所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東西搬到洞裡來,特别是我的火藥庫和多餘的槍支,包括兩支鳥槍和三支短槍。

    因為我一共有三支鳥槍和八支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