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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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在城堡裡留下五支短槍架在外牆洞裡像大炮一樣,作戰中需要時也可随時拿下來使用。
在這次轉移軍火時,我也順便打開了我從海上撈起來的那桶受潮的火藥。
結果發現,火藥四周進了三四寸水,結成了一層堅固的硬殼,可裡面部分卻完好無損,仿佛殼裡的果仁保存得很好。
我從桶裡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藥,這真是一個可喜的收獲。
不用說,我把全部火藥都搬了過去。
從此以後,我在城堡裡最多隻放三磅火藥,唯恐發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彈的鉛也全部搬了過去。
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成了一個古代的巨人,據說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裡,沒有人能攻擊他們。
我自己想,隻要我呆在洞裡,即使有五百個野人來追蹤我,也不會找到我;就是給他們發現了,也不敢向我進攻。
我發現洞穴的第二天,那隻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邊死去了。
我覺得與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個大坑,用土把它埋起來更省事些。
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聞到死羊的臭氣。
我現在在島上已經住了二十三年了,對這個地方以及對自己在島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應了。
如果我不擔心野人襲擊的話,我甯願在此度過我的餘生,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就像洞中的那隻老山羊一樣無疾而終。
同時,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娛樂,使我的日子過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過,教會了鹦鹉說話。
現在,它說得又熟練又清楚,實在令人高興。
這隻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
至于它後來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
但巴西人都認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許我那可憐的鹦鹉至今還活在島上呢,還在叫着"可憐的魯濱孫"哩!但願沒有一個英國人會這樣倒黴,跑到那裡聽到它說話。
要真的給他聽到了,他肯定認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歡喜,是個可愛的伴侶,跟我不下十六年,後來終于老死了。
至于我的那些貓,前面也已說過,由于繁殖太多,我不得不開槍打死了幾隻,免得它們把我的東西通通吃光。
後來,我從船上帶下來的兩隻老貓都死了,我又不斷地驅逐那些小貓,不給它們吃東西,結果它們都跑到樹林裡去,變成了野貓。
隻有兩三隻我喜歡的小貓被我留在家裡馴養起來。
可是每當它們生出小貓時,我就把小貓投在水裡淹死。
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員。
另外我身邊還養了兩三隻小山羊,教會它們在我手裡吃東西。
此外,還養了兩隻鹦鹉,也會說話,也會叫"魯濱孫",可都比不上第一隻說得那麼好;當然,我在它們身上花的功夫也沒有第一隻那麼多。
我還養了幾隻海鳥,究竟是什麼鳥,我也不知道。
我在海邊把它們抓住後,剪去了翅膀養起來。
現在,我城堡圍牆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樹樁,已長成濃密的叢林。
那些鳥就栖息在矮叢中,并生出了小鳥,非常有趣。
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說的,隻要不擔心受野人的襲擊,我對自己所過的生活,确實感到心滿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發展卻與我的願望相反。
這部小說的讀者一定會得出這樣一個正确的結論: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竭力想躲避的壞事,卻往往是我們獲得拯救的途徑;我們一旦遭到這種惡運,往往會吓得半死,可是,正由于我們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脫痛苦。
在我一生離奇的生活中,可以舉出許多這一類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島最後幾年的生活情況更能證明這一點。
前面我已說過,這是我在荒島上的第二十三個年頭了。
當時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後。
當然,這兒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對我來說,這是收獲莊稼的特殊季節。
我必須經常出門到田裡去。
一天清晨,天還未大亮,我就出門了。
忽然,隻見小島盡頭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兒離我大約有兩英裡遠。
這使我驚恐萬分。
那兒我也發現過野人到過的痕迹。
但使我更苦惱的是,火光不是在島的另一邊,而是在我這一邊。
看到這個情景,我着實吃驚不校我立即停住腳步,留在小樹林裡,不敢再往外走,唯恐受到野人的突然襲擊。
可是,我心裡怎麼也無法平靜了,我怕那些野人萬一在島上走來走去,發現我的莊稼,看到有些已收割了,有些還沒有收割,或者發現我其他的一些設施,他們馬上會斷定島上有人;那時,他們不把我搜出來是決不會罷休的。
在這危險關頭,我立即跑回城堡,收起梯子,并把圍牆外的一切東西盡量弄成荒蕪自然的樣子。
然後,我在城堡内做好防禦野人襲擊的準備。
我把手和所有的炮全都裝好彈藥;所謂炮,就是那些架在外牆上的短槍,樣子像炮,我就這麼叫叫罷了。
作好了這些準備,我決心抵抗到最後一口氣。
同時,我也沒有忘記把自己托付給神的保護,摯誠地祈求上帝把我從野蠻人的手裡拯救出來。
在這種心情和狀态下,我大約等了兩小時,就又急不可耐地想知道外面的情況,因為我沒有探子派出去為我打聽消息。
我又在家裡坐了一會,琢磨着該怎樣應付當前的情況。
最後,我實在坐不住了,因為我迫切需要知道外面的情況。
于是,我便把梯子搭在山岩旁邊。
前面我曾提到過,山岩邊有一片坡坎,我登上那片坡坎,再把梯子抽上來放在坡坎上,然後登上山頂。
我平卧在山頂上,取出我特意帶在身邊的望遠鏡,向那一帶地方望去。
我立即發現,那兒大約有十來個赤身裸體的野人,圍着一小堆火坐着。
他們生火顯然不是為了取暖,因為天氣很熱,根本用不着取暖。
我想,他們一定是帶來了戰俘在燒烤人肉,至于那些戰俘帶上島時是活是死,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們有兩隻獨木舟,已經拉到岸上。
那時正好退潮,他們大概要等潮水回來後再走。
看到這一情景,我内心慌亂極了;尤其是發現他們到了小島的這一邊,離我住所那麼近,很難想象我是多麼驚慌失措啊!但我後來注意到,他們一定得趁着潮水上島。
這一發現使我稍稍安心了一點。
隻要他們不在岸上,我在漲潮期間外出是絕對安全的。
知道這一點,我以後就可以外出安安心心地收獲我的莊稼了。
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當潮水開始西流時,他們就上船劃槳離去了。
在離開前,他們還跳了一個多小時的舞。
從我的望遠鏡裡,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手舞足蹈的樣子。
我還可以看到他們都赤身裸體,一絲不挂,可是是男是女,怎麼仔細看也分辯不出來。
一見他們上船離開了,我就拿了兩支槍背在肩上,兩支手挂在腰帶上,又取了一把沒鞘的大刀懸在腰間,盡快向靠海的那座小山上跑去,正是在那兒我第一次發現野人的蹤迹。
我費了兩個多鐘頭才到達那裡,因為我全副武裝,負擔太重,怎麼也走不快。
我一上小山就看到,除了我剛才看到的兩隻獨木舟外,還有另外三隻在那兒。
再往遠處看去,隻見他們在海面上會合後往大陸方向駛去了。
對我來說,這真是一個可怕的景象。
尤其是我走到岸邊,看到他們所幹的慘絕人寰的殘殺所遺留下來的痕迹,更令人可怕!那血迹,那人骨,那一塊塊人肉!可以想象,那些殘忍的家夥一邊吞食,一邊尋歡作樂。
見此情景,我義憤填膺。
這不禁使我重新考慮:下次再碰到他們過來幹此罪惡勾當,非把他們宰盡殺絕不可,不管他們是什麼部落,也不管他們來多少人。
但我發現,他們顯然并不經常到島上來,我第二次碰到他們在那裡登岸,是一年零三個月之後的事。
這就是說,一年多時間中,我從未再見到過他們,也沒有見過他們的腳印或其他任何上島的痕迹。
看來,在雨季,他們肯定是不會出門的,至少不會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
然而,在這一年多中,我卻時刻擔心遭到他們的襲擊,所以日子過得很不舒暢。
由此,我悟出一個道理:等待大難臨頭比遭難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無法逃避這種災難而不得不坐等其降臨,更是無法擺脫這種擔驚受怕的恐懼。
這段時間裡,我隻是一心想殺這些野人。
大部分時間我不幹别的,隻是苦思冥想殺人的計劃。
我設想種種計謀,下次再看到他們時該怎樣向他們進攻,尤其是要提防他們像上次那樣,分成兩股前來。
但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即使我把他們一股通通殺光,比如說,殺掉十個或十二個,到第二天,或第二個星期,或第二個月,我還得再殺掉他們另一股。
這樣一股一股殺下去,永無止境,我自己最後豈不也成了殺人兇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許更殘暴! 我現在每天都在疑慮和焦急中過日子,感到自己總有一天會落入那些殘忍無情的家夥手中。
即使偶然大着膽子外出,也總是東張西望,極端小心謹慎。
我現在發現,我老早馴養了一群羊,這真給了我極大的寬慰,因為我無論如何也不敢再開槍,尤其是在他們常來的一帶地方,唯恐驚動了那些野人。
我知道,即使我暫時把他們吓跑,不出明天他們就會卷土重來,那時,說不定會來兩三百隻獨木舟,我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然而,在一年零三個月中,我從未見到過一個野人。
直到後來,才又重新碰到了他們。
詳細經過,我下面再談。
不錯,在這段時期中,他們很可能來過一兩次。
不過,他們大概沒有在島上逗留多久,要不就是我自己沒有聽到他們的動靜。
可是現在,我在島上已生活了二十四個年頭了。
估計是這一年的五月份,我又見到了那些食人生番。
這可以說是一次奇遇。
下面我就講講這次不期而遇的經過。
在這十五六個月裡,我極度心煩意亂。
晚上我睡不着覺,經常做惡夢,并常從夢中驚醒。
白天,我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夜裡,我在睡夢中大殺野人,并為自己列舉殺害野人的種種理由。
所有這一切,現在先不提。
且說到了五月中旬,大約是五月十六日。
這是根據我刻在柱上的日曆計算的,我至今還每天在柱上劃刻痕,但已不太準了。
五月十六日這一天刮起了暴風雨,整天雷聲隆隆,電光閃閃,直至晚上,依然風雨交加,整夜不停。
我也說不清事情究竟是什麼時候發生的,隻記得當時我正在讀《聖經》,并認真地考慮着自己當前的處境。
忽然,我聽到一聲槍響,好像是從海上發出的。
這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這個意外事件與我以前碰到的任何事件完全不一樣,因而在我頭腦裡所産生的反應也完全不一樣。
聽到槍聲後,我一躍而起,轉眼之間就把梯子豎在半山上,登上半山的坡坎後,又把梯子提起來架在坡坎上,最後爬上了山頂。
就在這一刹那,我又看見火光一閃,知道第二槍又要響了;果然不出所料,半分鐘之後,又聽到了槍聲。
從那聲音判斷,知道槍聲正是從我上回坐船被急流沖走的那一帶海上傳來的。
我立即想到,這一定是有船隻遇難了,而且,他們一定有其他船隻結伴航行,因此放槍發出求救信号。
我這時非常鎮定,我想,即使我無法救助他們,他們倒可能幫助我。
于是,我把附近的幹柴通通收集起來,在山上堆成一大堆點起了火。
木柴很幹,火一下子就燒得很旺。
雖然風很大,火勢依然不減。
我确信,隻要海上有船,他們一定看得見。
事實是,他們确實也看到了。
因為我把火一燒起來,馬上又聽見一聲槍聲,接着又是好幾聲槍響,都是從同一個方向傳來的。
我把火燒了一
在這次轉移軍火時,我也順便打開了我從海上撈起來的那桶受潮的火藥。
結果發現,火藥四周進了三四寸水,結成了一層堅固的硬殼,可裡面部分卻完好無損,仿佛殼裡的果仁保存得很好。
我從桶裡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好火藥,這真是一個可喜的收獲。
不用說,我把全部火藥都搬了過去。
從此以後,我在城堡裡最多隻放三磅火藥,唯恐發生任何意外。
另外,我又把做子彈的鉛也全部搬了過去。
在我自己的想象中,我成了一個古代的巨人,據說這些巨人住在山岩的洞穴裡,沒有人能攻擊他們。
我自己想,隻要我呆在洞裡,即使有五百個野人來追蹤我,也不會找到我;就是給他們發現了,也不敢向我進攻。
我發現洞穴的第二天,那隻垂死的老山羊就在洞口邊死去了。
我覺得與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就地挖個大坑,用土把它埋起來更省事些。
于是我就地把老山羊埋了,免得我鼻子聞到死羊的臭氣。
我現在在島上已經住了二十三年了,對這個地方以及對自己在島上的生活方式,也已非常适應了。
如果我不擔心野人襲擊的話,我甯願在此度過我的餘生,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就像洞中的那隻老山羊一樣無疾而終。
同時,我又想出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娛樂,使我的日子過得比以前快活多了。
首先,我前面也提到過,教會了鹦鹉說話。
現在,它說得又熟練又清楚,實在令人高興。
這隻鹦鹉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六年。
至于它後來又活了多久,我也不知道了。
但巴西人都認為,鹦鹉可以活上一百年,也許我那可憐的鹦鹉至今還活在島上呢,還在叫着"可憐的魯濱孫"哩!但願沒有一個英國人會這樣倒黴,跑到那裡聽到它說話。
要真的給他聽到了,他肯定認為碰上了魔鬼呢!我的狗也讨我歡喜,是個可愛的伴侶,跟我不下十六年,後來終于老死了。
至于我的那些貓,前面也已說過,由于繁殖太多,我不得不開槍打死了幾隻,免得它們把我的東西通通吃光。
後來,我從船上帶下來的兩隻老貓都死了,我又不斷地驅逐那些小貓,不給它們吃東西,結果它們都跑到樹林裡去,變成了野貓。
隻有兩三隻我喜歡的小貓被我留在家裡馴養起來。
可是每當它們生出小貓時,我就把小貓投在水裡淹死。
這些都是我家庭的一部分成員。
另外我身邊還養了兩三隻小山羊,教會它們在我手裡吃東西。
此外,還養了兩隻鹦鹉,也會說話,也會叫"魯濱孫",可都比不上第一隻說得那麼好;當然,我在它們身上花的功夫也沒有第一隻那麼多。
我還養了幾隻海鳥,究竟是什麼鳥,我也不知道。
我在海邊把它們抓住後,剪去了翅膀養起來。
現在,我城堡圍牆外打下去的那些小樹樁,已長成濃密的叢林。
那些鳥就栖息在矮叢中,并生出了小鳥,非常有趣。
所以,正如我前面所說的,隻要不擔心受野人的襲擊,我對自己所過的生活,确實感到心滿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發展卻與我的願望相反。
這部小說的讀者一定會得出這樣一個正确的結論: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竭力想躲避的壞事,卻往往是我們獲得拯救的途徑;我們一旦遭到這種惡運,往往會吓得半死,可是,正由于我們陷入了痛苦,才得以解脫痛苦。
在我一生離奇的生活中,可以舉出許多這一類的例子,尤其是我孤居荒島最後幾年的生活情況更能證明這一點。
前面我已說過,這是我在荒島上的第二十三個年頭了。
當時正是十二月冬至前後。
當然,這兒的十二月,根本不能算是冬天,但對我來說,這是收獲莊稼的特殊季節。
我必須經常出門到田裡去。
一天清晨,天還未大亮,我就出門了。
忽然,隻見小島盡頭的海岸上一片火光,那兒離我大約有兩英裡遠。
這使我驚恐萬分。
那兒我也發現過野人到過的痕迹。
但使我更苦惱的是,火光不是在島的另一邊,而是在我這一邊。
看到這個情景,我着實吃驚不校我立即停住腳步,留在小樹林裡,不敢再往外走,唯恐受到野人的突然襲擊。
可是,我心裡怎麼也無法平靜了,我怕那些野人萬一在島上走來走去,發現我的莊稼,看到有些已收割了,有些還沒有收割,或者發現我其他的一些設施,他們馬上會斷定島上有人;那時,他們不把我搜出來是決不會罷休的。
在這危險關頭,我立即跑回城堡,收起梯子,并把圍牆外的一切東西盡量弄成荒蕪自然的樣子。
然後,我在城堡内做好防禦野人襲擊的準備。
我把手和所有的炮全都裝好彈藥;所謂炮,就是那些架在外牆上的短槍,樣子像炮,我就這麼叫叫罷了。
作好了這些準備,我決心抵抗到最後一口氣。
同時,我也沒有忘記把自己托付給神的保護,摯誠地祈求上帝把我從野蠻人的手裡拯救出來。
在這種心情和狀态下,我大約等了兩小時,就又急不可耐地想知道外面的情況,因為我沒有探子派出去為我打聽消息。
我又在家裡坐了一會,琢磨着該怎樣應付當前的情況。
最後,我實在坐不住了,因為我迫切需要知道外面的情況。
于是,我便把梯子搭在山岩旁邊。
前面我曾提到過,山岩邊有一片坡坎,我登上那片坡坎,再把梯子抽上來放在坡坎上,然後登上山頂。
我平卧在山頂上,取出我特意帶在身邊的望遠鏡,向那一帶地方望去。
我立即發現,那兒大約有十來個赤身裸體的野人,圍着一小堆火坐着。
他們生火顯然不是為了取暖,因為天氣很熱,根本用不着取暖。
我想,他們一定是帶來了戰俘在燒烤人肉,至于那些戰俘帶上島時是活是死,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們有兩隻獨木舟,已經拉到岸上。
那時正好退潮,他們大概要等潮水回來後再走。
看到這一情景,我内心慌亂極了;尤其是發現他們到了小島的這一邊,離我住所那麼近,很難想象我是多麼驚慌失措啊!但我後來注意到,他們一定得趁着潮水上島。
這一發現使我稍稍安心了一點。
隻要他們不在岸上,我在漲潮期間外出是絕對安全的。
知道這一點,我以後就可以外出安安心心地收獲我的莊稼了。
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當潮水開始西流時,他們就上船劃槳離去了。
在離開前,他們還跳了一個多小時的舞。
從我的望遠鏡裡,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手舞足蹈的樣子。
我還可以看到他們都赤身裸體,一絲不挂,可是是男是女,怎麼仔細看也分辯不出來。
一見他們上船離開了,我就拿了兩支槍背在肩上,兩支手挂在腰帶上,又取了一把沒鞘的大刀懸在腰間,盡快向靠海的那座小山上跑去,正是在那兒我第一次發現野人的蹤迹。
我費了兩個多鐘頭才到達那裡,因為我全副武裝,負擔太重,怎麼也走不快。
我一上小山就看到,除了我剛才看到的兩隻獨木舟外,還有另外三隻在那兒。
再往遠處看去,隻見他們在海面上會合後往大陸方向駛去了。
對我來說,這真是一個可怕的景象。
尤其是我走到岸邊,看到他們所幹的慘絕人寰的殘殺所遺留下來的痕迹,更令人可怕!那血迹,那人骨,那一塊塊人肉!可以想象,那些殘忍的家夥一邊吞食,一邊尋歡作樂。
見此情景,我義憤填膺。
這不禁使我重新考慮:下次再碰到他們過來幹此罪惡勾當,非把他們宰盡殺絕不可,不管他們是什麼部落,也不管他們來多少人。
但我發現,他們顯然并不經常到島上來,我第二次碰到他們在那裡登岸,是一年零三個月之後的事。
這就是說,一年多時間中,我從未再見到過他們,也沒有見過他們的腳印或其他任何上島的痕迹。
看來,在雨季,他們肯定是不會出門的,至少不會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
然而,在這一年多中,我卻時刻擔心遭到他們的襲擊,所以日子過得很不舒暢。
由此,我悟出一個道理:等待大難臨頭比遭難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無法逃避這種災難而不得不坐等其降臨,更是無法擺脫這種擔驚受怕的恐懼。
這段時間裡,我隻是一心想殺這些野人。
大部分時間我不幹别的,隻是苦思冥想殺人的計劃。
我設想種種計謀,下次再看到他們時該怎樣向他們進攻,尤其是要提防他們像上次那樣,分成兩股前來。
但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即使我把他們一股通通殺光,比如說,殺掉十個或十二個,到第二天,或第二個星期,或第二個月,我還得再殺掉他們另一股。
這樣一股一股殺下去,永無止境,我自己最後豈不也成了殺人兇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許更殘暴! 我現在每天都在疑慮和焦急中過日子,感到自己總有一天會落入那些殘忍無情的家夥手中。
即使偶然大着膽子外出,也總是東張西望,極端小心謹慎。
我現在發現,我老早馴養了一群羊,這真給了我極大的寬慰,因為我無論如何也不敢再開槍,尤其是在他們常來的一帶地方,唯恐驚動了那些野人。
我知道,即使我暫時把他們吓跑,不出明天他們就會卷土重來,那時,說不定會來兩三百隻獨木舟,我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然而,在一年零三個月中,我從未見到過一個野人。
直到後來,才又重新碰到了他們。
詳細經過,我下面再談。
不錯,在這段時期中,他們很可能來過一兩次。
不過,他們大概沒有在島上逗留多久,要不就是我自己沒有聽到他們的動靜。
可是現在,我在島上已生活了二十四個年頭了。
估計是這一年的五月份,我又見到了那些食人生番。
這可以說是一次奇遇。
下面我就講講這次不期而遇的經過。
在這十五六個月裡,我極度心煩意亂。
晚上我睡不着覺,經常做惡夢,并常從夢中驚醒。
白天,我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夜裡,我在睡夢中大殺野人,并為自己列舉殺害野人的種種理由。
所有這一切,現在先不提。
且說到了五月中旬,大約是五月十六日。
這是根據我刻在柱上的日曆計算的,我至今還每天在柱上劃刻痕,但已不太準了。
五月十六日這一天刮起了暴風雨,整天雷聲隆隆,電光閃閃,直至晚上,依然風雨交加,整夜不停。
我也說不清事情究竟是什麼時候發生的,隻記得當時我正在讀《聖經》,并認真地考慮着自己當前的處境。
忽然,我聽到一聲槍響,好像是從海上發出的。
這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這個意外事件與我以前碰到的任何事件完全不一樣,因而在我頭腦裡所産生的反應也完全不一樣。
聽到槍聲後,我一躍而起,轉眼之間就把梯子豎在半山上,登上半山的坡坎後,又把梯子提起來架在坡坎上,最後爬上了山頂。
就在這一刹那,我又看見火光一閃,知道第二槍又要響了;果然不出所料,半分鐘之後,又聽到了槍聲。
從那聲音判斷,知道槍聲正是從我上回坐船被急流沖走的那一帶海上傳來的。
我立即想到,這一定是有船隻遇難了,而且,他們一定有其他船隻結伴航行,因此放槍發出求救信号。
我這時非常鎮定,我想,即使我無法救助他們,他們倒可能幫助我。
于是,我把附近的幹柴通通收集起來,在山上堆成一大堆點起了火。
木柴很幹,火一下子就燒得很旺。
雖然風很大,火勢依然不減。
我确信,隻要海上有船,他們一定看得見。
事實是,他們确實也看到了。
因為我把火一燒起來,馬上又聽見一聲槍聲,接着又是好幾聲槍響,都是從同一個方向傳來的。
我把火燒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