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輕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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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子裡,在她能夠奉獻之前,它會一直被存放在車 站的。

     他倆鑽入停放在房前的汽車,直奔車站。

    他領了箱子(那家夥又大又沉),帶着它和她回家。

     兩個星期以來他總是猶豫;甚至未能說服自已去寄一張向她問好的明信片,而現在怎麼會突然作出這個決定?他自己也暗暗吃驚。

    他在向自己的原則挑戰。

    十年 前,與妻子離婚,他象别人慶賀訂婚一樣高興。

    他明白自已天生就不能與任何女人朝夕相處,是個十足的單身漢胚子。

    他要盡力為自已創造一種沒有任何女人提着箱 子走進來的生活。

    那就是他的房裡隻有一張床的原因.盡管那張床很大,托馬斯還是告訴他的情人們,隻要有外人在身邊他就不能入睡,半夜之後都得用車把她們送 回去。

    自然,特麗莎第一次來的時候,并不是她的流感攪了他的睡眠。

    那一夜他睡在一張大圈椅上,其它幾天則開車去醫院,他的辦公室裡有一張病床。

    可這一次, 他在她的身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來,發現她還握住他的手睡着。

    真是難以相信,他們整夜都這樣手拉着手的嗎? 她在熟睡中深深地呼吸,緊緊地攥緊着他的手(緊得他無法解脫)。

    笨重的箱子便立在床邊。

    他怕把她弄醒,忍着沒把手抽回來,小心翼翼地翻了一個身,以便 好好地看她。

    他又一次感到特麗莎是個被放在樹脂塗覆的草籃裡順水漂來的孩子。

    他怎麼能讓這個裝着孩子的草籃順流漂向狂暴洶湧的江濤?如果法老的女兒沒有抓 任那隻載有小摩西逃離波浪的筐子,世上就不會有《舊約全書》,不會有我們今天所知的文明。

    多少古老的神話都始于營救一個棄兒的故事!如果波裡布斯沒有收養 小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也就寫不出他最美的悲劇了。

     托馬斯當時還沒認識到,比喻是危臉的,比喻可不能拿來鬧着玩。

    一個比喻就能播下愛的種子。

     5 他和他妻子共同生活不到兩年,生了一個孩子。

    離婚時法官把孩子判給了母親,并讓托馬斯交出三分之一的薪水作為撫養費,同意他隔一周看望一次孩子。

     每次托馬斯去看孩子,孩子的母親總是以種種借口拒之于門外。

    他很快明白了,為了兒子的愛,他得賄賂母親。

    多送點昂貴的禮物,事情才可通融。

    他知道自己 的思想沒有一處不與那婆娘格格不入,試圖對孩子施加影響也不過是堂.吉诃德式的幻想。

    這當然使他洩氣。

    又一個星期天,孩子的母親再次取消他對孩子的看望, 托馬斯一時沖動就決定以後再也不去了。

     為什麼他對這個孩子比對其他孩子要有感情得多?他與他,除了那個不顧後果的夜晚之外沒有任何聯系。

    他一文不差地付給撫養費,但不願有舔犢似的多情去與别人争奪孩子。

     不必說,沒人同情他,父母都惡狠狠地譴責他:如果托馬斯對自己的兒子不感興趣,他們也再不會對自己的兒子感興趣。

    他們極力表現自己與媳婦的友好關系,吹噓自己的模範姿态與正義感。

     事實上,他很快使自己忘記了妻子、兒子以及父母。

    他們給他留下的唯一東西便是對婦女的恐懼。

    托馬斯渴望女人而又害怕女人。

    他需要在渴望與害拍之間找到 一種調和,便發明出一種所謂“性友誼”。

    他告訴情人們:唯一能使雙方快樂的關系與多愁善感無緣,雙方都不要對對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麼要求。

     為了确保“性友誼”不發展成為帶侵略性的愛,他與關系長久的情婦們見面,也講究輪換周期。

    他自認為這一套無懈可擊,曾在朋友中宣傳:“重要的是堅持三 三原則。

    就是說,如果你一下子與某位女人連續三次幽會,以後就肯定告吹。

    要是你打算與某位女人的關系地久天長,那麼你們的幽會,每次至少得相隔三周。

    ” “三三原則”使托馬斯既能與一些女人私通,同時又與其他許多娘們兒繼續保持短時朗交往。

    他總是不被理解。

    對他最理解的算是畫家薩賓娜了。

    她說:“我喜歡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

    在媚俗的王國裡,你是個魔鬼。

    ” 他需要為特麗莎在布拉格謀一工作時,正是轉求于這位薩賓娜。

    按照不成文的性友誼原則,薩賓娜答應盡力而為,而且不久也真的把特麗莎安插在一家周刊雜志 社的暗室裡。

    雖然新的工作不需要任何特殊技能,但特麗莎的地位由女招待升為新聞界成員了。

    當薩賓娜把特麗莎向周刊雜志社的人一一介紹時,托馬斯知道,他從 未有道比薩賓娜更好的情人。

     6 不成文的性友誼合同,規定了托馬斯一生與愛情無涉。

    一旦他違反合同條款,地位下降的其他情人就會準備造反。

     他根據條款精神為特麗莎以及她的大箱子租了一間房子。

    他希望能關照她,保護她,樂于她在身邊,但覺得沒有必要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

    他不想讓特麗莎睡在他房裡的話柄傳出去,一起過夜無疑是愛情之罪的事實。

     他從不與其他人一起過夜。

    如果在情人家裡,那太容易了;他愛什麼時候走就走。

    她們在他家裡則難辦些,他不得不解釋自己患有失眠症,與另一個人的親近會 使他無法入睡,這并非全是謊言,隻是他不敢告訴她們全都原因:做愛之後,他有一種抑制不住的強烈願望,願一個人獨處。

    他厭惡半夜在一個陌生的身體旁醒來, 讨厭早上與一個外來人共同起床,不願意别人偷聽他在浴室裡刷牙,也不願意為了一頓早餐而任人擺布。

     那就是他醒後發現特麗莎緊攝着他的手時如此吃驚的原因。

    他躺在那兒看着她,不能完全明白發生了什麼事。

    想了想剛才幾個小時内的一切,開始覺出某種從中隐隐透出來的莫名快意。

     那以後,他們倆都盼着一起睡覺。

    我甚至要說,他們做愛遠遠不具有事後睡在一起時的愉悅。

    她尤為感奮,每次在租下的那間房子過夜(那房子很快成為托馬斯 遮入耳目的幌子),都不能入睡;而隻要在他的懷抱裡,無論有多興奮,她都睡得着。

    他總是輕聲地順口編一些有關她的神話故事,或者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單調 重複,卻甜蜜而滑稽,蒙蒙胧胧地把她帶入了夢鄉。

    他完全控制了她的睡眠:要她在哪一刻睡覺,她便開始打盹。

     睡覺的時候,她象第一夜那樣抓着他,緊緊攥住他的手腕、手指或踝骨。

    如果他想翻身又不弄醒她,就得用點心思,對付她哪怕熟睡時也未松懈的戒備。

    他從對 方手中把手指(或手腕之類)成功地輕輕抽出,再把一件東西塞進她手中(卷成一團的睡農角,一隻拖鞋,一本書),以使她安甯。

    而她抓住這些東西也就象抓住了 他身體的一部分,緊緊不放。

     一次,她剛剛被哄入睡了,還沒有完全入夢,對他仍有所感覺。

    他說:“再見,我走了。

    ”“去哪?”她迷迷糊糊地問。

    “别的地方。

    ”他堅決地說。

    “那我跟 你走。

    ”她猛地坐在床上了。

    “不,你不能走,我得永遠離開這裡。

    ”他說着已走到前廳。

    她站起來,跟着出門,一直盯着他,短睡裙裡是她赤裸的身子,臉上茫茫 然沒有表情,行動卻堅決有力。

    他穿過門廳走進公用廳房,當着她的面關上了門。

    她呼地把門打開,還是繼續跟着。

    她在睡意中确信托馬斯的意思是要永遠離開她, 她非攔住不可。

    終于,他下樓後在一層樓的拐彎處等她。

    她跟着下去,手拉手将他帶回床邊。

     托馬斯得出結論:同女人做愛和同女人睡覺是兩種互不相關的感情,豈止不同,簡直對立。

    愛情不會使人産生性交的欲望(即對無數女人的激望),卻會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隻限于對一個女人的欲求)。

     7 半夜裡,她開始在睡夢中呻吟。

    托馬斯叫醒她。

    她看見他的臉,恨恨地說:“走開!走開!”好一陣,她才給他講起自己的夢:他們倆 與薩賓娜在一間大屋于裡,房子中間有一張床,象劇院裡的舞台。

    托馬斯與薩賓娜做愛,卻命令她站在角落裡。

    那場景使特麗莎痛苦不堪,極盼望能用肉體之苦來取 代心靈之苦。

    她用針刺入自己的片片指甲,“好痛哩!”她把手緊緊捏成拳頭,似乎真的受了傷。

     他把她拉在懷裡,她身體顫抖了許久許久,才在他懷裡睡着。

     第二天,托馬斯想着這個夢,記起了一樣東西。

    他打開拍屜取出一捆薩賓娜的來信,很快找到那一段:我想與你在我的畫室裡做愛,那兒象一個圍滿了人群的舞台,觀衆們不許靠近我們,但他們不得不注視着我們…… 最糟糕的是那封信落有日期,是新近寫的,就在特麗莎搬到這裡來以後沒多久。

     “你搜查過我的信件?” 她沒有否認:“把我趕走吧!” 但他沒有把她趕走。

    她靠着薩賓娜畫室的牆用針刺手指尖的情景,出現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