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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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宮 歷朝宮中使令,任用閹宦,此舉最賊人道,為我國數千年相傳之粃政。

    閹宦類多河間人。

    既選為內侍,則被宮。

    惟閹割之後,須居密室,避風百日,露風即死,無藥可療。

    又須選取未成童者為之,壯者受宮多危險。

    宮後,即聲雌頷禿,髭鬚不生,宛然女子矣。

     太監例選無家室者 《律例?雜犯門》載:新進太監,由內務府驗明,年在十六歲以下並未娶有家室者,交地方、熟火兩處首領太監管教;其已有家室者,則給與各王公。

     私宅太監有定額 乾隆末年,以宮監時不敷用,因取之各王公大臣家。

    蓋緣王公大臣,所用過多,向無定額,太監多投充私宅。

    嘉慶己未,始定額數:親王準用七品首領一名,太監四十名;郡王準用八品首領一名,太監三十名;貝勒準用二十名;貝子準用十名;入八分公準用八名;一品以上文武大臣準用四名;公主額駙準用十名,民公準用六名;不入八分公及二品以下民爵侯以下,俱不準私用。

    其宗室王公等所用,年終報宗人府查核,一品文武大臣等所用,年終報都察院查核,俱各彙奏。

     太監品級 雍正丙午,定宮殿監督領侍正四品,宮殿正侍從四品,【即總管。

    】宮殿監副侍正五品,【即副總管。

    】內廷侍從五品,執事六品,內廷待詔六品,內廷供奉七品,執守侍七品,內廷供用八品,侍監八品,【均首領。

    】內侍九品。

     太監之稱謂服飾 太監之賞有頂戴者,稱老爺;無頂戴者,稱師父。

    太監頭目,俱收徒弟,下班後,捧盥漱具,執扇,持麈尾,皆徒弟為之。

    為頭目者,頤指氣使,又儼然一小至尊矣。

     大小太監,夏日皆服葛布箭衣,繫白玉鉤黑帶。

     世祖禁內監入班行禮 順治甲申,世祖定鼎,頒詔賜廷臣宴,有內監數輩先行拜舞。

    奉諭:「朝賀大典,內監不得沿明制入班行禮。

    」從戶科給事中郝傑請也。

     世祖高宗定太監職制 世祖諭令裁定內官員數。

    至高宗,又欽頒則例七條,宮殿監處分十一條,凡例四條,各處首領太監處分例十六條。

    錢糧按現行則例額數,不許增添。

    其錢糧之額,為銀五錢、米半斛。

    銀自每月八兩至二兩,凡十三等。

    米自每月八斛至一斛半,凡十四等。

    其職掌,惟敬事房辦理宮內一切事務禮儀,承行內務府文移,收納外庫錢糧,餘則專掌隨侍、守護、承應、灑埽、坐更等事。

     高宗令內監改姓 高宗待太監最嚴,命內務府大臣監攝之。

    凡預奏事之差者,必改易其姓為王,以其姓多難辨,宵小無由句結也。

     高宗選秦趙高三姓為太監 乾隆初年,奏事太監為秦、趙、高三姓,蓋高宗借此三字以自儆也。

    秦為先朝之舊閹,偶有過失,譴罰必嚴。

     高宗約束閹寺 高宗約束閹寺,不使縱恣。

    一日於乾清宮西煖閣牕中,望見西廊下有二職官自南而北,一太監自北而南,交臂不顧,竟不讓道。

    遂嚴諭總管太監約束,毋許肆慢,謂再不謹遵,當將總管太監一併治罪。

     高宗不許內官幹預政事 世祖鑒明閹宦之弊,既立鐵牌於交泰殿,戒內官幹預政事。

    官不得過四品,令隸內務府總管,歲時謁見,如堂司制,有周官冢宰統攝之義。

    高宗防馭尤嚴,有高雲從者,稍幹涉外事,即遵世祖旨,立時磔死。

    和坤亦能體高宗之意以行之。

    內官嘗有背呼梁文定公名者,和聞之,憤然曰:「梁為朝廷輔臣,汝輩安可輕之!」立杖數十,命向梁叩謝,乃免。

    其後,內務府大臣多由僚屬驟遷,又無重臣兼領,故敬事房總管輩多與大臣分庭抗禮,無復統轄之制。

    蘇大司空楞額曾對眾曰:「今日尚未見吾都堂。

    」雖一時謔語,亦可觀風氣矣。

     高宗令太廟用王府中太監 乾隆癸亥,高宗以太廟中司香太監,太常寺多以庸悍老稚宮府所不用者充數,不足以昭誠敬,故命王公府中各交太監二名,備廟中司香灑埽。

    復賞給七品首領一員,以司其屬。

     仁宗令廷杖曹進喜 奏事太監曹進喜,高宗時為近侍,歷事三朝,年逾六旬,頗明政體,聲聞日著於外。

    其姪入試通州,學臣以進喜故,首列前茅,士論頗不服。

    又交結外省督撫,歲時皆有餽遺,間有王貝勒甘為輸服者。

    仁宗以其無顯過,優容之。

    嘉慶癸未夏,吏部月摺交納逾期,方詢軍機大臣,進喜即揚聲殿陛間,斥吏部之延宕,又令兵部亦具月摺交付,以便召對。

    語聲徹內,上大怒,立加斥革,廷杖二十,貶於端門內司閽,永遠不許出外。

     唐憲臣自宮 太監為畿輔產,向無南人,有之,自青浦唐憲臣始。

    亦既娶妻生女矣,而行賈多折閱,乃北走京師,遽於康熙乙酉自閹為寺人,入太廟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