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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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內聯色尚白 大內宮殿春聯,例用白絹,由翰林謹書呈進。

    蓋宮殿漆柱,俱大紅色,故以白者映之。

     皇子皇女之起居 皇子生,無論嫡庶,甫墮地,即有保母持付乳媼手。

    一皇子乳媼四十人,保姆、乳母各八,此外又有針線上人,漿洗上人,燈火上人,鍋竈上人。

    既斷乳,即去乳母,增諳達,凡飲食言語行步禮節皆教之。

    六歲,備小冠小袍袿小靴,令隨眾站班當差,教之上學,即上書房也。

    黎明即起,亦衣冠入乾清門,雜諸王之列,立禦前。

    門限不得跨,內侍舉而置之門內。

    惟與生母相見有定時,見亦不能多言。

    十二歲,有滿文諳達教滿語。

    十四歲,教弓矢騎射。

    至十六或十八而婚。

    如父皇在位,則居青宮,俗呼之曰阿哥所;如父皇崩,即與其生母福晉分府而居焉,母為後則否。

    皇女於其母,較皇子尤疏,自墮地至下嫁,僅與生母數十面。

    其下嫁也,賜府第,不與舅姑同居,舅姑且以見帝禮謁其媳。

    駙馬居府中外舍,公主不宣召,不得共枕席。

    每宣召一次,公主及駙馬必出費,始得相聚,其權皆在保母,即管家婆是也;否則必多方阻之,責以無恥,雖入宮見母,亦不敢訴,即言亦不聽。

    故國朝公主無生子者,有亦駙馬側室所出。

    若公主先駙馬死,則駙馬當出府,房屋器用衣飾悉入官。

     妃嬪位次 妃嬪位次凡七級,曰皇貴妃,曰貴妃,曰妃,曰嬪,曰貴人,曰常在,曰答應。

    較漢時增級十四者,可謂減損。

    大內東西各列六宮,六宮左右,謂之東西長街。

     先朝嬪禦 先朝嬪禦退居別宮者,每月分例銀至薄,不足自給,往往作針黹,令內監鬻於市肆。

     宮女 宮女皆辮髮,必俟得寵幸後,加以位號,始上額。

     宮女日課 宮廷歲選秀女,凡選中者,入宮,試似繡錦、執帚一切技藝,並觀其儀行當否。

    有不合者,命出,以次遞補,然後擇其尤者,教以掖庭規程。

    日各以一小時寫字及讀書,寫讀畢,次日命宮人考校。

    一年後,授以六法,俊者侍後妃起居,次為尚衣、尚飾,各有所守,絕不紊亂。

    出宮而嫁旗下男子或恃之餬口;而轉賣他處,孤苦飄零,絕無加憐者亦有之。

     太後下嫁攝政王 攝政睿親王多爾袞元妃,於順治己醜十二月二十八日薨。

    庚寅春,王納肅親王豪格之福音,【後頗指以為多爾袞罪狀。

    】復又與太後婚。

    考世祖有兩太後,一太宗元後,諡孝端文皇後,崩於順治己醜,較前於其元妃之死者數月;一太宗妃,以生世祖,遂稱太後。

    世祖崩後,康熙朝所孝養之太皇太後,一再奉以巡幸五臺,至康熙丁卯始崩,諡為孝莊文皇後者也。

    下嫁者,未知為孝端,抑孝莊。

    意太後下嫁,並不降為王妃,故元妃之稱自若,太後之稱亦自若。

    張蒼水詩集中有「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後婚」,為見於文字之一證。

    光緒間學士柯劭忞,先世有通籍於順治初年者,試策卷尚在禮部,竊取而歸,則見其上有「皇父攝政王」字樣,「皇父」字雙擡,與皇上字相並,頌揚之詞,固先皇父而後皇上也。

    今考順治丁亥、己醜兩科試策,得稱皇父攝政王者,仍有三卷,有稱皇叔父攝政王者,亦有僅頌皇上不及皇父者。

    惜每科前十卷進呈後留之內府,不歸禮部,即存禮部,亦多散失,故僅得三卷。

    其時善頌者必甚多也。

     相傳當時太後下嫁,敕禮部議禮,部議成書六冊,名曰《國母大婚典禮》。

    其領銜者為錢謙益。

    聞當時百官賀表,亦出錢手筆。

    高宗見其書,疾謙益,故虞山著述見擯於時。

     考攝政王多爾袞歿於順治庚寅,庚寅以後,當不復見試策。

    其婚太後,今不能定其何年,亦未見此項典禮原書,不敢信其為確。

    惟所稱頌皇父之三卷,以其中一卷係武進董應譽,明崇禎壬午舉人,順治己醜中式殿試,今錄其頌皇父一節,以見當時士習。

    其辭雲:「重以皇父攝政王,訏謨偉伐,不殊一德阿衡。

    且啟沃忠誠,早見東山赤舄,綢繆不遺桑土,何智計之周詳也。

    吐握大彙風雲,又何延攬之汲皇不暇也。

    是真伊周作相,應五百年興王之會,合萬國而傾心,纘三十世開國之勳,大一統而為烈者矣。

    」 右一段冠以「重以」二字,乃先頌皇上而後及攝政王者,擡頭字幾於一句數見。

    當時不禁提行,遇擡頭字多,行格稀疏,甚省筆墨,字亦草率多破體,絕無貼黃簽出。

    蓋當時士風,祇求空疏不觸忌諱無政治之談,以避興亡關係之語,即為合式。

    此可證皇父之稱,為臣下之頌禱,非國初所諱言也。

    策卷較近代者紙稍薄易書,惟摺疊較寬。

    董名在三甲第一百三十七。

     某巨室鈔本《東華錄》中載此事,則有一詔書,謄黃宣示。

    略謂「太後盛年寡居,春花秋月,悄然不怡。

    朕貴為天子,以天下養,乃僅能養口體,而不能養志,使聖母以喪偶之故,日在愁煩抑鬱之中,其何以教天下之孝?皇父攝政王現在鰥居,其身分容貌,皆為中國第一等人,太後頗願紆尊下嫁。

    朕仰體慈衷,敬謹遵行,一應禮典,著所司預備」雲雲。

     不準纏足女入宮 順治初年,孝莊後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

    」此旨舊懸神武門內。

     世祖自撰董妃行狀 世謂世祖之妃董氏,為如臯明冒辟疆之妾董宛,而世祖自撰董妃行狀,則謂其為滿人。

    其文如下:「順治十七年八月壬寅,孝獻莊和至德宣仁溫惠端敬皇後崩。

    嗚呼!內治虛賢,贊襄失助,永言淑德,摧痛無窮。

    惟後制行純備,足垂範後世,顧壼儀邃密,非朕為表著,曷由知之。

    是用彙其平生懿行,次之為狀。

    後董氏,滿洲人也。

    父內大臣鄂碩,以積勳封至伯,歿贈侯爵,諡剛毅。

    後幼穎慧過人,及長嫻女工,修謹自飭,進止有序,有母儀之度,姻黨稱之。

    年十八,以德選入掖庭,婉靜循禮,聲譽日聞,為聖皇太後所嘉與。

    於順治十三年八月,朕恭承懿命,立為賢妃。

    九月,復進秩冊為皇貴妃。

    後性孝敬知大體,其於上下,能謙抑惠愛,不以貴自矜。

    事皇太後,奉養甚至,伺顏色如子女,左右趨走,無異女侍。

    皇太後良安之,自非後在側,不樂也。

    朕時因事幸南苑,及適他所,皇太後或少違豫,以後在,定省承歡若朕躬,朕用少釋慮,治外務。

    即皇太後亦曰:『後事我詎異帝耶!』故凡出入必偕。

    朕前奉皇太後幸湯泉,後以疾弗從,皇太後則曰:『若獨不能強起一往,以慰我心乎?』因再四勉之,蓋日不忍去後如此。

    其事朕如父,事今後亦如母,晨夕候興居,視飲食,服禦曲體罔不悉。

    即朕返蹕晏,後必迎問寒暑,或意少亂,則曰:『陛下歸且晚,體得無倦耶?』趣令具餐,躬進之。

    居恒設食,未嘗不敬奉勉食,至飫乃已。

    或命之共餐,即又曰:『陛下厚念妾幸甚,然孰若與諸大臣,使得奉上色笑,以沾寵惠乎?』朕故頻與諸大臣共食。

    朕值慶典,舉數觴,後必頻教誡侍者:『若善侍上,寢室無過燠。

    』已復中夜鹹鹹起曰:『渠寧足恃耶!』更趨朕寢所伺候,心始安,然後退。

    朕每省封事,抵夜分,後未嘗不侍側。

    諸曹章有但循往例待報者,朕寓目已,置之。

    後輒曰:『此詎非幾務,陛下遽置之耶?』朕曰:『無庸。

    故事耳。

    』後復諫曰:『此雖奉行成法,顧安知無時變需更張,或且有他故宜洞矚者,陛下奈何忽之?祖宗貽業良重,即身雖勞,恐未可已也。

    』及朕令後同閱,即復起謝曰:『妾聞婦無外事,豈敢以女子幹國政,惟陛下裁察。

    』固辭不可。

    一日,朕覽廷讞疏至應決者,握筆猶豫未忍下,後起問曰:『是疏安所雲,緻軫陛下心乃爾?』朕諭之曰:『此秋決,疏中十餘人,俟朕報可,即置法矣。

    』後聞之泣下,曰『諸辟皆愚無知,且非陛下一一親讞者,妾度陛下心,即親讞,猶以不得情是懼,矧但所司審慮,豈盡無冤耶?陛下宜敬慎求可矜宥者全活之,以稱好生之仁耳。

    』自是於刑曹爰書,朕一經詳覽竟,後必勉朕再閱,曰:『民命至重,死不可復生,陛下幸留意參稽之。

    不然,彼將奚賴耶?』且每曰:『與其失入,毋寧失出。

    』以寛大諫朕如朕心,故重辟獲全大獄末減者甚眾。

    或有更令覆讞者,亦多出後規勸之力。

    嗟夫!朕日禦萬機,藉後內助,故得安意綜理,今復何恃耶?諸大臣有偶幹罪戾者,朕或不樂,後詢其故,諫曰:『斯事良非妾所敢預,然以妾愚,謂諸大臣即有過,皆為國事,非其身謀。

    陛下曷霽威詳察,以服其心,不則諸大臣弗服,即何以服天下之心乎?』嗚呼!乃心在邦國繫臣民如後豈可多得哉!後嘗因朕免視朝,請曰:『妾未諳朝儀何若。

    』朕諭以祇南面受群臣拜舞耳,非聽政也。

    後進曰:『陛下以非聽政,故罷視朝。

    然群臣舍是日,容更獲覲天顏耶?願陛下毋以倦勤罷。

    』於是因後語頻視朝。

    後每當朕日講後,必詢所講,且曰:『幸為妾言之。

    』朕與言章句大義,後輒喜;間有遺忘不能悉,後輒諫曰:『妾聞聖賢之道,備於載籍,陛下服膺默識之,始有裨政治;否則講習奚益焉?』朕有時蒐狩親騎射,後必諫曰:『陛下藉祖宗鴻業,講武事,安不忘戰,甚善。

    然馬足安足恃,以萬邦仰庇之身,輕於馳騁,妾深為陛下危之。

    』蓋後之深識遠慮,所關者切。

    故值朕騎或偶蹶,輒忪然於色也。

    後自入宮掖數年,行己謙和,不惟能敬承皇太後,即至朕保姆,往來晉接以禮,亦無敢慢。

    其禦諸嬪嬙,寬仁下逮,曾乏纖芥忌嫉意,善則奏稱之,有過則隱之,不以聞。

    於朕所悅,後亦撫恤如子,雖飲食之微有甘毳者,必使均嘗之,意乃適。

    宮闈眷屬,小大無異視,長者媼呼之,少者姊視之,不以非禮加人,亦不少有誶詬。

    故凡見者,蔑不歡悅,藹然相親。

    值朕或譴責女侍宮監之獲罪者,必為拜請曰:『此曹蠢愚,安知上意,陛下幸毋怒。

    是瑣瑣者,亦有微長,昔不於某事曾効力乎?且冥行幹戾,臧獲之常也。

    』更委曲引喻,俟朕意解乃止。

    後天性慈惠,凡朕所賜賚,必推施羣下,無所惜。

    封皇貴妃有年,乃絕無儲蓄。

    崩逝後,諸含殮具,皆皇太後所預治者,視他宮侍亦無少差別,均被賜予,故今宮中人哀痛甚篤,至欲身殉者數人。

    初,後父病故,聞訃哀怛,朕慰之,抆淚對曰:『妾豈敢過悲,廑陛下憂。

    所以痛者,悼答鞠育恩耳。

    今既亡,妾衷愈安。

    何者?妾父情性夙愚,不達大道,有女獲侍至尊,榮寵已極,恐自謂復何懼,所行或不韙,每用憂念。

    今幸以時終,荷陛下恩,卹禮至備,妾復何慟哉。

    』因遂輟哀。

    後復有兄之喪,時後屬疾,未使聞。

    後謂朕曰:『妾兄其死矣。

    曩月必再遣妾嫂來問,今久不至,可知也。

    』朕以後疾,故仍不語以實,慰安之。

    後曰:『妾兄心矜傲,在外所行,多不以理,恃妾母家,恣要脅,容有之。

    審爾,詎止辱妾名,恐舉國謂陛下以一微賤女,緻不肖者肆行罔忌。

    故夙夜憂懼,寢食未敢寧。

    今幸無他故,歿足矣,妾安用悲為!』先是,後於丁酉冬生榮親。

    初,後於朕偶有未稱旨者,朕或加譙讓,始猶申己意以明無過,及讀史至周姜後脫簪待罪事,翻然悔曰:『古賢後身本無諐,尚待罪若彼,我往曾申辨,殊違恪順之道。

    嗣即有宜辨者,但引咎自責而已。

    』後之恭謹遷善如此。

    後性至節儉,衣飾絕去華采,即簪珥之屬,不用金玉,惟以骨角者充飾。

    所誦《四書》及《易》,已卒業。

    習書未久,天資敏慧,遂精書法。

    後素不信佛,朕時以內典禪宗諭之,且為解《心經》奧義,由是崇敬三寶,栖心禪學,參一口氣不來向何處安身立命語,每見朕,即舉之,朕笑而不答。

    後以久抱疾,參究未能純一,後又舉前語,朕一語答之,遂有省。

    自嬰疾後,但憑幾倚榻,曾未偃臥。

    及疾漸危,猶究前說,不廢提持。

    故崩時言動不亂,端坐呼佛號,噓氣而化,顏貌安整,儼如平時。

    嗚呼!足見後信佛法究心禪教之誠也。

    先是,後初病時,恒曰:『皇太後眷吾極篤,脫不幸,病終不瘳,皇太後必深哀戚,吾何以當之!』故遇皇太後使來問安否,後必對曰:『今日少安。

    』一日,朕偶值之,問曰:『若今疾已篤,何以雲安也。

    』後曰:『惡可以妾病遺皇太後憂。

    我死,乃可聞之耳。

    』洎疾甚彌留,朕及今皇後諸妃嬪眷屬環視之,後曰:『吾體殊委頓,殆將不起。

    顧此中澄定,亦無所苦,獨念以卑微之身,荷皇太後暨陛下高厚恩,不及酬萬一。

    妾沒後,陛下聖明,必愛念祖宗大業,且皇太後在上,或不至過慟,然亦宜節哀自愛。

    惟皇太後慈衷肫切,必深傷悼,奈何?思及此,妾即死,心亦弗安耳。

    』既,復謂朕曰:『妾亡,意諸王等且必皆緻賻。

    妾一身所用幾何,陛下誠念妾,與其虛糜無用,孰若施諸貧乏為善也。

    』復囑左右曰:『我逝後,束體者甚毋以華美。

    皇上崇儉約,如用諸珍麗物,違上意,亦非我素也。

    曷若以我所遺者,為奉佛誦經需,殊有利益耳。

    』故今殮具,朕重逆後意,概以儉素,更以賻二萬餘金施諸貧乏,皆從後意也。

    凡人之美,多初終易轍,後病閱三歲,雖容瘁身癯,仍時勉謂無傷,諸事尤備,禮無少懈,後先一也。

    事今後克盡謙敬,以母稱之,今後亦視後如娣。

    十四年冬,住南苑,皇太後聖體違和,後朝夕奉侍廢寢食,朕為皇太後禱於上帝壇,旋宮者再,今後曾無一語奉詢,亦未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