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支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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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制,鑄三錢二分之銀圓,行銷邊藏,并有重一錢六分及八分者,為之補助,藏人始頗爭用。

    然其地土貨少而外貨多,以川圓購外貨,外人不用,即用矣,亦必故抑其價,作二錢八分或三錢不等,印度盧比,則仍作四錢。

    於是販售川茶之商,多用川圓,販售印貨之商,仍用印度盧比。

    故察木多一帯,川圓多而印度盧比少,拉薩一帯,仍印度盧比多而川圓少。

    銅圓則由川運往,恩達以東,亦暢行矣。

     錢法源流 國初,錢法屢經更定。

    始以滿、漢文分鑄天命通寶、天聰通寶,錢幕皆無字。

    迨鑄順治通寶,則專用漢文。

    嗣於錢幕之左,鑄漢文「一釐」二字,【紀值銀之數也。

    與古半兩、五銖等錢紀銅之輕重者異。

    】其右,係戶部者鑄「戶」字,係工部者鑄「工」字。

    後又改定京局,錢幕分鑄「寶泉」、「寶源」二字,皆滿文。

    其各省鎮局亦分鑄各地名。

    江南江寧府局鑄「寧」字。

    安徽局鑄「安」字。

    蘇州局鑄「蘇」字。

    江西南昌局鑄「江」字,後又鑄「昌」字。

    浙江杭州局鑄「浙」字。

    福建福州局鑄「福」字。

    漳州局鑄「漳」字。

    臺灣局鑄「臺」字。

    湖廣武昌局亦鑄「昌」字,後又鑄「武」字。

    長沙局鑄「南」字。

    河南開封局鑄「河」字。

    山東濟南局鑄「東」字,後又鑄「濟」字。

    山西太原局鑄「原」字,後又鑄「晉」字。

    陝西西安局鑄「陝」字。

    甘肅鞏州局鑄「鞏」字,後移蘭州,仍用「鞏」字。

    密雲鎮局鑄「密」字。

    薊州鎮局鑄「薊」字。

    宣府鎮局鑄「宣」字。

    大同鎮局鑄「同」字。

    臨清鎮局鑄「臨」字。

    四川成都府局鑄「川」字。

    廣東廣州局鑄「廣」字。

    廣西桂林局鑄「桂」字。

    雲南雲南府及臨安府、大理府、祿豐縣、蒙自縣各局俱鑄「雲」字。

    貴州貴陽府局鑄「貴」字。

    畢節縣局鑄「黔」字。

    皆滿、漢文各一,滿文居左,漢文居右。

    至雍正初年,又定各省錢幕俱照京局例,以「寶」字為首,次鑄本地方一字,皆用滿文。

    蓋於錢面鑄年號,以昭王制,於錢幕鑄滿書,以示同文。

     當十大錢 鹹豐時,造當十大錢,出京即不可用,價日落。

    外省人入京者,猝不易辨,或戲釋之曰:凡當十大錢,手中僅取一文,其錢面卻寫十文,市中通呼為二十文,如用以購物,實準作平常制錢二文。

     鹹同光宣四朝錢法之變更 國朝制錢,以康、乾兩朝所鑄為最,皆取給於滇銅。

    逮鹹豐初,軍旅數起,國庫匱乏,滇銅亦因道梗不至,於是刑部尚書周祖培、大理寺卿恆春、禦史蔡紹洛先後請鑄大錢以裕度支,時祁文端公嶲藻方長戶部,力贊成之。

    癸醜三月,先鑄當十錢一種,重六錢。

    八月,增鑄當五十一種,重一兩八錢。

    十一月,復增鑄當百、當五百、當千三種,名曰「鈔錢」。

    當千者重二兩,當五百者重一兩六錢,銅色紫,當百者重一兩五錢,銅色黃。

    而減當五十錢為一兩二錢,當十錢為四錢四分,繼而又減為三錢五分,再改為二錢六分。

    甲寅正月,增鑄當五錢一種,重二錢二分。

    三月,鑄鐵當十錢。

    六月,鑄鉛制錢。

    其時盜鑄鈔錢之案蠭起,嚴刑不能禁,官中既艱於收兌,民間亦不復流通,先後奏請廢止,惟留銅、鐵當十錢。

    後鐵當十亦廢,僅留銅當十一種。

    諭令大錢與制錢並行,而京城乃不用制錢,出城數十裡,又復不用大錢,紛紛擾擾,圜法大壞。

    至光緒戊子,閻敬銘為戶部尚書,請廢當十,仍用制錢。

    遂奉旨以三年為期,所有交官之項,以制錢出,以大錢入,期於三年內收盡。

    然大錢在市,雖名當十,僅作制錢二文,相沿已久,此令既下,市肆大擾,貧富交困。

    先是,鹹豐初年,銀一兩,易錢七千餘,同治初,易至十千,光緒初,至十七千。

    戊子以後,漸減至十二千,丁酉以後,更減至十千零,大錢漸絕,市面乃稍定。

    壬寅、癸卯間,鄂省首鑄當十銅元,【粵省最初設銀元局,張文襄公蒞鄂,招粵工匠來,改鑄銅元。

    】各省豔於大利所在,相率繼起。

    間有鑄當一、當二、當五及當二十者,以利率不厚,迄不多見。

    於是銅元充斥,圜法又壞。

    當銅元未行時,東南各省洋價每元八百餘文,後漸増高至一千二三百文。

    所鑄銀元,雖標明每當十銅元百枚易一銀元,然市間迄不遵從,甚有以銅元作七折,八折行使者。

    各處互異,上下騷然,漏外溢,而幣制遂成一極大問題矣, 諸寇錢文 開國以來之諸寇,皆嘗竊大號,鑄錢文,鄭成功曰「常平」,孫可望曰「興朝」,吳三桂曰「利用」,耿精忠曰「裕民」,迤西土酋王耀祖曰「大慶」,洪秀全曰「太平天囯」是也。

     鈔票 鹹豐朝,以制錢缺乏,京師嘗行鈔票。

    既而價漸低落,至不能直半價,戶部猶不肯廢罷。

    而入市買物,無人肯收受者,遂相率以此充戚友婚喪之餽遺品。

     吉林官帖 吉林官帖之發行,自永衡官銀號始。

    永衡官銀號之創設,自吉林將軍改為巡撫之時始。

    永衡貿易宗旨在發行市錢之紙幣,【吉人呼為官帖。

    】嗣因吉林官銀號賠累甚鉅,乃改名為永衡久官銀號。

    營業年餘,頗獲厚利,紙幣之信用亦大著,每羌洋一元,僅換官錢二吊上下耳。

    於是增加擴張,設立分號二處,一在長春,一在哈爾濱。

    是時新發行之紙幣,猶不過市錢四百萬吊而止。

    未幾,疫症蔓延,防疫無款,則發行紙幣以充之。

    吉林大火,建築市場無款,又發行紙幣以充之。

     洋錢名稱不一 乾隆以前,粵中所用之銀,曰「連」,曰「雙鷹」,曰「十字」,曰「雙柱」,此四種來自外洋,統稱之曰「洋錢」。

    其後又有「花邊」之名,來自墨西哥。

    又有「鬼頭」之名,來自英吉利,亦謂之「公頭」。

    福康安節制兩粵,爵嘉勇公,有司以公頭之名犯公爵,禁之,令民間呼為「番面錢」。

    以其像如神,故又號「番佛」。

    仁和周南卿詠洋錢句雲:「一總假情留半面,十分難事仗圓光。

    」 禁用日本寬永錢 寬永為日本年號,其錢文曰「寬永通寶」。

    乾隆間,以沿海地方行使寬永錢甚多,疑為私鑄,諭令江蘇、浙閩各督撫窮治開鑪造賣之人。

    經江督尹繼善、蘇撫莊有恭疏奏:「此種錢文乃日本所鑄,由商船帶回漏入中土。

    」因定嚴禁商舶攜帶倭錢及零星散布者官為收買之例。

     令民稱貸公家 光緒朝,揚州陳六舟京兆彜,巡撫安徽,條陳便民如幹事,有令民稱貸公家春借秋還一條。

    得旨申飭,謂直是宋臣王安石青苗法矣,以是改任浙江學政。

    當是時,合淝李氏族人某擅殺人,知縣宋某必欲置之法,李氏大譁,宋竟罷屍。

    陳適於是時改官,人鹹謂得罪巨室使然,而不知別有為也。

     左文襄倡借洋債 光緒初年,新疆用兵;左文襄公倡議借用洋債,此為政府募集外債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