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回 莽書生強圖鴛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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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茶飯進房,卻是一番幹紀。

    小姐日夜憂心,惟恐敗露。

    況兼莫誰何本是狂放,在床壁間,住了十數日,也覺昏悶。

    商議逃還桂林,計較已定,收拾細軟,打起包裹。

    小姐、蓮房與誰何一般打扮,乘夜開了後園門,從小街出去。

    這些路道,誰何已探認得爛熟,隻是走步慌忙,遺失了一隻鞋兒。

    出了後門,輕車熟馬,直到關上,雇了船隻,徑歸廣西。

    連家人來元,不能相顧了。

    詩雲: 桑間濮上事堪羞,卻以鹑奔作好逑; 皂染素絲終不白,逝東流水幾回頭。

     卻說斯員外,不見了女兒及貼身的蓮房,情知是私情勾當,不好沸沸洋洋,上下瞞得水洩不通。

    但恐怕胡通判家來讨親,無以抵對。

    湊巧有個丫環蘭香,感了傷寒病症,這丫頭到有四五分顔色,斯員外心思一計,下了一服不按君臣的湯藥,頃刻了帳。

    托言小姐病死,報與胡通判家。

    胡家差着女使來探喪,那女使從不曾認得小姐,那個曉得不是正身。

    斯員外從厚殡殓,極其痛哭。

    七七誦經禮忏,大是破費,親友都來慰唁。

    胡通判的孫子,雖不曾成親,孝服來祭尊,胡通判也親來門上。

    一場醜事,全虧這替死鬼掩飾過了。

    正是: 張公吃酒李公償,鸩殺青衣作女亡。

     泉台有恨無從訴,應指人間罵莫郎。

     卻說來元自三月初三傍晚,家主忽地出去,一夜不歸,隻道熬不得寂寞,又往妓家尋歡去了。

    吃了早晚,打點尋問去迎接,卻不見了衣冠。

    心裡奇怪,難道是家主穿了去不成?及至四面去迎接,竟沒處去問。

    一連過了五六日,來元也尋夠不耐煩了,隻得聽其自然。

    又過了一日,早起去登東廁,見地下有個黃布包袱。

    拾起看時,中間線繡着“永興号”三字,暗道:“造化,造化!好個大包袱。

    提來包衣服也好,包米也好,做被單蓋也好。

    ”歡歡喜喜,拿回下處。

    看看過了二十多日,家主終是不歸,柴米吃完了,袋内又無銀錢。

    想道:“他不知在何處快樂,我卻在此熬苦。

    如今連米也沒得吃,難道忍餓不成?且把他兩件衣服,去當兩把銀子,買些柴米動動勞腥,再作區處。

    ”遂取出兩件綢褶子來,恐怕典當中污壞了,就将拾的這個黃布包袱包起。

    鎖了下處,走出店門。

     心上想往那一家去當好,又想有貨不愁無賣處,既有了東西,那家不可當,計較怎的。

    也是他合當晦氣,有沒要緊的,随着腳兒闖去,不想卻穿到斯家。

    在那宅後小街裡,見一帶磺砂石牆,一座小門樓上,有一個匾額,寫着“息機”二字,兩扇園門,半開半掩。

    來元知是人家花園,挨身進去一看,正當三月正旬,綠陰乍濃,梅子累累,垂楊上流莺宛轉,石欄邊牡丹盛開。

    來元道:“我家臨桂縣裡,此時一般也有莺聲柳色,隻是不得歸去。

    ”方想之間,忽見柏屏下一隻淡紅鞋子,拾起一看,認得是家主穿的,為何落在此處。

    心上驚疑,口裡自言自語,欲行不行的,在那裡沉吟。

    那知斯員外因失了女兒,雖則托言病死,瞞過外人,心上終是郁郁不樂,又沒趣,又氣憤,正在後園閑步散悶。

    蓦見來元手執鞋子,在那裡思想,員外喝道:“你是何人,直撞入後門來,莫不是要做賊?”教家人拿住了,才喚一聲,幾個村莊仆人,趕出來不問情由,揪發亂踢,擂拳打嘴。

    來元道:“莫打,莫打!我也是舉人相公的管家。

    ”衆人聽說這話,就住了手。

     員外問道:“揚州城裡有數位舉人相公,你到底是那一家?”來元道:“我們不是本州地舉人,是廣西桂林府臨桂縣莫舉人。

    ”員外道:“既是别處,那裡查帳,隻問你在這時做甚麼?”來元道:“我家相公,上京會試,自上年冬月間至此,今年三月初三出門,将及一月,不歸下處。

    我因缺了柴米,隻得将幾件衣服,當錢使用,乘便尋問相公在何處快活。

    經過這裡,看見是一座花園,進來看看。

    偶然在柏屏下,拾得這隻鞋子,是我相公穿的,故此疑惑。

    ”員外把鞋一看,心裡暗想道:“穿這樣鞋子,便是輕薄人了。

    ”又問:“你相公既是舉人,為何不去會試?”來元道:“隻為途中患病,就此住下,所以錯過考期。

    ”員外道:“你相公多少年紀,平昔所好甚的?”來元道:“我相公年紀才二十歲,生得長身白面,風流蕭灑。

    琴棋詩畫,無有不精,雪月風花,件件都愛。

    ”員外聽說,心下想道:“原是個不循規矩的人。

    但為甚他的鞋子,倒遺在我家,莫非我女兒被他誘引去了?隻是我女從來不出閨門,也無由看見。

    ”又想到:“二月十九,曾至瓊花觀上幡。

    除非是這日,私期相約的,事有可疑。

    隻是既瞞了别人,況且家醜不可外揚,不能提起了。

    ”對來元道:“你既不是賊,去罷,不要在此多嘴。

    ” 來元提了包袍,連這隻鞋子,出了園門,走到一個典鋪裡來當銀。

    這典鋪是姓程的徽州人所開,正在斯員外間壁。

    店中主管,将包袱打開一看,見中間有“永興号”三個繡字,便叫道:“好了,我家失的東西,有着落了!”店中人聞言,一哄的都走來觀看,齊道:“不消說起是了。

    ”取過一條練子,向來元頸項上便套。

    來元分訴時,劈嘴就是兩個巴掌,罵道:“你這強盜,贓證現在,還要強辯。

    ”原來三月十九四更時分,這鋪中有強盜打入,劫了若幹金銀,餘下珠寶衣服,一件也不要。

    這包袱也是盜去之物,不知怎地棄下了。

    來元拾得,今日卻包着衣服來當,撞在網中。

    不由分說,一索捆着,交與捕人,解到江都縣中審問。

    來元口稱是莫舉人家人,包袱是三月二十日早間拾的。

    知縣也忖度,既動其家,如何就把贓物到他鋪中來當?此人必非真盜,發去監禁,着捕人再捕緝去候結。

    那知斯員外聞知此事,又隻道。

    女兒随了強盜去,無處出這口氣,緻書知縣,說來元早晨,又潛入園中窺探,必是真盜無疑。

    知縣聽了,分付提出來元再審。

    來元隻稱是莫舉人家人,知縣問:“今莫舉人在何處?”來元實說道:“三月初三出去了,至今不知何往。

    ”知縣笑道:“豈有家主久出,家人不知去向之理,明是胡言了。

    ”夾棍拶子,極刑拷問。

    來元熬不過痛苦,隻得屈招,夥結同盜,分贓散去。

    知縣終道是隻一包袱,難入其罪,仍複發監,嚴限捕人緝獲群盜,然後定奪。

     來元監在江都獄中,因不曾定有罪名,身邊無錢,又沒親人送飯,眼見得少活多死。

    虧了下處主人朱小橋,明知是莫舉人的管家,平昔老成謹慎,何曾一夜離了下處,平白裡遭此橫禍,所以到做個親人照管他。

    又到獄中安慰道:“你相公還有許多衣服鋪陳箱籠,事急可以變賣,等待他來時,自見明白。

    “來元含淚作謝。

    自此安心在監中,将息身子,眼巴巴的望着家人來搭救。

    正是: 燒龜欲爛渾無計,移禍枯桑不可言。

     話分兩頭。

    再說莫誰何攜了紫英、蓮房,歸到臨桂縣,隻說下弟回來,在揚州娶下一妻,買下一婢。

    三黨朋友,都不知其中緣故。

    自古私情勾當,比結發夫妻恩愛,分外親熱。

    到家數月,生下一子。

    第二年又生下一子。

    蓮房雖則讨得些殘羹剩飯,不知是子宮寒冷,又不知是不生長的,并無男女胎氣。

    又可笑莫誰何,自得紫英之後,盡收拾起胡行亂走,隻在六尺地上,尋自家家裡雄雌。

    其年二十二歲,又當會試之期,十月中收拾起身赴京。

    紫英臨别時,含笑說道:“此番上京,定過揚州,再不要到瓊花觀中擔閣。

    ”蓮房道:“瓊花觀中倒不妨擔閣,